校貌校风督查章程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了解和评估学校的教学状况,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三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由学校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及全体教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章督导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第四条学校督导室设督导长1人,督导员若干人。
督导长由校长提名,报学校董事会批准。
督导员由校长任命。
第五条学校督导室负责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检查的内容、时间、方式和具体要求。
第六条学校督导室在检查前应向被检查部门或个人送达检查通知,被检查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阻挠。
第七条学校督导室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被检查部门或个人。
被检查部门或个人应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学校督导室。
第八条学校督导室应定期向校长报告督导检查情况,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校长汇报。
第三章督导检查的内容与方式第九条学校督导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二)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三)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四)学生的学习状况,包括出勤、纪律、作业、考试等;(五)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六)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事项。
第十条学校督导检查的方式包括:(一)查阅资料,包括教案、作业、考试试卷等;(二)听课评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三)座谈访谈,了解师生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实地查看,了解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五)其他合适的方式。
第四章督导检查的纪律与责任第十一条学校督导室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
第十二条被检查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学校督导室的工作,不得干扰、阻挠或拒绝。
学风督查管理制度
学风督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加强学风建设,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学习积极性,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学风建设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学校的学风督查管理工作必须得到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
第三条学风督查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开展,保证督查工作的合法、公正、公平和有效进行。
第四条学风督查工作的目标是完善督查管理制度,推动学生自律自爱,形成文明优良的学风,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风督查工作由学校设立学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
学校领导小组主要由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辅导员等组成。
第六条学校设立学风督查管理中心,中心设立专门机构从事学风督查工作。
学风督查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风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结果评估和整改、学风建设的立项规划等工作。
第七条学风督查管理中心设立专门机构,机构负责学风督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学风督查管理中心设立学风督查员队伍,学风督查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必要的督查能力。
第三章监督内容第九条学风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学习纪律的监督,包括上课纪律、自习纪律等;2.学生作业、考试纪律的监督;3.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监督;4.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学术道德的监督;5.学生的团队协作和学生间相互关爱的监督。
第十条学风督查管理中心督查内容的确定应当遵循学校的教育教学特点,同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督查内容。
第四章督查方式第十一条学风督查工作采取定期督查和突发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督查主要是每学期末对学校的学风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
突发督查是在学期进行中,针对学生的突发行为开展的督查。
学校纪律卫生督察制度范本
学校纪律卫生督察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督察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纪律卫生督察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后勤主任、校医等为成员。
2. 督察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纪律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评估全校纪律卫生工作,协调解决纪律卫生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督察内容1. 纪律方面:(1)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教职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3)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爆、防中毒等。
2. 卫生方面:(1)校园环境卫生,包括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场所的卫生状况。
(2)个人卫生,包括学生和教职工的饮食卫生、个人卫生习惯等。
(3)疾病防控工作,包括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等。
四、督察方式1. 定期督察:督察小组定期对全校纪律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随机督察:督察小组不定时对学生、教职工的纪律卫生情况进行抽查。
3. 专项督察:针对学校纪律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
4. 反馈与整改: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小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班级、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奖惩措施1. 奖励:对于在纪律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部门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于违反纪律卫生规定的学生和教职工,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督察小组适时予以补充。
学校纪律卫生督察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学校纪律卫生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纪律卫生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希望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共同努力,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
学风督委的规章制度
学风督委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风督委会是由学校任命的教师和学生组成的,旨在监督学校教学、管理、学风等方面的工作,维护学校的良好学风。
第二条学风督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学校教学、管理、学风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三条学风督委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独立、客观、专业。
第四条学风督委会的工作任务是落实学校教学、管理、学风等工作,推动学校的改善和提升。
第五条学风督委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主任由学校领导任命,副主任由学风督委委员推荐,委员由学校教师、学生自愿报名。
第二章学风督委会的职责第六条学风督委会要监督学校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学风督委会要监督学校管理制度,推动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八条学风督委会要监督学校学风建设,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
第九条学风督委会要积极参与学校的重要决策,为学校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十条学风督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提出建议,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第三章学风督委会的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学风督委会每学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讨论学校教学、管理、学风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风督委会可以根据需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研究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学风督委会要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风督委会要建立教师和学生的沟通机制,密切联系学生,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想法。
第十五条学风督委会要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校的情况,并向学校领导提出建议。
第四章学风督委会的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学风督委会的成员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守学校的秘密。
第十七条学风督委会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做主,损害学校利益。
第十八条学风督委会的成员要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按照议程进行讨论,不得擅自发表言论。
第十九条学风督委会的成员要保持团结和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二十条学风督委会的成员要自觉接受学校领导的监督和指导,服从学校的决策。
职业学校校园督察制度范本
职业学校校园督察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学校校园的管理,维护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督察制度。
二、督察范围与内容1. 督察范围:校园内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
2. 督察内容:(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情况;(2)教育教学质量及教学改革情况;(3)教师师德师风及教育教学水平;(4)学生学习及行为规范情况;(5)校园安全管理及卫生保健工作;(6)后勤服务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7)其他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工作。
三、督察组织与职责1. 督察组织:成立校园督察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督察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2)对校园内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3)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定期向校长报告督察工作,并向相关部门反馈;(5)协调、处理师生员工对督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察方式与程序1. 督察方式:(1)定期巡查;(2)专项检查;(3)随机抽查;(4)听取汇报;(5)查阅资料;(6)座谈访谈;(7)其他适宜的方式。
2. 督察程序:(1)制定督察计划,明确督察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2)通知被督察部门或个人,确保督察工作的顺利进行;(3)开展督察工作,如实记录督察情况;(4)对督察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形成督察报告,向校长报告督察工作;(6) follow-up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督察结果处理1.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小组应及时向被督察部门或个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2. 被督察部门或个人应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
3. 对整改不力或再次出现相同问题的,督察小组应提出严肃的处理意见,报校长审批后予以实施。
4.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导检查是对学校整体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督导检查是以促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为目的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督导检查的目的是检查学校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规定的情况,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学校改进。
第四条督导检查的内容包括对学校办学质量、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安全工作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第五条督导检查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实施。
第六条督导检查的频率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一般为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七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应当注重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保证对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检查。
第八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应当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和改进。
第二章督导检查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设立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
第十条督导检查办公室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督导检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督导检查办公室的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背景和工作经验,熟悉学校管理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学校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督导检查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督导检查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督导检查工作应当先制定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对象等。
第十四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全力支持督导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
第十五条检查组应当充分准备,熟悉学校相关情况,制定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检查组应当进行实地检查,与教师、学生、家长进行交流,了解真实情况。
第十七条检查组应当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按照检查组的建议和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督导检查工作要点第十九条督导检查要注重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客观公正。
第二十条督导检查要注重细节,细心观察,发现问题。
学校校务督查制度范本
学校校务督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务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务督查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学校校务督查工作由学校校务督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务督查小组在学校领导的领导下,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督查范围与内容第四条校务督查工作的范围包括:(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学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等;(二)学校管理工作: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三)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四)学校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五)其他需要进行督查的工作。
第五条校务督查工作的内容:(一)检查学校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二)检查学校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检查学校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学校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四)检查学校各项工作是否存在漏洞和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五)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督查程序与方法第六条校务督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计划: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校务督查计划,明确督查范围、内容、时间和要求;(二)组织实施:校务督查小组按照督查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查;(三)形成督查报告:校务督查小组根据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告应包括督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等;(四)反馈与整改:学校将督查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七条校务督查工作可以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督查结果与处理第八条校务督查小组对督查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第九条对督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督导检查工作,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督导检查是指学校对师生及相关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学校督导检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严格要求的原则,保证学校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第二章学校督导检查的目的和任务第四条学校督导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学校督导检查的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检查课堂教学质量,督促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二)检查学生学习情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减少学生学习压力;(三)评估学校管理水平,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行政效率;(四)检查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第三章学校督导检查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学校督导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客观中立,准确评估学校的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地进行监督和评价;(二)公开透明,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三)依法依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四)实事求是,依据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估,不偏不倚地进行检查工作。
第七条学校督导检查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分类重点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应当贴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掌握真实情况。
第八条学校督导检查应当重视结果运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到位,促进问题解决,提高学校整体素质。
第四章学校督导检查的程序第九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检查计划。
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确定督导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检查计划。
(二)召开会议。
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人员,研究讨论督导检查的重点和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表。
(三)开展检查活动。
学校校内督察工作制度
学校校内督察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内容校内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 督察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 督察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情况,包括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学生、教育教学评价等。
3. 督察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4. 督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5. 督察学校卫生工作,保障校园环境卫生和师生身心健康。
6. 督察学校膳食管理、宿舍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师生生活条件的舒适与安全。
7. 督察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三、督察机构与职责1. 学校成立校内督察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校内督察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校内督察工作。
2. 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设立督察员,负责对本部门、本班级的日常工作实行自我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内督察小组。
3. 校内督察小组的职责:(1)制定督察工作计划,明确督察重点和时间安排。
(2)组织实施督察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的工作情况。
(3)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和班级进行整改。
(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定期向校长汇报督察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
四、督察程序1. 校内督察小组根据督察计划,确定督察内容、方式和时间,提前通知被督察部门和班级。
2. 被督察部门和班级应当积极配合督察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听取督察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 校内督察小组对被督察部门和班级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分工等措施,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小学校内督查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校内督查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2. 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3. 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4. 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三、督查范围1.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2.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 校园安全与卫生;4. 学校设施设备使用与管理;5. 校园文化建设。
四、督查内容1. 教师教育教学:- 课堂教学是否符合课程标准,是否存在违规教学行为;- 教师备课、批改作业情况;- 教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情况。
2.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 学生上课、课间、午休、放学等时段的行为规范;- 学生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情况。
3. 校园安全与卫生:-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食堂、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4. 学校设施设备使用与管理:- 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
5. 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氛围营造;- 校园文化活动开展;- 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展示。
五、督查方式1. 定期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 随机抽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随机抽查;3. 针对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4. 群众举报:鼓励师生、家长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举报。
六、督查结果处理1.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责令整改;2. 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理;3.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处理;4. 对督查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校内督查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文明校园督导检查制度范本
文明校园督导检查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成立文明校园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文明校园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督导内容文明校园督导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校园环境:校园环境整洁优美,设施设备完善,安全有序。
(二)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活动文明有序,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高,学生学习积极向上。
(三)学生活动:学生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文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师德师风:教师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五)校园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富有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文明素养。
第四条督导方式(一)定期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对校园文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随时对校园文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三)学生、家长、教师评价: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对校园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督导结果处理(一)对在文明校园督导检查中表现优秀的部门、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文明校园督导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班级和个人,要求其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对整改不力、问题严重的部门、班级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第七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文明校园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校风校纪检查内容及标准
校风校纪检查内容及标准第一篇:校风校纪检查内容及标准校风校纪检查内容及标准一、文明道德:1、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穿着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佩戴首饰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没查处一人,扣改班1分。
(2)举止文明,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骂人。
凡吸烟喝酒者,每一人次扣改班2分;凡打架者每一人次扣改班3分,骂人者每一人次扣改班1分;凡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斗殴者除学校严肃处理外扣改班5—8分。
(3)不看不传色情迷信书籍、淫秽物品,不唱低级下流歌曲,凡有违犯者,除给予纪律处分外,每一人次扣改班4—6分。
2、礼貌待人,团结互助。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顶撞老师,不欺侮同学。
凡有违犯者,视其情节每一人次扣改班1—3分。
3、遵守公德,爱护公物。
(1)爱护公物。
有破坏花草、树木及公共财务等现象的,除对本人处以包赔损失和罚款外,每一人次扣该班2—4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
(2)要守时守信,诚实待人。
不偷盗、不故意损坏他人的物品,违反者除给予纪律处分外,扣该班3—5分。
(3)注意安全,节水节电。
不乱花钱,不乱扔食物,违犯者视其情节轻重扣该班1—3分。
(4)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每一人次扣4分。
加分因素:1、拾金不昧,经核实批准后,给该班加1—3分,并通报表扬。
2、学雷锋做好事,据事实给该班加1—2分,并通报表扬。
3、敢于揭发坏人坏事见义勇为者,视情节给该班加2—6分,并通报表扬。
4、校内外大型集会,获精神文明先进班级体称号的给该班加4分。
二、组织纪律:1、学习纪律:(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要请假。
迟到早退每一人次扣该班1分,旷课一人次扣该班4分。
(2)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回答问题,不准顶撞老师,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一人次扣1—5分。
(3)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每出现一人次扣该班4分。
2、校规校纪:(1)认真执行佩戴校徽制度。
在校园内必须佩戴校徽,检查不按要求佩戴者一人次扣该班1分。
校风督导部工作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我校校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设立校风督导部。
本制度旨在明确校风督导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考核办法,规范校风督导部的工作行为,确保校风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职责1. 负责全校校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班级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 负责检查、督促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负责检查、督促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 负责处理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5. 负责组织、开展校风建设主题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校风意识。
6. 负责收集、整理校风建设相关资料,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7. 负责与其他部门协同工作,共同推进校风建设。
三、工作程序1. 校风督导部设立校风督查小组,负责日常校风监督检查工作。
2. 校风督查小组定期对全校各部门、各班级进行校风检查,重点检查教师职业道德、学生行为规范等方面。
3. 校风督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校风督导部报告,由校风督导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校风督查小组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 校风督导部定期召开校风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考核办法1. 校风督导部对校风督查小组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
2. 校风督查小组成员的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校风督查小组成员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1. 本制度由校风督导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与学校其他制度相抵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校风督察及上课纪律检查细则
校风督察及上课纪律检查细则一、查课时各位校检员时必须佩带学风督察牌,必须手持由校学习部统一派发的查课表,做好查课记录,最后做好班级负责人的确认工作。
违者扣2分。
二、各分院校检必须由两名固定的校检员负责,违者扣3分。
三、各分院的两名校检员必须是在校学习部做了相关资料登记,若未在校学习部登记相关资料或者有特殊情况而未提前告知校学习部擅自更改校检员的扣3分。
四、常规情况下,按规定的次数查课,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未查满规定次数者少查一次扣2分。
谎报查课结果及查课次数者,一经举报查实后,第一次扣10分,再次违者直接不参与月排名。
五、同个教室内有多个班级上课,查课结果上交时视为一次查课。
六、同一组校检员在同个时间段只能查一个教室的课,不能同时查几个教室。
七、校检时如遇被检院系学习部先行院检,不可直接抄院检结果,如有违者,经举报查实后,扣2分。
八、校检时如遇被检院系学习部先行院检,校检应另查别的班级,查课结果上交时视为一次查课。
九、查课时遇所查教室无人上课,此次查课不能算入日常查课次数内。
十、查课时应当堂收取假条,且必须为该院学工科正式假条且盖章有效。
口头请假没有出示正规假条的不能算作请假。
允许后补假条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①老师主动证明该学生请假②事后出示三甲以上医院证明(校医务室证明上必须有校医务室的章)③特殊情况下,两节课以内,向本班班长请假,由班长向任课老师报告,事后由辅导员补办请假手续。
否则,有其他任何情况过后补假则由由辅导员或该院学工科科长联系学工处教务科老师。
十一、周五上交查课结果时一律不允许补交本院假条以及证明。
十二、有劳动周的院系,该院系劳动班级占该院除毕业班级外班级总数的1/4以上的,被查课院系周查课比规定次数少查1次。
十三、查课结果必须字迹清晰,人数、节次、课程明确,且课程名称,以及班级须与课表上相一致。
若查课结果统计不清晰不规范,有缺漏,扣2分。
十四、收发课表时有违规情况的,迟领和迟交扣1分,未领和未交扣3分。
(完整word版)校园文明督察队章程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校园文明督察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校园文明督察队,是在技术工程学院学生处团委指导帮助下,对全院学生开展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帮助的学生组织,是我院学生会组织下属的一个职能机构。
第二条校园文明督察队队员会以“更好的服务同学,更好的自我管理、更好的自我提高”为宗旨;以“沟通、协调、监察、服务”为职责;倡导“诚心、文明、团结、严谨、求实”为十字精神,以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大学校园为己任;以“引导作为方式、教育作为目的”的工作指导思想。
强化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维护校园秩序,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帮助青年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信、自强的大学生形象。
第三条校园文明督察队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团结全院师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监察活动,进一步提高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校园文明督察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全院的文明督察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五条校园文明督察队所有成员基本情况及个人资料报院、团总支审批备案。
第六条校园文明督察队干部的任免和职权:文明督察队所有成员一律由每年的院学生会纳新面试、笔试通过后纳入校园文明督察队。
第七条纳新细则:1.凡承认本章程的校各系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委员会成员;2.要有严格的时间观、纪律观,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和服务同学的态度;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在个方面为同学做出表率。
第八条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1.队长1名负责统筹安排督察队日常督察活动,负责活动的上报,通报工作;负责队员的培训工作。
2.副队长2名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对日常工作的组织工作,负责活动的记录整理工作。
3.组长3名协助队长,副队长工作,负责小组内的活动组织,通知,考勤等工作。
4.督察员24名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事实。
5..秘书组成员4名。
学校作风建设督查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教职工行为,提高师德师风水平。
2. 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4. 增强学校社会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督查内容1. 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领导。
2. 教职工职业道德:是否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是否遵守教育教学纪律,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
3. 教职工工作作风:是否严谨治学,勤奋敬业;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廉洁自律,拒收礼品礼金。
4. 教育教学秩序:是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证教学质量;是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是否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5. 学校内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是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是否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四、督查方式1. 定期检查:每学期开展一次全校性的作风建设督查,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督查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全覆盖检查。
2. 不定期抽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随时对教职工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生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师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
4. 家长座谈会: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对学校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督查结果运用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 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纪律、作风不正的教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对作风建设成效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文明督查活动方案
校园文明督查活动方案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校园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各大高校普遍关注的问题。
作为一所高等学府,学校管理者不仅需要注重学生的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因此,为了全面推进校园文明建设,本校拟开展一系列校园文明督查活动,旨在加强学校对文明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整体发展。
一、督查目的1.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
2.加强学校文明建设管理与监督工作,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
3.发现校区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整改,减少不良影响。
二、督查范围1.校园内的全部区域,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食堂、运动场等所有公共地方。
2.各学院的教室、实验室、工作室等,以及教学辅助设施。
三、督查内容1.学生行为规范: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扰乱教学秩序等。
2.宿舍管理:卫生清洁、安静整洁、防火措施等。
3.食品安全卫生:厨房环境、饭菜口感、食品卫生等。
4.教学管理:课堂纪律、师生互动、教学设施设备等。
5.公共设施管理:电脑、投影仪、白板等设备的保护和维护。
6.校园环境管理:绿化、公共区域卫生等。
四、督查方式1.随机抽查。
每周随机选取不同的几个教学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
2.定期督查。
学期启动时,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校园文明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整改,督导督查成果。
3.突击督查。
在特殊时期,如期末考试、校园大型活动等,突击督查可有效防止各种问题发生,及时排查隐患。
五、督查标准与考评1.校园文明督查标准必须要与学校主题教育等相关工作相结合,旨在优化学校整体形象。
2.每项考评指标都应该突出实用性、科学性、可行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学校整体发展的实际情况。
3.考评结果将作为学校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受重大考核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来执行工作,确保工作效果的实际效果。
以上是本次督查的方案内容。
随着学生的不断增加,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工作也随之变得复杂和繁琐。
XX工商职业学院学风督查规章制度
XX工商职业学院学风督查规章制度一、总则学风是体现学院办学思想、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是大学精神和高校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所大学的灵魂和气质。
为使我院的优良学风得以保持和发扬,为大家营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促进我院学风管理规范比、制度化、有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组成“学风建设督察队”由学院学风建设办公室统一领导,成员由系部推荐的优秀学生组成。
三、学风督查管理细则1.学风建设督察队将在每周不定时随机抽查一些班级,每周不少于三次;2.学风建设督察队主要对全院学生的早、晚自习及上课出勤和课堂表现情况进行督查;3.对于“病假”、“事假”者,应出示辅导员所开假条,否则皆视为旷课。
学风建设督察队成员不得随意更改查课记录;4.建立督察日志和档案。
学风建设督察队成员要认真记录抽查结果、归档并及时向学院学风建设办公室报告抽查情况;5.学风建设督察队每两周对督查情况进行小结,并及时向学院学风建设办公室汇报;6.全体辅导员要认真关注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尽快解决;7.学风建设督察队成员应充分认识到学风督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四、工作要求1.学风建设督察队成员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学风建设督察队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执勤要求开展工作,对不良的学风现象进行大胆管理;3.学风建设督察队成员应佩戴检查标志,在执勤期间有权处理相关问题,对不听劝阻者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学生处,由学生处向学生所在系反馈;4.学风建设督察队成员在执勤过程中,广大同学应积极给予配合,不得顶撞、辱骂甚至殴打督察队员,如有此类事件将按照《学生手册》给予严肃处理,并向全院进行通报;对于督察队员的违规行为同学们应及时向学生处反映;5.学风建设督察队成员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按章办事,注重自身形象。
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队员,学生处将会同其所属系,按照学院有关奖励规定实施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有关规定的队员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开除出队。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章程
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是院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直接指导下,保卫处、教务处、后勤中心、各系总支协助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立自律的组织。
第二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宗旨是:为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做贡献。
第三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配合学生工作处、院团委、保卫处搞好校园及学生区的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事件发生,监督并检查周围同学的日常纪律行为,带领全体同学为建设一个舒适、宁静、文明和谐校园环境而努力奋斗。
同时也为学院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大学生而努力奉献。
第四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完成其基本任务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队伍的建设,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督察队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1)紧密团结在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的周围,教育、引导队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队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同学,与同学保持密切的联系。
(2)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督察队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队员的民主权利,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队伍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3)坚决贯彻学校的统一部署,队委各成员要不断的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队伍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文明督察,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
(4)坚决制止破坏学校稳定,危害广大同学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监督,纠正制止生的不良违纪行为。
第二章队的职责和任务第五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督察队的职责:(1)依靠同学,做好学生区的“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
(2)在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加强学生在教学区域、宿舍区域、活动区域的文明行为管理。
(3)依据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章制度,检查学生的违纪行为:制止并调解学生间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检查学生夜不归宿、校外租房,处理违章用电、宿舍区内使用明火、翻越宿舍围墙,查打麻将、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劝解各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休息的不文明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貌校风督查章程
一、组成:
校督察组、校督察员、班级督察员
二、各级别督察组工作与规范
校督察组:
1、下发督查校风任务
2、统一指导校督察员
3、审查督导学校督查员检查情况
校督查员:
由八年级各班推荐2名、九年级老成员1名。
(校督察员要求:1、推荐人员需要认真履行指派的任务,完成督查工作2、推荐人需要挑选品行兼优、道德高尚的学生,且自身严格按照校风督查细则规范自己,各班主任严格把关,若发现推荐人不符合校风校貌要求,直接扣除该生班级量化分2分,并重新选用,各班级相互监督、相互督促)班级督察员:
1、配合各班主任督导规范本班班风班貌
2、记录与审核每天本班扣除分数内容,上报各班主任
3、及时发现班内问题,上报班主任,解决问题
4、其他事要求班主任规范
四、督查时间(定时检查、不定时检查):早门卫、升旗时
间、开会时间、跑操时间、活动期间、第四节课与第八节课等其他要求时间。
五、扣分争议
若有扣分争议,请在第二个工作日早8点至11点半进行询问,其他时间不受理。
且各班自己进行扣分记载,便于总分核对。
年终发放总分时,不再发放扣分内容只发放总分数。
为进一步提高督查效率,争议时间过后不再受理任何争议,请各班主任严格把关,做好日常分数核对。
六、校风督查内容与扣分项目(一般违纪与严重违纪)
一般违纪:校服穿着0.1分
发型0.1
文明言语行为0.1
卫生(室内死角、室外、黑板、卫生角、室外等各0.1)
迟到0.1(如有虚报姓名,直接扣除班级量化分2分)
升旗班主任在岗0.1
升旗纪律(每一个人0.1)
跑操推搡、全班乱各0.1
其他
严重违纪:追逐打闹2、打扑克2、上课时间在外逗留2、其他(视情节定在进行处理)
检查公告:每天下午第四节课检查完后、张贴至北楼公告栏排名:今年对进行A、B组分组考核,A组为七年级一班、
八年级一班、超越一班、超越二班;B组为剩余班级。
年终班级考核A组评出一名最优秀班级的班主任为优秀班主任;B组评出2名优秀班主任,并在教师考核内加0.5分。
要求:各个时间段督查前,各班主任安排好班内督察员对检查内容提前排查,校督查员检查时,直接进行量化分填写,不再提醒,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卫生、纪律的好坏都是从细节积累而成,各班主任把好重要的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