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明督察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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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校园文明督察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校园文明督察队,是在技术工程学院学生处团委指导帮助下,对全院学生开展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帮助的学生组织,是我院学生会组织下属的一个职能机构。
第二条校园文明督察队队员会以“更好的服务同学,更好的自我管理、更好的自我提高”为宗旨;以“沟通、协调、监察、服务”为职责;倡导“诚心、文明、团结、严谨、求实”为十字精神,以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大学校园为己任;以“引导作为方式、教育作为目的”的工作指导思想。强化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维护校园秩序,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帮助青年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信、自强的大学生形象。
第三条校园文明督察队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团结全院师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监察活动,进一步提高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校园文明督察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全院的文明督察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校园文明督察队所有成员基本情况及个人资料报院、团总支审批备案。
第六条校园文明督察队干部的任免和职权:文明督察队所有成员一律由每年的院学生会纳新面试、笔试通过后纳入校园文明督察队。
第七条纳新细则:
1.凡承认本章程的校各系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委员会成员;
2.要有严格的时间观、纪律观,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和服务同学的态度;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在个方面为同学做出表率。
第八条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1.队长1名
负责统筹安排督察队日常督察活动,负责活动的上报,通报工作;负责队员的培训工作。
2.副队长2名
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对日常工作的组织工作,负责活动的记录整理工作。
3.组长3名
协助队长,副队长工作,负责小组内的活动组织,通知,考勤等工作。
4.督察员24名
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事实。
5..秘书组成员4名。
主要负责队内的考勤及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入队程序
1.在学院统一招纳新生时,在院学生联合会纪检部纳新地点由专门负责人填写招纳新生信息登记表;
2.提交书面入队申请书;
3.经过三轮面试选拔,具备条件的同学方可进入为期两个月的考察期;
4.在考察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同学,整理资料,上报团委,由学院团委
统一下发红文,成为正式队员。
第十条退队程序
队员退队时,应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交院学生联合会纪检部部长,纪检部部长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一条督察队员职责
1.做好宣传工作,使文明意识深入每位大学生心中;
2.对校园文明行为进行检查;
3.对违犯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学生进行教育,对严重违犯的及时给与相应的处理,并报校团委。
4.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对校园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5.督察员应及时做好督察记录;
6.督察员在督察活动中应严肃校纪,做到客观公正、严格管理、文明执勤,同时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7.不的有虚报漏报和袒护现象;
8.严肃认真,不得应付、马虎。
第十二条秘书组职责
(一)组长:
1.认真完成每月各项工作的统计。对小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进行全面的宏观统筹,并对小组食物全面负责;
2.与其他组员沟通,督导队员王城工作任务,听取组员对工作的看法,认真改进小组工作方法,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副部长反映;
3.与组员共同完成各项工作的总、图标制作以及数据分析;
4.每月总结工作情况,计划小组下各月的工作,并形成书面文件按时递交
工作报告;
5.学期末,组长要根据部内的相关平邮制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对组员认证进行考评,公平公正的完成相关工作。
(二)组员:
1.主要负责督察队的考勤、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精神饱满、严肃、大方,保持良好形象。纪检部参加过各项大小工作的总结、对大一早晚自习出勤率、学生干部上课出勤率的汇总以及每月对校园内不文明现象的统计,各成员配合组长完成秘书组工作;
2.及时做好督察队考勤记录总结,统一签名;
3.要有严格的时间观、纪律观,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和服务同学的态度;
4.以“服务与同学”为宗旨,对广大同学高度负责。
第十三条队员管理制度
1.队员自愿加入;
2.队员在工作期间,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应聘期间应遵守校纪校规,以及学生联合会的管理制度;
3.违反纪律的队员应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队员加入或退出需要到本部档案管理处备案。
第十四条成员作风管理制度
1.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在规定区域进行督导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督察无关的事情;
2.精神饱满、严肃、大方,保持良好形象;
3.对待同学态度温和、文明、礼貌、公平、公正,不得出言不逊,更不得骂人;
4.遇到难题、纠纷后冲突等情况,及时向老师反映情况,劝阻围观学生离开现场;
5.及时做好督察记录,统一签名;
6.要有严格的时间观、纪律观,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和服务同学的态度;
7.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在各方面为同学做出表率;
8.以“服务与同学”为宗旨,对广大同学高度负责。
9.要团结一致、服从指挥、以身作则、认真工作。
10.责任要明确,严格执行责任制:每小分队由小分队队长负责开展工作。
11.工作时间各分队长必须把手机等全部打开,以便信息畅通。反映要敏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得推诿、扯皮、延误工作;
12.按时上岗、下岗,上岗要签到,下岗要汇报工作;
13.要坚持督察,不得无故缺勤,有事要严格执行请假手续;
14.督察要戴工作证,带臂章,衣冠要整齐,要有精神、有警惕;
15.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使学生思想不乱、情绪稳定、学习正常、生活有序;
16.具有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
17.具有服从组织、服从上级、主动合作顾全大局的工作作风;
18.具有榜样、表率的作用。
第十五条督察队监督管理内容
(一)教学区管理
1.在桌椅、门窗、墙壁等乱贴乱画;
2.在教学区内乱贴宣传广告;
3.在教学区内打闹、起哄、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4.在教学区着装不文明,异性交往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