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研究..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研究
第2J u n l o o r a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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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8年 6月
of Engie rng ( ca Sce c Ediin) n e i So il in e to
Jn 2 0 u.08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经 济 补 偿 问 题 研 究
吴 平 纪
( 中共 邯郸 市 委 党校 , 北 邯 郸 0 6 0 ) 河 5 0 4 [ 摘 要 ] 劳动 合 同解 除 后 , 劳 动 者进 行 经 济 补 偿 问 题 关 系到 劳动 者 和 用人 单 位 利 益 的 平衡 , 系到 社 会 的 和 对 关 谐 。在 分 析 经济 补 偿 金 性 质 的 基 础 上 , 我 国 法律 的相 关规 定 及 适 用 中应 注 意 的 问题 进 行 了论 述 。 对 [ 键词] 关 劳动 合 同 ; 除 ; 济 补 偿 解 经 [ 图分 类号 ]F 4 .4 D92 2 [ 献 标 识 码 3 [ 章 编 号 ]6 3 4 7 2 0 )2 0 8 2 中 292 ; 1.9 文 1 文 1 7 —9 7 (0 80 —0 2 —0 《 动 法 》 布 十 几 年 来 , 着 我 国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建 立 , 劳 颁 随 我 由各 国根据 对 劳 动 者 倾 斜 保 护 的 程 度 而定 。尽 管 劳 动 者 的损 失 国的 劳动 关 系也 逐 步 实 现 了市 场 化 , 动 合 同 的签 订 和 解 除成 了 是 未 履 行 时 间 内的 可得 利 益 , 劳 动 者 的 补 偿 却 主要 根据 劳动 合 劳 对 j H 社 会 生活 中频 繁发 生 的 现 象 。尤 其 是 近 年 来 , 国劳 动 纠 纷 以年 同已 经履 行 时 间 内的 贡献 来 计 算 , 一 矛 盾 使得 经 济 补偿 金 的性 我 这 劳 使 只有 工U 程 l 均 2 的速 度增 长 , 动 合 同解 除现 象 的 大 量 发 生 , 得 劳 动 合 质 很 难 归类 , 将 其 作 为独 立 的 新类 型来 看 待 才 比较 合 理 。 O e 兰 同解 除后 的 救济 问题 , 其 是经 济 补 偿 问题 逐 渐 凸 现 出来 。 尤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论文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论文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基础理论。
劳动合同,换句话来说又叫做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契约。
是针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对立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协议形式,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以及保证双方权利与义务得以实现。
而劳动合同解除是在原有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或者因素的左右,使得劳动合同主体中的双方或者一方要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之前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发生的法律后果就是劳资关系的改变、劳动关系的停止,这种行为是在合同主体的意愿控制下发生的。
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人单位为了创造更多的利润和价值,会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进行不同程度的剥夺和获取,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就会针对赋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而发生法律纠纷等。
二、劳动合同解除之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的现状。
首先,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仍存在着区别对待的情况。
劳动合同双方在协调一致的状态下解除劳动合同,从法律思维来说是一种双向运动的法律行为,虽然从常规思维上考虑而言多会认为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关系的解除,但是也存在很大一部分可能是用人单位在某一方面存在着管理制度方面的欠缺或者企业内部存在另一些原因等。
但是就目前来说,很多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时,多为根据哪一方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哪一方就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公正、不公平的,而经济补偿金制度在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环节中并没有发挥出真正效用。
其次,经济补偿金制度中对经济补偿金设定的限额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计算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时,往往不按照法律制度规定的细节计算,而是笼统的进行计算,并且用人单位内部对经济补偿金的上限下限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也有一定的缺失现象。
我国《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要素,但是针对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实际年龄与经济补偿金额度之间的对等关系并没有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2024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篇)
2024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是否换言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那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仍要按这个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充金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如何(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的这一规定是否与《劳动合同法》上述的规定有冲突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执时,应按以上哪部法律执行2024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的一方解除合同时,对于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补偿。
它是维护雇员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各国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和调整补偿金的相关政策。
本文将对2024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进行详细探讨。
二、目前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政策在目前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政策中,各国和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
下面以中国和美国两个国家为例,简要介绍目前的补偿金政策。
1.中国:中国是一个劳动者保护较为完善的国家,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有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劳动者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两倍;连续工作满二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三倍。
2.美国:美国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政策相对比较灵活,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企业规模、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等因素来决定。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一、引言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进行详细探讨。
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1.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属于法定补偿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其性质属于法定补偿,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失去劳动岗位的一种补偿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失去劳动岗位后,为了保障其基本生活而支付的一种补偿。
当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能会面临一段时间的失业,此时经济补偿金可以帮助劳动者度过失业期,减轻其生活压力。
3.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过去为企业付出的劳动和贡献的肯定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为企业付出的劳动和贡献的一种肯定。
劳动者在为企业工作期间,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力和智慧,为企业创造了价值。
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企业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表彰其过去的贡献。
4.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具有补偿性和奖励性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既有补偿性,也有奖励性。
补偿性体现在对劳动者失去劳动岗位后的生活保障,奖励性体现在对劳动者过去为企业付出的劳动和贡献的肯定。
因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既是对劳动者失去劳动岗位的一种补偿,也是对劳动者过去为企业付出的劳动和贡献的奖励。
三、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解除之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研究
中图分类号 :D 25 9 . 2 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 编号 :17 -0 9 (0 10—0 5 —0 6 1 3 82 l) 3 0 6 6
劳动合 同是 劳 动者 与用人 单位 确立 劳动 关系 、 明确 双 方权 利 和 义 务 的协 议 。劳 动合 同的 解 除是
1 .用人单 位 与劳 动者 之间存 在 劳动关 系 用人 单位 与劳 动者 依法 订立 了劳 动合 同, 劳 在
补 偿 金 的性 质 探悉 为起 点 , 以全 新 的视 角 对现 行
《 动合 同法》 劳 中关于 经 济 补偿 金 的 立法 规 定存 在 的 问题 逐 一做 出分析 , 在此基 础 上对 如何 进一步 并 完 善我 国经 济补 偿金 法律 制度 , 出一点 看法 与建 提 议, 以期对 经济 补偿金 这 一法律 制度 走 向完 善有所
第 l卷 第 3 1 期 2 年 6 0 1 1 月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学 报 ( 会科 学 版 ) 社 J OUR NAL OF B I1 EJNG NI RST OF T CHN0L U VE IY E 0GY ( OCAL S E CE DI I S I CI N S E T ON)
一
我国 劳动法 律 的规定 , 动合 同 的解除 包括 双方 协 劳
议 解 除、 用人 单 位单方 解 除和 劳动 者单方 解 除 3 种
情 形 。《 动合 同法 然 对《 劳 虽 劳动 法》 其 相 关 司 及
法解释 做 出 了新 的修 正 与完善 , 不可否 认 有些条 但
款仍存 在 诸多缺 陷或不足 本 文 中 , 者将 以经 济 笔
分 析 得 出结 论 , 为 经 济 补偿 的 范 围 应 该 扩 大 , 准和 方 式 应 该 完 善 , 明确 协 议 解 除 劳 动合 同 时 经 济 补 偿 金 的 认 标 应 支 付 条 件 , 善 用 人 单 位 单 方 解 除 条 件 的规 定 。 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_经济补偿金_概述说明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和职工个人发展需求的多样化,劳动合同解除成为一种常见的情况。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当事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两个主题展开介绍。
首先,在引言部分对文章的内容进行概述和说明。
其次,在第二部分中将详细阐述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重要性以及步骤要点。
第三部分将深入探讨经济补偿金的意义和作用,以及确定经济补偿金标准和计算方法,并且介绍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等相关问题。
接着,在第四部分将详细描述制定经济补偿金方案的必要性、注意事项和技巧,以及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最后,在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提出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启示和建议,并指出本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
1.3 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相关问题,帮助读者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和重要性,了解经济补偿金的意义和作用,并为当事双方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制定经济补偿金方案时提供参考。
通过全面而系统地介绍相关知识,本文旨在促进企业和职工之间更加公平、合理、顺利地实施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确保经济补偿金支付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与公平原则。
同时,本文也希望揭示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为未来进一步完善该领域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1 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和概述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和雇员在特定条件下达成共识,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这种解除方式需要双方都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通常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可能包括公司业务调整、经济困难、岗位变化等。
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避免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浅析
因用人单位违法 、 约 , 违 劳动者有解
应依法 向劳 动者 支付 经济补偿金 ;如 为
证举报人 的人身、 财产
安全 。
( 者单位 : 西 作 广
劳动报酬 。 有关经济补偿 金的政策 、 法律
渊源 主要 有 :
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未及 时足额 支付劳
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纳社会保
合达到防患于未然。
解除 劳动合 同时的 经济补偿金
险费的 ; 用人单位 的规 章制度违反法律 、 ( ) 动部《 一 劳 违反 和解除 劳动合 同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 ) 人 单 位 提 出动 议 , 方 协 商 二 用 双
一
致解除劳动合 同
劳动合 同的解除 ,是指 劳动合 同订 立之后 , 尚未履行完毕 以前 , 由于劳动合 同双方或者单方 的法律行 为导致 双方 当 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 系的法律 行为 。劳
究、 解决存 在的 问题 , 制 定 出保 电意 见和具 体措施 。 8 建立举报 、 、 奖励 制度 ,设立奖励基金 。 广泛发动群众检举 、 揭 发盗窃、 破坏电力设施
动员全 社会做 好 电力
的劳动关 系处理 办法》 劳社 部发[0 3 ( 2 0 1 人 身安 全的 ,劳动者可 以立 即解 除劳动 合 同,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劳动合 2号 ) 1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劳动法》 四 《 。
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以欺 诈 、 “ 胁迫 的手段 或者 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 违
法规 与维权
GUANG XIDI AN YE
我国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经济补偿制度现状及完善路径
我国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经济补偿制度现状及完善路径摘要: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经济补偿金作为一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专门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近年失业保险和其他相关制度的出现,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和适用范围方面出现了部分功能的重合。
本文将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界定经济补偿金与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并深入研究我国现行立法中的不完善之处,对制度设计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失业保险一、我国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经济补偿概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纠纷案件层出不穷,由于现行法律和有关机关对经济补偿制度性质的认识不健全,对用人单位的实际承受能力考虑不周,导致经济补偿制度在现实生活适用中出现了问题。
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制度的出现使得经济补偿金的职能在效果发挥上受到影响,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通常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中产生的,而经济补偿制度是在劳动关系中产生的。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劳动者由于失业导致再就业的过渡期间,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具有经济补助性质的货币。
经济补偿制度最终的目的是追求实质上的平等,经济补偿制度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雇员被任意解雇的情况的发生,并在保护解雇中发挥作用。
立法者在进行该项制度设计时的根本初衷就是为了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帮助劳动者渡过失业期间,为其失业阶段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二、我国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经济补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现状分析本文将按照我国有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这三种情形中分析我国的经济补偿制度。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并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或因为履行困难而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和劳动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达成协议,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补偿金制度的研究
Caweoinrc 嵋 珥—■ 盔 h h sdot 山 ■■ iN T ng ds ne cl aP 瞄囵团 墨阉 o e u■
经 济补偿 金制 度 的研 究
丁 灿 飞
( 中国人 民大学公 共管理 学院 , 北京 12 0 ) 0 2 8
摘 要 : 生产 资料逐 渐与 自然 劳动者 分 离 , 佣关 系成 为部分 劳动 者与 生产 资料 间接 结合 的纽 带。 随着 雇 同时 , 这 种关 系下形 成 了被 在 雇 佣人( 者) 劳动 与雇佣人 ( 用人单 位) 大利 益群体 。针 对群体 权益 的 维护 , 两 劳动法 末断调 整 着保护 重 心 , 代 劳动 法主要 沿着倾 向 于 现 相 对 弱势的 劳动者 来修 正群体 问 的力 量差异 的 。 关键 词 : 济 ; 融; 经 金 补偿金 制度 ; 劳动 法 等 的产 物 。若采 纳 劳动关 系终 止时 生产 力 与生产 关 系 、经 济基 础与 上层 建 经济 补偿 金给 付 的潜 在前提 为劳 动者 与用 人 “ 价交 换 ” 筑 , 对矛 盾构成 了人 类社 会 的基本 矛 盾 , 单位之间存在过劳动关系 , 这两 当实际给付时 , 劳 给予“ 普惠待遇” 的贡献补偿说, 将导致利益 制 约着 其他 社会矛 盾 的发展 ,决 定着 社会 的 动权 利义 务关 系 应该 已经 或 同时终 止 。但 根 调整 的倾 向性偏 差 过大 ,不 仅不 能达到 实现 进 程 、 质和 面貌 , 动人 类社 会不 断地 前 据 《 济 补偿 办 法 》 三 条 “ 性 并推 经 第 用人 单 位 克扣 或 实 质公 平 的 目的 ,而且 会变 得矫 枉过 正—— 进 。作 为关键 性条 件的生 产力包 含 三要 素: 生 者无 故拖 欠劳 动 者土 资的 ,以及 拒不 支付 劳 使用
三个案例带您了解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三个案例带您了解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案例一:个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个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 根据个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确定基本工资倍数。
一般情况下,每工龄1年,基本工资倍数增加1倍。
例如,工龄为3年,则基本工资倍数为3倍。
2. 确定个体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个体劳动者在最近12个月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得到月平均工资。
3. 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基本工资倍数×工龄。
例如,某个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为5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5000元×5倍×5年=125000元。
案例二:企业员工因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 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确定基本工资倍数。
每工龄1年,基本工资倍数增加1倍。
例如,工龄为3年,则基本工资倍数为3倍。
2. 确定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员工在最近12个月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得到月平均工资。
3. 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基本工资倍数×工龄。
例如,某企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为5年,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6000元×5倍×5年=150000元。
案例三:农民工因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农民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工作月数,得到月平均工资。
2. 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工作月数×0.5。
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探讨——兼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之完善
异议。但笔者认为这是劳动立法的缺陷, 对用人单位有失公允, 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也容易引起混乱, 理应进行立法修 改。 笔者的观点是: 劳动者主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被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的, 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文通过下面的案例引出的话题进行探讨和论证, 用以证明这一观点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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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蕊 套 治 : 蝴律 政
贡献 的一种补偿。当今世 界经济全球化 已经成为世界经济 格局 的基 本趋势 , 强 资本、 “ 弱劳工”已经成为劳 资关 系的 基本态势 , 资本地位不断上升的情 况下 , 在 设立经济补偿 金 的立法初衷是为 了防止用人单位 随意解 除劳动关系,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 《 关于实行 劳动 合同制度若干 问题 的通知》第二十条 的规 定: 劳动者按 照 《 “ 劳动法》第二十
[ 键 词 ] 动合 同 ; 协 商 解 除 ; 协议 离 职 ; 经 济 补偿 金 关 劳
[ 中图分类号] 9 25 D2.2
[ 文献标0 — 62(0 6 0 — 04 0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 第二十 四条规定: 经劳动 “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 劳动合 同可以解 除。” 第二十八条规 定: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解 除劳动合 “ 同的, 应当依照 国家有关规 定给予经济补偿 。 在实践 中, ” 针 对协商解除劳动合 同是否要给予补偿 金一直争议颇 多。本 文试 图从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着手对这一 问题作一探讨 。
第一 ,辞职的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金{ 而协商解 除劳动合 同, 劳动者可 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研究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研究在当今的劳动市场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而其中,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它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对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其目的在于对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一种约束。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例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是基于保护劳动者在协商过程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考虑。
(二)劳动者无过错的解除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助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助措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日益受到重视。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助。
本文将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助措施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1. 员工原因:员工因个人原因(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2. 企业原因: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产业结构、组织架构调整等原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 双方原因:双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4. 法律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成就时,劳动合同自然解除或终止。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助措施1. 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确保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企业应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一次性支付给员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3. 福利待遇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员工一定的福利待遇。
如:带薪年休假、年终奖、工会福利等。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可按比例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4. 职业培训企业应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再就业能力。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可根据员工的需求,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服务。
5. 再就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参与再就业工作,为员工提供再就业服务。
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问题论文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问题研究【摘要】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付劳动者从失业到再就业过渡期间的经济补助。
经济补偿金制度作为《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制度,加大了对我国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力度,更好地体现了社会法实质公平的精神理念。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经济补偿金制度作了更为完善的修改,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进一步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然而由于《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时间不长,个别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概述(1)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定义。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付劳动者从失业到再就业过渡期间的经济补助。
经济补偿金制度是一种专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2)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特征。
经济补偿金作为劳动合同法特有的解约补偿形式,是用人单位的一种法定补偿义务。
一是单方性。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而无反向性。
二是补偿性。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体现了其补偿性的特点。
三是法定性。
经济补偿金制度是《劳动法》对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范围等内容均予以明确规定的法律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通过协商解除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义务。
二、我国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制度存在的问题(1)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无规定标准。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最低或最高限额没有明确规定,这就意味着竟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数额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的。
由此,由于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会利用其本身的优势,压低经济补偿金对劳动者而言,是极不公平的。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不全面。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规定不够全面。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 补偿金计算公式:
- 经济补偿金 = 月工资× 工作年限
- 其中,月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补偿金支付条件:
-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
- 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 补偿金支付限制:
-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上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4. 补偿金支付时间:
-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5. 补偿金支付方式:
- 经济补偿金应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6.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金:
- 若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补偿金争议解决:
-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 补偿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 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 违约金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而支付的赔偿金。
9. 补偿金与工资的区分:
- 经济补偿金不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不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
对象。
10.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2024年相关法律法规的
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解读
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解读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一)2008年1月1日前,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2008年1月1日后,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一)根据《补偿办法》,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1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裁减人员的;1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17、用人单位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8、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23年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上限
2023年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上限摘要:1.2023 年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上限规定2.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3.特殊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支付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正文:一、2023 年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上限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 年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上限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 个月。
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2.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三、特殊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支付1.劳动者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
2.劳动者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金额。
3.劳动者工作满二十年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工资的金额。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总之,2023 年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上限为12 个月的工资,具体的计算标准和特殊情况下的支付规定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劳动争议纠纷中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及赔偿金的适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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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争主 义纠 纷 中 至 养补 金 、圣 圣 垩 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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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 丈对 经济 补偿金 、 经济 补偿及 赔偿 金 的适用 法律依 据和 计算 方式 方面的 差异进 行 了分析 , 并对 司法 实践 中存在
赔偿 金适用 的时间 界定是 目前司法 界争议 的重点 , 第一 种意
的突 出争议 进行 了解 答。
关键词 中图分 类号 : 9 25 D 2.
法律 依据
一
、
经 济补 偿金 的适 用情 形存 在用 人单 位主动 解 除劳动 合 同和
劳动者 主动 解除 劳动 合 同两 种 : 一)当符 合 《 ( 劳动 法》第二十 四
条、 第二 十六条 、 第二十 七条规 定的情 形时 , 人单位 可 以主 动解 劳动者 在用人 单位 的工 作年 限 计算, 用 每满 一年计 付一个 月 , 工作 除劳动 合 同, 但是应 支付 经济 补偿 : 当符合 第二 十五 条规 定 的 而
的经济 补偿 名称 为“ 经济 补偿 金” 而 非“ 济补 偿” , 经 。 除和法 律特别 规 定三种情 形 , 中第一 种 为用人 单位符 合 《 动 其 劳
经济 补偿 的适用情 形存在用 人单位主 动解 除 、 劳动 者主动 解 金规 定即使 只工作一 天也 同样 汁付 一个 月: 而经济 补偿则 以六 个 合同法 实施 条例 》 十九 条第( ) ( 一十 四) 第 一 、 八) ( 款情 形解 除劳 动 月 工资方 面 , 经济 补偿金 未 限定 月工 资的最 高金额 , 经济 补偿 而 合 同时应 支 付经济 补偿 。 第二 种 为用 人单 位 符合《 劳动合 同法 实 则 限定 了月工 资 的最高金 额 为本地 区 上年度 职 工月平 均工 资的 施 条例》 第十 八 条第 ( 款 至第 ( 四) 十三 ) 规定 , 款 劳动 者提 出解 除 三 倍。 偿金 与经济 补偿金 、 济补偿 的差 异主 要表现 在其 为经 赔 经 劳动合 同的 , 应支 付经济 补偿 。第 三种为 : . 1当固 定期 限劳动 合 济 补偿 的二倍 。 同期满后 , 如用 人单位 以低 于原 劳动合 同的约定 条件要求 续订 劳 动 合 同, 劳动 者不 同意 的, 人单位 也应 支付 经济 补偿 。2 当用 用 . 人单位被 依法宣 告破产 、 吊销营 业执照 、 被 责令 关闭 、 销或者 当 撤 用 人单 位决 定提前 解散 的, 人单位 也应 支付经 济 补偿 。 用 的适 用 条件有两 点 : 是用人单 位违反 《 一 劳动合 同法》 定解除 或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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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摘要 (1)关键词 (1)引言 (1)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及性质 (1)(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及特征 (2)(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2)二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缺陷 (5)(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立法上的不足 (5)(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实际中的困境 (7)三、我国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完善 (8)(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立法上的完善 (8)(二)加强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司法实践 (11)结束语 (11)参考文献 (11)英文翻译 (12)致谢 (13)承诺书毕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评阅教师用)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及总成绩表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研究法律系本0902班周银霞指导教师赖文添[摘要]《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使得目前经济生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问题日渐明了,尤其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问题。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劳动法对弱者倾斜保护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实践中,由于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理解上的不一致,出现了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劳动合同法》的正确实施。
从经济补偿金性质的争议问题入手本文着重探讨经济补偿金研究现状及存在的缺陷和缺陷完善来对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就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吸收了我国近十年来劳动法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应当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劳动合同法》追求劳动关系实质公平和倾斜保护劳动者这的宗旨,对于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起到规范作用,充分保护了弱势群体劳动者的权益,为和谐稳定用人关系作出了贡献。
但在实践中,由于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理解上的不一致,导致在实务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劳动合同法》的正确实施。
本文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首先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劳动法学界关于经济补偿金法律性质的理论争鸣,对这些理论观点进行适当评析,然后分析了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完善措施,籍此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促进劳动合同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及性质(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及特征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它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重要方式,但由于劳动合同解除涉及到合同事人单方解除情形的认定,所以劳动合同解除比劳动合同终止更为复杂和重要①。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从失业到再就业过渡期间的经济补助②。
从概念中我们可以发现经济补偿金的特征:第一,单向性。
即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并不是在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某个标准来支付,而是不论用人单位有无过失只按照法律规定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劳动者则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都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单向性充分体现了劳动法作为社会法对弱者的倾斜保护,因为在劳动合同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与实力强大的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更需要法律的保护。
第二,法定性。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有法律规定的,当发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规定支付而不能不支付或是少支付。
这是劳动法作为社会法对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倾斜保护所必须的。
在实践中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若是没有法律强制性作保障,用人单位就会利用自己的强势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经济补偿金必然是具有法定性的。
第三,有限性。
虽然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但补偿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保护弱者也要兼顾到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和数额都是有限的,会受到经济水平、相关政策的影响。
因此,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必然是有限定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只有我们弄清了它的本质,才能够对现行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评价。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理论分歧比较大,我国法学界存在不同看法。
目前主要有四种观点。
①关怀.劳动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47.②郭凤丽.略论我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制度之完善[J].民主与法制,2012,(8):11.第一种,法定违约金说。
该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强行干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结果,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①。
根据该说可推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以用人单位违约为前提,但我们通过劳动法规定可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前提是用人单位有过失,但有过失并不等于违约。
况且根据民法中对违约的相关规定和法理学中违约的理解可知违约是存在于当事人双方的,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可能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也可能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这显然是与劳动法倾斜保护弱者的主旨是不相符的;再者说违约金是来源于合同的约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上之前对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的规定可知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并非约定。
并且若界定为违约金则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束,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仅是对用人单位的约束。
综上,笔者不赞成将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界定为法定违约。
第二种,劳动贡献补偿说。
该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作贡献积累给予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②。
也有学者进一步提出:劳动贡献积累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已作贡献的积累补偿,其数额一般应当与本单位工龄挂钩,除了劳动者因为有过错而被辞退以外,在合同终止时也应当支付这种补偿③。
根据该说,很显然是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相关联,工作年限长、贡献大则得到的补偿就多,相反则少。
这看似合理。
其实对于工作期限短的劳动者是不公平的。
而且在按劳分配的分配体制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劳动贡献已经得到相应回报,那么再补偿原则上就该是平等对待。
这样界定明显存在矛盾。
第三种,社会保障说。
该说认为,基于宪法、劳动法对公民生存权保护的需要,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渡过失业和生活消耗、医疗费用无来源的阶段,保障劳动者得权益④。
这样界定似乎也符合劳动法的主旨,但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不能等同于社会保障,因为经济补偿金与社会保障金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
第一,经济补偿并不①傅静坤.劳动合同中的解约金问题研究[J].现代法学,2000,(5):23.②贾占荣.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1,(6):61.③王全兴.劳动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53-154.④刘京州.浅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J].甘肃科技,2004,(4):169.是适用于全部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仅是无过失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而社会保障金是对全体劳动者失业之后的保障。
第二,《经济补偿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后, 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也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而停发或者减发失业保险金①。
第三,社会保障金是由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由法定的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发放,而经济补偿金不同,其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都是由用人单位一方负责,劳动者个人事先无须支出,只有取得②。
所以这样定义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是明显不合理的。
第四种,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
该说强调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帮助,当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而言会使其生存利益受到很大威胁,是其最需要得到帮助的时候,这个时候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可以起到对劳动者很好的帮助作用,其是国家分配给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用人单位帮助的义务化或法定化③。
根据该学说,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帮助并且这种帮助具有法定性,这样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该依照法律的规定负担起应负的责任,这样既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能限制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从而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作出贡献。
尽管前面三种学说都各有理由,但笔者赞成第四种学说的观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处于失业状态,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保障才能安心的投入到新的就业生活中,此时的劳动者最需要用人单位的帮助。
用人单位帮助说不同于前面三种学说的观点,首先将经济补偿金界定为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帮助,区别于劳动贡献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不仅仅依靠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贡献大小来界定而是基于“帮助”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一视同仁,这样不论劳动者基于何种理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都会对其进行帮助。
其次将经济补偿金界定为义务说,这样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就变成一种应尽的义务,可以对用人单位的人事变动起到适当的限制,这样就符合了经济补偿金法定性的特征而区别于法定违约说。
再次,“确定①《经济补偿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 条规定②刘京州.浅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J].甘肃科技,2004,(6):170.③董保华.劳动合同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2005:267-279.经济补偿的数额时, 要考虑用人单位经营风险注意的因素”①。
总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帮助不仅可以缓解劳动者再就业前生活上的困境而且可以让劳动者意识到自己的就业、择业的自由权利得到尊重,有助于劳动者更好的融入到下一次工作之中。
二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的缺陷(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立法上的不足1、经济补偿金的上限规定伤害了高工资劳动者的积极性。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