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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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

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

附件: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1 总则1.0.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07]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城镇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节能、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均应执行本标准,改建、扩建的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标准执行.1。

0。

3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

视新建住宅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考虑预留35kV—110kV变电站的站址及电力通道。

供配电方案和供配电设施用房的设计应与新建住宅详规设计同步。

1.0。

4 本标准不含新建住宅公建设施计量装置以下部分,该部分(电梯、车库、水泵、消防、道路照明等)供配电设施宜委托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1。

0.5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1.0.6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0。

7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宜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1.0.8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

2 引用的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引用的主要设计标准、规程规范有:GB311。

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094—1994 电力变压器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942—1993 低压电气外壳防护等级GB50011-200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45—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1994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60-1992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1—1997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217—19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6450-86 干式电力变压器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DL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修订)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404—1997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103-1999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DL/T 5231-2001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DL/T5216—2005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221-2005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728—2000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DL/T791—200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JB/T10088 6~220kV 级变压器声级JB/T7113-1993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GJ/T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NDGJ96-1992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537—2002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GB/T17467-1998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SD320-89 箱式变电所技术标准以上设计标准、规程规范若有更新的版本,则应按新版本执行。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1. 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标准,确保住宅小区的供电安全,提高供电效率。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

2. 设施建设范围2.1 主变电所建设2.1.1 主变电房选址要求2.1.2 主变电房建筑标准2.1.3 主变电房设备配置标准2.2 配电线路建设2.2.1 配电线路布置规划2.2.2 配电线路敷设标准2.2.3 配电线路绝缘与保护措施3. 设施建设要求3.1 供配电设施设计3.1.1 设计方案审批3.1.2 设计图纸要求3.1.3 设备选型标准3.2 设施的施工安装3.2.1 施工组织设计3.2.2 施工人员资质要求3.2.3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4. 设施验收及管理4.1 设施验收程序4.2 设施验收标准4.3 设施管理与维护5. 相关法律法规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5.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定》5.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6.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无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标准,包括主变电所建设、配电线路建设、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确保住宅小区的供电设施符合标准,提高供电质量,保障住户的用电安全。

2. 主变电所建设2.1 主变电房选址要求2.1.1 距离住宅区域要求2.1.2 环境因素考虑2.2 主变电房建筑标准2.2.1 建筑物结构要求2.2.2 防雷设施要求2.3 主变电房设备配置标准2.3.1 主变电设备要求2.3.2 联络、保护设备要求3. 配电线路建设3.1 配电线路布置规划3.1.1 线路布置原则3.1.2 线路敷设方式3.2 配电线路敷设标准3.2.1 线缆规格要求3.2.2 管道敷设要求3.3 配电线路绝缘与保护措施3.3.1 绝缘材料要求3.3.2 保护措施要求4. 设施建设要求4.1 供配电设施设计4.1.1 设计方案审批程序4.1.2 设计图纸要求4.2 设施的施工安装4.2.1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4.2.2 施工人员资质要求4.3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4.3.1 施工现场准备工作4.3.2 施工材料及设备安全要求5. 设施验收及管理5.1 设施验收程序5.2 设施验收标准6. 相关法律法规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6.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定》6.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7.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无。

11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11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省电力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试行)1 总则1.1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结合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2南网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标准。

1.3 居民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

居民住宅小区设计应与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同步。

1.4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保障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的需求。

1.5 居民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应实现规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1.6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7居民住宅小区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宜采用电缆。

低压电缆线路的配置应考虑10-15年的发展要求。

2 供配电设计2.1 负荷性质的确定2.1.1 根据居民住宅小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级负荷。

2.1.2 居民住宅小区一级负荷有:1 高层居住类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等;2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有特殊要求的汽车库;3 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人防工程;4 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2.1.3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的负荷为二级负荷。

2.2 负荷容量统计2.2.1 居民住宅小区用电容量按50W/m2计算,每户用电容量不低于6KW。

2.2.2 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3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2.3.1 电源要求1 居民住宅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介绍(doc 13页)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介绍(doc 13页)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介绍(doc 13页)附件2: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范居民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冀价经费[2008]39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冀北地区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标准。

第三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居民住宅区设计同步。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

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2;商业100-150W/m2。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供电:1.电源要求:一级负荷宜由双电源供电,至少满足两回线路供电。

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三级负荷无特殊供电要求。

一、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还应满足《供配电设计规程》GB50052-95的相关要求。

2.10kV供电1)居民住宅区规划容量在630kVA以上时应采用配电室方式,容量在630kVA及以下时可以采用箱变方式。

2)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配电室方式供电。

3)单个配电室的容量不得超过3200kVA,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

4)小区配电室或箱变应采用小型化、无油化、少维护具备“五防”功能的真空断路器或六氟化硫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

5)开闭所(环网柜)开关设备应采用有国内成熟运行经验、少维护或免维护的六氟化硫或真空开关设备。

6)小区箱变壳体采用防腐材料,优先选用不锈钢材料;配电室的低压开关设备应采用小型化、少维护的优质产品。

7)10kV线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或电缆,考虑负荷发展裕度一次建成。

8)10kV电缆的敷设及截面选择:选择电缆敷设方式应依据配电网中远期规划,考虑电缆最终数量、路径容量、施工条件以及初期投资等因素确定。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范居民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冀价经费[2008]39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冀北地区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标准。

第三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居民住宅区设计同步。

第四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保障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的需求。

第五条居民住宅区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第六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第七条居民住宅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应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或电缆。

第二章供配电设计第八条负荷性质的确定。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程》GB50052-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十层至十八层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第九条负荷容量设计:1.居民住宅区用电容量按建筑面积50W/m2计算,80 m2及以下的住宅按每户4千瓦配置。

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

新建居民住宅开发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新建居民住宅开发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修编(初稿)(2016)二0一六目次5.1 施工5.2 验收附录居住区供电方案典型设计示例1 总则1.0.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均应执行本标准,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标准。

1.0.3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

视居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考虑预留35kV-110kV变电站的站址及电力通道。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居住区详规设计同步。

1.0.4 居住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本标准中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包括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

规模上涵盖了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零星住宅。

2 公共服务设施一般称公建,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

3 多层建筑指七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4 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建筑。

其中小高层住宅建筑指八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高层住宅建筑指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超高层住宅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类建筑。

5 高级住宅指别墅或建筑装修标准高的住宅。

指由10(20)kV开关设备、配电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无功补偿设备、电能计量设备、辅助设备和联结件组成的户外成套配电设备,用于从10(20)kV系统向低压系统输送电能。

12 电缆分支箱指用于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入和分配电能作用的电力设备,简称分支箱。

13 配置系数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kW)之比值。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第一份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确保其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执行标准的依据包括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本地区的电气工程建设规定。

二、技术要求2.1 供配电设计2.1.1 小区供配电主干线路应满足全小区耐压需求,设计应考虑负载均衡、短路和过电压保护等因素。

2.1.2 供配电变压器应根据小区用电负荷计算确定容量,并满足相关安全标准要求。

2.1.3 在小区内设置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并确保可靠和易于维护。

2.2 设备选型和安装2.2.1 所使用的变压器、配电箱、开关、电缆等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

2.2.2 设备的安装应按照供应商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2.2.3 线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电缆的绝缘性能和电气性能,防止破损和短路风险。

2.3 运行与维护2.3.1 供配电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3.2 故障发生时,应及时有效地进行排除和修复,并做好故障记录和分析。

2.3.3 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配电的正常运行。

三、验收和监督3.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提供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

3.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要求并安全可靠。

附件:1. 施工图纸2. 合同及协议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 供配电:指电力系统中的电能供给和分配。

- 主干线路:指供配电系统中连接变压器和配电箱之间的电缆或导线。

- 耐压需求:指供配电设施能够承受的最大电压。

- 短路保护:指在供配电设施发生短路时采取的保护措施,以避免损坏和人身伤害。

- 过电压保护:指在供配电设施发生过电压时采取的保护措施,以避免损坏和人身伤害。

- 漏电保护装置:指用于检测和防止漏电的电气装置。

- 过载保护装置:指用于检测和防止供配电设施过载的电气装置。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精品文档17页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精品文档17页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标准。

作为山东各地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市应根据本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本技术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本技术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2引用标准3名词术语3.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3.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3.3多层住宅3.4小高层住宅3.5高层住宅3.6超高层住宅3.7高级住宅3.8公共服务设施3.9汽车库分类3.10建筑面积3.11配电室3.12开闭所3.13环网柜3.14配电变压器3.15配置系数3.16双电源3.17双回路4供配电设计原则4.1负荷性质的确定4.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4.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5设备选型原则5.1配电变压器5.2开闭所5.3环网柜5.4中压电缆5.5低压线路5.6电缆通道5.7配电室5.8低压电缆分支箱5.9接户线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6.1基本要求6.2环境要求6.3消防要求6.4照明要求6.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7附则7.1本标准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7.2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石家庄市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试行)1供配电设计2.1 负荷性质的确定2.1.1 根据居民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二级负荷。

2.1.2 居民住宅小区内一级负荷有:1 高层居住类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等;2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有特殊要求的汽车库;3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4 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2.1.3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的负荷为二级负荷。

2.2 负荷容量统计2.2.1 居民住宅小区用电容量按50W/m2计算,每户用电容量不低于4KW。

2.2.2 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2.3 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

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2;商业100-150W/m2。

2.3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2.3.1 电源要求1 居民住宅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2 居民住宅小区二级负荷一般由单电源供电,可视电源线路裕度及负荷容量合理增加供电回路。

2.3.2 10kV供电l 居民住宅小区容量在630kVA以上时宜采用配电室方式,容量在630kVA及以下时宜采用箱变方式。

2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配电室方式供电。

3 单个配电室的容量不宜超过3000kVA。

4 小区配电室或箱变,应采用小型化、无油化、少维护具备“五防”功能的真空断路器或六氟化硫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

5开闭所(环网柜)开关设备,应采用有省内成熟运行经验、少维护或免维护、知名品牌的六氟化硫或真空开关设备。

6 小区箱变壳体采用防腐材料,优先选用不锈钢材料;配电室的低压开关设备应采用小型化、少维护、资信高的优质产品。

7 10kV主干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原则上不小于240 mm2,采用绝缘导线。

8 10kV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2.3.3 0.4kV供电l 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宜过大,一般控制在100-150m,,最大不宜超过250m。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2016年4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6)5 供配电设计原则 (7)6 设备选型原则 (13)7 开关站、配电室及线路通道建设要求 (20)8 附录: (24)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10kV 及以下配电网规划原则、供电方案编制原则、用户受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石家庄市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094 电力变压器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GB/T13499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T16934 电能计量柜GB/T16935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7467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T1746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368 住宅建筑规范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L/T537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DL/T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DL/T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DL/T5103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DL/T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216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31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JB/T10088 6~220kV 级变压器声级JB/T7113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GJ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NDGJ96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 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DL/T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CJ/T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1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1、项目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通过制定详细的建设标准,确保小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满足居民生活和工作的用电需求。

2、规划阶段2.1 拟定住宅小区用电规划方案2.2 设计电力设备布局和容量2.3 编制住宅小区电力工程建设方案2.4 完善住宅小区供电系统的地勘资料2.5 制定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施工图纸3、施工阶段3.1 完善电缆敷设方案和线路布线3.2 采购电力设备和材料3.3 进行住宅小区电力设备的安装与调试3.4 进行电力线路和电缆的敷设3.5 进行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的验收和接电4、运维阶段4.1 定期巡检住宅小区电力设施4.2 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线路事故4.3 维护电力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4.4 处理住宅小区电力的用电问题4.5 定期对住宅小区电力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5、附件附件1:住宅小区电力规划方案附件2:住宅小区电力工程建设方案附件3:住宅小区电力设施施工图纸附件4:住宅小区电力设施验收报告6、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标准:规定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文件2)电缆敷设:根据计划和设计,将电缆安装在指定位置的工作3)线路布线:按照设计要求,对电力线路进行布置和连接的工作4)验收报告:对住宅小区电力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和评定的报告1、项目介绍本文档旨在进行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的制定与规范。

通过详细描述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达到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规划阶段2.1 制定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规划方案2.2 完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的基本设计方案2.3 确定住宅小区电力设备的选择和配置2.4 编制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5 编制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3、施工阶段3.1 筛选并确定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施工单位3.2 安排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施工进度和资源计划3.3 监督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3.4 协调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相关工程配套工作3.5 进行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验收和投运工作4、运维阶段4.1 制定住宅小区电力设施运维管理制度和标准4.2 进行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的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4.3 及时处理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的故障和事故4.4 提供住宅小区电力的用电服务和咨询4.5 定期对住宅小区电力设施进行检修和升级改造5、附件附件1: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规划方案附件2: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基本设计方案附件3: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4: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招投标文件6、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标准:对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所需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规范的文件2)施工单位:承担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3)验收和投运:对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测试和启用的过程。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哎呀,各位小伙伴们,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既关乎生活又不太引人注目的话题——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

别以为这个话题枯燥无味,它可是咱们日常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部分之一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捋一捋这方面的技术标准,让大家轻松了解一下这背后的“秘密”。

1. 供电系统的设计要求1.1 总体规划首先,供电系统的规划就像盖房子前要画蓝图一样重要。

咱们得根据小区的规模、住户数以及用电负荷来制定合理的方案。

这就好比你买个新家,得先搞清楚需要多大面积,然后再决定怎么装潢,电力也是一样的道理。

设计得当,就能保证大家用电的时候不会出现电压不稳的情况,真是“稳如泰山”。

1.2 设备选择然后是设备的选择,这就像买手机一样,有时是你要高配置,有时是中低配置。

电力设备也是一样,咱们要选择那些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的设备。

比如变压器、开关设备等,都得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这样才能让咱们用电时“安全无忧”。

而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也得十分细致,绝对不能马虎。

否则,遇到点小问题,就可能变成“鸡飞蛋打”的局面。

2. 供电系统的建设标准2.1 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标准更是不能打折扣。

就像煮一锅好汤,火候掌握得不好,汤就会糊了。

电力设施的施工也是如此,施工队伍需要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比如,电缆的铺设要平整,不得出现交叉缠绕的情况,接线也得准确无误。

施工时的每一步,都要做到“精益求精”,这样才能确保未来的用电稳定。

2.2 安全管理安全问题那是重中之重。

你想,电力设施可是直接关系到大家的用电安全,不容忽视。

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比如工人要穿戴好安全装备,电缆和设备要进行必要的绝缘处理。

施工结束后,还得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一切符合安全标准。

就像咱们考试前要好好复习一样,施工后的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3. 维护与管理3.1 日常维护建设完毕后,维护工作就像你照顾宠物一样,需要细心和耐心。

电力设施虽然稳定,但也要定期检查和保养。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一、前言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是为了规范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工作,保障住宅小区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小区供电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等各个阶段。

二、标准依据1.《住宅小区供电工程设计规范》2.《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住宅小区供电工程运维管理规范》三、供电工程设计1.总体规划1.1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总体规划原则1.2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供电负荷计算1.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结构设计1.4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设备选型与布置1.5 住宅小区供电回路与配电箱设计2.线路设计2.1 住宅小区供电线路敷设原则2.2 住宅小区供电线路敷设材料选用2.3 住宅小区供电线路保护与接地设计3.变压器与配电箱设计3.1 变压器选型与容量计算3.2 变压器布置与安装3.3 配电箱选型与布置3.4 配电箱与住宅之间的接线设计四、供电工程施工1.施工组织1.1 施工组织设计1.2 施工现场管理1.3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2.施工工艺2.1 住宅小区供电线路敷设工艺2.2 变压器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2.3 供电设备的调试与试运行3.施工质量控制3.1 施工质量检验标准3.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3.3 施工质量验收与结果评定五、供电工程验收1.验收准备工作1.1 验收前准备工作1.2 验收文件及资料的准备2.现场验收2.1 验收标准与方法2.2 验收记录与报告编制3.验收结果评定3.1 合格验收3.2 不合格验收六、供电工程运维1.日常运维管理1.1 设备巡视与检修1.2 供电质量监测与分析2.故障处理与应急措施2.1 故障排除与处理2.2 应急备用设备3.定期检测与维护3.1 设备定期检测与维护计划3.2 设备维护记录与报告扩展内容:1、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住宅小区供电工程设计方案附件2: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施工图纸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2.1 住宅小区:指供多户家庭居住的小区,包括公寓、别墅等。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小区配电线路设计:根据小区用电负荷和用电特点,合理规
划小区线路布局及变压器容量,确保小区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和稳定性。

2. 小区配电室设计:根据小区用电负荷及供配电设备的要求,
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室,并保证其通风、通气、防盗、防潮等性能。

3. 小区配电设备的配置:包括变压器、开关柜、断路器、漏电
保护器、计量装置等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部门的规定。

4. 小区配电线路施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安全、防护、验收等程序,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5. 小区供电安全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在做
好小区供电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的同时,加强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有
效防范电气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应根
据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邢台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邢台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邢台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摘要:
一、邢台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概述
1.背景和重要性
2.主要内容
二、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具体内容
1.供配电设施的设计要求
2.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标准
3.供配电设施的安全要求
三、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监管
1.实施情况
2.监管措施
四、结论
正文:
邢台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是为规范邢台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提高供配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居民生活用电需求而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供配电设施的设计要求、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标准、供配电设施的安全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在供配电设施的设计要求方面,标准规定了供配电设施应根据小区的用电需求、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确保供配电设施的稳定运行。

同时,设计应满足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在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标准方面,标准对供配电设施的建设质量、建设周期、建设投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求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供配电设施的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强调了供配电设施的安全性,要求设施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

同时,标准还对供配电设施的维护、检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邢台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监管对于保障居民生活用电需求、提高供配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该标准的实施情况良好,得到了广大居民和相关部门的认可。

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供配电设施建设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泉州市新建住宅供配电开闭所建设标准

泉州市新建住宅供配电开闭所建设标准

泉州市新建住宅供配电开闭所建设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泉州市新建住宅供配电开闭所建设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泉州市新建住宅的建设数量不断增加,而供配电系统的建设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良好的供配电系统不仅可以保障居民的生活用电安全,还可以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制定和严格执行供配电开闭所建设标准对于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和提高城市电力供应质量至关重要。

一、供配电开闭所的位置选择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应当合理设置供配电开闭所的位置。

一般来说,供配电开闭所应当设置在住宅区域的合适位置,便于居民接入和使用,并且要远离噪音和污染源。

供配电开闭所的位置应该方便维护和管理,确保供电设施的运行稳定。

1. 泉州市供配电开闭所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按照市政府颁布的建设规划进行设计。

2. 供配电开闭所的建设应保证设备齐全、技术先进,满足居民正常生活所需电力负荷。

3. 供配电开闭所应设有完善的监控和自动报警系统,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4. 供配电开闭所的建设要符合规划设计的要求,建筑材料应符合建筑施工标准,结构稳固可靠。

5. 供配电开闭所的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预防事故的发生。

6. 供配电开闭所的建设应符合环保要求,杜绝露天排放污染物,确保供配电设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1. 泉州市新建住宅区供配电开闭所的管理责任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

3. 加强供配电开闭所的防火工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熟练操作灭火器材。

4. 配电开闭所的管理部门要与居民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居民投诉。

通过严格执行泉州市新建住宅供配电开闭所建设标准,可以提高供电设施的质量和稳定性,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安全,维护城市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转。

通过加强供配电开闭所的管理工作,可以进一步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供配电系统的顺利运行。

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河北省电力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试行)1 总则1.1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结合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2河北南网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标准。

1.3 居民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居民住宅小区设计应与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同步。

1.4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保障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的需求。

1.5 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力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6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7居民住宅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宜采用电缆。

低压电缆线路的配置应考虑10-15年的发展要求。

2 供配电设计2.1 负荷性质的确定2.1.1 根据居民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级负荷。

2.1.2 居民住宅小区内一级负荷有:1 高层居住类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等;2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有特殊要求的汽车库;3 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人防工程;4 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2.1.3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的负荷为二级负荷。

2.2 负荷容量统计2.2.1 居民住宅小区用电容量按50W/m2计算,每户用电容量不低于6KW。

2.2.2 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3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2.3.1 电源要求1 居民住宅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建设标准

附件:1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1总则1.1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是城市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和住宅小区建设及四周环境相协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

1.2依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结合我省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适用、平安、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3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的设计和装置应依据各地的实际状况简化运用规格,使其标准化、规范化。

1.4本标准适用于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九个地级市的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各地供电部门应依据本标准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地市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实施细则。

2引用标准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JGJ/T 16-92 《民用建设电气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电安运[1998]669号《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闽建科[2000]45号《福建省“住宅设计规范”电气专业设施细则》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3供电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3.1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结合本省的住宅电力负荷的实际状况,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高层住宅中的客梯、生活水泵电力、楼梯照明以及十层至十八层的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3.2一级负荷一般为双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宜采纳两回线路或环网方式供电,三级负荷可采纳10kV单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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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2016年4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6)5 供配电设计原则 (7)6 设备选型原则 (13)7 开关站、配电室及线路通道建设要求 (20)8 附录: (24)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10kV 及以下配电网规划原则、供电方案编制原则、用户受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石家庄市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094 电力变压器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GB/T13499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T16934 电能计量柜GB/T16935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7467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T1746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368 住宅建筑规范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L/T537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DL/T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DL/T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DL/T5103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DL/T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216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31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JB/T10088 6~220kV 级变压器声级JB/T7113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GJ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NDGJ96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 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DL/T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CJ/T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1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相关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的电气设施。

3.2 多层住宅指九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3.3 小高层住宅小高层住宅指九层至十一层居住类建筑。

3.4 高层住宅高层住宅指十二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

3.5 超高层住宅超高层住宅指三十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类建筑。

3.6 高级住宅指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

3.7 公共服务设施一般称公建设施,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

3.8 汽车库分类汽车库停放车辆>300辆为I类汽车库,151-300辆为II类汽车库,51-150辆为III类汽车库,≤50辆为IV类汽车库。

3.9 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 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0 配置系数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用电负荷(kW)之比值。

配置系数综合考虑了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对其的影响。

3.11 双电源指向同一个供电负荷供电的两个独立的供电线路。

两个线路来自不同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中压母线。

3.12 双回路指同一用电负荷供电的两回供电线路。

两个线路来自同一变电站(中心)的同一中压母线。

3.13 产权分界点供电企业和用户资产(维护、管理)的电气设备连接分界处。

3.14 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10kV)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

3.15 开关站户内设有中压(10kV)进出线配电装置,对中压侧功率进行再分配的场所,俗称为开闭所。

3.16 环网柜(箱)也称环网单元,用于中压(10kV)电缆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

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户外环网柜,户内环网柜采用间隔式,称环网柜。

户外环网柜采用组合式,称箱式开闭所或户外环网单元。

3.17 配电变压器指将10kV电压等级变压成为400V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干式配变(简称干变)。

3.18 箱式变电站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电站,指由中压(10kV)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和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简称箱变。

3.19 电缆分支箱指用于0.4kV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出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配电装置,简称分支箱。

3.20 低压供电半径指从配电室(箱变)低压柜出线至电表箱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包含表后线路长度。

3.21 接户线指从最末一级电缆分支箱到电表箱的线路。

3.22 进户线指从电表箱到每户住宅的线路。

3.23 交流充电桩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的专用装置。

4 总则4.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城镇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节能、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4.2 本省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居民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小区配建)应执行本标准。

城镇(含县城区、新民居建设等)小区配建应参照本标准。

4.3 小区配建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

视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预留10kV开关站站址及电力通道。

供配电方案和供配电设施用房的设计应与住宅小区详规设计同步,并须当地供电部门参与设计审核。

承接新建住宅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应的资质。

4.3.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2 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3 监理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4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新建居民小区配套供电工程。

对与供电部门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小区配建项目,为保证今后的运行维护和供电质量,在建设过程中供电部门应给予技术指导,并宜全过程参与。

4.5 小区配建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4.6 小区配建的配电设备及材料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小区配建所使用的供配电设备及材料应经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相应的检验合格报告。

4.7小区配建内居民负荷部分应单独设置配电设施,与商业或其他大型公建设施的配电设备有明确区分,并设置独立的配电站房。

4.8 工程建设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4.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区配建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归属地供电部门实施,各地方供电部门应无偿配合监管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地方供电部门应将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建设主管部门,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并反馈供电部门。

4.10 小区配建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

5 供配电设计原则5.1 负荷性质的确定根据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二、三级负荷。

5.2 住宅小区内一级负荷5.2.1 高级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

5.2.2 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

5.2.3 Ⅰ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

5.2.4 建筑面积大于5000m²的人防工程。

5.3 住宅小区内二级负荷5.3.1 十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

5.3.2 Ⅱ、Ⅲ类汽车库。

5.3.3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0m²的人防工程。

5.3.4 区域性的增压泵房、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5.4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或二级的负荷为三级负荷。

5.5 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GB50052/2009第2.0.2、2.0.3条规定。

即: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5.6 二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GB50052/2009第2.0.6条规定。

即: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双回线路供电。

5.7 三级负荷对供电电源无特殊要求,但有条件的地区对居民用电负荷宜满足双电源要求。

5.8 用电负荷容量计算原则5.8.1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5.8.1.1住宅小区低压用电负荷包括必要的低压供电公建设施容量,不包括住宅小区内中高压供电的大型公建设施的供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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