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资料

合集下载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二O一O年五月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时翔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青岛供电公司本标准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 (1)2引用标准 (1)3名词术语 (1)3.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1)3.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 (2)3.3多层住宅 (2)3.4小高层住宅 (2)3.5高层住宅 (2)3.6超高层住宅 (2)3.7高级住宅 (2)3.8公共服务设施 (2)3.9汽车库分类 (2)3.10建筑面积 (2)3.11配电室 (2)3.12开闭所 (2)3.13环网柜 (2)3.14配电变压器 (2)3.15配置系数 (3)3.16双电源 (3)3.17双回路 (3)4供配电设计原则 (3)4.1负荷性质的确定 (3)4.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 (4)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 (4)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 (5)4.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 (8)5设备选型原则 (8)5.1配电变压器 (8)5.2开闭所 (8)5.3环网柜 (9)5.4中压电缆 (9)5.5低压线路 (9)5.6电缆通道 (9)5.7配电室 (10)5.8低压电缆分支箱 (10)5.9接户线 (10)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 (10)6.1基本要求 (10)6.2环境要求 (11)6.3消防要求 (11)6.4照明要求 (11)6.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 (11)7附则 (11)7.1本标准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11)7.2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试行)二O一O年五月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时翔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青岛供电公司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12引用规范13名词术语13. 1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13.2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 23.3 多层住宅23.4 小高层住宅23.5 高层住宅23.6 超高层住宅23.7 高级住宅23.8 公共服务设施23.9 汽车库分类23.10 建筑面积23.11配电室23.12 开闭所23.13 环网柜23.14 配电变压器33.15 配置系数33.16 双电源33.17 双回路34供配电设计原则34.1 负荷性质的确定34.居住区负荷容量配4.4 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54. 5 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 65设备选型原则65.1 配电变压器65.2 开闭所65.3 环网柜75.4中压电缆75.5低压线路75.6电缆通道75.7配电室85.8低压电缆分支箱 85.9接户线8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86.1基本要求86.2环境要求96.3消防要求96.4照明要求96.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9 7附则97.1本规范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97.2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9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精品文档17页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精品文档17页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标准。

作为山东各地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市应根据本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本技术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本技术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2引用标准3名词术语3.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3.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3.3多层住宅3.4小高层住宅3.5高层住宅3.6超高层住宅3.7高级住宅3.8公共服务设施3.9汽车库分类3.10建筑面积3.11配电室3.12开闭所3.13环网柜3.14配电变压器3.15配置系数3.16双电源3.17双回路4供配电设计原则4.1负荷性质的确定4.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4.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5设备选型原则5.1配电变压器5.2开闭所5.3环网柜5.4中压电缆5.5低压线路5.6电缆通道5.7配电室5.8低压电缆分支箱5.9接户线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6.1基本要求6.2环境要求6.3消防要求6.4照明要求6.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7附则7.1本标准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7.2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介绍(doc 13页)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介绍(doc 13页)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介绍(doc 13页)附件2: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范居民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冀价经费[2008]39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冀北地区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标准。

第三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居民住宅区设计同步。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

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2;商业100-150W/m2。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供电:1.电源要求:一级负荷宜由双电源供电,至少满足两回线路供电。

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三级负荷无特殊供电要求。

一、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还应满足《供配电设计规程》GB50052-95的相关要求。

2.10kV供电1)居民住宅区规划容量在630kVA以上时应采用配电室方式,容量在630kVA及以下时可以采用箱变方式。

2)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配电室方式供电。

3)单个配电室的容量不得超过3200kVA,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

4)小区配电室或箱变应采用小型化、无油化、少维护具备“五防”功能的真空断路器或六氟化硫负荷开关熔断器开关柜。

5)开闭所(环网柜)开关设备应采用有国内成熟运行经验、少维护或免维护的六氟化硫或真空开关设备。

6)小区箱变壳体采用防腐材料,优先选用不锈钢材料;配电室的低压开关设备应采用小型化、少维护的优质产品。

7)10kV线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或电缆,考虑负荷发展裕度一次建成。

8)10kV电缆的敷设及截面选择:选择电缆敷设方式应依据配电网中远期规划,考虑电缆最终数量、路径容量、施工条件以及初期投资等因素确定。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新建住宅小区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

在建设住宅小区的过程中,供配电设施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收费标准,很多人并不清楚。

本文将探讨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新建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应当纳入房价中,而不得另行收取。

此外,物业公司也不得向业主收取供配电设施的初装费和运行维护费。

二、市场调研目前,各地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并不统一。

一些小区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方式,将供配电设施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中,而另一些小区则采取分项收费的方式,向业主收取供配电设施的初装费和运行维护费。

三、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在制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合理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2、公开透明原则:物业公司应当公开收费标准,让业主明确了解费用的具体构成和用途。

3、统一标准原则: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收取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不得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

4、定期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调整,以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四、具体标准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可以给出以下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的具体标准:1、基础设施建设费: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取XXX元。

2、设备初装费:按照设备类型和数量计算,每个设备收取XXX元至XXX元不等。

3、运行维护费:按照每月用电量计算,每度电收取XXX分至XXX分不等。

五、总结本文探讨了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制定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统一标准、定期调整的原则,并给出了具体标准。

希望这些探讨能够对相关方面有所帮助,促进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健康发展。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标题: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整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整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标准。

作为山东各地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市应根据本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本技术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本技术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2引用标准3名词术语3.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3.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3.3多层住宅3.4小高层住宅3.5高层住宅3.6超高层住宅3.7高级住宅3.8公共服务设施3.9汽车库分类3.10建筑面积3.11配电室3.12开闭所3.13环网柜3.14配电变压器3.15配置系数3.16双电源3.17双回路4供配电设计原则4.1负荷性质的确定4.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4.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5设备选型原则5.1配电变压器5.2开闭所5.3环网柜5.4中压电缆5.5低压线路5.6电缆通道5.7配电室5.8低压电缆分支箱5.9接户线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6.1基本要求6.2环境要求6.3消防要求6.4照明要求6.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7附则7.1本标准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7.2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河北省电力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试行)1 总则1.1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结合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2河北南网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标准。

1.3 居民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居民住宅小区设计应与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同步。

1.4 居民住宅小区供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保障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的需求。

1.5 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力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1.6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7居民住宅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宜采用电缆。

低压电缆线路的配置应考虑10-15年的发展要求。

2 供配电设计2.1 负荷性质的确定2.1.1 根据居民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二级负荷。

2.1.2 居民住宅小区内一级负荷有:1 高层居住类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等;2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有特殊要求的汽车库;3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4 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2.1.3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的负荷为二级负荷。

2.2 负荷容量统计2.2.1 居民住宅小区用电容量按50W/m2计算,每户用电容量不低于4KW。

2.2.2 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2.3 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要了解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你得先搞清楚电力系统的基础。

简单来说,就是咱们的家里、楼里、整个小区用电的“心脏”都得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安装和维护。

那这些规则到底是什么呢?好,咱们来一步步聊聊,保证你听了明白,笑了开心!1. 供电设施的重要性1.1 电力系统的“主角”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就像是电力系统的“主角”,它的作用可是举足轻重的。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它们,你的家里电器就会像“瘫痪”了一样,啥也干不了。

供电设施不仅要保证电力的稳定,还要确保电力分配的合理,这样你家里就不会出现“一个锅里煮五十个蛋”的情况了。

1.2 如何设计才合理?设计住宅小区的供电系统时,首先要搞清楚小区的用电需求。

你家那小冰箱要多少电?空调又需要多少?这些都是需要精确计算的。

想象一下,如果设计不合理,电量供应可能会出现“南辕北辙”的局面,结果就是“人有三急”也没电用,那真是悲剧了。

2. 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2.1 标准配置一览根据技术标准,供配电设施要按照一定的要求来配置。

首先得有一个合格的电力变压器,像是“电力的守护者”,它负责将高压电变成我们可以用的低压电。

接着,还需要配电柜和开关设备,它们的作用就像是电力的“交通指挥员”,确保电流流向正确的地方。

2.2 设备选型与安装设备的选型非常关键。

就像买衣服一样,得合身才行。

选择了不合适的设备,不仅会影响电力供应,还可能让整个系统变得“鸡飞蛋打”。

安装时,得按照规定的步骤来,确保每一个连接都牢固可靠,不然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就会有“乌龙事件”了。

3. 安全与维护3.1 安全第一安全是最重要的。

电力系统的维护就像是给汽车做保养,定期检查是必不可少的。

电线电缆如果出现老化或损坏,就像是汽车的轮胎爆了,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大家一定要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检修,确保它们处于“最佳状态”。

3.2 常见问题与解决在日常使用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小问题,比如电力中断或者电流不稳。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精品文档17页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精品文档17页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标准。

作为山东各地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市应根据本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本技术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本技术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2引用标准3名词术语3.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3.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3.3多层住宅3.4小高层住宅3.5高层住宅3.6超高层住宅3.7高级住宅3.8公共服务设施3.9汽车库分类3.10建筑面积3.11配电室3.12开闭所3.13环网柜3.14配电变压器3.15配置系数3.16双电源3.17双回路4供配电设计原则4.1负荷性质的确定4.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4.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5设备选型原则5.1配电变压器5.2开闭所5.3环网柜5.4中压电缆5.5低压线路5.6电缆通道5.7配电室5.8低压电缆分支箱5.9接户线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6.1基本要求6.2环境要求6.3消防要求6.4照明要求6.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7附则7.1本标准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7.2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合肥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技术标准》(合供电生技【2011】043号)

《合肥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技术标准》(合供电生技【2011】043号)

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文件合供电生技[2011]043号关于印发《合肥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技术标准》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为规范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提高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水平,确保供配电设施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公司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合肥供电公司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技术标准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1 —合肥供电公司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技术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范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结合合肥地区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条 合肥地区新建的属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技术标准。

第三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应符合城市电力发展及小区用电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小区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应与住宅小区设计同步。

第四条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保障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的需求。

第五条 新建住宅小区区内电力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典型化设计,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第六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合肥供电公司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

— 2 —第七条 新建住宅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采用全电缆布置。

高低压电缆线路的配置应考虑10-15年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标准住宅小区配电网住宅小区配电网是从城市20kV或10kV电压等级公共配网或变电站20kV或10kV开关间隔接受电能,并通过住宅小区内配电设施就地或逐级配送给住宅小区内各类用户的电力网络。

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用房)

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用房)

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5 配电房站址及线路走廊5.1住宅小区配电设施、高低压电缆走廊及户外配电箱等应纳入住宅小区设计的总体规划,应与小区内其他管线和设施进行统筹安排,与供电有关的土建设计图纸应经供电部门会审。

申请用电时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5.2配电房的位置应满足如下要求:5.2.1住宅小区的配电房以独立建筑物为宜,也可结合主体建筑建设,一般设在地面一层或二层。

当条件限制而必须设在地下层时,不应设置在最底层,以防受潮或水淹。

当地下仅有一层时应采取适当抬高地面防水、排水及防潮、通风措施。

位置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或其它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场所房间内不应有给排水管道及消防管道经过。

住宅小区的变配电房不得单独建在地下。

5.2.2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责任及便于今后的管理,对设在客户内部的公用配电装置应与客户的其他设备(或其他性质用途的用房)以防火墙形式隔离,并具有独立门户。

5.2.3住宅小区配电房的选址应考虑设备运输方便,并留有消防通道。

5.2.4配电房净高一般不低于3.9米。

5.2.5若小区规模较小(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下),且条件限制,采用箱式变方式供电时,环网柜、分支箱、箱变宜在地面以上户外单独设置,并充分考虑箱式变的检修通道和运输通道,箱式变围栏的范围应考虑操作时的通道和箱变内设备更换所需的空间。

5.2.6住宅小区内的供配电设施选址和设计应满足噪音等环保方面的要求,建设在主体建筑内时应与居民住宅相隔一层距离。

若无法满足要求,变压器室内应有防噪音措施。

5.3住宅小区内的专用和公用配电房由小区建设单位无偿提供,其预留面积应满足如下标准:5.3.1住宅小区内无商业网点及其它公用设施的,永久性供电设施按下列规范设置:5.3.1.1住宅个区总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下的,且供电容量小于400kVA的,可只留箱式变位置,箱式变的占地面积5米×4米,同时在其四周至少应留有l.5米走廊,作为电气设备操作通道及接地与基础用地。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试行)二O一O年五月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时翔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青岛供电公司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目录1总则12引用规范13名词术语13。

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13。

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23。

3多层住宅23.4小高层住宅23.5高层住宅23.6超高层住宅23。

7高级住宅23。

8公共服务设施23.9汽车库分类23。

10建筑面积23。

11配电室23。

12开闭所23.13环网柜23。

14配电变压器33。

15配置系数33。

16双电源33.17双回路34供配电设计原则34.1负荷性质的确定34。

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54。

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55设备选型原则65。

1配电变压器65.2开闭所65。

3环网柜65.4中压电缆75。

5低压线路75。

6电缆通道75.7配电室75.8低压电缆分支箱85.9接户线8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86。

1基本要求86.2环境要求86。

3消防要求96.4照明要求96。

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97附则97。

1本规范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9 7。

2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9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试行)二O一O年五月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时翔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青岛供电公司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目录1总则12引用规范13名词术语13。

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13。

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23。

3多层住宅23.4小高层住宅23.5高层住宅23.6超高层住宅23。

7高级住宅23。

8公共服务设施23.9汽车库分类23。

10建筑面积23。

11配电室23。

12开闭所23.13环网柜23。

14配电变压器33。

15配置系数33。

16双电源33.17双回路34供配电设计原则34.1负荷性质的确定34。

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54。

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55设备选型原则65。

1配电变压器65.2开闭所65。

3环网柜65.4中压电缆75。

5低压线路75。

6电缆通道75.7配电室75.8低压电缆分支箱85.9接户线8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86。

1基本要求86.2环境要求86。

3消防要求96.4照明要求96。

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97附则97。

1本规范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9 7。

2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9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竣工阶段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竣工阶段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3验收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验收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主要含但不限于验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收资质证明等。监理验收人员证明材料,由监理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竣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收报告
以批准的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为依据;工程质量应按各专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卡进行验收考评。
5申请竣工验收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竣工阶段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需要提交的资料
份数
1.竣工图
1.1设计施工图纸审查意见书。
设计图纸审查意见书应有明确的审查意见结果,并经盖章确认。
1.2设计变更审查意见书。
设计图纸变更审查意见书应有明确的审查意见结果,并经盖章确认。
1.3设计竣工蓝图整套。
用户提供设计竣工蓝图并应盖有设计单位“竣工图”的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本,确定为最终设计方案。
4.施工验收阶段监理资料。
4.1施工验收阶段监理资料。
主要含但不限于:
(1)竣工验收监理初验报告:在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在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复核工程质量验评工作;。
(2)专项质监(监理)报告:包含防火、防水、土建、母线开盖等特殊工程检查;。
(5)影像资料:工程施工关键阶段、工序照片、隐蔽工程形成照片、录音、录像(视频);。
(6)监理旁站记录。
5.三级自检
1安全确认函
内容含但不限于:
(1)现场具备安全条件;。
(2)具有安全资质人员担任许可人。
2三级自检报告
三级自检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完成:(1)第一级施工班组自检;(2)第二级项目施工部复检;(3)第三级项目施工单位专检。

新建居民住宅开发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新建居民住宅开发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修编(初稿)(2016)二0一六目次1总则2名词术语3供配电设计3.1 负荷性质的确定3.2 负荷容量统计3.3 居住区供电3.4 配套设施3.5 配电装置接地3.6 电能计量4设备选型4.1 10(20)kV配电设备4.2 低压设备4.3 计量表箱4.4 直流电源系统4.5 智能化要求5施工及验收5.1 施工5.2 验收附录居住区供电方案典型设计示例1 总则1.0.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均应执行本标准,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标准。

1.0.3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

视居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考虑预留35kV-110kV变电站的站址及电力通道。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居住区详规设计同步。

1.0.4 居住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以缩短低压供电半径,提高供电质量为目标,满足居民生活水平增长对用电的需求。

1.0.5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1.0.6 居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0.7 居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1.0.8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

1.0.9 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考虑为其供电的配套供配电设施的建设。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设计图审阶段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设计图审阶段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设计图审阶段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需要提交的资料
份数
1.1资料
1.1.1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相关材料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设施建设原则性协议纪要、初步意见书;
(2)管线会议纪要及管线综合平面图复印件;
(3)建筑总平图(复印件或扫描件);
(4)用地规划红线图(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工程设计
1.3.1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单位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设计单位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委托设计合同。
1.3.2设计图纸数量
(1)电子版图纸应于图审前7天上报,确定面审时间;
(2)面审时应提交纸质版蓝图不少于2份。
1.3.3设计图纸内容
1.外线图纸,主要包含但不限于:(1)图纸目录;(2)设计依据、设计说明;(3)电气接线图;(4)线路路径平面图;(5)杆上设备安装示意图;(6)电缆管网桥架布置图;(7)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安装图;(8)设备材料汇总表等。
4.计量图纸,主要包含但不限于:(1)图纸目录;(2)设计依据、设计说明;(3)低压柜组合接线图;(4)低压计量柜接线图;(5)表箱平面布置图(含充电桩表箱及预留充电桩表箱位置);(6)表箱外形图、内部接线图;(7)公建电气主接线图;(8)公建设施计量装置;(9)关口考核计量装置;(10)应急发电机接线图等。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1.2设计图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总图部分(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等);
(2)建筑部分[配电室所处位置建筑平面布置图(含上面一层)、地下室防火分区(防火单元)平面图];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试行)二O一O年五月前言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批准:张方正审核:孙明信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时翔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青岛供电公司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目录1总则12引用规范13名词术语13。

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13。

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23。

3多层住宅23.4小高层住宅23.5高层住宅23.6超高层住宅23。

7高级住宅23。

8公共服务设施23.9汽车库分类23。

10建筑面积23。

11配电室23。

12开闭所23.13环网柜23。

14配电变压器33。

15配置系数33。

16双电源33.17双回路34供配电设计原则34.1负荷性质的确定34。

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54。

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55设备选型原则65。

1配电变压器65.2开闭所65。

3环网柜65.4中压电缆75。

5低压线路75。

6电缆通道75.7配电室75.8低压电缆分支箱85.9接户线8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86。

1基本要求86.2环境要求86。

3消防要求96.4照明要求96。

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97附则97。

1本规范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9 7。

2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9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按照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电网电源点至住宅小区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执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供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2016年4月1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3 4 总则............................................................................................................................................. 6 5 供配电设计原则 ......................................................................................................................... 7 6 设备选型原则 ........................................................................................................................... 13 7 开关站、配电室及线路通道建设要求 ................................................................................... 20

8 附录:....................................................................................................................................... 24 1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10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原则、供电方案编制原则、用户受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石家庄市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1094 电力变压器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13499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 GB/T16934 电能计量柜 GB/T16935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17467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GB/T1746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 GB/T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01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2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368 住宅建筑规范 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537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 DL/T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60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 DL/T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 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 DL/T5103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 DL/T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5216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 DL/T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3

DL/T5231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JB/T10088 6~220kV 级变压器声级 JB/T7113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JGJ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NDGJ96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 DL/T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CJ/T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1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相关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的电气设施。 3.2 多层住宅 指九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3.3 小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指九层至十一层居住类建筑。 3.4 高层住宅 高层住宅指十二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 4

3.5 超高层住宅 超高层住宅指三十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类建筑。 3.6 高级住宅 指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 3.7 公共服务设施 一般称公建设施,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 3.8 汽车库分类 汽车库停放车辆>300辆为I类汽车库,151-300辆为II类汽车库,51-150辆为III类汽车库,≤50辆为IV类汽车库。 3.9 建筑面积 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0 配置系数 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用电负荷(kW)之比值。配置系数综合考虑了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对其的影响。 3.11 双电源 指向同一个供电负荷供电的两个独立的供电线路。两个线路来自不同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中压母线。 3.12 双回路 指同一用电负荷供电的两回供电线路。两个线路来自同一变电站(中心)的同一中压母线。 3.13 产权分界点 供电企业和用户资产(维护、管理)的电气设备连接分界处。 3.14 配电室 5

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10kV)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 3.15 开关站 户内设有中压(10kV)进出线配电装置,对中压侧功率进行再分配的场所,俗称为开闭所。 3.16 环网柜(箱) 也称环网单元,用于中压(10kV)电缆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户外环网柜,户内环网柜采用间隔式,称环网柜。户外环网柜采用组合式,称箱式开闭所或户外环网单元。 3.17 配电变压器 指将10kV电压等级变压成为400V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干式配变(简称干变)。 3.18 箱式变电站 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电站,指由中压(10kV)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和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简称箱变。 3.19 电缆分支箱 指用于0.4kV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出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配电装置,简称分支箱。 3.20 低压供电半径 指从配电室(箱变)低压柜出线至电表箱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包含表后线路长度。 3.21 接户线 指从最末一级电缆分支箱到电表箱的线路。 3.22 进户线 6

指从电表箱到每户住宅的线路。 3.23 交流充电桩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的专用装置。

4 总则 4.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城镇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节能、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4.2 本省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居民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小区配建)应执行本标准。城镇(含县城区、新民居建设等)小区配建应参照本标准。 4.3 小区配建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视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预留10kV开关站站址及电力通道。供配电方案和供配电设施用房的设计应与住宅小区详规设计同步,并须当地供电部门参与设计审核。承接新建住宅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应的资质。 4.3.1 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2 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3 监理资质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