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业务平台数据下发接口规范(doc 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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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业务平台数据下发接口规范(doc 29页)
中国移动一级经营分析系统中央业务平台数据下发接口规范
飞信分册V1.0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007年07月
文档变更记录
序号变更内容说明
版
本
号
修订日
期
生效日期
1 文档建立 1.0 2007-0
7-03
2007年7
月
目录
1总则 (1)
1.1背景 (1)
1.2目的 (1)
1.3适用范围 (1)
1.4起草单位 (1)
1.5解释权 (1)
1.6参考文档 (1)
1.7缩略语 (2)
1.8约定 (2)
2接口说明 (5)
2.1接口双方责任 (5)
2.1.1源数据提供方的责任 (5)
2.1.2数据接收方的责任 (5)
2.2接口文件命名规则 (5)
2.2.1中央业务平台列表 (5)
2.2.2接口单元编码规则 (6)
2.2.3文件分类及命名规则 (6)
2.2.4文件命名说明 (9)
2.3接口文件设计 (10)
2.3.1设计原则 (10)
2.3.2接口文件格式 (11)
2.4数据质量保障 (12)
2.4.1数据转换规则 (12)
2.4.2文件级校验 (14)
2.4.3数据异常处理机制 (15)
2.4.4系统及时性要求 (15)
2.5文件目录及维护 (15)
2.5.1文件目录的划分 (15)
2.6文件的保存期 (17)
3接口数据 (18)
3.1数据接口 (18)
3.1.1日活跃用户明细 (19)
3.1.2月活跃用户明细 (22)
3.1.3日用户开通/关闭操作记录 (24)
3.1.4飞信用户登录信息 (27)
3.1.5飞信用户好友明细 (31)
3.2字典接口 (33)
3.2.1飞信字典定义 (34)
3.2.2飞信字典代码定义 (36)
4附录:省份编码 (38)
1总则
1.1背景
为方便各省经营分析系统共享和利用各中央业务平台产生的大量信息资源,为各省公司的市场经营、决策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数据和应用支撑,特制定本规范。
1.2目的
➢制订全国统一的接口规范,由一级经营分析系统将中央业务平台相关数据分发各省经营分析系统;
➢各省经营分析系统根据此接口规范获取中央业务平台数据,并依据规定的数据格式入库存储,开展后续应用分析。
1.3适用范围
本接口规范是中国移动一级经营分析系统中央业务平台接口数据下发的
基本依据。中国移动各中央业务平台数据的下发以及省公司接收数据应依照
本规范执行。
1.4起草单位
本接口规范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业务支撑系统部负责起草。
1.5解释权
本接口规范的增补、修订及解释权属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业务支撑系
统部。
1.6参考文档
《中国移动省级经营分析系统与源系统接口规范v2.0》
《中国移动一级经营分析系统省级数据接口规范》
1.7缩略语
本文将用到以下名词及缩写:
缩写专用名词
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一经系统中国移动一级经营分析系统
二经系统中国移动省级经营分析系统
飞信基于手机应用以及与Internet深
度互通的即时通讯产品
中央业务平台泛指在全网一点集中建设运营的业务平台
1.8约定
名词说明
源数据提供
方
有限公司一经系统
数据接收方各省公司二经系统
接口文件指源数据提供方根据本方案要求
生成的供二经使用的文件,包括接
口数据文件、接口校验文件。
接口数据文件是指源数据提供方根据本方案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源数据进行周期性抽取所形成的数据
文件。
接口校验文件指由源数据提供方在每一个抽取周期中,针对每个接口数据文件产生的文件级校验所依据的信息。
文件级校验报告指一级经营分析系统对每一个接口数据文件进行文件级校验后产生的报告文件。
日志文件指接口系统在操作过程中进行数
据处理的记录文件。由一经系统和
中央业务平台产生。包括传输日
志、链路状态日志、告警日志等。每日增量指抽取每日00:00---24:00发生
变化的、新产生数据的最新状态的
快照。
每月增量指抽取每月1日00:00时始至月
未最后一日24:00止,发生变化
的、新产生的数据最新状态的快
照。
每日全量指抽取每日24:00时,所有数据
的最新状态快照。
每月全量指抽取每月月未最后一日24:00
时,所有数据的最新状态快照。
每日新增数据指抽取每日00:00---24:00新产生的数据。
每月新增数据指抽取每月1日00:00时始至月未最后一日24:00止,新产生的数据。
2接口说明
2.1接口双方责任
2.1.1源数据提供方的责任
➢保证提供接口方案规定的数据内容,并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数据的生成。
➢保证接口数据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2GB,如果接口数据文件太大,必须按要求将文件拆分,拆分后的文件命名参见文件分类及命名规则。
➢根据接口规范的要求,保证接口文件中的记录各值域在有效的取值范围内,数据中均不能包含0x0D0A(回车换行符),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
准确性。
➢数据的提供方负责数据的一致性控制,保证生成的接口数据与中央业务平台中存储的数据一致。
➢遵循本接口方案中规定的校验规则和异常处理规则,保证提供数据的质量。
2.1.2数据接收方的责任
➢负责与源数据提供方的信息交互和沟通。
➢负责对源数据提供方提供的接口数据文件、接口校验文件进行即时的读取、接收、核对及传输。
2.2接口文件命名规则
2.2.1中央业务平台列表
➢飞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