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试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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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试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本项目工程的工程质量,提高试验室的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地提供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将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试验室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初步拟定以下管理制度。

(1)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管理制度

(2)水泥试件养护管理制度

(3)混合砂浆试件养护管理制度

(4)样品管理制度

(5)委托试验管理制度

(6)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7)试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8)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9)档案管理制度

(10)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1)不合格试验结果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管理制度

(13)计量检定管理制度

(14)试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5)供应品库房管理制度

1.7.1 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管理制度

(1)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内温度控制在20±2℃,湿度>95%范围内。

(2)砼试块存放彼此间隔为10~20mm,并按制模日期划分区间分别放在支架上。

(3)避免用水直接喷林试件。

(4)每天应用计量检定合格的温度计检查试件上标准养护室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要求,每天检查2次以上并认真填写温度湿度记录。

(5)养护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做好记录。

(6)存入或取出养护试件时,应事先核对试验记录上的有关记录,做到准确无误。

(7)运送试件后,应及时清扫养护室,并随手关门,防止温度湿度发生较大的变化。

(8)混凝土试件养护管理由专人负责。

1.7.2 水泥试件养护管理制度

(1)水泥标准养护池内温度控制在20±1℃范围内。

(2)水泥试件脱模后立即水平或竖立放入在养护池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

(3)试件放在不易腐烂的篦子上,并彼此保持一定的间距,以让水与试件的六个面接触。

(4)养护期间试件之间间隔或试件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

(5)最初用自来水装满养护池,随后随时加水保持适当的恒定水位,不允许在养护期间全部换水。

(6)每天用经法定计量检定单位检定过的温度计测量养护池中养护水温度,并认真填写温度湿度记录。

(7)养护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做好记录。

(8)存入或取出养护试件时,应事先核对试验记录上的有关记录,做到准确无误。

(9)水泥试件养护管理由专人负责。

1.7.3 混合砂浆试件养护管理制度

(1)混合砂浆试块放置在混合砂浆养护箱中养护。

(2)混合砂浆养护箱为自动温度控制箱,养护温度控制在20±3℃范围内。

(3)混合砂浆养护箱应做为试验仪器设备严格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以保证养护条件的准确性。

(4)混合砂浆养护箱应定期用经检定过的温、湿度计进行比对,并定期进行温、湿度记录。

(5)混合砂浆试块存入时应按龄期放置,试块彼此间隔不小于10mm。

(6)养护箱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做好记录。

(7)混合砂浆养护管理由专人负责。

1.7.4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收发由专人管理,以防止样品丢失;如发生样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由试验室填写《样品损坏、丢失报告表》,并立即作出相应的处理。

(2)样品室作为试验留样及部分试验样品的存放地,要求保持房间的干燥、通风、整洁,以免样品受损或变质;对有影响其他样品性能或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并明显标志;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如标养室对温度、湿度的要求),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按照规范

要求记录控制情况。

(3)留备样时,要求在试验前将样品均匀分成两份,样品必须用专用的容器密封保存、编号,及时登记并妥善保管。

(4)样品室的样品要求分类按顺序摆放整齐,编号标识清楚,以备随时取用。

(5)当试验人员领取试样时,应对样品状态进行标识并在《样品收发登记表》上签字。

(6)对于试验完成后的样品,要及时清理,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

1.7.5委托试验管理制度

(1)对试验室不能完成的复杂试验检测项目,负责委托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

(2)委托试验单位须首先签订《试验委托合同》,且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3)指派专人负责试验的取样、送样,填写试验委托单。

(4)审核试验结果报告单,对材料不合格报告单及时上报监理站并交予施工单位。

(5)建立《委托登记台帐》管理外委检测报告单。

1.7.6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项目分专业对试验检测单、原始记录(包括计算机采集系统采集的试验数据)、试验报告单等资料建档管理,并符合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2)对于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目,要建立不合格登记表台帐,及时向施工单位发放不合格通知单。

(3)试验资料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不得涂改;资料表格按《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1-51-2003)要求执行。

(4)无证人员不得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单;在试验资料中试验、计算与审核不能为同一人。

(5)试验资料包括试验记录、报告、台帐等,应按专业分类连续统一进行编号,相互衔接,中间不得空号,以防止中间抽撤资料。

(6)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及现场工程检测数据由试验员将完成的试验检测记录递交负责审核

人员,负责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后,将资料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试验检测报告,打印完成的试验检测报告递交监理工程师批准。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由试验资料管理员定期分类汇编成册归档。

(7)计算机采集系统采集的试验数据按相应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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