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30%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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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前扣完。)(二)中期支付

1、工程款

总监办必须根据规定对中间计量报表(第一册~第七册)审查无误后,将计量报表上报工程计划部,总监办按工程计划部签发的计量批复单通知承包人报中期支付报表。

中期支付报表最低额限:合同价的2%。

清单100章的计量支付比例:

102-1竣工文件: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施工环保费: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

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总额的10%。

103临时工程: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费用的80%,在第一次至第四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余下的20%待交工证书颁发后支付。

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所报总价的90%在第一次至第三次进度付款证书中,分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

2、工程变更

(1)业主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但必须以工程变更指令(B—13表)及变更清单为依据。

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费用管理,使承包人完成工作量的资金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同时也为控制资金的投入,不发生超拨现象,特制定《国道京加公路讷河至嫩江段工程建设项目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道京加公路讷河至嫩江段工程建设项目,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国道G111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工程计量

(一)工程计量的范围、依据及原则

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出。

2、主要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合同图纸

(3)工程变更指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

(6)补充协议

(7)其他费用的审批书(含计日工、索赔)

3、计量原则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

量。

(3)必须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方式

1、正常计量

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核实承包人提供的计量申报资料后,由总监办报送工程计划部审核。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

2、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次数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3、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次数

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次数,应提前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增加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三)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通知或申请单

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B—01表),或由承包人填报计量申请(A—28表)。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

3、填写中间计量单和月计量申报表

中间计量单(A—15表、A—16表)必须在监理旁站下计量,要清楚、真实地填写,并经双方代表审核签认。对承包人在计量14天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月计量申报表(A—17表、A—18表)汇总后填写付款申请(A—24表)。

4、工程计量批复程序

(1)承包人每月21日将资料齐全的工程计量报表(第一册~第七册)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

(2)每月22日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将签认后的计量报表(第一册~第七册)上报总监办审查。

(3)每月24日前总监办将审查后的计量报表(第一册~第七册)报工程计划部审核,进入支付阶段。

在任何审查阶段,如发现为工程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有问题或资料不全,均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

三、工程支付

(一)前期支付

1、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提供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及开工预付款保函之后,签发按照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得到的开工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A—02表、A—24表、F—02表),业主签字确认后,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支付给承包人。支付规定如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的10%,其中70%在与承包人签定合同协议书并提供了开工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应与开工预付款等额)后支付,余下的30%应在主要设备进场后支付。

2、业主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开工预付款分期预以扣回(A—24表、F—02表、F—12表)。扣回规定如下:在

主的余额。

(2)最终结算清单(附件)

对应本款(1)项中涉及的各种款额,由相应的一系列清单及表格所组成。

(3)最终结算的证明资料(附件)

对应本款(2)中涉及的各种清单及表格的款额,由相应的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

(四)工程支付程序

1、支付通知

总监办收到工程计划部签发的计量批复单后,通知承包人上报支付报表,报表一式五份。

2、审查有关资料

驻地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支付报表后进行审查、签字,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审定:(1)经计量认证后工程的质量检验均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且资料、手续齐全;

(2)款项均满足相应合同文件的规定,且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

(3)所有款项均计算与汇总无误;

3、工程支付批复程序

(1)承包人每月26日将资料齐全的支付报表(F—02表~F—12表)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

(2)每月27日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将签认后的支付报表(F—02表~F—12表)上报总监办审查。

(3)每月28日前总监办将审查后的支付报表报工程计

(2)监理工程师收到中间计量单并审查无误后,依据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变更清单,办理支付。其填表程序为:A—22表、B—04表、B—13表、A—16表、A—18表、A—24表、,批准后再填F—05表、F—02表。

3、计日工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或可取,经业主批准按计日工完成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同时应:(1)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从事该项工程的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及工时的用工清单报表,一式两份,用A—28表每天报,每月用A—19表汇总申报。

(2)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项工程中所用材料清单,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清单报表一式两份,用表同(1)。

(3)要求承包人提供该项工程所用机械、设备清单、发生故障和闲置的施工机械不得计入每天送交的清单报表内。

(4)提供该项工程的费用清单,包括其付款凭证。

业主审查确认上述资料后,参考工程量清单计日工的价格及其合同中规定的费率,签发有关的支付证明,其填表程序为A—13表、B—03表、B—17表、A—16表、A—19表、A—24表,批准后再填F—04表、F—02表。

4、材料预付款

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报材料预付款证明(A—24表、F—10表、F—02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业主。监理工程师签发材料预付款证明时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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