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住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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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仁和医院医保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医保住院病人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在我院留医的权益与待遇,切实为参保人提供优质、安全、规范的服务,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工作人员应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能够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拒绝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住院或挂名住院,如发生无故拒收符合入院标准的伤病参保人(尤其是急、危、重病伤者)或以各种借口推诿伤者,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拒收所造成的全部责任。第二条及时为符合临床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办理出院手续。不得将应当在门诊检查治疗的参保患者收入院治疗,不得将未达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强行办理出院。

第三条参保人留医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务必书写请假条,并声明外出期间责任自负,科内负责医师签署意见后报送医保办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离院。科室及医保办均需登记备案。

第四条住院参保患者未办请假手续私自外出一次者予以警告;再次私自外出者,一律劝其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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