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人资本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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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华人资本的形成

19世纪末20世纪初,泰国华人商业资本,适应开港后的新形势,不仅基本上完成了从航运业经过包税业向大米业的转型,而且完成了由前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资本向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商业资本的转化。

马克思曾经指出,商业和商人资本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要早得多。它是资本历史上更为古老的自由存在方式,商人资本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式发展的历史前提,因为这种存在和发展是货币财产集中的先决条件。虽然如此,商人资本的发展就它本身来说,还不足以促成和说明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需有更高的生产力,只有在生产者同生产资料彻底分离,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购买到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并由此获得剩余价值的现象普遍存在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得以建立起来。

那么,在泰国“萨克迪纳”封建制度下发展起来的前资本主义性质的华人商业资本怎么能够在经济转型的同时完成向现代资本主性质的过度呢?

这个问题只有考虑到时代的特点,并且把华人经济放在世界经济,东亚及东南亚区域经济和泰国本国经济中考察才能加以说明。

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资本主义已经由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东南亚地区也已先后沦为欧美列强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原料产地、商品市场和资本输出场所。泰国作为英属缅甸和法属印度支那之间的缓冲地虽在政治上保持了独立,其经济却已被深深卷进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之中,并在东南亚地区劳动分工中担任起专门为生产原料的其它殖民地提供粮食的角色。这样,为泰国“大米经济”服务的华人商业资本也就日渐从属于工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英美财政资本了。

泰国大米的生产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进行的,泰国农民虽为国际市场而生产,却没有因此而离开土地,完成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的过程,这种情况极大地妨碍了泰国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不过,1840年的英中雅片战争加速了中国农村的解体进程,促使大量失去土地的中国农民和破产的手工业者移居海外,为东南亚各地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

据统计,1882-92年每年有16000中国移民移居泰国,1906-1917年间这个数字更增至68000人,估计,1882至1931年约有951000华人移入泰国,其中绝大多数是华工。他们是非农业部门的主要劳动力,不仅受雇于泰国政府部门,承担起建设近代泰国城市、港口土木工程的重任,也受雇于洋行,王室和贵族以及华商所经营的各种企业,如火砻,贷栈,驳船,锯木厂,锡矿,商店等,为他们创造了大量剩余价值。这样,19世纪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在外来多种因素的巨大影响下泰国“萨克迪纳”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具备了产生资本主义的基本条件并相继出现了三个资本家集团:其一是鲍林条约缔结后涌入泰国的洋行。他们在二战前一直控制着泰国的对外贸易,北泰柚木的采伐、加工和运输,南泰锡的开采和冶炼,垄断了西欧殖民银行、海运公司和保险公司在泰国的代理业务。

其二是在拉玛五世改革过程中资本化的王室和贵族资本集团。这个集团的中心机构是拉玛五世1890年建立的王室财产局(Privy Purse Bureau)。它同时也是王室的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于

房地产业、电车道和火车道建筑业、船运业、商业银行业、以及诸如米砻、水泥之类的加工业和制造业。作为工业银行的雏型,它还对欧商与华商提供信贷。由于每年中央财政收入的10-15%拨给王室财产局,这个集团成了当时泰国国内资金最雄厚的集团。

其三是以商业活动为主,特别是以大米的加工与贸易为核心的华侨、华人资本家集团。这个集团由于是在外国资本的冲击和王国政权的控制下出现的,主要由依靠国内政治势力积累财富的包税商、依靠洋行的买办和依靠华人网络从事亚洲大米贸易的曼谷华商组成。19世纪中叶泰国南部华人曾试图发展甘蔗和胡椒等种植业,但由于国际市场对泰国大米需求的增加和蔗糖、胡椒竞争的加剧,泰国商业性种植业未获发展,20世纪初泰国南部一度兴盛的华人锡矿业也因资金短缺,技术落后而被欧洲资本所取代,这样,在本世纪之交,泰国华人资本家便主要从上述三种人中产生。

由包税商转化为现代资本家的华商有起源于拉玛四世时期的高氏家族(Sue Phisanbut)、刘氏家族(Phisonbut)和李氏家族(Chotikaphuk-kna)。以及创建于拉玛五世时的张宗煌的“金成利”行、刘聪敏的“刘鸣成”行、刘继宾的“刘源裕”行、陈氏家族的“陈常记栈”等,他们的特点是与王室和贵族有着密切联系,被授予官阶,成为官僚机构中的一员,他们把包税积累下来的资金先后转向大米加工和贸易业从而在经济上逐渐从属于国际资本。四世时的高氏家族和五世时的”金成利”行就是最好的例子。

高氏家族的创始人Sue Phisanbut是从承包鸦片税发迹的,他还承包过盐税,苏木,鱼税和出口税,被国王授予Phraya的称号,他曾拥有四艘帆船从事对外贸易。但到他的子孙辈已从航运业转向碾米业,建立了“高丰利”号米行,并拥有元盛米砻和元得利米砻等3个现代化的大米加工厂。

张宗煌(Sophanodon)是拉玛五世时最大的华人包税商。1882年生于潮安,18岁到曼谷,曾当过厨子、米砻苦力、看守等,后在Tak县娶一泰女为妻,通过其与清迈总督的亲缘关系,先后获得了柚木租让权,赌税、酒税和交通税承包权。1893年张在曼谷开设“金成利行”,做起柚木和大米生意,同时充当北泰的鸦片、酒、赌博和花会专利的包税人。他和他的儿子张见三都被授予Phra称号。1907年金成利已设有6家分行,拥有码头、汽船、驳船等。金成利父子还是许多皇家特许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据估计,1910年金成利的总投资达300万铢,相当于国家岁收的5%。成为拉玛五世治下最大的华人资本。不过自1900年代末起,由于政府的财政改革和包税商间的剧烈竞争,金成利碰到了严重的财政困难,不得不向财政部、王室财务局以及欧人商业银行贷款,总金额高达180万铢。1913年,金成利因还不起债务而宣告破产。

泰国的买办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为欧洲贸易商行服务的,另一种则是为殖民地银行服务的,他们大都曾在新加坡莱佛学院和曼谷天主教学院受过高等教育。其中不少是来自马六甲、香港、槟城和新加坡的华人。他们在充当洋行买办过程中在泰国办起自己的现代化企业。曾在新加坡基督教小学和曼谷易三仓学院就读的萧铿麟(Seow Kheng Lian)就是最好的例子,此人在长期充当德国温莎公司和英美公司买办后建立自己的商店专营进口香烟。

20世纪初,随着东南亚区域内殖民地经济分工的加强和泰国米业发展,泰国涌现出一批与包税商和买办背景不同的港口华人资本家,他们不受政府直接指派,也不充当洋行买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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