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G桩复合地基检测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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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泛海国际居住区6#地块
CFG桩复合地基检测合同书
工程名称:泛海国际居住区6#地块
委托单位(甲方):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乙方):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签订日期:2006年 2月27日
合同书
委托单位(甲方):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乙方):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为了明确双方在检测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检测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泛海国际居住区6#地块CFG桩复合地基检测
2.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
3. 检测项目: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检测、低应变桩身完整性检测
第二条检测内容与要求
按照设计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及有关规范规定,为检测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进行下列检测:
1. CFG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执行标准为《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 低应变动测共检测,执行标准为《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第三条委托单位(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 向检测单位提供本工程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参数、地基基础设计与成桩过程等有关技术文件;
2. 为检测方检测用电提供电源,设备进出场及吊装等所需的道路
和场地,协调由总包方将试验配重材料(褥垫层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3. 做好现场协调工作,为检测工作提供方便;
4.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检测单位支付检测费用;
5. 享有本工程检测成果报告
第四条检测单位(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及乙方已报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工作,保证质量和安全;
2. 按工期安排进行测试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任务(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 向委托方提供检测点(桩头)的处理方案,并负责试验桩头(试验工作坑)的处理;
3. 保证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科学性,在现场试验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交成果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全部责任;
4. 按本合同要求向委托方提供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5. 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
6.乙方观测人员进入现场应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工期
接甲方通知后1 日进场,2 周内完成现场工作(每栋楼现场试验时间为5~6天左右),现场工作结束后3~4 天内提交正式报告。
遇到不可抗力使检测不能进行的,检测工期顺延。
第六条检测费用
以上载荷试验按如下单价计取:最大实验荷载1380KN 5948 元/点,最大实验荷载1730KN 7195 元/点,最大实验荷载1600KN 6715 元/点,最大实验荷载1750KN 7291 元/点,低应变按单价48 元/根,检测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以上检测费用为一次包死价,此费用包含与检测相关的桩头处理、多次设备进出场、试坑开挖、场地平整、场地道路配合及人工试验费用。如因方案调整增加工作量,检测费不予调整。当工作量增加或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重复试验的,费用按上述单价增加。
第七条支付方式
在全部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之后,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一次支付全部检测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现场具备工作条件,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检测工作,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二的延期违约罚金。
第九条其它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北京泛海信华乙方(盖章):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置业有限公司监督检验中心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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