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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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x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x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x[x]7号)、《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境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x[x]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原则,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强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检查重点及频次
(一)重点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大型餐饮连锁店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二)重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校园及周边,餐饮聚集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三)重点时段。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中、高考期间,当地重大政治文化活动等特殊时段。
(四)检查频次。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严格执行季度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学校每月1次定期自查,每年飞行检查不少于2次、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
三、检查内容
(一)餐饮服务单位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许可管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效期、变更等;
(2)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信息公示
(1)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2)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3)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3、制度管理
(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用餐环境卫生打扫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4.从业人员管理
(1)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4)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5、环境卫生情况
(1)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2)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3)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4)定期对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6、原料控制
(1)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2)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7、加工制作过程
(1)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2)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3)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4)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8、设备设施及维护
(1)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2)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3)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4)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5)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配备及运转情况。
9、餐饮具清洗消毒
(1)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2)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3)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0.其他情况
(1)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核查落实情况;
(2)餐饮服务单位自查和上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禁用亚硝酸盐公告知晓情况,是否储存、使用亚硝酸盐、苯甲酸、明矾等禁用或限用物质。
(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除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全部内容外,还要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实行校长负责制,是否建立以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2.学校(校区)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参加检查和督查;
3.校务会是否对食品安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校长是否参加,每学期不少于1次;
4.学校(校区)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不少于1次;
5.是否建立落实月度自查制度;
6.是否制定实际有效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分局(大队、所)
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监管落实情况及监管档案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季度检查落实情况,所有监督检查落实情况都必须有文书记录,学生小饭桌登记公示情况,食物中毒核查处置情况,清洁厨房、明厨亮灶工作情况,量化分级工作情况,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情况。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x年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不同形式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各单位的其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抽查。随机抽查各单位不同业态餐饮单位总数不少于2个(其中学校食堂为必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