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附件四 C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5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
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小时,测定浸泡水。
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1至表5中所列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反渗透处理装置是一种用于水质处理的设备,可有效去除水中的杂质和污染物,提供健康安全的饮用水。
为确保该类设备的卫生安全和功能性,有必要制定相关评价规范。
首先,卫生安全是评价反渗透处理装置的重要指标之一、该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卫生标准,确保产出的饮用水不含有任何有害物质。
评价时需要检测装置的材料,确保其无毒、无害,并不会与水中的成分发生反应。
同时,装置应具备密封性能,防止外部污染物进入其内部。
还应定期对装置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悬浮物、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去除效果,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其次,功能评价是为了评估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性能和效果。
评价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滤芯的过滤能力:评估装置的滤芯对不同污染物的去除效果。
测定装置净水后的水质指标,如悬浮物、溶解性有机物、重金属等。
要求装置能较好地去除不同类型和浓度的污染物。
2.水压补偿:对装置在不同水压下的过滤效果进行评价。
根据不同水压条件下的滤芯的效能,来评判装置在实际使用中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确保装置在低水压环境下仍能正常工作。
3.对水质的改善效果:评价装置对原水质的改善效果,如去除杂质后的水质是否能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确保产出的饮用水的安全性和符合用户需求。
4.使用寿命:评估滤芯的使用寿命和更换周期,是否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合理设计滤芯的寿命,节约用户的更换成本。
5.运行状态监测:评价装置是否具备运行状态监测功能,能够实时监测装置的运行状态,如滤芯的剩余寿命、水质的变化等。
可通过智能控制系统在需要更换滤芯或保养时提醒用户,提高装置的智能化和用户体验。
以上是对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和功能进行评价的规范。
在评价过程中,需要建立标准化的实验方法和指标,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同时,评价的结果应公开透明,不仅方便用户选择合适的装置,也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技术进步。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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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渗透纯水标准
反渗透处理装置出水饮用纯水水质标准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161号文《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附件4C《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对饮用纯水水质作了规定。
反渗透处理装置,指从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该规范规定:通过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出水水质应符合表3-15规定,其他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所列的限值。
表3-15反渗透处理装置出水纯水水质卫生要求序号指标限值1 色度5度2 浑浊度1度(NTU)3 臭和味不能有能觉察的臭味4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5 pH 高于5.06 铅0.01mg/L7 砷0.01mg/L8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0.002mg/L9 耗氧量 1.0mg/L10 三氯甲烷15μg/L11 四氯化碳 1.8μg/L12 细菌总数20CFU/ml13 总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不得检出14 粪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不得检出注:其他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中所列的限值。
饮用纯水水质标准的正确应用(1)饮用纯水适宜作饮料水,作为生活饮用水的补充。
世界卫生组织将瓶装水列为饮用水的范畴,美国的瓶装水则由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管理。
我国对此无权威的认定,但有的专家认为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的水可作生活饮用水长期饮用;符合GB17323-1998和GB17324-1998的瓶装纯净水宜作为饮料水(即每日0.5L)饮用,只能作为饮用水的补充,长期饮用纯水,将对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曾发出:“沪科(97)第098号文建议不应该在中小学校推荐饮用纯水。
”由于用自来水为原料生产饮用纯水,产出率较低,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北京等缺水城市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凡产出率低于70%者不准生产饮用纯水。
(2)用作桶装水的纯水,宜选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附件4C反渗透处理装置出水饮用纯水水质规定。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1.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5.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
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小时,测定浸泡水。
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1至表4中所列限值。
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
1.感官性状要求(见表1)表1 感官性状要求2.一般化学指标要求(见表2)表2 一般化学指标要求3.毒理学指标要求(见表3)表3 毒理学指标要求4.微生物指标要求(见表4)表4 微生物指标要求2.净化处理效率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净化处理效率应符合以下要求1.一般指标和无机物质在应用压力下的净化效率应符合表5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5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
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小时,测定浸泡水。
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1至表5中所列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P1unct60n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Reverse Osmosis Device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
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l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l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 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 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5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
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小时,测定浸泡水。
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1至表4中所列限值。
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附件四 C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是一种常见的家用水处理设备,它能够通过反渗透技术从自来水中去除悬浮物、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微生物等有害物质。
为了确保该设备的卫生安全和功能效果,有必要对其进行评价,并确定评价规范。
首先,卫生安全是评价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重要指标之一、该设备需要能够有效去除自来水中的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等。
应评价该设备在去除这些微生物上的效果,并确保设备设计和材料选择符合卫生标准,以防止二次污染。
其次,功能评价也是评价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关键指标。
反渗透处理装置的主要功能是去除有害物质,包括悬浮物、有机物和重金属离子等。
评价时需要检测自来水和处理后的水样中这些有害物质的浓度变化,以确定设备的去除效果。
此外,还应评价设备的运行稳定性、滤芯寿命和处理能力等功能指标。
针对反渗透处理装置的评价规范如下:1.设备设计和材料选择:评估设备的设计是否符合工程标准和卫生要求,包括流程设计、材料选择和密封性能等。
2.微生物去除效果:评价设备对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等微生物的去除效果,并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
3.悬浮物去除效果:检测自来水和处理后水样中悬浮物的浓度变化,评价设备对悬浮物的去除效果。
4.有机物去除效果:通过检测自来水和处理后水样中有机物浓度的变化,评价设备对有机物的去除效果。
5.重金属离子去除效果:检测自来水和处理后水样中重金属离子的浓度变化,评价设备对重金属离子的去除效果。
6.运行稳定性:评估设备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包括滤芯寿命、操作可靠性和泄漏等指标。
7.处理能力:评价设备的处理能力,包括流量、压力损失和处理效率等。
8.二次污染风险:评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如滤芯污染和材料释放等。
通过对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进行卫生安全和功能评价,并按照上述规范进行评估,可以确保该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确保用户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反渗透处理装置是一种利用逆渗透技术来处理生活饮用水的装置。
其原理是通过半透膜将水中的固体杂质、溶解物质和有机物质筛选出来,从而得到较为纯净的水。
反渗透处理装置在提供高质量饮用水的同时,也能够保持水的卫生安全,因此在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反渗透处理装置能够正常运行、保持卫生安全,并提供优质的饮用水,制定《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是非常必要的。
该规范将对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和功能进行评价,以指导反渗透处理器的设计、生产和使用。
首先,在评价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方面,应该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1.材料的选择与卫生安全性评价:反渗透处理装置的主要材料应该是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不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
材料应该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以保证反渗透处理装置的长期使用安全。
2.设备的清洁与维护:反渗透处理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清洗与保养,以避免细菌和其他污染物长期积累。
清洗剂的使用应合理,不会对装置和处理后的水质产生负面影响。
3.排放水的处理:反渗透处理装置在处理饮用水的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排放水。
这些排放水应经过适当的处理,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其次,在评价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功能方面,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关键指标。
1.水质处理效果:反渗透处理装置的主要功能是将水中的有害物质去除,得到纯净的饮用水。
因此,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是必要的。
水质应满足相关的卫生标准,并且没有明显的异味、异色或异物。
2.水质稳定性:反渗透处理装置应具备稳定的水质处理能力,无论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还是在突发情况下。
应对水质变化、水压变化以及供水中的悬浮物和微生物等进行可靠处理。
3.体积与功耗:反渗透处理装置应具备合适的体积和功耗。
体积适中,可以在普通住宅中安装,并且对其他设备的使用不会带来明显的影响。
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附件:5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本规范还规定了反渗透处理装置流量、去除率以及额定产水总量的测定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符合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的水源水为原水的小型和大型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纯水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GB 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4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美国NSF/ANSI 58 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符合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的水源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3.2纯水处理器: 以市政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的水源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纳滤、电渗析、蒸馏等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 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评价4.1 卫生要求4.1.1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材料、在水处理过程中所用的水质化学处理剂必须无毒无害,不得污染水质。
4.1.2 用于组装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在水处理过程中添加的水质化学处理剂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
4.1.3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性评价应按4.2的规定的方法进行整机浸泡试验,浸泡后水与原浸泡水比较,增加量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评价浸泡试验卫生要求项目单位卫生要求铝mg/L 增加量*≤0.02锑mg/L 增加量≤0.0005砷mg/L 增加量≤0.001钡mg/L 增加量≤0.07铬mg/L 增加量≤0.01镉mg/L 增加量≤0.0005铜mg/L 增加量≤0.5铅mg/L 增加量≤0.001锰mg/L 增加量≤0.05汞mg/L 增加量≤0.0002镍mg/L 增加量≤0.002硒mg/L 增加量≤0.001锡mg/L 增加量≤0.002锌mg/L 增加量≤0.5挥发酚类mg/L 增加量≤0.002总有机碳mg/L 增加量≤1三氯甲烷mg/L 增加量≤0.006四氯化碳mg/L 增加量≤0.0002三氯乙烯mg/L 增加量≤0.007四氯乙烯mg/L 增加量≤0.004一溴二氯甲烷mg/L 增加量≤0.01二溴一氯甲烷mg/L 增加量≤0.01苯mg/L 增加量≤0.001甲苯mg/L 增加量≤0.07二甲苯mg/L 增加量≤0.05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细菌总数CFU/mL ≤100*增加量为浸泡后水污染物浓度扣除原浸泡水污染物本底值后的量4.2 卫生安全试验4.2.1 按《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规定的方法,用纯水配制成pH为 8.0 ±0.2、硬度100 ±10mg/L和有效有效氯0.5 ±0.05mg/L 的浸泡水。
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附件四 C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附件四 C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附件四 C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 定义3.1 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 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 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5 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
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小时,测定浸泡水。
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1至表4中所列限值。
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
5.1 感官性状要求(见表1)5.3毒理学指标要求(见表3)5.4微生物指标要求(见表4)6 净化处理效率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净化处理效率应符合以下要求6.1一般指标和无机物质在应用压力下的净化效率应符合表5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5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
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小时,测定浸泡水。
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1至表5中所列限值。
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附件四 C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Sanitary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and Function Evaluation on Treatment Devices of Drinking Water ——Reverse Osmosis Devic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3.定义3.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
4.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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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
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
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
3.定义
1.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
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
1.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
产品方可使用。
2.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
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
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5.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
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
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小时,测定浸泡水。
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1至表4中所列限值。
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
1.感官性状要求(见表1)
表1 感官性状要求
2.一般化学指标要求(见表2)
表2 一般化学指标要求
3.毒理学指标要求(见表3)
表3 毒理学指标要求
4.微生物指标要求(见表4)
表4 微生物指标要求
2.净化处理效率
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净化处理效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指标和无机物质在应用压力下的净化效率应符合表5要求。
2.挥发性有机物的净化效率应符合表6要求。
3.通过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的出水应符合表7要求。
4.除上表所列指标外,其它项目均不得超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
中所列的限值。
表5 无机物质去除效率
表6 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效率
表7 出水水质卫生要求
·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功能试验方法参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
·检验方法
按照《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执行。
检验项目选择和样品处理参阅《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
·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 本规范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