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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2008]141号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2008]141号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

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

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国家计委1283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1999]128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1. 背景说明为了规范工程咨询行业,并保障咨询机构合理收费,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了《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指导性文件,即国家计委1283号文。

将详细介绍该收费标准的内容,并提供相关附件、法律名词注释以及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2. 收费标准内容2.1 咨询服务范围2.1.1 工程咨询服务概述2.1.2 咨询服务项目划分及描述2.1.3 服务规模分类及计量单位2.2 收费标准2.2.1 咨询服务收费基础2.2.2 收费方式及计算公式2.2.3 收费比例和标准2.2.4 资金支付及结算方式2.3 特殊情况处理2.3.1 免费咨询服务范围和限制2.3.2 预付款及逾期付款处理2.3.3 争议解决机制3. 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 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划分表附件2: 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比例表附件3: 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结算表4. 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工程咨询: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进行咨询的专业服务。

- 收费基础:确定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的依据,通常以项目规模、复杂程度、风险等因素为考量。

- 收费方式:确定工程咨询服务收费的具体方式,如按固定比例、按工程造价等。

- 收费比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与项目总造价的比例。

- 资金支付:委托方向咨询机构支付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的行为和方式。

- 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委托方与咨询机构之间发生的纠纷及争议的途径和方式。

5. 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5.1 法律法规理解困难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部分法律法规理解困难的情况,此时可通过请教相关法律专家,或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明确解决方案。

5.2 收费比例争议在收费比例方面,委托方与咨询机构可能存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此时,双方可以通过磋商、协商等方式解决,或者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

5.3 付款延迟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付款延迟可能给双方带来经济损失和信任问题。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湖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

湖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

湖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根据湖价服(2009)84号文件,本文档将介绍湖价服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相关解释。

收费范围湖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采购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的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

2. 产品销售费用:包括商品销售时的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

3. 运输费用:涉及物流、运输、配送等环节的费用。

4. 服务费用: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费用。

5. 其他费用: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可能会产生的其他费用。

收费标准湖价服(2009)84号文件明确了以下收费标准:1. 收费基准:收费基准以人民币为单位,由湖价服按照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制定。

2. 不同业务的收费区分:不同业务类型可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湖价服根据业务性质进行制定。

3. 收费周期:收费周期应明确指出,如一次性收费、按月收费、按年收费等不同方式。

4. 收费方式:收费方式可以包括线上支付、线下支付等多种形式,具体收费方式由湖价服决定。

5. 优惠政策:湖价服可能会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例如折扣、减免等,具体优惠政策由湖价服灵活调整。

收费管理与监督湖价服(2009)84号文件要求湖价服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与监督机制,确保收费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具体要求包括:1. 提供明细账单:湖价服需要向用户提供详细的收费账单,明示收费项目和金额。

2. 监督机制:设立监督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监督收费活动,接受用户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3. 定期审计:对湖价服的收费活动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对湖价服(2009)84号文件的简要解读,具体细节和最新政策请参考相关法规和湖价服官方公告。

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1亿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此价格不包含评标工资):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10000-5000)×0.2%=10万元(21000-10000)×0.05%=5.5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10+5.5=36.05(万元)折后价格:21.68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

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

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1亿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此价格不包含评标工资):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10000-5000)×0.2%=10万元(21000-10000)×0.05%=5.5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10+5.5=36.05(万元)折后价格:21.68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

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1. 背景本文档旨在规定工程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确保公平合理的服务定价和咨询机构的权益。

根据国家计委第1283号文,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如下:2. 收费标准2.1 服务类别及收费标准2.1.1 前期咨询服务前期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扩初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

收费标准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咨询机构资质确定。

2.1.2 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施工图深化设计、技术审核和施工图编制等环节。

收费标准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和咨询机构资质确定。

2.1.3 施工咨询服务施工咨询服务包括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工序审核等环节。

收费标准根据项目规模、施工难度和咨询机构资质确定。

2.1.4 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投资估算、项目管理和工程进度控制等环节。

收费标准根据项目规模、咨询机构资质和服务内容确定。

2.2 收费计算方法收费计算方法分为按比例收费和按工作量收费两种形式。

具体计算公式根据项目类型和咨询机构协商确定。

3.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根据本文档内容,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前期咨询服务相关文件范例附件2: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相关文件范例附件3:施工咨询服务相关文件范例附件4: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相关文件范例4.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国家计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简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政策。

5. 本文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困难:咨询机构和客户对项目复杂程度和服务内容的评估存在差异。

解决办法: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流程,以客观的指标衡量项目的复杂程度,并与咨询机构共同确定服务内容。

困难:咨询机构资质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不统一。

解决办法:建立统一的资质认定标准和程序,并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的资质认定过程。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国家计委1283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1999]128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xls

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文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xls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国家计委、环保总局环评收费文件计价格[2002]125号.doc-微...

国家计委、环保总局环评收费文件计价格[2002]125号.doc-微...

国家计委、环保总局环评收费文件计价格[2002]125号.doc-微...文档模板范本国家计委、环保总局环评收费文件计价格[2002]125号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收费行为,保障环评机构合法权益,现按照《国务院收费目录》有关规定,制定本文件计价格。

第一部分:费用标准1.1 环评费用包括:环境资料调查费、环评报告撰写费、审查费、阶段性环评报告费、变更登记费、延期审批费等。

1.2 环评收费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地区和项目类型进行分类,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

第二部分:收费方式2.1 环评费用实行预收费完后审查、不收取质保金的方式。

2.2 环评费用预收率为:环评费用总额的50%。

2.3 环评费用预收款应在环评机构正式开展工作前(如采样、测量、监测等)预收完毕。

2.4 项目环评报告完成审查后,环评机构应出具环评费用结算清单。

第三部分:收费管理3.1 建立环评收费管理机制,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3.2 环评机构应当依据环评费用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核定费用。

3.3 环评机构应当合理控制环评费用,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附加费用。

3.4 费用收取完毕后,环评机构应当如实向纳税主管部门申报纳税义务。

第四部分:补充规定4.1 环评机构应本着诚实信用及有效管理的原则,确保环评费用公开、合理、合规,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转嫁给受惠者。

4.2 受到侵害的环评机构可以依法向国家计委、环保总局投诉。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环评: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机构: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环保领域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等服务活动的机构。

环境资料调查费:为环评机构收取的环评资料调查费用。

环评报告撰写费:为环评机构收取的环评报告撰写费用。

审查费:为环评机构收取的环评审查费用。

阶段性环评报告费:为环评机构开展环评过程中,各阶段性环评报告等所收取的费用。

变更登记费:为环评机构收取的环评登记变更费用。

延期审批费:为环评机构收取的环评延期审批费用。

测绘费收费标准国测财字23号

测绘费收费标准国测财字23号

测绘费收费标准国测财字23号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测绘事业在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交通建设等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供准确可靠的测绘数据,国家制定了一套测绘费收费标准,以确保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各行业的需求。

一、背景与意义测绘是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通过对地面、水体、空域进行观测和测量,获取地理空间信息并生成相应数据的工作。

在国家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测绘数据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对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测绘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为了保障测绘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测绘质量的提高,国家制定了测绘费收费标准,以确保测绘机构能够正常运营并提供高质量的测绘服务。

二、测绘费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国测财字23号文件是我国测绘费用收费标准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明确了不同测绘服务项目和工作内容的收费标准,并规定了测绘费的计算方法和收费程序。

具体来说,测绘费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测绘工作提出了基本要求和规范,测绘费收费标准需要与之相适应。

2. 测绘服务项目和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不同的测绘项目和工作内容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同,测绘费收费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测绘费用成本的考虑:测绘机构进行测绘工作需要耗费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测绘费收费标准需要合理考虑这些成本因素。

4. 测绘市场的需求和供求关系:测绘市场的需求和供求关系是测绘费收费标准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测绘机构的经营状况予以考虑。

三、测绘费收费标准的内容国测财字23号文件规定了测绘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测绘服务项目的分类:测绘费收费标准根据测绘服务项目的不同进行分类,如测绘地籍、测绘工程、测绘测量和测绘监理等。

2. 收费标准的确定:测绘费收费标准以一定单位面积或单位长度的测区为计费基础,根据不同项目和工作内容的特点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2001)500号文件

(2001)500号文件

价计收
有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2>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
2、以协议方式取得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标准与当地地价均 业改制、改变用途等情形的,含石油、铁路等用地; <3>划拨目录以外的
衡,按当地基准地价和土地还原率计算收取
原建设用地;<4>开发国有荒地和利用国有土地(含芦苇地等),从事农、林
4、采挖用地管理费 <1>挖沙、取土、采石 元/平方米
0.3—1.5
<2>割芦苇 十二、证照工本费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元/亩·年
3 30元
2、集体土地所有证
30元
3、集体土地使用证
30元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30元
5、土地开发许可证
10元
6、临时用地许可证
10元
7、土地勘界许可证
50元
8、建设用地批准书
备注 土地变更登记亦执行此收费项目标准。(土地权属调查)
2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1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60元,最高60000元。 开发利用国有农用地的土地权属调查费标准为7.5元/公顷。 5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5000元。 1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10元,最高50元。 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农牧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不收费。 未取得到测绘资格的单位和部门不得收费。
二、耕地开垦费
元/亩
1000—4500元
按征拨耕地的等级标准执行 一般耕地:一等地3000元/亩;二等地2000元/亩 三等地1000/亩 基本农田:一等地4500元/亩:二等地3000/亩;三等地1500元/亩

(川价发-141号文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精编版

(川价发-141号文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精编版

造价服务收费标准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说明: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3.5‰=0.35万元(500-100)万元×3.2‰=1.28万元(1000-500)万元×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合计8.53万元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670号

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670号

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670号在工程建设领域,监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而监理收费标准则是规范监理服务市场、保障监理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

发改价格670 号文件对监理收费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发改价格 670 号文件所确定的监理收费标准,是在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监理服务成本、行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

这一标准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合理、透明的监理收费机制,以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一收费标准的构成。

它通常包括了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相关的其他服务收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是核心部分,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技术难度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档次和费率。

比如说,对于一些简单的、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收费费率相对较低;而对于复杂的、大型的工程项目,收费费率则会相应提高。

在计算监理收费时,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参数。

其中,工程计费额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指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根据工程计费额的大小,对照相应的收费基价表,可以确定基本的收费额度。

然而,实际的监理收费并不仅仅取决于工程计费额。

还需要考虑一些调整系数,例如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程调整系数等。

专业调整系数是根据工程项目所属的专业类别来确定的,不同的专业领域,其工作难度和要求有所不同,因此系数也会有所差异。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则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如设计深度、施工难度、施工环境等因素来确定的。

如果工程项目位于海拔较高的地区,还需要考虑高程调整系数,以补偿监理人员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额外成本。

除了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发改价格 670 号文件还对一些其他相关服务的收费做出了规定。

比如,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以及设备监造、移民监理、环境监理等专项监理服务收费。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一、收费标准说明1. 收费标准分为两类:普通工程和特殊工程。

普通工程收费标准:根据工程总投资金额的百分比确定。

特殊工程收费标准:根据工程的综合难易程度和特殊性确定。

2.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普通工程:工程咨询费用(百分比)=工程总投资金额 × 0.03%;(2)特殊工程:工程咨询费用(百分比)=工程总投资金额 × 0.05%。

3. 工程总投资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工程总投资金额=工程建设投资金额+工程设备购置费用+工程管理费用。

二、收费范围1. 工程设计、勘察及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咨询服务均在本收费标准范围内。

2. 工程咨询中涉及的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环境保护要求、安全规范等内容均在本收费标准范围内。

三、附加费用1. 工程咨询服务外出需要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客户此外支付。

2. 特殊工程需要额外进行实验室检测等费用由客户此外支付。

四、合同履行期限1.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根据实际项目而定,双方可以商议决定。

2. 工程咨询服务期限的延长或者中止需经双方商议一致,并出具书面文件确认。

五、所涉及附件1. 收费标准表(详见附件1)。

2. 合同模板(详见附件2)。

六、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总投资金额:指工程建设投资金额加之工程设备购置费用和工程管理费用的总和。

2. 工程设计、勘察:指对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勘察调研工作。

3. 施工过程:指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和竣工验收。

4. 差旅费:指工程咨询人员外出所需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5. 实验室检测费:指特殊工程中需要进行的实验室检测所产生的费用。

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 咨询服务费用的计算存在争议时,双方可以商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解决。

2. 工程咨询服务期限延长或者中止时,双方应及时商议并出具书面文件确认。

甘发改服务 号文件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甘发改服务 号文件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备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 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

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300-100)×3.8‰=0.76,(500-300)×3.5‰=0.7,(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赣价协〔2023〕9号江西省建设工程验收服务收费基准价

赣价协〔2023〕9号江西省建设工程验收服务收费基准价

赣价协〔2023〕9号江西省建设工程验收
服务收费基准价
根据赣价协〔2023〕9号文件,江西省建设工程验收服务收费基准价的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基准价适用于江西省内的建设工程验收服务收费。

2. 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验收服务费按照项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 总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收费比例为2%;
- 总造价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收费比例为1.8%;
- 总造价超过1000万元但不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收费比例为1.5%;
- 总造价超过5000万元但不超过1亿元的项目,收费比例为1.3%;
- 总造价超过1亿元的项目,收费比例为1%。

3. 收费依据:
建设工程的总造价按照工程计量规范进行统计核算,并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工程造价文件作为收费依据。

4. 收费程序:
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验收手续后,向建设工程验收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验收服务机构根据工程造价文件核算出应收服务费,并出具相应的收费通知书。

建设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完成付款。

5. 监督与管理:
江西省建设工程验收服务收费的监督与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收费按照规定进行,并及时处理收费纠纷和投诉。

以上为《赣价协〔2023〕9号江西省建设工程验收服务收费基准价》的概要信息。

具体收费细则以相关文件为准。

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
( 3)
投资额
7.80
索赔款审核
( 4) 材料、设备价咨询
投资额
2.20
12 工程造价争议鉴定
鉴定标准 ( %)
13 常年造价咨询顾问 计时咨询(持有注册造价工
14 程师、造价员资格证书人 员)
每人每年
( 1)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元 /日
( 2) 高级工程师 ( 3) 工程师
元 /日 元 /日
20% 。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 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 加工作量的费用。
20% 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
十一、 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费用标准, 应增加 20 - 30% 的咨询费。
合计 8.53 万元
三、 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
1.25 。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 计算。
如系公路、 铁路、 水、坝等土木工程, 收费应降低 50%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
3 - 5% 审核费用(具体
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
(‰)
≤ 100万 ≤ 500万 ≤ 1000万 ≤ 5000万




1.00
0.80
0.60
0.40
2.50
2.30
2.00
1.70
1.50
1.30
1.20
1.00
≤1亿
0.20 1.50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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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
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1亿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此价格不包含评标工资):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10000-5000)×0.2%=10万元
(21000-10000)×0.05%=5.5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10+5.5=36.05(万元)折后价格:21.68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

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
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
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
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
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

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
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
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
价格?[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上述行业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中不
包括获取相关经济、社会、水文、气象、环境现状等基础数据的费用。

四、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设置收费上限。

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
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

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规定执行。

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
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五、适当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工程监理收费,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计费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670号)规定执行;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六、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

要严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擅自或变相收取相关审查费、服务费,对自愿或依法必须进行的技术服务,应由项目开发经营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相关机构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项目开发经营单位接受指定服务并强制收取费用。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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