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灾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义煤集团洛阳江春煤业有限公司文件
义洛江煤字[2011]号签发人:张天强
关于下发《2012年度江春煤业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矿井下火灾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井下火灾事故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义煤集团洛阳公司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江春煤业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2年度江春煤业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洛阳江春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2年度江春煤业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编号:03
版本号:03
生产经营单位:义煤集团洛阳江春煤业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名称: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生产技术部
颁布日期:2011年11月
义煤集团洛阳江春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一月修订
2012年度江春煤业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批
会审人员及单位签字
生产技术部:
安康部: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
矿长: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1本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为规范义煤集团洛阳江春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本公司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2本应急预案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义煤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江春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处置基本原则
1、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积极稳妥,科学高效,首先救人”的原则,实行特急报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恶性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矿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推广先进技术及装备,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矿井事故灾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挥应对能力,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6、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张天强
副组长:柳波郭合新王锡华韩艳红王建波石振才
成员:潘治伟王志斌王传信王润杰姬跃峰姜金锁
柳春海郑昌春朱邦支邓生权陈远洪
办公室主任:柳波(兼)副主任:郭合新(兼)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电话:6 内线电话:8000、8001
(一)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大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公司总工程师:在不妨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公司总经理采取措施从公司所属各矿调集人员、设备和器材。
4.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5.队长:协助副矿长处理灾变,并根据副矿长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6.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报告调度室;处理事故中对没有持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发给矿灯和自救器。
7.矿值班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善矿井通风状况,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8.调度室主任: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9.生产技术科长:负责准备好图纸和资料,配合矿长和总工程师完成救灾措施制定和测量打钻等工作,为救灾工作提供第一手准确资料。
10.供销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1.机电队队长:根据矿长的命令,负责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任务。
12.综合办主任: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向外输送急救治疗工作;负责迅速组织车辆和人员,保障人员接送和物资运输;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等工作;负责对遇难人员及其来矿家属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迅速组织车辆和人员,保障人员接送和物资运输。
(二)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总调度室以及矿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通知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传达领导小组或抢险救灾指挥部对抢险救灾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调度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四、预案的启动程序
1.应急预案的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