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筹措和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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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案例, 也是事实上在中国第一次使用BOT融资概念兴 建的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融资结构:
投资结构:采用中外合作经营方式兴建。 中方:为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A方) 外方:一家在香港注册专门为该项目成立的公
司-- 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B方) 合作期10年。
资金结构
案例分析
大博电厂项目由安然公司安排筹划 由全球著名的工程承包商柏克德 (Bechtel) 承
建 并由通用电气公司 (GE) 提供设备 。 电厂所在地是是印度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其国
内地位相当于我国的上海。
案例分析
该项目公司与马邦电力局 ( 国营 ) 签订百度文库售电 协议, 并规定了最低的购电量以保证电厂的正
ABS融资
ABS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基本思路是:
项目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将项目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SPC; SPC利用一系列信用等级提高方式提高项目资产的资信等级,
然后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送为保证发行资产支撑证券; 取得发行收入后,再按资产买卖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
收入的大部分作为出售资产的交换支付给原始权益人,使原 始权益人达到筹资的目的。
常运行,售电协议规定, 电价全部以美元结算, 协议中的电价计算公式=成本加分红电价。
该售电协议还包括马邦政府对其提供的担保, 并由印度政府对马帮政府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 保。
案例分析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了,项目直到 1999 年才得以投入 运营, 而二期工程到目前才接近完成——大博电厂 的建设费用大大增加了——成本上升——上网电 价大幅度提高。
第五章
项目资金筹措和项目融资
5.1项目的筹资渠道
项目建设资金=资本金+债务资金 资本金筹措方式:
•自有资金 •政府投资 •股权融资 •资本置换和资产证券化
负债融资方式:
信贷融资
银行贷款 银团贷款 委托贷款
债券融资: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 融资租赁
信托投资
国外债务融资: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
ABS融资
所有权
发行债券
原始权益人
SPC
公众
经营收益
债券收益
有关项目融资的一些思考
项目融资的好处和限制; 有哪些风险?风险怎样分担? 服务价格怎样制定? 政府起怎样的作用?处于什么地位? 政策法规不明确、不完善。 怎样选择投资人? 移交问题。 BT TOT
限制
(1)程序复杂,参加者众多,合作谈判成本高; (2)政府的控制较严格; (3)增加项目最终用户的负担; (4)项目风险增加融资成本。
第一步,煤矿项目的投资者与日本及欧洲的客户谈判 达成协议,由煤炭客户联合提供一个具有“无论提货 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港口设施使用协议,定期向港 口的所有者支付规定数额的港口使用费作为项目融资 的信用保证。
第二步,A、B、C等几家公司以买方的港口设施使用 协议以及煤炭的长期销售合约作为基础,投资组建了 一个煤炭运输港口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拥有、建设、 经营整个煤炭运输港口系统。因为港口的未来吞吐量 及其增长是有协议保证的,港口经营收入也相对稳定 和有保障,所以煤矿项目的投资者成功地将新组建的 煤炭运输港口公司推上股票市场,吸收当地政府、机 构投资者和公众的资金作为项目的主要股本资金。
方案2:借来的钱建C厂,还款的资金仅限于C厂建成 后的水费和其他收入。如果新项目失败,贷方只能从 清理C厂的资产中收回一部分,除此之外,不能要求 自来水公司从别的资金来源,包括A、B两个厂的收 入归还贷款,这称为贷方对自来水公司无追索权。
方案3: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只要求自来水公司把特 定的一部分资产作为贷款担保,这里称贷款方对自来 水公司有有限追索权。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 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 模式。
运用“设施使用协议”组织项目融资 的运煤港口项目
A、B、C等几个公司以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的形式在澳 大利亚昆士兰州的著名产煤区投资兴建了一个大型的煤矿 项目。该项目与日本、欧洲等地公司订有长期的煤炭供应 协议。但是,由于港口运输能力不够,影响项目的生产和 出口,该项目的几个投资者与主要煤炭客户谈判,希望能 够共同参与港口的扩建工作,以扩大港口的出口能力,满 足买方的需求。然而,买方是国外的贸易公司,不愿意进 行直接的港口项目投资,而A、B、C等几家公司或者出于 本身财务能力的限制,或者出于发展战略上的考虑,也不 愿意单独承担起港口的扩建工作。最后,煤矿项目投资者 与主要煤炭客户等各方共同商定采用“设施服务协议”作 基础安排项目融资来筹集资金进行港口扩建。
5.2.3项目融资的特点
1.项目导向 2.有限追索 3.风险分担 4.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5.信用结构多样化 6.融资成本较高 7.融资渠道多元化
5.2.4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直接主办者:如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局 实际投资者:香港地铁 贷款银行 项目产品购买者/使用者:对电力项目十分重要 项目建设承包公司/设备供应商 项目融资顾问 有关政府机构
--- 日本进出口银行:
欧洲日元贷款(105.61亿日元)
5560万美元
欧洲贷款(5.86亿港币)
7500万美元
资金总计
53960万美元
信用保证结构
(1)A方的电力购买协议。这是一个具有“提货与付 款”性质的协议,规定A方在项目生产期间按照实现 规定的价格从项目中购买一个确定的最低数量的发电 量,从而排除了项目的主要市场风险。
(2)A方的煤炭供应协议。这是一个具有“供货或付 款”性质的合同,规定A方负责按照一个固定的价格 提供项目发电所需要的全部煤炭,这个安排实际上排 除了项目的能源价格及供应风险以及大部分的生产成 本超支风险。
(3)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A方的电力购买协议 和煤炭供应协议所提供的担保。
(4)广东省政府为上述三项安排素出具的支持信;虽然 支持信并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但可作为一种意向性担保, 在项目融资安排中具有相当的份量。
项目融资的广义和狭义概念
5.2.2 与传统融资的区别
某自来水公司现拥有A、B两个自来水厂。为了增 建C厂,决定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
方案1:贷款用于建设新厂C,而归还贷款的款项来源 于A、B、C三个水厂的收益。如果新厂C建设失败, 该公司把原来的A、B三个水厂的收益作为偿债的担 保。这时,贷款方对公司有完全追索权。
5.2.5几种典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融资,主要应用于石油 管道、港口设施等。
BOT(BUILD-OPERATE-TRANSFOR),又称为 “特许权融资”。
ABS(ASSET BACKED SECURMEATION),是以 项目所属资产未来预期收益为基础和保证,通过在资 本市场发行债券而募集资金的一种证券化的项目融资 方式
深圳沙角B电厂的资金结构包括股本资金、从属性贷款和项目 贷款三种形式:
股本资金:
股本资金/股东从属性贷款(3.0亿港币) 3850万美元
人民币延期贷款(5334万人民币)
1670万美元
债务资金:
A方的人民币贷款(从属性项目贷款) 9240万美元
(2.95亿人民币)
固定利率日元出口信贷(4.96兆亿日元) 26140万美元
(5)设备供应及工程承包财团所提供的“交钥匙”工程 建设合约,以及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所安排的履约担保, 构成了项目的完工担保,排除了项目融资贷款银团对项目 完工风险的顾虑。
(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排的项目保险;项目保险是电 站项目融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保险通常包 括对出现资产损害、机械设备故障、以及相应发生的损失 的保险,在有些情况下也包括对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情况的 保险。
第三步,港口的建设采用招标的形式进行。中 标的公司必须具备一定标准的资信和经验,并 且能够由银行提供履约担保 (Performance Guarantee)。
第四步,新组建的港口公司从煤矿项目投资者 手中转让过来港口的设施使用协议,以该协议 和工程公司的承建合同以及由银行提供的工程 履约担保作为融资的主要信用保证框架。这样, 一个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项目融资就 组织起来了。
PPP模式
开始估算‘鸟巢’的投资是34.65亿元人民币,政府 出了58%,中信联合体出了42%。联合体中,中信、 城建、金州的股份分别是65%、30%和5%。”中信 联合体可获“鸟巢”30年经营权。
国家体育场“鸟巢”,一年的运营费便高达5000万至 7000万元。
商业赞助 常规的场租、广告费和门票 综合体育文化Mall 出售冠名权
最新动态:2009年9月中信联合体放弃了30年的特许经营权, 获得了“永久股东”的身份
BOT模式
BOT模式
●BOT衍生形式
BOT模式运作机制
广东省沙角火力发电厂B
项目背景:广东省沙角火力发电厂1984年签署 合资协议,1986年完成融资安排并动工兴建, 1988年投入使用。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总 投资为42亿港币。
业贷款;出口信贷 注: •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和适用对象; •不同融资渠道的成本; •资金结构安排
5.2项目融资
5.2.1项目融资定义 项目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为该项目筹资和经营
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贷款, 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以项目的资产或权益作抵(质)押而取得的一 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贷款方式。
卢比对美元迅速贬值40% 以上——马邦电力局不 得不用接近两倍于其他来源的电价来购买大博电厂发 出的电力; 2000 年世界能源价格上涨时 , 这一差价 上升到近 4 倍——到 2000 年 11 月 , 马邦电力局 已濒临破产, 开始拒付大博电厂的电费——根据协 议, 先是马邦政府继而印度联邦政府临时拨付了部分 款项, 兑现了所提供的担保与反担保——拒绝继续 拨款——该项目运营中的信用风险全面爆发。
适用范围
(1)资源开发类项目:如石油、天燃气、煤炭、铀 等开发项目;
(2)基础设施; (3)制造业,如飞机、大型轮船制造等。
案例分析
印度大博电厂(Dabhol Power Company)项目 该厂由美国安然(Enron)公司投资近 30 亿
美元建成, 是印度国内最大的 BOT 项目。从 2000 年底开始, 有关该厂电费纠纷的报道就 不断见诸报端。到 2001 年, 大博电厂与马哈 拉斯特拉邦的电费纠纷不断升级, 电厂最终停 止发电。虽然印度中央政府对该项目提供了反 担保, 但是当大博电厂要求政府兑现时, 中央 政府却食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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