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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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轮岗制度
为使护理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各科护理知识和操作常规,进一步开阔思路及眼界,拓宽知识面,培养具备一定综合能力的护理人才。

制定护士轮岗制度如下:一、轮转方式和时间:
㈠应届毕业护士:
从护理部→一病区→二病区→金沙门诊→江桥门诊→封浜门诊。

每两个月轮转一个科室,在1年内完成整个轮转计划(如有特殊情况请护理部审批)㈡在职护士
护理部根据职称、工作年限、姓氏排序,个人实际能力,按用人计划,选择性地安排轮转科室,弥补欠缺之处。

每半年轮转一个科室,轮转期间每周到护理部轮岗两天。

在3年之内完成整个轮转计划(如有特殊情况请护理部审批)。

二、培训方式
1、轮转护士在新进各病室的第一周内,护士长必须与轮转护士共同完成制定适合本人情况的本病室培训计划。

护士对计划应全面了解,并主动按计划实施。

2、轮转护士培养实行导师制。

由护士长为每位新进护士指定专人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必须是护师职称以上,具有较扎实的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严以律己、为人师表的临床护士。

3、护理技能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知识以讲座辅导和自学相结合。

新进人员参加医院及护理部组织的上岗前培训,以后参加病区、科室和护理部的各阶段的专题培训或院外培训。

三、培训内容
1、临床护理能力培养:
掌握本学科常见病的基础理论、护理专业知识和临床应用技能。

熟悉本学科的
护理常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熟练地应用各项护理技能,参与危重患者的抢救配合及监护,掌握急救技能。

掌握沟通技巧与健康教育。

2、临床教学能力培养阶段
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护理部的考察,具有教师专业精神并且具备系统临床护理专业知识者,可以先从事临床辅助带教老师工作,锻炼临床教学及教学管理能力。

3、护理科研能力培养阶段
要求掌握查阅文献方法和多媒体制作等,由经验丰富的老师培养其撰写论文的意识。

4、护理管理能力培养阶段
协助护士长进行专项管理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以成为护士长的储备力量。

四、考核方式
1、出科前护士长负责做好全面考核和个人评定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素质与医德医风、理论考核、技能考核等。

2、轮转护士参加护士三基考试,并每年要通过病区和护理部的理论和操作考核。

3、轮转护士完成轮转计划,各项考核均合格将作为晋升上一级护理职称的依据。

4、轮转护士阶段的培训已完成,但各项考核未完成或不及格,均视为轮转护士阶段培训未结束,须延长执行培训,直到各项考核完成并及格时方可终止轮转护士培养。

护理部
二○一三年一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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