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行知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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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0.06.18
•【字号】杭价费[2010]121号
•【施行日期】2010.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价费〔2010〕121号)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你学院“关于中专收费项目及标准备案的申请报告”悉。

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革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杭价费[2005]4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学院严州校区中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生每学年3200元,中专学生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生每学年400元,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生每学年800元。

二、本通知自201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你校收费前应按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做好收费标准公示工作。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学院董事会的决定,设立《XX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评定方法以充分反映学生日常品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学生养成奋发进取、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优良作风,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为宗旨。

第三条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四条在奖学金的评选中,引入激励机制,按照学期综合评分,在省(市)级以上文、体、科技等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在籍学生, 按所获名次给予相应加分。

第五条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等级、金额、评奖比例第六条奖学金等级、金额第七条评奖比例。

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 名)在全院范围内统一评定,三等奖(1%)、四等奖(5%),由各年级同一专业按比例评定。

各档次奖项达到标准的人数超过评奖比例的, 最终按照学分绩由高到低评定。

三、评选范围第八条凡xx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毕业班除外),均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一)学习成绩占评优百分之九十,平时表现占评优百分之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1、迟到累计5次以上(含5次),早退3次以上(含3次),旷课1次以上(含1次)的。

2、宿舍内发现大功率用电器以及所有违禁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

3、宿舍内发现淫秽书刊以及音像制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

4、宿舍如有向外投掷啤酒瓶等各类玻璃制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

(针对上述2、3、4三条,对该宿舍内检举揭发者除外)5、受到警告(包括警告)以上处分没有撤销的,或者本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或者因违反学校纪律有两次以上登记的;6、本学期各门课程有不及格或不通过的;7、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低于90分的。

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一、细则目的为了激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国家设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细则旨在明确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评选标准以及评选程序,确保奖学金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评选对象1.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学科专业。

3.评选对象需具备优异的学业成绩、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课堂表现,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评选标准1.学业成绩: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衡量指标为平均学分绩点和排名。

(1)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计算出平均学分绩点,以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习态度。

(2)排名:根据学生在班级或学院中的学业表现进行排名,以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学习态度和课堂表现:评估学生是否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积极主动的参与课堂学习,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回答问题、提问问题、参与小组讨论等。

3.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评估学生是否具备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评选程序1.学院公示: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评选对象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学院公示。

2.系列评议:学院按照公示结果,组织相关专家、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系列评议,初步确定候选人。

3.网上投票:候选人名单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邀请全校学生进行网络投票。

4.终审评议:根据网上投票结果,学院组织最终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终审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公示和颁奖:学院将获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并安排颁奖典礼,颁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奖学金金额和评定方式1.励志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院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奖学金的评定方式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以确保公正公平。

六、其他事项1.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2.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结果及其奖励效力一学年有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行为,切实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 7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每人每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学年;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两档,一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4000元/每人每学年;二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50 0元/每人每学年。

第三条国家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负责全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学院成立相应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第三章名额分配第六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总人数,将名额等额分配给各学院。

第七条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四章学生申请第八条学校及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帮助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助学金的类别及评选条件(一)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5%,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10%,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 15%,且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无补考、重修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单项奖学金(1)科技创新奖学金: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2)社会实践奖学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3)文体活动奖学金:在文体活动中表现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如在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

(二)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学校助学金(1)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3、学院审核学院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助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通知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通知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通知亲爱的同学们:为了激励同学们在学业上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全新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学金的类别及金额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____元。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____元。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____元。

二、评定条件(一)学业成绩1、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平均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____%。

2、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二)综合素质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

2、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在班级或社团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品德表现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记录。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评定流程(一)个人申请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奖学金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活动参与证明等。

(二)班级初审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三)学院复审学院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终审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拟获奖名单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全校公示。

四、注意事项1、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务必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如有异议,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3、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应珍惜荣誉,合理使用奖学金,将其用于学习和个人发展。

希望同学们能够以奖学金评定为契机,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自己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祝愿大家都能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____学校____年____月____日首先,关于奖学金的类别和金额设置。

学校设立了三个不同等级的奖学金,旨在激励各个层次表现优秀的同学。

一等奖学金金额较高,是对在学业和综合素质方面表现极其出色同学的高度肯定和奖励;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也能对同学们的努力和付出给予相应的回报。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是一个旨在鼓励技工教育并奖励优秀学生的政策。


政策旨在提供资助,帮助学生们顺利完成他们的学业,鼓励他们在技工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根据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学生可以通过满足一定的条件来申请奖学金。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学术成绩、技能水平、参与实习或工作经验等。

学生需要向学校或相关机构申请,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以证明他们符合申请条件。

一旦学生获得了奖学金,他们将获得一定的经济资助,用于支付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

奖学金的金额可能根据学生的成绩和需要而有所不同,以确保能够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提供合适的资金支持。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技工教育的质量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技工领域的学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给予经济资助,政策鼓励学生专注于技工领域的学业,提供了对他们未来职业发展的支持。

此外,这也促使了技工教育机构提供更高质量的课程和培训,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的实施还有助于推动技工领域的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通过给予奖励,政策鼓励学生在技工领域取得卓越成绩并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

这有助于培养出具备先进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技术人才,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技工教育学生奖学金政策是一个积极的举措,旨在激励学生在技工领域取得卓
越成绩,并为他们提供经济支持。

通过这个政策的实施,我们可以期待看到更多有才华和热情的学生参与到技工教育中,为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同学奖励学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同学奖励学分规定为了充分调动同学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励同学积极参加技能比赛、科技比赛、文体竞技等活动,提升同学的职业综合素养,培养具有革新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范围1、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科技比赛等活动成绩特别;2、取得高级技能〔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3、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优秀;4、参加科技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或专利;5、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技活动成绩特别;6、参加素养教育及其它社会施行活动表现特别。

二、奖励学分计算办法〔一〕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比赛、科技比赛等1、国际级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8、6、4个学分,其余参赛人员奖励2个学分;2、国家级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4、2个学分,其余参赛人员奖励1个学分;3、省级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2、1个学分,其余参赛人员奖励0.5个学分;4、市级比赛获得一、二等奖者,分别奖励2、1个学分;5、院级比赛获得一等奖者,给予奖励2个学分。

〔二〕取得高级技能〔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1、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者奖励4个学分;2、获得国家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奖励2个学分;〔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取得优秀成绩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奖励4个学分;2、非国贸、英语专业同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奖励2个学分;3、非国贸、英语专业同学,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级或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成绩优秀者,奖励2个学分。

〔四〕参加科技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或专利1、参加教师科研科技项目有特别表现者,奖励1-3个学分;2、在公开出版的一般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独立完成者奖励2学分;合作完成者:第一奖励1.5个学分,第二奖励1个学分;3、在公开出版的国家级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独立完成者奖励4学分;合作完成者:第一奖励3个学分,第二奖励2个学分。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方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开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发奋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励的原那么。

第三条学校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开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效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将依据本实施方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学生奖励种类和方式第四条学校设立以下个人奖:〔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奖;〔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三〕优秀毕业生、优秀新生奖;〔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一〕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奖;〔二〕文明班级奖;〔三〕优秀学习小组奖;〔四〕文明寝室奖。

第六条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二〕通报表彰;〔三〕颁发奖状或证书;〔四〕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第七条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奉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实施方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奖励条件、比例第八条优秀共青团员评奖条件、比例〔一〕是z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在册团员;〔二〕能模范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三〕积极参加团队活动,一年中,团队活动病事假不超过1次;〔四〕学习好,年度内无补考,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或平均成绩位列本班前8名;〔五〕身体好,体育成绩良好以上,心理健康,一学年病事假不超过10学时;〔六〕评奖比例占支部团员人数的5%。

第九条优秀团干部评奖条件、比例〔一〕是z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在册团员,是团支部、团总支、院团委在任团干部,任职期不少于一学期;〔二〕能模范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积极努力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以身作那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关系好;〔三〕年度内无补考,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或平均成绩位列支部前20名;〔四〕身体好,体育成绩良好以上,心理健康,一学年病事假不超过10学时;〔五〕各团支部评奖1名,各团总支评奖2名,院团委评奖3名。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学院将根据学生在学业、实践、创新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学分。

具体规定如下:
1. 学业奖励学分:
-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具体奖励学分数额将根据学生的绩点排名进行确定。

- 例外情况:在某一学期因特殊原因导致学业成绩较差的学生,可以在后续学期通过提高成绩来获得学分补偿。

2. 实践奖励学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如实习、实训、技能比赛等,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学生也可以获得一定学分奖励。

3. 创新奖励学分:
- 在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

- 学生通过自主创新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的奖励学分数额、条件和申请方式可能会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学生可以通过查阅学院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学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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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职业技术大学X梦助学金评审办法

XX职业技术大学X梦助学金评审办法

XX职业技术大学X梦助学金评审办法根据《XX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符合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但未及时递交国家助学金材料的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标准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中评审,通过后可享受X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请条件1、政治上要求进步,品德表现好,行为习惯好,遵章守纪,无因违法违纪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处罚的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勤奋好学,积极上进,不旷课,积极参加公益活动;4、国家助学金与X梦助学金不可兼得。

5、有迟到(含早晚自习)、旷课(含早晚自习)、酗酒、抽烟、使用奢侈品牌产品等行为习惯者,不得申请此项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1、由学生个人根据自身条件提出助学金申请,申请须提交带有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社会救助机构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2、根据此通知要求,组成二级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二级学院书记任组长,各辅导员及学生代表为组员),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3、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X梦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到学生处网站上下载,不可有涂改,不可有空格,如情况没有则填写“无”,申请理由必须为第一人称撰写,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由申请人和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4、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候选资格对申报学生排序,并填写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汇总表请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纸质版经各二级学院书记签字盖章后附在学生申请材料前一起交到学生处;5、学生处整理、初审、汇总。

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五、助学金发放经校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学生处按标准下发到每名受助学生学校统发银行卡内。

六、其他1、为确保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评审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所有学生的知情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了有效促进我院校风和学风建设,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成才动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成为现代职业人。

特制订《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以充分发挥奖学金应有的激励、导向和资助作用,并规范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与管理工作。

一、奖学金的基本参评条件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

2、每学期成长学分班级排名在前50%以内。

3、完成每学期基本学分,每学期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体育达标。

4、无处分。

二、奖学金的设置与说明1、综合奖学金2、单项奖学金(不可与综合奖学金兼得)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二者互不兼得,与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也互不兼得。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1)必须在学院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2)根据在校期间所获荣誉等级及技能证书等级进行排序评选。

四、学院综合奖学金的评定1、根据上学期学生的必修课、选修课成绩,按如下公式和说明计算出学生学期平均成绩,对照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以本年级同专业的学生总人数为单位进行排名,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学年学习平均成绩;一某门课的成绩(百分制);一某门课程的学分;R——指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考试、考查课程的门数;2、一等奖学金条件:所评学年的学习平均成绩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5%(由高到低评选),且平均成绩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良好以上)。

3、选修课和必修课成绩同等对待。

4、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均按第一考试成绩计算。

因公或因考试安排有冲突而延误考试的,该门课按补考成绩计算。

因私、因病(住院除外)缺考者按补考成绩乘系数0.8计算。

5、重新获得学籍后的试读生的平均成绩,按其所评学期修习课程的成绩和免修课程的原成绩进行计算,并参加排名。

6、成绩以百分制换算如下:优:90分良:89-80分中: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7、宿舍卫生星级评定未达标,宿舍内成员奖学金降一等级。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模板】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模板】

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财教字〔2007〕17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各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我省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以及高校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

在分配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对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综合考虑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后予以确定。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三章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第六条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我省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8月15日前,提出全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审批。

第七条每年9月1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全省各高校。

第四章申请和评审第八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杭科职院办〔2012〕19号

杭科职院办〔2012〕19号

杭科职院办〔2012〕19 号关于印发《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收支管理 规定(暂行)》等六个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学院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财务管理、收费管理和国 有资产管理等的政策法规,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 升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收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更好 服务于学校的转型和发展,特制订了《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财 务收支管理规定(暂行) 》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中央财政 支持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试 行) 》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生收费管理规定》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生退费 规定》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 《杭 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等六个制度, 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执行。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 年 12 月 6 日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2 年 12 月 6 日印发附件 1: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收支管理规定(暂行)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适应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强化学 校财务收支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防范财务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有 关国家、地方的财务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收入管理 1. 所有收入必须入学校财务账,并依据规定由校计划财务处负责交财政专 户,学校统一分配和使用。

2. 校计划财务处依据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收 费标准收取各种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费用,并进行公示。

3. 校计划财务处依据由学校签订的协议收取校企合作、合作办学、合作培 训、租赁、横向合作等费用。

4. 校计划财务处依据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确定的(须出具说明)和学校资 源对外有偿使用标准,收取短期和小额(2 万元以下)的委托考试考务费和资源 使用费等。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及《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奖学金评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在上述规定框架下,根据信息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种类。

1、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奖励对象为品学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1月完成评审。

次年春季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信息工程学院每学年评选1至3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激励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每年11月启动评审工作,次年春季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每班级每学年评选2至4名。

3、国家助学金:额度一般分为三档,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4勤奋学习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每年11月启动评审工作,次年春季发放给获奖学生。

每班级每学年按20%左右比例评选。

4、学校奖学金:一般分三个等级,一等奖300元,评奖面占本班学生4%;二等奖200元,评奖面占本班学生8%;三等奖100元,评奖面占本班学生12%。

每学年评定一次,在下一学年初公布发放。

5、学校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评定发放。

第三条评定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主要测评指标。

1、学期末班级操行成绩排名情况(以班主任每学期在教室张贴公布为准);2、班级上一学年度(2个学期)综合成绩(期末各科学习考试成绩+操行成绩)排名情况(以班主任每学期在教室张贴公布为准);3、获各级各类文体、科技、技能比赛获奖排名情况,重点考虑获得国家级、省级比赛获奖者;报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并获取证书者;报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获取证书者;报考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并获取证书者。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方法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方法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方法Assessment measures on scholarship of Hangzhou Wanxiang Polytechnic为了表彰和奖励先进、弘扬良好学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定基本条件1.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八项行为准则,学年品德操行分平均分在75分以上。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没有不合格课程(其中一等奖要求所有课程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自觉遵守学生管理规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评定分数计算办法采用综合素质评定百分制,即在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评定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总分=品德操行分*20%+学业成绩*70%+体育成绩*10%,各项计算方法如下:1.德操行分总分=A*90%+B*10%A:学年品德操行考核平均分;B:学生互评分。

2.学业成绩总分=考试课平均分*60%+考查课平均分*40%(折算分数如下: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合格:60分)3.体育成绩总分=A*60%+B*40%A:体育成绩B:晨跑及两操,参加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三、评定比例各班将综合素质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后,按以下各项奖学金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1.一等奖学金1200元(五年制前三年600元)(各班人数的3%)2.二等奖学金800元(五年制前三年400元)(各班人数的5%)3.、三等奖学金600元(五年制前三年300元)(各班人数的10%)四、评定办法1.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2.奖学金评比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初评,把初评结果上报系部审核,送学生处公示复审,报学院审批。

3.奖学金获得者发给奖学金及荣誉证书,并记入本人档案,并张榜表彰公布。

4.本办法从通过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解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9.18•【字号】浙人社发〔2023〕41号•【施行日期】2023.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4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各技工院校(宁波不发):为激励技工院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技工院校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9月18日浙江省技工院校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精神,为做好技工院校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技工院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

二、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浙江省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各技工院校省政府奖学金的名额由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办学质量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四、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五、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年级要求: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学习阶段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技工院校学生。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汇总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汇总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汇总学院设立“行知奖学金”及合作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全省各高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行知”奖学金:每学年择优评选一次,一等、二等、三等奖的评选针对个人,名额分别不超过10名、20名和30名,奖励金额分别为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特别奖的评选针对团体或个人,名额一般不超过10名,奖励金额分别为团体4000元,个人2500元。

(4)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该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5%,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该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该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300元。

(5)企业奖学金:许多专业均有合作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有500-5000元等档次。

我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置了以下奖、助学措施:由于一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特困生,我院开设“绿色通道”,可以先办理报到手续,然后根据学生不同情况给予以下帮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和表现优良者,还可以获得奖学金等奖励。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行知奖学金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行知奖学金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09-2010学年行知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为激励我校学生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建设祖国的高技能英才,我校从今年开始设立“行知”奖学金。

根据《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行知”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学院评比、推荐,学生处初审,现将首次“行知”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如下:序号级别学院姓名学号班级备注1一等奖信息顾小飞K2008600134 计应0801 一等奖学金,省级顽强拼搏奖2 尹甜甜K2008600207 计应0802 一等奖学金,省级优胜、科技创新立项3 马米娜K2008600201 计应0802 一等奖学金,省级新苗计划立项1二等奖李敏霞K2008600208 计应0802 二等奖学金,省级新苗计划立项,国家优胜奖2 吴雨玲K2008600120 计应0801 二等奖学金,国家优胜奖3 潘晓林K2008600115 计应0801 二等奖学金,省级顽强拼搏奖,国家优胜奖1三等奖张青青2009080338 应电0903 二等奖学金,校级一、三等奖2 傅舒萍K2008610223 应电0802 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3 陈玲巧K2008610219 应电0802 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4 信息王云超2009060136 网络0901 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5 胡红燕2009080116 应电0901 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6 吴经阳2009080129 应电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一等奖7 吴志威2009110125 计应0903 三等奖学金,校级一等奖8 钱旭蔚2009080224 应电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9 郑蕾K2008600224 计应0802 三等奖学金,国家优胜奖10三等奖旅游陈勇2009090205 信管0902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11何波2009090108 信管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三等奖12赵志海2009090143 信管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一、二等奖13 吴福金2009090233 信管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14徐雅青2009090134 信管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二等奖15工商吕方2009100220 企业信息化0902三等奖学金,省级新苗计划立项、二等奖16 朱健玮2009100143 企业信息化0901三等奖学金,省级三等奖17艺术周天雄2009150143 建装0901三好生;二等奖学金;校级第一名、第三名18陈静2009140101 环艺0901 二等奖学金、校级一、三等奖19赵辉2009150141 建装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第一、五名20 施杰权2009030237建工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一、三等奖21 郑柯迪2009010147 城规0901 二等奖学金,校级金奖22王颖颖2009040234市政0902三好生,一等奖学金,校级二等、优胜奖23 城建郑丽丽2009040147市政0901三好生,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优胜奖24王莉蓉2009040230市政0902一等奖学金,校级一、三等奖25曹丽君2009020301房产0903一等奖学金,校级一等、十佳季军26王锦莉2009040229市政0902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运动会727慎腾英2009040225市政0902二等奖学金,校级一等奖28 林路平2009030219建工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29王翼2009040338市政0903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30 鲍梁潮2009010101 城规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1特别奖旅游陈鑫2009090105 信管0901 省级优胜奖、校级一等奖2工商第六课堂创业实践工厂(团体)国家二等奖,省级科技创新立项3 艺术蔡元凯2009150202 建装0902 国家二等奖;校级三等奖4特别奖城建毛慧敏2009010118 城规0901 省级三等奖、校级特别奖5 叶爽徐群芳20090101382009010132城规0901 省大运会8如对以上评定持有不同意见,可在2011年6月2日前向校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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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09-2010学年行知奖学金获奖名单
公示
为激励我校学生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建设祖国的高技能英才,我校从今年开始设立“行知”奖学金。

根据《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行知”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学院评比、推荐,学生处初审,现将首次“行知”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级别学院
姓名学号班级备注
1
一等奖
信息顾小飞K2008600134 计应0801 一等奖学金,省级顽强拼
搏奖
2 尹甜甜K2008600207 计应0802 一等奖学金,省级优胜、
科技创新立项
3 马米娜K2008600201 计应0802 一等奖学金,省级新苗计
划立项
1
二等奖李敏霞K2008600208 计应0802 二等奖学金,省级新苗计
划立项,国家优胜奖
2 吴雨玲K2008600120 计应0801 二等奖学金,国家优胜奖
3 潘晓林K2008600115 计应0801 二等奖学金,省级顽强拼
搏奖,国家优胜奖
1
三等奖张青青2009080338 应电0903 二等奖学金,校级一、三
等奖
2 傅舒萍K200861022
3 应电0802 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3 陈玲巧K2008610219 应电0802 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4 信息王云超2009060136 网络0901 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5 胡红燕200908011
6 应电0901 二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6 吴经阳2009080129 应电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一等奖
7 吴志威2009110125 计应0903 三等奖学金,校级一等奖
8 钱旭蔚2009080224 应电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9 郑蕾K2008600224 计应0802 三等奖学金,国家优胜奖
10
三等奖旅游
陈勇
2009090205 信管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11
何波2009090108 信管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三等奖
12
赵志海2009090143 信管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一、二等奖
13 吴福金2009090233 信管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14
徐雅青2009090134 信管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二等奖
15
工商吕方2009100220 企业信息化
0902
三等奖学金,省级新苗计
划立项、二等奖
16 朱健玮2009100143 企业信息化
0901
三等奖学金,省级三等奖17
艺术周天雄2009150143 建装0901
三好生;二等奖学金;校
级第一名、第三名
18
陈静2009140101 环艺0901 二等奖学金、校级一、三
等奖
19
赵辉2009150141 建装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第一、
五名
20 施杰权2009030237建工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一、三
等奖
21 郑柯迪2009010147 城规0901 二等奖学金,校级金奖
22
王颖颖2009040234
市政0902
三好生,一等奖学金,校
级二等、优胜奖
23 城建
郑丽丽2009040147
市政0901
三好生,二等奖学金,校
级二等、优胜奖
24
王莉蓉2009040230
市政0902
一等奖学金,校级一、三
等奖
25
曹丽君2009020301
房产0903
一等奖学金,校级一等、
十佳季军
26
王锦莉2009040229
市政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
运动会7
27
慎腾英2009040225
市政0902
二等奖学金,校级一等奖
28 林路平2009030219建工0902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29
王翼2009040338
市政0903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30 鲍梁潮2009010101 城规0901 三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
1
特别奖旅游陈鑫2009090105 信管0901 省级优胜奖、校级一等奖
2
工商第六课堂
创业实践
工厂(团
体)
国家二等奖,省级科技创
新立项
3 艺术蔡元凯
2009150202 建装0902 国家二等奖;校级三等奖
4
特别奖城建毛慧敏2009010118 城规0901 省级三等奖、校级特别奖
5 叶爽
徐群芳2009010138
2009010132
城规0901 省大运会8
如对以上评定持有不同意见,可在2011年6月2日前向校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反映,。

办公室:文体中心1206
电话:28287027
邮箱:xsc@
学生处20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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