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之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察机关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之思考
摘要: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检察权人民性的内在价值追求。检察机关如何适应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全面以群众工作统揽检察工作,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而具有长远意见的重要课题。笔者就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做一粗浅思考,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检察院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人民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是坚持检察机关人民性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凸显,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坚持三个融合,准确把握群众工作的方向
(一)是坚持群众工作与检察事业发展有机融合。人民性是检察机关最根本的政治属性,群众工作无论作为路线还是方法都是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要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是坚持群众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有机融合。在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检察工作既要融入整个检察事业发展,又要服务
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还要在新起点上着力推动自身的科学发展,
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就要统筹协调好这三个工作大局之间的关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找准检察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发挥检察工作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
(三)是坚持群众工作与严格执法有机融合。严格执法与服务群众是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同时具有的功能,这两种功能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将这两种功能有机结合起来,群众工作才能起到应有的社会作用。一方面,”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它意味着检察机关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行事。因为法律的本身就是人民群众各种利益的表达形式之一,严格执法其实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服务群众是严格执法的目的所在,也是群众工作的最终目的。因此,只有找准民生诉求这一最佳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克服就案办案的单纯执法理念, 把关注民生、体恤民情、保障民利、维护民权、赢得民心的”民本”意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才能使检察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从而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二、坚持四项原则,准备把握群众工作的方法
(一)是人本化原则。对群众要敬之以心,既要看到群众诉求多
元化趋势,也要看到群众对尊严的更高层次追求。”仓廪实而知礼节”。物质生活丰富之后,必然是对精神生活的更高追求,这要求在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时要更好地尊重群众,维护群众尊严,摒弃粗暴的、简单的、甚至是强迫的人治方式,突出群众工作的人性化方式,积极探索以人为本为主导的群众工作新方式。(二)是民主化原则。随之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群众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平等交流的原则,在工作方式上要深入群众,倾听民声民意,不断从群众实践中吸取智慧,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和途径,扩大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范围和领域,延伸群众参与的环节,赋予群众更多监督检察工作的权利。
(三)是主动性原则。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职能,决定了检察机关所接触或者说直接面对的群众数量少、面比较窄,不像公安、法院那样面广量大。此外,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除了少量案件在检察环节作出不起诉等终局性处理外,绝大部分案件属于程序性处理,不具有终局性。与群众接触面的相对狭窄性和工作的程序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具有主动性,要积极主动深入社会之中,深入群众之中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机制。
(四)是实效化原则。群众工作要真抓实干,注重实效,要念好”深、细、实”三字诀,拒绝肤浅应付,拒绝粗枝大叶,拒绝面子工程。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要以”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理
念,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注意从群众关注的点滴小事做起,侦破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问题,切实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真正把群众的需求落到实处,杜绝”群众工作创新举措”变成群众工作”秀”,防止”民心工程”的群众工作蜕变成”民怨工程”。
三、做好四项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工作的效果
(一)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主要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基本阵地。在执法办案中贯彻群众路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切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等问题,进一步突出法律监督重点,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以全面履职的行动和成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维民权、顺民意、帮民困、解民忧的人文关怀落实在个案处理之中,以每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件来体现自己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满足人民群众所期盼的公平正义。要着眼于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坚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将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作为查案重点,加大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诉讼活动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随着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凸显,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检察机关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要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以打造”民生检察”、”亲民检察”为目标,在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诉讼监督的同时,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群众工作,积极运用检察手段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的有效延伸,努力实践民生检察。要不断拓宽控申检察触角,建立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针对疑难复杂及依靠检察机关自身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主动加强与信访、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横向沟通联系,建立涉法信访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机制、信访申诉案件转办、分流处理机制和息诉罢访联动机制,互通信访动态,分析突出难题,共商止诉息访对策,促使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议事、早化解,维护基层稳定。要大力推进检调对接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探索检调与公调、诉调、人民大调解等各类专业调处机制对接的工作新模式,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进一步彰显”检调对接”的地位与作用。同时,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触点增多、燃点降低,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多的现状,要牢固树立防微杜渐意识,注意加强社会稳定形势、重要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执法办案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