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北大学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河北大学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6〕13号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一、基本原则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应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进行,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选拔对象面向二、三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
3. 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具体成绩要求由相关学院制定。
4.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6.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名额分配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以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数为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当年的硕博连读指标比例。
未完成硕博连读指标计划的专业,其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一、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参照我校学籍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我校2017年共有15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100名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184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60名左右。
(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类综合联考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五、我校接收具有推荐资格的高等学校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已在我校网站和教育部推免系统公布,请考生查询。
六、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含MBA、EMBA)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校政字〔2016〕231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际情况,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促进研究生培养与高水平科学研究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奖、助学金构成与资助对象
(一)奖、助学金的构成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硕博连读励志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供的助研津贴等组成。
(二)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与发放年限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发放年限为三年。
二、奖、助学金标准。
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关于国际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2019年12月17日讨论通过)
化工学院关于国际研究生毕业质量要求的规定(2019年12月17日讨论通过)化工学院第十三届学位分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讨论制定了《化工学院关于国际研究生毕业质量要求的规定》,与学院国内研究生要求相同,规定如下:一、博士研究生:(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根据河北工大〔2018〕255号《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规定》和2019年3月18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公布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的通知”的内容,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成果要求如下(具体内容见校发文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和SCI二区论文1篇;2、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指定的三种期刊1篇;3、发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指定的三种期刊论文2篇;4、发表SCI二区论文3篇;5、发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指定的三种期刊论文1篇和SCI二区论文2篇。
注:一区、二区是指SCI论文中科院分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指定的三种期刊为《IECR》、《AIChE J》和《CES》。
(二)非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根据河北工大〔2017〕242号文件的内容,非硕博连读博士生成果要求如下(具体内容见校发文件):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相关的A1级论文1篇、或A2级论文2篇、或A级论文3篇、或A级论文1篇加B级及以上论文3篇。
2、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相关的2篇A2级论文应作为论文综合评价为高水平的重要参考。
二、硕士研究生:1、提前答辩(含两年半及以内):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术活动环节符合学校要求,学位论文工作量饱满。
除应当满足学校和学院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增加发表一篇SCI二区以上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并且所有论文的内容应当与其所提交的学位论文紧密相关。
2017年河北工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根据文件规定,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本次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专业对口,无重考,无重修记录,身心健康。
3.以综合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首先按各专业实考人数划定分数资格线,再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综合考试成绩将在录取前公示7天,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排名在录取名额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在名额外的学生按顺序递补。
5.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
二报考事项:历年真题QQ在线咨询:363.916.816张老师,各相关专业成立考试小组,确定工作中的相关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重大事项;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事项和实施工作;完成报考成绩统计及综合排名汇总材料并上报填表。
1.各学院要先完成报考专业的成绩综合排名,根据名单确定考生的具体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综合考试,按照报考专业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
3.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公示7天,期满后不再进行提示。
4.各相关专业按照考试科目的顺序依次进行。
5.考试成绩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到学生本人。
三考试流程: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攻读大学阶段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对考生料进行审阅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填表。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安排加强进行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各种应用能力等。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安排。
四复习方略:1注重课本很多考生会安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其实关键要能保证你进行的系统性。
每个要点段落安排以真题为主,时间布局以精读的方式对重点章节相关要点,对课本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概况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概况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省属骨干大学,坐落在天津市。
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04年改称为"直隶高等工业学校",1929年改称"河北省立工业学院",1950年改名为河北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江泽民同志题写了新校名。
现已完成"九五""211工程"建设,并正在进行"十五""211工程"建设。
学校老校区占地千亩,近3000亩的新校区正在建设。
学校设有16个学院和1个直属教学部,55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2个高校教师硕士授权领域、1个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MBA)。
拥有45个研究所(室),52个实验室,其中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省应用基础研究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研究所。
在校职工2137人,其中正高职205人,副高职42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86名,博士生导师5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2个,近百人获得省级以上专家称号。
学校现有本科生21245人,硕士研究生2561人,博士研究生286人。
学校注重开展对外交流与加强产学研合作,与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的多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国内多所著名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
学校十分重视研究生培养,师资队伍雄厚、实验设备先进,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尤其是经过"211工程"一期重点建设,河北工业大学在学科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国际合作,为研究生的学习成长创造了良好条件。
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及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及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228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优质资源,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积极推动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设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我校博士生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期间的生活补助和旅费补助。
为充分发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在派出之前,应完成相应专业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学习,考试成绩优良。
(三)与海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申请者,其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TOFEL、GRE、IELTS等)成绩应达到联合培养单位要求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
(四)身心健康。
(五)对同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优先资助。
二、联合培养单位的确定(一)海外联合培养单位主要应为:1、列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项目指南中的单位。
2、与我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或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单位。
3、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及先进实验条件的单位。
(二)国内联合培养单位主要应为:1、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校或学科。
2、与我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或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教育部直属高校。
3、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及先进实验条件且相应学科排名进入全国前20%的高校。
(三)联合培养双方应有共同或相近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的基础。
三、联合培养方式及协议(一)本基金资助以科学研究为主的联合培养方式。
(二)拟进行联合培养的学院或导师应针对培养的博士生与对方签订联合培养合作协议,与海外单位联合培养的合作双方协议应有中、外文文本各一份。
协议中应就联合培养方式、期限、研究内容、对方提供的学习与科研条件、双方导师职责、知识产权的归属(须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对博士生的要求、答辩和授予学位等事项做出明确要求。
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规定
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管
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
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推动“双一流”建设,学校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申请与选拔
第一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是我校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各博士学位授权点要统筹做好此项工作,作为研究生培养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根据上一年度各相关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人数、博士论文抽检情况、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科学研究需要等情况综合考量,按学科分配名额。
第三条计划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通过当年的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博士生导师应在综合考虑申请人科研能力的前提下,按需择优挑选相近学科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所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计入其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第四条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在学生进入硕博连读预录取阶段后,须提供博士生助研津贴。
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金申请表
拟合作方导师姓名
拟合作方导师所属院校名称
拟合作方导师学科水平和优势及所能提供的科研教学条件
博士生在外留学情况
是否有博士生在外留学情况,若有请填下表
姓名
国别
院校名称
留学起止期间
学院
意见
学院主管领导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7年河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金申请表
(指导教师用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 名
籍 贯
性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所在院(系、所)
指导博士生人数(在学)
本次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人数
所在学科
研究方向
申请资助额度
导师配套经费
拟合作方提供的资助额度
联系电话
拟合作方导师在此学科领域的水平和优势及所能提供的科研教学条件
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拨工作安排
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拨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17年博士招生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河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拨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选拔原则:公平公正、选拔优秀、宁缺毋滥、公开公示各学院成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书记、学科点负责人等组成。
负责本学院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开展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招生指标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院和博士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硕博连读生。
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博士点,按照一级学科或分学院进行,原则上最多不超过本学院或一级学科总指标的50%(参照2016年博士招生目录上各学院的招生数计算)。
各学院接收硕博连读生指标占该学院或专业2017年博士招生计划。
三、接收硕博连读生导师条件(1)正在主持省级及以上指令性计划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课题。
(2)可支配的科研经费充足,能保障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需要。
近三年发表3篇(含3篇)以上一级学报论文或2篇以上(含2篇)三大索引收录学术期刊论文。
(3)有至少培养一届博士毕业生的培养经历。
(4)所指导研究生出现论文抽检不合格、学位评定委员会不通过、论文抄袭剽窃现象等,均不得作为硕博连读生导师。
四、申请人条件1、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须符合校研字(2014)12号“河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文件要求。
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也可以申请。
2、申请者的外语条件除符合校研字(2014)12号文件要求外,以第一作者在英文版SCI或E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其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也可以申请。
3、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中,三年级研究生课题有继续研究的必要,与博士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符合博士学位论文立题要求,优先推荐。
4、同等情况下,推荐免试硕士生优先。
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
11 016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1731603001 周鑫华 男 马国伟 英语 93 2161 数值计算方法 80 3160 混凝土科学 90 92.2
12 017
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 201731704023 李瑞昌 男 吴晓丹 英语 80 3170 运筹学
9 016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1731603074 童磊 男 王东升 英语 91 2160 弹塑性力学 95 3161 混凝土结构 80 90.8
10 016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1731603079 闫志晓 男 李雨润 英语 91 2160 弹塑性力学 92 3161 混凝土结构 80 91.2
名称
二成绩院
080200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201731204048 杨培 男 张明路 英语 85 3120 高等机构学 89 3121 现代控制理论 89
86
2 012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085234 车辆工程 201731206016 徐鹏飞 男 顾元通 英语 71 3120 高等机构学 70 3121 现代控制理论 72 89.2
61 78.3
7 016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201731604018 任志笑 男 崔洪军 英语 92 2161 数值计算方法 87 3167 道路与交通工程 91 92.2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
河北工业大学文件校政字〔2013〕173号签发人:檀润华关于下发《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的通知校内各部门、单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冀教学〔2012〕11号),我校结合研究生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原《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河北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转专业、转导师暂行管理规定》、《河北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管理规定》,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现予以发布。
研究生学籍管理及其它相关管理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切实组织好对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并严格遵守。
附:1.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 河北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转专业、转导师暂行管理规定3. 河北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管理规定河北工业大学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1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书面向研究生所在学院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请假应当经研究生院批准方为有效。
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由新生所在学院报研究生院,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由研究生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由新生所在学院通过查阅学生档案等方式对入学新生政治和思想品德进行复查;由校医院依据学生体检规定对入学新生进行健康复查。
研究生院关于公布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的通知
研究生院关于公布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的通知校内各博士生培养单位:根据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学科现状与发展,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制定,研究生院汇总,现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予以公布并备案执行。
第一条各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应满足学术成果要求,符合各学科所列的条款之一(无分项的则为唯一):一、机械工程1. 发表A1级或以上级别的期刊论文1篇;2. 发表A类论文2篇,其中1篇为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顶级期刊论文。
二、电气工程发表A类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是常规直投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顶级期刊,且论文内容能体现博士毕业论文全部或部分创新点。
三、化学工程与技术1. 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和SCI二区论文1篇;2. 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指定的三种期刊1篇;3. 发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指定的三种期刊论文2篇;4. 发表SCI二区论文3篇;5. 发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指定的三种期刊论文1篇和SCI二区论文2篇。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指定的三种期刊为IECR、AICHE和CES。
四、材料科学与工程1. 发表SCI期刊论文3篇(含),累计影响因子≥5.0;2. 发表影响因子≥7.0的SCI期刊论文1篇。
五、土木工程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
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1. 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SCI期刊论文2篇;2. 发表A类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期刊论文。
七、电子科学与技术1.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2.发表SCI三区及以上论文2篇。
八、管理科学与工程1. 发表A类论文1篇。
2. 发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管理类A类期刊论文1篇。
九、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1. 发表A类论文1篇。
2. 发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管理类A类期刊论文1篇。
十控制科学与工程1. 发表SCI二区论文(中科院分区)2篇与A类论文1篇;2. 发表SCI一区论文(中科院分区)1篇与 A类论文2篇。
校政字〔2014〕12号-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文件校政字…2014‟ 12 号签发人:檀润华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博士生论文水平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是衡量高校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博士生潜心进行创造性研究,以更好的成果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特设立“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并通过本项目的资助激励博士研究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
第二条为加强对“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立项数量。
原则上学校每年从一年级博士生或硕博连读研究生中选拔10人左右进入该项目建设,并鼓励有理科学习背景的研究生跨大类申报工学和管理学的培育项目。
项目遴选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名额由研究生院根据学科招生、学科建设、教学及科研情况等,分配到相关学科。
第四条项目申请。
学生与其导师共同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填写“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论文项目立项申请书”,并提交硕士期间已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复印件。
第五条项目评审小组审查。
学校成立“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7名本学科的专家组成(外校专家不少于3名),评审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评审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博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应分别陈述。
博士生重点陈述硕士期间已取得的成果及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博士生导师重点陈述所属领域发展前景、选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博士生的科研潜质、针对该学生的培养计划、合作导师组的组成成员及可能的贡献、预期达到的目标。
评审组成员进行不记名独立评价,择优出具是否批准立项的意见,项目必须经2/3及以上评审专家同意方可立项。
分管副校长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决定是否最终立项。
签署立项意见后,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建立合作指导制度。
主指导教师应根据博士生论文情况聘请相关学科的教授,组成合作指导小组,合作指导小组由3-5人组成,原则上至少1名是相关领域境外或国内其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学者。
关于开展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
关于开展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根据硕博连读招生工作规定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安排如下:一、选拔方式按照《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相关要求,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拨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1)2015级在读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须填写《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博士资格认定考核表》,经博士专业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统一交研究生处招办。
(2)报名及考试方式:按照《石河子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中相关要求进行。
二、注意事项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请相关学院和研究生关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石河子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和文件。
附件:1、《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2、《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博士资格认定考核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8日附件1: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修订)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研究阶段的学习。
为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的基本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不包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5分;(三)参加过科研项目、课题,表现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已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在学位论文研究中表现突出者。
(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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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试行)》(校政字[2013]250号),以及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的组织、审核与监督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学校纪检部门领导及相关同志组成。
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院负责组织有关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博导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推荐选拔对象
2015级统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研究生)。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有至少2名所报名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已按培养方案规定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取得规定学分,成绩优良,中期考核成绩合格。
(五)已完成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报告能体现该生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已发表(或已提交)1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六)相关学科允许跨学科申请。
四、推荐选拔名额
根据各博士点导师报名情况,结合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录取人数。
五、指导教师
指导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在研项目中至少有一项重大课题或是纵向课题负责人。
六、推荐选拔流程
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和《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等材料交至申请博士学科(专业)所属学院。
学院考核小组对学生是否具备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和从事博士科研工作的能力进行考核评议。
相关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表、专家推荐书、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中期考核表、开题报告、已发表(或已提交)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材料于2016年11月3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参加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合格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后,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017年9月入学,入学后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其他
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政策按《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6〕231号)执行:
理工类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0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励志奖学金10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
经管类硕博连读: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0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励志奖学金10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2000元。
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按各学院报备的相关文件执行。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动员工作,考核时严格把关,切实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出来,提高我校的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