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管1-9各类表格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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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表格填表说明
(一)《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1)
1、“系统代码”*
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

在新的系统代码更新前,仍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选择数字代码。

2、“网络编号”
(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
(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设台单位名称”*
指申请设置使用电台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4、“缴费单位名称”*
指缴纳设置无线电台(站)管理费用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5、“设计单位名称”
指设计无线电通信网的单位全称。

6、“申请类别”*
根据实际申请填写。

7、“业务名称”*
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属无线电业务的名称。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L Y 陆地移动业务GD 固定业务
WG 卫星固定业务GB 广播业务
YU 业余业务AQ 安全业务
SY 水上移动业务HY 航空移动业务
HR 航空移动业务(R) HO 航空移动业务(OR)
QF 气象辅助业务GZ 港口操作业务
CY 船舶运行业务SW 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
HD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TB 特别业务
WW 无线电定位业务ST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
WA 射电天文业务KZ 空间操作业务
KY 空间研究业务WL 卫星陆地移动业
WS 卫星水上移动业务WH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
SC 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SD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
SS 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SH 卫星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
SE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SQ 卫星气象业务
SG 卫星广播业务SA 卫星业余业务
WP 卫星标准频率业务WT 卫星时间信号业务
WI 卫星间业务
8、“业务性质”*
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属无线电业务的性质。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CP 公众通信电台CO 专用通信电台
CR 有限的公众通信电台CV 私营机构、个人通信电台
FS专为生命安全而设的陆地HP使用高空平流层的固定电台
MX 用于传输气象信息的固定电台OT专用于操作业务的电台
PX 用于新闻传输的固定电台RC 非定向无线电信标
RD 定向无线电信标RG 无线电测向电台
RT 旋转无线电信标ST 使用对流层散射的固定电台
9、“台站类别”*
(1)无线电台站:除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陆地移动电台、微波站、地球站、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雷达站和空间电台之外的各类无线电台站;
(2)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除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和营救器电台之外的各类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
(3)移动台:陆地移动电台;
(4)微波站:各类微波站;
(5)地球站:除机载、船载地球站除外的各类地球站;
(6)广播电视台:广播业务中的各类广播电台;
(7)船舶电台:各类船舶上所设置的全部无线电设备;
(8)蜂窝电台:各类蜂窝系统电台;
(9)雷达:各种雷达站。

10、“组网范围”*
指申请组建无线电通信网的使用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空格内填写“√”号。

广播电台需根据电台的级别(即中央台、省级台等)在此栏的相应空格内填写“√”号。

11、“批准文号”*
指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设台或批准使用频率的批文文号。

有台站批文的应填写台站批文文号和日期,无台站批文的填写频率批文文号和日期。

12、“通信网频率配置表”
详见“频率组合配号”说明。

13、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申请单位不填“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栏。

14、“技术资料申报表号”
指在该份申请表后附有的所有台站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的编号。

该栏可由设台用户或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二)《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2)
1、此表右上角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栏由设台用户填写。

*
2、“网络编号”*
(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
(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台站名称”*
当网内有一个以上台站时,必须按顺序在台站名称前加上“01、02、03…”等序号。

4、“台站地址”*
必须有地市名称,如“**市**县”,以便于进行统计。

5、“台站类别”*
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用代码选择填写。

当需要标明主台、属台时,可在代码后填写(P)表示主台或填写(B)表示属台。

6、“工作方式”栏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S 单工H 半双工(含异频单工) D 双工
T 时分双工(TDD) F 频分双工(FDD)
7、表中所列功率值、增益值、角度值和高度值均要求填写到小数点后一位。

灵敏度值、选择性值、馈线损耗值、插入损耗值和耦合损耗值均要求填写到小数点后两位。

8、“服务半径”*
指能满足用户接收质量要求的圆形服务区域的半径值。

单位是km。

9、“服务距离”*
指能满足用户接收质量要求的非圆形服务区域的最远距离值。

单位是km。

10、“地形特性”*
“*”号左侧填写地貌特性代码,其右侧填写地物特性代码。

具体代码如下:
地貌特性代码:P 准平滑地形I 不规则地形
地物特性代码:O 开阔区L 市区M 林区S 郊区
11、“网络启用日期”*
指该通信网正式启用的时间。

12、“台站启用日期”*
指该台站正式启用的时间,同一通信网内的各个台站启用日期有可能不同,如增设台站。

13、“缴费单位”
当全网只有一个缴费单位时,无须填写;当有多个缴费单位时,填写该站的缴费单位名称。

14、“配号”*
参见“频率组合配号”说明。

15、当“发射频率”和“接收频率”栏在填写频带值时,应在上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下限频率,在下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上限频率。

16、“发射标识”*
填写无线电发射的发射特性。

由九位字符组成;前四位表示必要带宽值,第五至第七位表示发射类别的基本特性,第八位、第九位表示发射类别的附加特性。

详见国标或《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发射标识示例:
16K0F3EJN 陆地移动业务中的商用电话
32K0G3EJN 900MHz模拟蜂窝移动电话系统
271KF7W GSM数字蜂窝移动电话系统
12K4F1D 传输速率为1200bit/s调制方式为FSK的无
线寻呼系统
17、“发射功率”*
指发射机的输出功率值,单位是W。

并在功率值前选择填写以下功率标志代码:
X 峰包功率Y 平均功率Z 载波功率
18、“接收机灵敏度”
指信纳比为12dB时接收机输入端的最小信号值,单位是μV或dBμV(电动势)。

此栏按生产厂商提供数据填写。

19、“邻道选择性”
指接收机对相邻频道信号的抑制能力,单位是dB。

若设备性能中无此指标,可在“*”号左侧填写接收机―6 dB或―3dB时的带宽值,并在带宽值后注明dB值;在其右侧填写―60 dB 时的带宽值,单位是kHz。

20、属于备用设备要在该设备的设备出厂号后加注(B)。

21、“对应频率配号”*
选择设备所对应的频率组合配号。

22、“对应天线序号”*
选择设备所对应的天线的序号。

23、“天线类型”*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BA J 形天线BB 布朗天线
BC 鞭状天线BD 高增益全向天线
BE 对称振子天线BF 同轴偶极天线
BG 折合振子天线阵BT 其它类型天线
XY 引向天线(X表示引向天线的层数,Y表示引向天线
的振子总数)
24、“天线增益”*
指相对于半波振子的增益值(Gd)或各向同性增益(Gi)值。

单位是dBd或dBi。

25、“d / i”*
根据天线增益类型选择填写增益单位注脚d或i。

26、“最大辐射方位角”*
指自真北(沿顺时针方向)起算的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方位角。

用无方向性天线时在此栏内填写(ND)。

27、“辐射主瓣角宽”
指包含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平面内水平测定的半功率点间的角度。

28、“极化方式”*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H 水平线极化V 垂直线极化
CR 右旋圆极化CL 左旋圆极化
QT 其它极化方式
29、“天线距地面高度”*
指天线馈电点至地面的高度。

30、使用天线共用器的台站在“馈线损耗”栏内填写馈线损耗值、天线共用器的插入损耗值和发射机之间耦合损耗值的总和数。

31、“通信对象资料表号”
填写无线接入系统中当该站为定向通信时与其通信的台站的技术资料申报表号。

32、当同一网内使用技术参数相同而设备型号多于两种以上的设备时或者发射频率多于10或者设备数量多于10时,需再填一张此种表附后,其编号与该表编号相同,并在该表“有续表否”栏内填写续表数量。

(三)《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3)
1、此表右上角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栏由设台用户填写。

*
2、“网络编号”*
(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
(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台站名称”*
当网内有一个以上台站时,必须按顺序在台站名称前加上“01、02、03…”等序号。

4、“台站地址”*
必须有地市名称,如“**市**县”,以便于进行统计。

5、“台站类别”*
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用代码选择填写。

当需要标明主台、属台时,可在代码后填写(P)表示主台或填写(B)表示属台。

6、“工作方式”*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S 单工H 半双工(含异频单工) D 双工
7、“工作时间”*
在“/”号左侧填写每天开始工作时间,在其右侧填写每天终止工作时间。

单位是小时。

8、“网络启用日期”*
指该通信网正式启用的时间。

9、“台站启用日期”*
指该台站正式启用的时间,同一通信网内的各个台站启用日期有可能不同,如增设台站。

10、“缴费单位”
当全网只有一个缴费单位时,无须填写;当有多个缴费单位时,填写该站的缴费单位名称。

11、“配号”*
参见“频率组合配号”说明。

12、当“发射频率”和“接收频率”栏在填写频带值时,应在上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下限频率,在下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上限频率。

13、属于备用频率应在频率后加注(B)。

14、“发射标识”*
填写无线电发射的发射特性。

由九位字符组成;前四位表示必要带宽值,第五至第七位表示发射类别的基本特性,第八位、第九位表示发射类别的附加特性。

详见国标或《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

15、“呼号”*
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选择填写。

16、表中所列功率值、增益值、高度值、角度值和馈线损耗值均要求填写到小数点后一位;灵敏度值、选择性值均要求填写到小数点后两位。

17、“对应频率配号”*
选择设备所对应的频率组合配号。

18、“对应天线序号”*
选择设备所对应的天线的序号。

19、属于备用设备应在设备出厂号后加注(B)。

20、“发射功率”*
系指发射机的输出功率值,单位是W或kW。

并在功率值前选择填写以下功率标志代码:
X 峰包功率Y 平均功率Z 载波功率
21、“接收机灵敏度”
按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填写,单位是μv或dBμv。

22、“接收机选择性”
指中频选择性,按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填写,并在括号内填写衰减量。

23、“天线类型”*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AA T 形天线AB Γ形天线(倒L形天线)
AC 伞形天线AD 水平对称振子天线
AE 垂直对称振子天线AF 角形天线
AG 单导线行波天线AH 斜V形天线
AI 菱形天线AJ 同相水平天线
AK 鱼骨形天线AL 对数周期天线
AM 垂直杆状天线(垂直接地天线)
AN 有源环形天线AO 斜双极天线
AP V 形天线AQ 斜天线
AT 其它类型天线
24、“天线尺寸图号”
填写所附的天线尺寸图的图号,该图号由三位数字组成,第一位是表中三行天线类型的序号,即1、2、3 ;第二位、第三位数字是天线尺寸图的序号,具体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选择填写。

25、“天线增益”*
指最大辐射方向的各向同性增益(Gi),单位是dBi。

各向同性增益(Gi) 和相对半波振子的增益(Gd)之间的换算关系式为:Gi = Gd + 2.1 (dBi)
26、“天线距地面高度”*
指天线馈电点至地面的高度。

27、“极化方式”*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H 水平线极化V 垂直线极化QT 其它极化方式
28、“最大辐射方位角”*
指自真北(沿顺时针方向)起算的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方位角。

若用无方向性天线时在此栏内填写(ND)。

29、“辐射主瓣角宽”
指含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平面内水平测定的半功率点间的角度。

30、“射线仰角”
指天线最大辐射方向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

31、填写“通信对象接收点数据”项时,应根据通信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填写:
(1)在空格内填写与该台站通信的各相关台站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

(1)在空格内填写与该台站通信的接收点的具体名称。

32、当发射频率数多于10或通信对象接收点数多于21时,需再填一张此表附后,其编号与该表编号相同,并在该表的“有续表否”栏内填写续表数量。

(四)《陆地移动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4)
1、此表右上角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栏由设台用户填写。

*
2、“网络编号”*
(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
(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台站类别”*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LS 手持台LC 车载台LB 便携台
LF 蜂窝移动台LJ 集群移动台
4、“工作方式”*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S 单工H 半双工(含异频单工) D 双工
T 时分双工(TDD) F 频分双工(FDD)
5、“机车电台制式”
指铁路机车电台的系统制式。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A A 制式B1 B制式四频组方式
B2 B制式独立同步方式 C C 制式
GY 感应电台T 其它制式
6、“使用区域”*
指经批准允许该移动电台使用的地区范围。

7、“网络启用日期”*
指该通信网正式启用的时间。

8、“台站启用日期”*
指该台站正式启用的时间,同一通信网内的各个台站启用日期有可能不同,如增设台站。

9、“配号”*
参见“频率组合配号”说明。

10、当“发射频率”和“接收频率”栏在填写频带值时,应在上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下限频率,在下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上限频率。

11、“发射标识”*
填写无线电发射的发射特性。

由九位字符组成;前四位表示必要带宽值,第五至第七位表示发射类别的基本特性,第八位、第九位表示发射类别的附加特性。

详见国标或《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发射标识示例:
16K0F3EJN 陆地移动业务中的商用电话
32K0G3EJN 900MHz模拟蜂窝移动电话系统
271KF7W GSM数字蜂窝移动电话系统
12、“呼号”
由字符3HA~3UZ再加一至两位数字组成。

具体呼号按各无线电管理机构核配结果填写。

“呼号”也包括其它识别方式。

13、表中所列增益值、功率值均要求填写到小数点后一位。

14、手持台不填“天线型号”栏。

15、“天线增益”
指相对于半波振子的增益(Gd)或或各向同性增益(Gi)值。

单位是dBd或dBi。

16、“d / i”
根据天线增益类型选择填写增益单位注脚d或i。

17、“对应频率配号”*
设备所对应的频率组合配号。

18、“发射功率”*
指发射机的输出功率值,单位是W。

并在功率值前选择填写以下功率标志代码:
X 峰包功率Y 平均功率Z 载波功率
19、当序号或频率栏填不下时,需再填一张此表附后,其编号与该表编号相同,并在该表的“有续表否”栏内填写续表数量。

(五)《微波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5)
1、此表右上角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栏由设台用户填写。

*
2、“网络编号”
(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
(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台站名称”*
当网内有一个以上台站时,必须按顺序在台站名称前加上“01、02、03…”等序号。

4、“台站地址”*
必须有地市名称,如“**市**县”,以便于进行统计。

5、可搬动的微波站需在“台站地址”栏内填写“AC”。

6、“台站类别”*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MB 分路站ME 终端站MD 有线电视传输微波站
MH 枢纽站RS中继站CS 心站US 用户站
7、“站别”*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H 高站(接收频率高于发射频率)
L 低站(接收频率低于发射频率)
8、“站代号”*
指该微波站在所属微波通信系统(电路)中的排序号。

9、模拟微波通信系统在“传输容量”栏内填写每波道传输的电话路数或话路信道数(点对多点系统),单位是路;数字微波通信系统和扩频通信系统在此栏内填写每波道的传输速率,单位是Mbit/s。

*
10.“信息速率”
指扩频通信系统中被传送信息的比特率,单位是kbit/s。

11.“调制方式”*
填写该系统具体的调制方式。

调制方式示例:
FM 调频BPSK 二相相移键控QPSK 四相相移键控
8PSK 八相相移键控16QAM 16 进制正交调幅
32QAM 32 进制正交调幅64QAM 64 进制正交调幅
128QAM 128进制正交调幅256QAM 256进制正交调幅
12、“网络启用日期”*
指该通信网正式启用的时间。

13、“台站启用日期”*
指该台站正式启用的时间,同一通信网内的各个台站启用日期有可能不同,如增设台站。

14、“缴费单位”
当全网只有一个缴费单位时,无须填写;当有多个缴费单位时,填写该站的缴费单位名称。

15、“方向”*
根据通信方向在相应空格内填写方向号。

16、“波道间隔”*
指所用微波通信设备的射频波道配置中的相邻交叉极化波道间隔值。

17、“通信方位”*
指自真北(沿顺时针方向)起算的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方位角。

电路代号相同的多个通信方向的微波站可用续表填写其它方向上的“通信方位”、“相邻站号”和“相邻站距”栏。

若用无方向性天线需在此栏内填写“ND”。

18、当“发射频率”和“接收频率”栏在填写频带值时,应在上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下限频率,在下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上限频率。

19、“M/G”*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M 表示300 MHz <f <10000 MHz
G 表示 f >10 GHz
20、“极化”*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H 水平线极化V 垂直线极化
CR 右旋圆极化CL 左旋圆极化QT 其它极化方式
21、“发射标识”*
按填写无线电发射的发射特性。

由九位字符组成;前四位表示必要带宽值,第五至第七位表示发射类别的基本特性,第八位、第九位表示发射类别的附加特性。

详见国标或《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发射标识示例:
3M70F8EJF 60路频分复用模拟无线电接力系统
18M0F8EJF 960路电话/彩色电视模拟无线电接力系统
26M0F8EJF 1800路电话/彩色电视模拟无线电接力系统
4M10G7DBT 30路(基群)BPSK调制时分复用数字无线电接
力系统
25M8G7DDT 480路(三次群)QPSK调制时分复用数字无线电
接力系统
52M2WXD 1920路16QAM调制数字无线电接力系统
22、“主/备”*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P 表示主用波道 B 表示备用波道
23、表中所列高度值、站距值、方位值、功率值、门限电平值、中频带宽值、噪声系数值、天线直径值、天线增益值和馈线系统最低损耗值均要求填写到小数点后一位;传输容量(Mbit/s)值、波道间隔和信息速率值均要求填写到小数点后两位。

24、“发射功率”*
指发射机的输出功率,单位是dBm。

并在功率值前选择填写以下功率标志代码:
X 峰包功率Y 平均功率Z 载波功率
25、“门限电平”、“接收机中频带宽”和“接收机噪声系数”
按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填写。

26、当采用空间分集技术时, 在天馈线数据中需填写分集天线的数据。

27、“天线类型”*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CA 抛物面天线CB 双反射面天线CC 喇叭抛物面天线
CD 潜望镜天线CE 喇叭天线CF 赋形天线
CT 其它类型天线
28、“天线增益”*
指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各向同性增益(Gi),单位是dBi。

29、“天线距地面高度”*
指天线馈电点至地面的高度。

30、“馈线系统最低损耗”
指微波收发信机输出端至天线输入端之间所有器件的总插入损耗的最低值。

31、“天线方向性图”
按以下两种情况选择填写:
(1)填写实测天线方向性图图号或给出计算公式的附件号。

(2)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填写供参考的天线方向性图的代号。

32、当同一方向上波道数多于6或同一系统中通信方向多于2时,需再填一张此种表附后,其编号与该表编号相同,并在该表“有续表否”栏内填写续表数量。

(六)《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6)
1、此表右上角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栏由设台用户填写。

*
2、“网络编号”
(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
(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卫星网络编号”*
填写国家无线电管理局批复的卫星网络编号。

4、“台站名称”*
当网内有一个以上台站时,必须按顺序在台站名称前加上“01、02、03…”等序号。

5、“台站地址”*
必须有地市名称,如“**市**县”,以便于进行统计。

6、“台站类别”*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一般填“TC”即可。

TA 卫星业余业务空间操作地球站
TB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固定地球站
TC 卫星固定业务地球站
TD 空间遥令地球站
TE 卫星移动业务中卫星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EPJRB)
TF 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固定地球站
TH 空间研究业务地球站
TI 海岸地球站TK 空间跟踪地球站
TL 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移动地球站
TM 卫星气象业务地球站
TN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固定地球站
TR 空间遥测地球站TT 空间操作业务地球站
TU 陆地移动地球站TW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地球站
TX 卫星海上无线电导航业务固定地球站
TZ 卫星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固定地球站
UA 移动地球站UB 卫星广播业务(声音)地球站
UD 空间遥令移动地球站UH 空间研究业务移动地球站
UK 空间跟踪移动地球站UM 卫星气象业务移动地球站
UN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移动地球站
UR 空间遥测移动地球站UT 空间操作业务移动地球站
UV 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地球站
UW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移动地球站QT 其它类别地球站
7、表中所列高度值、角度值、经度值、功率值、天线直径值、天线增益值和波束宽度值均要求填写到小数点后一位。

8、“天线距地面高度”*
指天线馈电点至地面的高度。

9、“方位角”*
指自真北(沿顺时针方向)起算的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方位角.
10、“仰角”*
指天线最大辐射方向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

11、“站别”*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C 中心站M 端站G 关口站T 测控站
12、只有对地静止卫星系统的中心站需要填写“多址方式”栏。

13、“网络启用日期”*
指该通信网正式启用的时间。

14、“台站启用日期”*
指该台站正式启用的时间,同一通信网内的各个台站启用日期有可能不同,如增设台站。

15、“缴费单位”
当全网只有一个缴费单位时,无须填写;当有多个缴费单位时,填写该站的缴费单位名称。

16、当“发射频率”和“接收频率”栏在填写频带值时,应在上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下限频率,在下一行空格内填写频带的上限频率。

17、“M/G”*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M 表示 f <10000 MHz
G 表示 f >10 GHz
18、“发射标识”*
填写无线电发射的发射特性。

由九位字符组成;前四位表示必要带宽值,第五至第七位表示发射类别的基本特性,第八位、第九位表示发射类别的附加特性。

详见国标或《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

19、“峰包功率”*
指供给天线输入端的每载波的峰包功率值。

20“调制特性”*
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选择填写。

21、“指配带宽”*
指该地球站所有发射载波的必要带宽值的总和。

22、“接收系统噪声温度”
指在晴朗天空条件下和实际工作仰角的情况下折算到地球站接收天线输出端的整个接收系统的噪声温度值。

23、“设备型号”*
指HPA的型号, 对VSAT站填写射频单元的型号。

单收地球站则填写LNA的型号。

24、“天线类型”*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CA 抛物面天线CB 双反射面天线CX 其它类型天线
25、“天线增益”*
指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各向同性增益(Gi),单位是dBi。

在“*”号左侧填写发射天线增益值,在其右侧填写接收天线增益值。

26、“波束宽度”*
指天线方向性图主波束半功率点间的角度。

在“*”号左侧填写发射用波束宽度值,在其右侧填写接收用波束宽度值。

27、“极化方式”*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在“*”号左侧填写发射用极化方式,在其右侧填写接收用极化方式。

当同时有多个极化方式时,可在栏内用“/”号区分填写。

H 水平线极化V 垂直线极化
CR 右旋圆极化CL 左旋圆极化QT 其它极化方式
28、“天线方向性图”
按以下两种情况选择填写:
(1)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填写供参考的天线方向性图的代号。

(2)填写实测天线方向性图图号或给出计算公式的附件号。

29、单收地球站不填(1)和(2)数据。

30、移动地球站不填“地理坐标”、“地面海拔高度”、“天线距地面高度”、“方位角”和“仰角”栏目,需在“台站地址”栏内填写使用区域。

31、当发射频率数多于11时,需再填一张此种表附后,其编号与该表编号相同,并在该表“有续表否”栏内填写续表数量。

(七)《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7)
1、此表右上角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栏由设台用户填写。

*
2、“网络编号”
(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
(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台站名称”*
当网内有一个以上台站时,必须按顺序在台站名称前加上“01、02、03…”等序号。

4、“台站地址”*
必须有地市名称,如“**市**县”,以便于进行统计。

5、“台站类别”*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BC 广播电台(声音) BT 广播电台(电视) BW 差转台
6、“工作方式”
仅限使用同步发射机的广播发射时用以下代码填写:
M 表示用同步发射机的广播发射
7、“工作时间”*
仅限短波(HF)广播电台填写,在“/”号左侧填写每天的开始工作时间,在其右侧填写每天的终止工作时间。

单位是小时。

8、“广播制式”*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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