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合作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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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合作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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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三方就合作经营位于的汽车修理厂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件。
为便于约束保障各方权利和义务的行使,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的规定以及当前所处状况各方都充分知悉的情况下,经一致协商,就三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三方自愿,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基本条件成立股份制的汽车服务公司。
二、本合同的期限十年。
自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续签合同。
三、资总额投万元人民币。
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各自拥有公司的股份。
甲方出资万元拥有公司股份乙方出资万元拥有公司股份丙方出资万元拥有公司股份此项投资款项为合伙人共同财产,不得要求随意分割。
合伙投资终止后,合伙人出资还以个人所有,至时予以归还。
四、盈余分配和债务偿还的基本条件;约定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按照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承担部分。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偿还;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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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按比例承担。
五、财务的管理的原则;共同管理公司实际经营人负责,其它合伙人监督。
1、出资款以独立的账户共同管理。
2、本着第一条原则,所有的进出账目(主要是支出各项费用)必须由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
由各个股东签字认可后方能入账。
对有质疑账目的也可委托第三方对财务进行彻查。
3、每月财务部门出具经营报表,便于做为数据调整日常经营。
六、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物的执行原则;共同管理
1、合伙负责人由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
其权限为: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和负责其它合伙人的业务维护。
②做好公司内部的日常管理及运营账目清理工作。
③拓展相关行业的附加值事务。④支付合伙债务。
七、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合伙事物的发言权、决定权、监督权。
以合伙事务的经营方面的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无论出资多少都享受此等权利。
2、享有合伙利益的以股份比例的分配权。
3、合伙经营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按照协议规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5、分担合伙经营的债务损失。
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合伙人有退股的权利。
八、入伙退伙出资转让的相关条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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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同时依本合伙的出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有同等权力,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30日通知其它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清偿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事务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协议约定的其它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异议的,能够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伙人退火后,其它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估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九、禁止行为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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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它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它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它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它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它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应当对其它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伙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①合伙期限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④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⑤被依法撤销;
⑥其它法定原因。
2、合伙的清算:①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②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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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③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④清偿后如有剩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