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双语)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九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九章金融法律制度一、金融与金融法概述:1金融与金融市场及社会控制:(1)金融概念: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具体是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主要包括货币发行、很行、票据、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外汇与金银管理活动等内容。
它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2)金融市场概念: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
它可以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
(3)金融市场的社会控制:对社会金融活动规范指引和对金融关系的有效调整,也必然要借助于以社会规范为中心的社会控制的各种手段。
法律调整是社会控制体系中最具权威性的控制手段。
2、金融法的概念:指调整货币流通和社会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是金融关系。
金融关系一般包括金融机构组织关系、金融业务关系和金融监管与调控关系。
3、金融法体系:(1 )金融机构组织法(2)金融调控法(3)金融监管法(4 )金融业务法:包括商业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外汇法、票据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金融衍生品法二、中央银行法律制度:1、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责范围:(1)法律地位:它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政府的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储备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处于金融组织体系的核心地位(2)职责范围:(具体同教材第257面,要求理解记忆)2、人民币的发行和管理:(1 )人民币的法律地位:它是中国的法定货币。
(2)人民币的发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且发行坚持集中统一发行、计划发行、经济发行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货币金融秩序。
(3)人民币的管理:法律赋予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管理人民币的权力3、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作为政府的银行的业务、作为银行的银行的业务、对金融业检查监督的业务(具体见教材第259面,要求同学们理解记忆)三、货币政策及其目标选择:1概述:(1)货币政策概念:指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所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篇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第十四章国际金融法概述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综合而形成的一个法群。
(一)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国际金融关系法的对象,是指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法律规范所要确认,控制与导向的社会关系。
它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
每一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都调整着特定的社会关系。
国际金融法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的法律部门,即在于其调整的是国际金融关系。
(所谓国际金融关系,是指人们在国际金融交往和国际金融活动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
)其内涵:首先,国际金融关系是一种国际经济关系;其次,国际金融关系是以国际金融为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
(国际金融是跨国间的货币资金的流动和融通的经济活动。
)要求学生课下自学以对国际金融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二)国际金融法的范围1.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和。
2.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的总和。
基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国际金融的宏观管理机制及其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2.具体涉及国际结算、国际货币汇兑、国际银行体系、国际货币市场、离岸金融市场和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等方面的实践和惯例;3.由国际金融而衍生的国际资金借贷、国际证券融资、国际项目融资、国际金融担保和国际银团等国际融资的实务以及惯例;4.各国的金融法。
二、国际金融法的形成和发展(一)国际金融法的形成:17世纪至19世纪,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阶段(二)国际金融法的发展1.第三世界的崛起,拓展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和内容。
2.国际金融合作的扩大与深化,促进了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发展。
表现在:(1)布雷顿森林协定的签订(2)多边金融条约纷纷出台(3)国际金融惯例日趋成熟和完善3.国际金融组织的出现,使国际金融合作制度化4.国际金融创新的出现,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变革三、国际金融法的主体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金融事务中具有从事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能力和承担国际金融业务的义务的当事人。
国际金融法规制度
第三章 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
• 第一节 国际项目融资 • 一、国际项目融资概述 (一)项目融资的概念
国际项目融资是融资者对一个大型工程项 目贷款或投资,该工程项目建成后,再用 项目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换回现金来偿 还融资者的投资或贷款。
• (二)项目融资的特点 • 贷款人(商业银行、政府、国际金融机构) • 借款人(特定的工程项目公司) • 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的股东) • 项目担保人(有限责任) • 设备供应人
• (二) 贷款协议的签署
• 国际贷款协议一般均为书面协议,须经过双方有 签约能力的人正式签署才能生效。国际贷款协议 的签署人一般必须持有能证明签约人身分及合法 签约资格的书面授权文件,该书面文件必须按法 定程序作成。一般地,借款人为公司的贷款协议 可以由借款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它经过适当 授权的公司高级雇员代表借款人签字。借款人为 政府的贷款协议则可由财政部长或有关用款部门 的部长签字,也可由本国政府授权其他政府官员 代表本国政府签字。
国际金融法律 制度
第一章国际金融法概述
•
第一节国际金融法的概念
• 一、定义
•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间金融交易的法律 规 范和制度的总称。
二、国际金融法的主要特点 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
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亦即参与 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当事人。
国际金融法的客体即是国际货币金融关 系中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 币、特别提款权、票据和黄金等国际间普遍 接受的金融资产。作为国际金融法客体的货 币,一般应当在国际间具有可兑换性,即通 常所谓“硬通货”。
三、国际金融法的渊源
第二节国际金融法的课程 体系与重要性
• 作业: • 1、如何理解国际金融法的体系? • 2、试论特别提款权 • 3、试论国际金融法与国际投资法的区别。
国际经济法 第四篇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联邦资金转账系统 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 自动清算所系统
三、国际支付系统的法律
精品课件
第二节 票据支付与法律
一、票据支付的信用与担保作用
1. 票据的种类:汇票、本票、支票 2. 票据的信用作用 3. 票据的便利作用
二、支付方式与法律
1. 支付方式:汇付、托收 2. 托收的法律
(一)国际银团贷款概述 (二)美国银团贷款的发展 (三)亚洲银团贷款市场 (四)中国沿海城市的银团贷款
二、国际银团贷款法律文件
(一)法律文件的种类 (二)法律文件的性质 (三)过错责任 (四) 保密与利精品益课件冲突的处理
第二节 国际银团贷款及其法律
三、代理银行
(一)代理银行的概念 (二)代理付款
(一)国际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必要性 (二)国际银行核心原则的主要内容 (三)国际银行跨国监管
精品课件
第二节 国际证券市场监管
一、证监会国际组织
义务 证券监管的目标
二、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 三、发行人、市场中介机构和二级市场的监管
(一)发行人 (二)集体投资组合 (三)市场中介机构 (四)二级市场监管
四、银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一)贷款的分担 (二)加速还款
五、参加银团的方法
精品课件
第十六章 国际项目融资与 国际债券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国际项目融资与法律 第二节 国际债券发行与法律
精品课件
第一节 国际项目融资与法律
一、国际项目融资概述 项目融资是一种投资者对投资项目无追索
权或具有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的最大特点是投资的风险比较大。 二、研究项目融资规则的重要性
精品课件
第四节 国际网上支付系统
(一)国际网上支付的概念
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双语)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法学(双语)FX212006——在线考试复习资料2021版一、单选题1.国际项目融资中,产品销售协议是由()订立的。
A.主办人与贷款人B.主办人与项目公司C.项目公司与贷款人D.项目公司与产品购买人答案:D2.不属于国际金融法上的资金融通方式是()。
A.国际贷款B.国际间接投资C.国际直接投资D.国际融资租赁答案:C3.关于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关系和国际间接投资关系B.国际间接投资主要是跨国购买股票、债券等C.国际直接投资不以取得东道国企业的控制权和经营权为模式D.国际直接投资法要调整政府之间的投资关系答案:B4.国际项目融资中,产品销售协议是由()订立的。
A.主办人与贷款人B.主办人与项目公司C.项目公司与贷款人D.项目公司与产品购买人答案:D5.关于BOT,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BOT是建设-经营-转让B.BOT涉及一系列合同安排C.BOT的合同安排中最基础的是特许协议D.BOT是主要是私人之间的协议答案:D6.国际货币制度历史发展进程是()。
A.布雷顿森林体系—金本位制度——牙买加体制B.牙买加体制—布雷顿森林体系—金本位制度C.金本位制度—布雷顿森林体系—牙买加制度D.金本位制度—牙买加制度—布雷顿森林体系答案:C7.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最高的国际公约是()。
A.《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世界版权公约》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答案:D8.属于银行信用的支付方式是()。
A.买方直接汇付B.托收C.信用证D.支票答案:C9.《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
A.CIFB.CIPC.DDPD.EXW答案:D10.关于BOT,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BOT是建设-经营-转让B.BOT涉及一系列合同安排C.BOT的合同安排中最基础的是特许协议D.BOT是主要是私人之间的协议答案:D11.《汉堡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
国际经济法学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是指依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 而形成的关于货币安排的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货币 的确定、各国货币之间的关系、国际收支的调节等 制度。 一 当代国际货币制度的形成 西方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来,各国币制经历了 很大的变迁。最早是实行以金、银两种贵金属为本 位货币或主币的“复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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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布雷顿森林体制 布雷顿森林体制是一个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 币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1)采用“黄金—美元”本位制。 (2)确立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 (3)设立资金支持制度。为避免成员国采取 货币贬值措施来推动出口贸易,基金组织向发生严 重贸易逆差的国家提供资金支持。 (4)力图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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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票(PromissoryNote) 本票,又叫期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本 人在指定日期向受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 额的书面凭证。 3.支票(check,orcheque) 支票是由出票人向银行签发的,委托银行于见 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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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据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是汇票,大多数国家是 以汇票制度为核心构建其票据制度的,所以汇票制 度很具有代表性。由于篇幅所限,以下主要介绍汇 票的票据行为。 1.出票(issue) 汇票的出票,又叫汇票的发行,是指出票人作 成格式完整的汇票并首次将其交付给持票人的行为 。 2.背书(endorsement) 汇票的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章并将该 汇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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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票据直接代替现金进行支付和结算,这给国际 贸易中的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所以支付功能 是票据的主要功能。 2.信用功能 票据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凭证,凭信用 担保票据上的金额支付。 3.融资功能 某些票据,在到期日来临前,可以质押贷款, 也可以向银行贴现,所以具有融资功能。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一、产生(一)产生背景20世纪,国际金融业更加发展。
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了有44国参加的“联合与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合称《布雷顿森林协定》,建立起一个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称为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
这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国际法律调整的新时代。
1988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签署了《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
目的是在联合国体系之外的国际金融领域建立“巴塞尔体制”。
巴塞尔协议是将民间跨国货币资金融通纳入国际法律秩序之始。
国家与国家之间会发生各种经济关系,往往涉及到货币资金通融,涉及到不同的货币,国际金融研究的是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
当今的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凌驾于所有权力之上的立法机构,故,国际金融关系要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调节与约束国家之间的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
国际金融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金融关系。
国际金金融关系是指:人们在国际金融交往与国际金融活动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国际经济法渊源1、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创设、确认、变更国际金融法之原则、规则、制度的基本规范形式。
国际条约对于缔约国有约束力。
国际条约可以分为:全球性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区域性的:《亚洲开发银行协定》、《泛美开发银行协定》。
2、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选择性,或者任意性规定。
国际商会《统一托收规则》;《合同担保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世界银行《贷款协定和担保协定通则》3、国际国内金融法规发达国家的国内法有较大影响。
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国的国内法影响更大。
比如:英国的公司法。
美国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法。
日本的证券交易法。
(四)证券兑换和汇率制度涉外货币制度主要研究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关系、汇率问题。
知识模块十 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类型
(一)普通贷款
主要是为了解决会员国短期性的国际收支失衡,期限一 般是3—5年。贷款分为储备部分贷款和信用部分贷款。
1.储备部分贷款:实际上是取回会员国缴纳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份额时以特别提款权或外汇支付的那一部分, 占会员国份额的25%。这一部分贷款是无条件的,不付 利息。
间接银团贷款,是指由牵头银行单独与借款人签订贷 款协议,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然后由牵头银行在分别 将贷款权转让给其他贷款银行,通常有合同更新或替 代、转贷款、让与、隐名代理等。
贷款步骤
1、选择牵头银行。由该银行负责组织贷款事宜。借款 人通常要交给牵头银行一份委托书,委托其代为物色 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
(五)补充贷款
补充贷款设立于1977年共100亿美元,其中石油输出国 提供48亿,有盈余的七个工业国家提供52亿。当会员国 遇到严重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借款总额已达IMF普通贷
款的高档信用部分,而且仍需要大数额和更长期限的资 金时,可以申请补充贷款。贷款期限为3—7年,每年偿 还一次:利率前3年相当于IMF付给资金提供国的利率 加0.2%,以后则加0.325%贷款限额1年为90%—110 %,3年累计为270%—330%,累计最高限额为400%— 440%:
(3)政策风险:东道国政府商业政策变化的风险,对 海外投资者来说,东道国对投资政策的变化是不利的 因素,不确定性对长周期的投资项目来说影响较大。
三、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
(1)国际项目融资合同: 两元结构的项目融资合同:主投资合同、担保合同 三元结构的项目融资合同:主投资合同、担保合同、销
和不可再生能源的生产。
3.开发金融公司。对当地政府设立的开发金融公司也 给予贷款,再由其将贷款发放给当地的生产性企业。
法大国际经济法国际货币金融法课件
要约邀请(借款人名义)
间接式银团贷款
借款人
1 委 托 书 2 义 务 承 担 书 4 贷 款 协 议 3信息备忘录
牵头银行
银行集团
5贷款转让 (权利转让、转贷款、合同更新等方式)
D、国际项目贷款
• (a)概念: • 对某一工程项目发放贷款,以项目建成后的经济 收益还本付息 • (b)种类:无追索权和有追索权
二、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 布雷顿森林体制 • (一)形成:
• 产生原因: • 二战以后,为稳定国际汇兑市场、保持各国国际 收支平衡,促进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相对稳定 • 形成标志: • 1944年7月《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 开发银行协定》的签定,1945年12月以两个协定 为基础的两个国际金融组织的建立
(二)布雷顿森林体制的主要 内容
• 1、建立两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维护国际货币法律体系; • 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加强各国 金融方面的合作,促进各会员国的复兴和 发展
• 2、确立美元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
• (1)建立双挂钩制度: • 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35美元=1盎司黄金),各 国货币和美元挂钩(各国政府有义务保持本国货 币和美元之间的固定比价) • (2)实行固定汇率制度: • 各国政府有义务干预本国外汇市场,使本国货币 与美元的汇率保持在法定汇率上下各1%的幅度内
《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 和资本标准》
• 于1988年发表 • 我国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基本采用了它的原 则和计算方法 • 1.核心内容:将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的目标标准 比率(资本充足率)定为8% • 2.规定了银行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
(3)国际商业贷款
• A、国际定期贷款:国际商业银行向各国 私人公司发放的、按照约定的期限使用 的贷款 • B、欧洲货币贷款:一国商业银行以非所 在地国货币提供的贷款 非地理意义
金融法(双语)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个组织;但是并不具备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监管特权
2. 中国的监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监会 加入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标准接轨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二、国际银行业的监管
3. 案例
OCC and People’s Bank of China AofssCehsisnMa oney Penalties against Bank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准入 二、国际银行业监管 三、国际证券业监管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准入
3. 案例
China – Certain Measures Affecting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Opin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3)Accordingly, the United States respectfully requests that, pursuant to Article 6 of the DSU, the Dispute Settlement Body establish a panel to examine the matter, with the standard terms of reference as set out in Article 7.1 of the DSU.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二、国际银行业的监管
3. 案例
OCC and People’s Bank of China Assnk of China
OCC’s requirements: (1) Strengthen their Risk Management Division, ensuring that it has unrestricted
法律知识:国际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法律知识:国际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国际金融法是一种全球范围内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规定了金融交易、国家货币政策以及金融机构间的关系。
这个体系的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实现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通过实行一系列基本原则和规则来达成这些目标。
一个基本原则是合同自主原则。
根据这个原则,金融合同是双方意愿的结果,只有当双方都同意,它们才能成为有效的协议。
这个原则保护了商业自主权,同时也强调了合同约定的重要性。
此外,合同自主原则还规定了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这有利于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另一个基本原则是合规原则。
根据这个原则,金融机构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并采取措施确保合规的实施。
这个原则的目标是防止违规行为和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以此来保护金融市场的公正和透明性。
除此以外,还有资本充足的原则。
这个原则指的是银行应该拥有足够足够的资本来应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银行举行额外的资金。
这个原则保证了金融机构在出现损失的情况下能够继续经营,从而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在国际金融法下的另一个重要规则是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规则。
这些规则要求金融机构积极识别客户、交易和行为中存在的洗钱、资助恐怖分子等活动的风险,并在必要时向当地监管机构报告这些情况。
这些规则是维护世界各地金融系统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步骤。
最后,国际金融法还要求金融机构采取透明度措施。
这个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其财务报告中公开数量庞大的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许多公司决策、财务政策、风险评估、成本结构和资本结构的细节。
这个原则的目的是让公众更好地了解金融机构的运作和公司的决策,促进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国际金融法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其基本原则和规则必须遵守,才能保持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这些法规的实施可以确保维持金融市场的公正和透明,促进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国际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2、课程名称(中/英文):国际金融法/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3、学时/学分:54/34、先修课程:民商法、国际经济法5、面向对象:法学专业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7、教材、教学参考书:教材:自编《国际金融法(双语)》讲义参考书:董世忠主编:《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最新版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属于法学课程中的专业课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了解国际融资法的理论和对国际融资法律实务的处理能力,《国际金融法》(双语)为54学时/3学分。
国际金融法作为一门国际经济法领域的专业课程,在企业进行跨国融资、海外发行证券、引进和利用外资、对外资银行监管、进行资产证券化等方面都有广泛应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趋势的发展,金融法律问题已经成为规避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问题。
因此,学习和掌握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于将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企业融资、财务会计、营销等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期望学生能深刻地理解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掌握有关的文件处理方法及技巧,提高学生的专业外语处理能力和科研能力,掌握国际金融法在国际金融融资等领域的应用。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国际金融法/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双语)》由导言和10个章组成(数字表示供参考的相应的学时数)Introduction(2):介绍国际金融法学科的发展新趋势、相关学者、相关参考文献CH 1(6):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oan Agreement要求:掌握国际商业贷款合同的特点,尤其是对共条款的深入理解和融会贯通;能力利用合同法专业知识,阅读和理解英文本的国际商业贷款合同文本;理解并掌握国际商业贷款的法律实务操作技巧与要领。
09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关系
一类是跨国资金融通关系,即国际借贷关系、 国际证券发行与流通关系,它们是国际金融关 系的核心内容; 另一类是与跨国资金融通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 他关系,包括国际货币汇兑关系、国际货币合 作关系、融资担保关系、国际融资监管关系、 国际结算支付关系等,它们往往是发生跨国资 金融通的必要前提。
牙买加体系的主要特征
浮动汇率制度的广泛实行; 各国采取不同的浮动形式,国际货币体系变得 复杂而难以控制; 各国央行对汇率实行干预制度; 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历产和记帐单位的 作用大大加强; 美元仍然是重要的国际储备资产。
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 1、牙买加体系的积极作用
(1)多元化的储备结构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各 国货币间的僵硬关系,为国际经济提供了多种清 偿货币,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储备货币供不应求 的矛盾; (2)多样化的汇率安排适应了多样化的、不同发展 水平的各国经济,为维持经济发展与稳定提供了 灵活性与独立性,同时有助于保持国内经济政策 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3)多种渠道并行,使国际收支的调节更为有效与 及时。
(3)金汇兑本位制
这是一种在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制国家保持外汇, 准许本国货币无限制地兑换外汇的金本位制。在该制度下, 国内只流通银行券,银行券不能兑换黄金,只能兑换实行 金块或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国际储备除黄金外,还有一 定比重的外汇,外汇在国外才可兑换黄金,黄金是最后的 支付手段。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要使其货币与另一 实行金块或金币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比率,通过无 限制地买卖外汇来维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这两种货币制度在1970年 代基本消失。
2.布雷顿森林体制
〔附件1〕《国际金融法》双语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国际金融法 英文
〔附件1〕《国际金融法》双语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国际金融法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学分/学时:2/36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民法开课单位:法学院一、课程性质:此课程是针对法学专业本科的专业课程。
二、教学目标: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国际金融法的最新发展动态,熟悉国际融资的基本模式和主要法律文件,掌握英文版本的国际融资合同基本条款的内容,能够从容应对拟在外国律师事务所和跨国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就业时所需要的专业英文技能和知识,并为本科生毕业后的涉外职业生涯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
三、课程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Introduction(包括国际金融法学科的发展新趋势、相关学者、相关参考文献)-2课时Ch 1:Monetary System and Foreign Exchange: monetary system, foreign exchang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包括国际货币与外汇法的基本原理,汇率、外汇交易、外汇市场,外汇管制等法律制度)-4课时CH 2: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oan Agreement: terms and conditions (包括国际商业贷款合同和国际商业贷款的法律实务操作技巧与要领)-4课时CH 3:Project Finance: recourse, participants, risks(涉及项目融资的法律架构、贷款的不可追索性、项目融资的不同参与者的法律地位,了解项目融资的各种风险)-4课时CH 4:Multi-lender loan, multi-lender contracts, syndicated loan , agent bank, loan participation (包括直接式和间接式银团贷款的差异性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代理行;各方当事人在银团贷款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银团贷款的法律文件及其特点)-4课时Ch 5:Securities law and IPO: overseas securities market and law, penny stock and NSDZQ, overseas IPO (包括跨国证券法律制度、我国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证券所包括的基本法律问题和注意事项)-4课时Ch 6:Letter of credit: kinds of l/c, examination of L/C, negotiation, softclauses (包括信用证的法律与实务要点,信用证软条款的特殊性及其法律性质,对信用证欺诈进行防范的各种法律技巧)-4课时CH 7:Asset Securitization: why securitization, structure of securitization, SPV, Case study: COSCO (包括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进行证券化的资产种类、资产证券化所包括的法律问题;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和所遇到的障碍等)-4课时Ch 8: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curity: guarantee, mortgage, pledge, independent guarantee (包括国际融资中的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不同法律特点和和法律效力,国际融资银行担保、备用信用证、安慰信的法律特点和适用情况)-4课时Review:总复习-2课时四、教学方法以课堂教学为主,结合自学、团组大作业。
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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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金融与金融法概述
n (二)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n (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法律对策
q 1.经济与法律的关系 Ø 法律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保障和促进作用。由与金融活动、 金融管理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组成的金融法体系,是维 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保障。
q 金融,意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相联 系的一类经济行为。
n (二)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
q 1.金融体制 Ø 金融体制是对金融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金融活动的制度和 规则的总称。
q 2.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 Ø 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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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金融与金融法概述
q (1)中央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对整个金融业的宏观调控关系; q (2)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业及
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关系; q (3)存款关系; (4)贷款关系; q (5)结算关系,包括票据关系; q (6)金融信托关系;(7)证券关系; q (8)基金关系;(9)期货关系;(10)保险关系;
q (2)政府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加大执法 的力度,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追究法律 责任。
q (3)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要依法及时地、公正地处理金融方面的 纠纷案件,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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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金融与金融法概述
n 4.银行与政府、企业的关系
金融系统要实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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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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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交叉违约,是指借款人如对其它债务发生
违约行为,或借款人的其它债务可能被或已 被宣告加速到期,则在本协议中也被视为违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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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贷款协议的签署
国际贷款协议一般均为书面协议,须经过双方有签约 能力的人正式签署才能生效。国际贷款协议的签署人
一般必须持有能证明签约人身分及合法签约资格的书
面授权文件,该书面文件必须按法定程序作成。
一般地,借款人为公司的贷款协议可以由借款人
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它经过适当授权的公司高级雇
条款。约定事项主要内容是贷款人要求 借款人保证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以此来 监督和控制借款人的经营活动,以降低 贷款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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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消极保证条款(Negative Pledge Claus) 消极保证的含义是保证不作为。此类条款通
常是要求借款人保证在偿还贷款之前,不得 在自己的资产或收益上设立任何抵押权、质 权、留置权或其它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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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贷款协议订立的基本程序
(一) 借款授权或决定
订立国际贷款协议的第一个程序是授权。这里的 “授权或决定”,是指借款人的借款授权或决定。国 际贷款协议中的借款人主要是公司、企业等商业组织 和国家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在公司、企业等商业组织 的章程中,通常规定对外借款必须经其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的授权或决定。国家的政府在对外借款时,亦须 履行授权或决定程序。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外借款, 通常须取得中央政府的授权或决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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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准入
1. WTO体系下 的金融市场准入
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境外消费 (consumption 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 establishment)、自然 人移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5) China also requires that all cross-bank or inter-bank transactions involving payment cards be handled through CUP, and prohibits the use of non-CUP payment cards for cross-region or cross-bank or inter-bank transactions.
金融服务附件:针对金融业的特点和需要而制定 金融承诺表:记载WTO各成员方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
遇的承诺以及附加承诺
2.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限制 国民待遇限制 超出承诺: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3) China also requires the handling by CUP of all RMB transactions in Macao or Hong Kong using payment cards issued in Mainland China, as well as any RMB transactions in Mainland China using RMB payment cards issued in Hong Kong, China or Macao, China.
(2)The measures also appear to nullify or impair the benefits accruing to the United States directly or indirectly under the cited agreements.
(3)Accordingly, the United States respectfully requests that, pursuant to Article 6 of the DSU, the Dispute Settlement Body establish a panel to examine the matter, with the standard terms of reference as set out in Article 7.1 of the DSU.
(4) China requires all payment card processing devices at merchant locations, all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s ("ATMs"), and all point-of-sale ("POS") terminals in China to be compatible with CUP's system and capable of accepting CUP payment cards. China also requires that all acquiring institutions post the CUP logo and be capable of accepting all payment cards bearing the CUP logo. China further requires that all payment cards, including "dual currency" cards, issued in China capable of being used for transactions denominated and paid in RMB bear the CUP logo.
Date of the case: February 11, 2011
(2) China UnionPay ("CUP"), a Chinese entity, is the only entity that China permits to supply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for payment card transactions denominated and paid in renminbi ("RMB") in China.
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准入
3. 案例
China – Certain Measures Affecting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Facts:
(1) China imposes market access restrictions and requirements on service suppliers of other Members seeking to supply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i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准入
3. 案例
China – Certain Measures Affecting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Opin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The measures fail to keep consistency with China's obligations under GATS Articles XVI, XVI:2 and XV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