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申请证明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申请证明表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

备注

一、本表为《借款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取人必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有不实,提取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提取人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借款合同》;(3)还款储蓄存折或卡(首次提取应附上提取日前6个月及以上的还款明细,以后提取应附提取日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如需提取配偶方公积金,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三、提取人到公积金贷款银行领取并填写本表,由公积金贷款银行证明签章后,持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凭证及银行进账单,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高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到各自所属公积金缴存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约定提取还贷方式只能任选一种,且选定后不得更改。

五、本表一式四联。第一联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银行或高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留存、第二联配偶公积金缴存银行或高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留存、第三联借款人缴存单位留存、第四联配偶缴存单位留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