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差异与审计调整分录的归类分析,财政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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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差异与审计调整分录的归类分析,财政-

【摘要】审计差异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注册会计师对于工作中发现的审计差异往往需要通过编制审计调整分录进行调整。目前我国对审计差异的认定和调整缺乏统一规范,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文章以审计目标为切入点,按照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对审计差异进行了系统分类,根据分类结果论述了不同差异类型的审计调整方法,并分析了在编制调整分录时必须注意的问题,以期通过论述使审计差异调整方法在理论上更加完善,在实际操作中更加切实可行。

【关键词】审计; 审计差异; 调整分录; 注册会计师

中图分类号:F249.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3-0103-04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被称为审计差异。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审计差异,一般需要通过编制审计调整分录进行调整。审计调整分录是由注册会计师编制的用于记录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和漏报情况的审计工作记录,是审计证据的重要组成内容。对于如何编制审计调整分录,审计学教材有解释说明的很少。审计理论工对审计差异的内容和审计调整分录的编制方法与编制技巧做过多方面的分析探讨。但是,笔者通过对大量现有资料的分析研究发现,目前对于审计差异和审计调整分录的研究还都比较零散,对于审计差异到底有哪些类型,不同的审计差异在编制审计调整分录时有什么规律可循,目前为止审计理论界尚未有人去做系统的归类分

析。审计实务中对于审计差异的调整,注册会计师也都是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工作习惯自行编制调整分录,对审计差异的认定与调整缺乏统一的规范,影响会计报表审计的规范性和审计质量。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系统的归类分析,以阐明审计差异调整的理论依据并使审计差异调整的实际操作有规律可循。本文以审计目标为切入点,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出发,将审计差异进行合理归类,在此基础上,按照会计原理中错账的更正方法,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差异进行调整,从而分析出审计调整分录的编制规律。

一、审计差异的种类及其调整规律

(一)审计目标、管理当局的认定与审计差异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规定:财务报表的审计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上内容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总体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对于不同的审计项目还要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具体审计目标是根据总体审计目标和管理当局的认定来确定的。所谓管理当局的认定,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明确的或隐含的表述,注册会计师将其用于考虑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的潜在错报。例如,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披露存货100万元,则意味着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了以下明确的认定:记录的存货是存在的,存货的金额是100万;管理当局也作出了以下隐含的认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存货都已经记录,记录

的存货所有权归被审计单位。认定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就是确定被审计单位对其财务报表的认定是否恰当。一旦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财务报表的某些认定不恰当,则审计差异产生。根据重要性原则,对那些影响重大的审计差异,需要编制审计调整分录进行审计调整。

(二)审计差异的调整方法

审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使财务报表经过审计后能够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差异的调整从理论上说依然属于错账更正的内容,因此,会计上错账的更正方法也应该适用于审计差异的调整。基础会计中错账的更正方法包括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划线更正法是在结账之前如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就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面直接划红线进行更正。审计调整是对会计报表错报、漏报的调整,不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账簿记录进行调整,显然不适用划线更正法。那么,审计差异可以选用的方法只有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两种。

(三)管理当局的不同认定、审计差异的类型与审计调整分录的编制

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包括与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和与列报相关的认定三方面,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存在与发生的认定;完整性认定;准确性认定;截止性认定;计价与分摊的认定;权利与义务的认定;表达与披露的认定。各项认定可能产生的审计差错类型与审计调整分录编制方法分析如下:

1.存在与发生的认定

存在与发生的认定,其含义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承认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金额是真实存在的,列示于利润表上的各项交易是真实发生的。注册会计师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如果发现管理当局的某项认定不存在或者未发生,则审计差异产生。以销售和应收款为例来解释这项认定可能产生的差异类型,比如,企业没有发生销售业务,但在销售日记账中却记录了一笔销售业务,不存在与某客户的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明细账中却列示了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此类型的审计差异属于虚构交易业务,虚增报表项目金额,即无中生有的错误。对于该类错报,在编制审计调整分录时应当采用红字冲销法,将虚构的业务和多记的金额冲减掉。如上述虚构销售和应收款,其调整分录为:借:应收账款×××(金额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金额红字)

2.完整性认定

完整性认定是指企业发生的所有交易与事项均已作了记录。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企业发生了某项交易或事项但没在相关账户中作记录,则该企业就违背了完整性认定的审计目标。比如:企业发生了一项销售业务,但却没有在销售总账和明细账上作记录,无论是主观刻意隐匿销售收入还是客观漏记了销售收入,都违背了销售收入完整性审计目标。对于这种本有却无、应记未记的审计差错,在编制审计调整分录时应该采用补充登记法: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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