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执业药师考试笔记:药事管理法规(全科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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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一、执业药师:1、全国统一考试,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

单位必配,证书全国有效。

2、资格制度目的:确保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3、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组织拟定考试培训命题相关工作,指导注册和监督

人社部—组织审定,会同CFDA监督指导考试,确定合格标准

4、考试:时间:报名3—6月,考试10月

报名条件:中专满7年;大专满5年;本科满3年;硕士满1年;博士

免考条件:聘高级学徒/中专满20年;大专满15年——免专业一、二

5、注册制度:CFDA-管理机构;省FDA-注册机构(只能在一个省注册)

执业类别:药学-中药学-药学与中药学;执业范围:生产-经营-使用;执业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

注册条件:资格证书--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单位同意--继续教育(CFDA注册网络服务平台申报)

不予注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刑罚不满2年,取消资格不满2年,国家规定不宜

首次注册和再注册:填《注册申请表》;有效期3年,满前3个月再注册;变更单位交合法开业证明

注销注册:死,失踪,刑罚,吊销,开除,健康或其他原因,不在岗执业超半年,期满未延续

6、继续教育:管理部门:CFDA--制定办法,组织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教育管理

学分:每年≥15分必、选修≥10分;3年内≥45分学分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全国有效

7、职业道德:救死扶伤,尊重患者(态度)依法执业(工作中)进德修业(工作后)尊重同仁(同事)

二、药品: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调节人的机能,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

1、分类: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特指人用药品:中药、化学药、生物药

2、质量特性:有效性(疗效)--安全性(不良反应)--稳定(有效期)--均一(含量)

3、安全重要性:基本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

4、安全风险的特点:复杂性--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

5、安全管理目标:总体目标--5年规划指标--A、全部化学药、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比例90%以上。B、药品生产,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经营分别100%符合各自《质量管理规范》要求。C、2012年起,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配备执业药师

第二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体制改革:原则--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公平与效率统一,统筹兼顾

总体目标--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1、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2、完善保障体系有效运转机制:八大支撑--管理,运行,投入,监管,信息,法制,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

3、药品供应保障体系:A、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选--目录遴选调整;供--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用--基药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a、城乡基层--全部配备、使用;b、其他医疗机构--首选基药并确定比例,零差率销售;c、基药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药

B、规范药品生产流通;

C、完善药品储备制度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基本药物:基本需求,剂型合适,价格合理,保障供应,公平获取

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实施有效管理

管理部门: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

职能:协调解决政策问题;基药制度框架;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各项工作方案;审核基药目录。

2、目录制定:A、遴选8个原则:必须-有效-合理-方便-中西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基层能配

B、纳入范围:药典收载的,CFDA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抢救药外,独家--单独论证

C、不能纳入:濒危野生,滋补滥用,非临床首选,因严重不良反应而停,违法及不合伦理

D、目录调整:3年一次;应调出的:标准取消-撤销批文-严重不良反应-更优替代

3、质量监督:国家级CFDA---评价性抽验省级及以下FDA---监督性抽验(国评,省监)

电子监管:要求:统一监管CFDA,入网加码,赋码条件,扫码上传,不得伪造冒用电子监管码2011.12.31前含麻黄碱类,可待因,地芬诺酯复方制剂三类纳入电子监管

2012年2月底前麻,精,血,疫,基,中注全品种纳入电子监管

2015年底前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

4、基药采购管理: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第三章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

一、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FDA:下放的职责——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到省级

2、地方~:省市县—集中统一监管,县—乡镇设置派出口机构国家级管药,省级管企业

3、相关部门:卫计部门—中医药发展,医院改革,组织制定药物及基药政策、制度、目录,药典,不良反应

发改委—价格,人社部—保险,工商行政—工商+广告,工信部—生物制药中药材互联网

二、药监技术支持机构:检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标准—国家药典委员会;注册—CFDA药品审评中心

认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glp,gcp,gmp,gap),不良反应+目录—CFDA药品评价中心

中药品种保护评审,行政服务及投诉举报,执业药师资格认证

三、药品管理立法:

1、法律渊源:宪法—全国人大,最高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主席令行政法规—国务院(令)地方性法规—省、市人大及常委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惯例

2、法律效力:空间—时间—人

3、效力层次:上位法—下位法;特别—一般;新的—旧的

4、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

5、药品管理法律体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主体:国家机关、机构和组织、公民个人客体:药品、人身、精神产品

内容:主体间法律权利和义务事实:事件和行为

四、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律制度

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殊活动的行为

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效率,信赖保护

许可事项:药品生产、经营、制剂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进口注册证、产品注册证;

药品临床研究批准证明;执业药师注册证

可撤销情形:滥权;越权;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依法可撤;不正当手段取得

2、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3、行政处罚:处罚前,应告知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A.简易程序:公民50元,法人1000元以下

B.一般程序C:听证程序:停、吊、大额罚金

4、行政复议:可申请的(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国务院;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规定。不含规章

不可申请复议:对行政机关的;对民事纠纷的时效:60日

5、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受案范围12点;不能提起诉讼的:国家行为、法规规章、行政人员的奖惩任免、最终裁决、明确授权、调解仲裁、行政指导、重复处理、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起诉条件:原告相关;被告明确;有具体请求和事实依据;属受案范围和管辖内

诉讼期限:先复议后诉讼的15日内,直接诉讼的6月内。

第四章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

一、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

1、药物临床试验:1期—健康人:20到30例,研究药理即耐受与药动,给药方案

2期—医院患者100例,研究疗效与安全,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随机盲法对照

3期—上市前:不少于300例,进一步验证,治疗作用确证阶段,足够样本量

4期—上市后:不少于2000例,广泛使用后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应用研究阶段。

2、质量管理规范:非临床研究(GLP)—实验室动物实验;临床实验(GCP)—医院内自愿患者

3、注册管理:A、药品注册—CFDA管;上市后在评价—CFDA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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