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2016年法律硕士考研(法学)真题及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考研(法学)真题及解析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3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四、论述题:第35- 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足。
35.论述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
36.论述民法性质。
五、案例分析题:第37 -38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37.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事实一:2010年前,该公司因资金紧张而面临经营危机,为此甲乙丙专门就如何融资继续经营进行商议,依据商议,公司以丙伪造的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与一家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500万元的贷款。
2010年春节后,公司将其中400万元融资投入经营,但经营状况仍然没有好转。
事实二:2011年5月,丙见公司经营状况难以好转,将剩余100万资金提现后潜逃。
该公司因缺乏经营资金而倒闭,银行因此无法追回500万元贷款的本息。
问题:(1)事实一所述行为构成何罪?(2)事实二中的携款潜逃行为构成何罪?38、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缺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
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有倒塌危险,可能危急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
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支付工程款2万元。
2012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问题:(1)丙能否取得瓷瓶所有权?(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解析】B单行刑法是指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
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A罪刑法定原则 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解析】A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题目中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解析】C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体现了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这一功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B)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解析】B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所以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8)
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资料获取、课程辅导咨询凯程老师第 1 页 共 1 页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8)案例分析题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
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千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
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
丙说没问题,十天以内解决。
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
丁问丙哪来许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
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已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千元钱退回。
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
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
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
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
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
丙见火越烧超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
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格,未造成其他后果。
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派乙核定险损事故。
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待:在三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已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丙各构成何罪或何罪的共犯(只需指明甲、乙、丙分别就哪一事实成立何罪或何罪之共犯,不必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①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唆使丙放火烧车,构成放火罪共犯;②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而为其办理保险、出具虚假保险事故评估证明,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虚假理赔5万元据为已有,构成贪污罪; ③丙:放火烧车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共犯。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一、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1. 犯罪主体2. 犯罪客体3. 犯罪故意4. 犯罪过失5. 刑罚(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项属于犯罪的主观方面?()A. 犯罪动机B. 犯罪目的C. 犯罪原因D. 犯罪后果2. 下列哪种犯罪属于纯正的单位犯罪?()A. 虐待被监管人罪B. 非法经营罪C. 侵犯著作权罪D. 洗钱罪3. 下列哪种犯罪属于继续犯?()A. 抢劫罪B. 绑架罪C. 盗窃罪D. 故意伤害罪4. 下列哪种刑罚属于附加刑?()A. 罚金B. 拘役C. 有期徒刑D. 无期徒刑5. 下列哪种情况不构成犯罪?()A. 甲因家庭琐事与邻居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B. 丙在公共场所侮辱他人,情节严重C. 丁为了报复,故意毁坏他人财物D. 戊在公共汽车上盗窃他人财物,价值较小(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2. 简述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
3. 简述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 论述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的区分及其意义。
2. 论述刑罚的目的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二、答案及解析(一)名词解释1. 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2. 犯罪客体: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3. 犯罪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 犯罪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5. 刑罚:指国家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依法施加的剥夺或者限制其某种权益的强制措施。
(二)选择题1. 答案:A、B解析: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而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的具体内容。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第9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第9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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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兆公司利⽤提供互联⽹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站的搜索结果页⾯上强⾏增加⼴告,被讯集公司诉⾄法院。
法院认为,全兆公司⾏为违反诚实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该案,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
A、诚实信⽤原则⼀般不通过“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
B、与法律规则相⽐,法律原则能最⼤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为及条件的共性,⽽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
D、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的⽅式适⽤于个案当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作为“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的,具有语⾔的依赖性。
选项B错误。
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最具有硬度的部分,能最⼤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选项C正确。
在内容上,法律原则⽐较笼统、模糊,着眼点不仅限于⾏为及条件的共性,⽽且还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选项D错误。
在适⽤⽅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的⽅式适⽤于个案当中。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联考综合课答案及解析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
A选项不正确。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选项不正确。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D选项不正确。
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C选项正确。
2.【答案】C【解析】法的历史演进不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同为资本主义社会,却产生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两大不同的法系,影响两大法系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A选项错误。
私有制的法律类型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奴隶制法是最早的私有制类型的法,B选项错误。
资本主义法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
C选项正确。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先出现对特定人、特定事的调整,然后才发展为对一般人、一般事的调整,D选项错误。
3.【答案】B【解析】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
人权是普遍性的权利,是本源性的权利,是综合性的权利,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人权包含多项权利内容,不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包含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权利,A选项错误。
人权具有法律价值,既是对法律的精神、原则、规范的直接检验和方向引导,也是对法律内在品质进行批判的标准和完善的依据,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B选项正确。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对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超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
A.向上级机关申诉B.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无法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送被申请人。
A.5B.7C.10D.153、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错误的是?( )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B.地方性法规.规章C.法律.行政法规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政府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申请复议。
A.上一级主管部门B.本部门C.本级人民政府D.上一级人民政府5、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
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
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6、当事人对县土地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提出申请?A.《土地管理法》B.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C.国务院有关土地管理的行政法规D.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7、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8、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16年司考刑法总论解析
2016年司考卷二刑法总论部分答案解析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左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龙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泄,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答案】D【考点】因果关系【解析】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有因果关系的,不一定有刑事责任,但有刑事责任的,肯建有因果关系。
关于A项。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甲的砸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当然,甲对乙的死亡不一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知道乙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行为必然或者可能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2)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乙的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以致发生乙被砸死的结果,则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对乙的出现完全无法预见,虽然最终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但乙无任何刑事责任,只是意外事件。
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低概率事件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并无直接关系。
在特殊体质的人死亡这种低概率的案例中,因果关系同样是存在的。
因此,A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B项。
在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与被害人资金被骗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岀资人(即被害人)的动机,则对因果关系的认立不产生任何影响(当然,出资人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到对犯罪人的量刑。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2013年一专一第5题)A.应以教唆定罪处罚B.应认定为爆炸的犯意表示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减轻处罚正确答案:D解析:甲教唆乙实施爆炸罪,乙未实施,属于刑法上的教唆未遂。
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D项当选。
知识模块:刑法学2.下列犯罪分子中,应当认定为主犯的是( )(2012年一法专一第9题) A.教唆犯B.实行犯C.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D.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教唆犯不一定是主犯,而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认定是否为主犯。
A选项错。
主犯与首要分子之间的关系如下:首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其次,犯罪集团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最后,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刑法第291条)。
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3.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2011年一法专一第6题)A.实行犯的行为B.教唆犯的行为C.组织犯的行为D.主犯的行为正确答案:A解析:真正去实行犯罪的是实行犯。
即使教唆犯要求实行犯完成犯罪,但实行犯实行到一半,自愿停止犯罪时,整个共同犯罪也只能停止在未完成形态。
反之,教唆犯想中止犯罪,但他未能说服实行犯放弃犯罪,实行犯完成了犯罪,那么整个共同犯罪仍然是既遂的。
所以,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实行犯。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2.甲在油罐和货物混存的货场,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盗窃袋内物资,被盗物资遇明火燃烧,甲见状逃离,火势蔓延,造成了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B.失火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甲(15 周岁)指使乙(13 周岁)抢夺手机,乙得手后为了逃跑,捡起砖块将追赶的受害人打成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D.不构成犯罪4.甲进人乙家行窃,乙将甲制服并报警。
在等待警察到来期间,乙多次击打甲的头部,致其重伤。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正当防卫B.假想防卫C.防卫不适时D.防卫过当5.甲将 500 克冰糖冒充“冰毒”,卖给执行“卧底”任务的缉毒警察,被当场抓获。
甲的行为()。
A.构成诈骗罪B.构成贩卖毒品罪C.构成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6.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 100 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私藏弹药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非法持有弹药罪7.甲伪造军官身份,蒙骗了多名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强奸罪B.招摇撞骗罪C.强奸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D.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8.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 3 000 元帮他逃跑。
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9.甲明知乙意图杀人,仍为其提供毒药。
第二天,甲后悔,向乙索回毒药,遭乙拒绝,乙于当晚投毒杀人得逞。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10.甲非法举办推介会,以支付 40%的年息为条件,向 50 多名退休人员“借款”300 多万元。
2016年法律硕士考试《专业基础课》(法学)真题及详解
2016年法律硕士考试《专业基础课》(法学)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______。
(分数:1.00)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考点] 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与刑法适用平等原则三项。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刑法定的核心含义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处罚"。
题中"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体现了这一含义。
2.甲在油罐和货物混存的货场,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盗窃袋内物资,被盗物资遇明火燃烧,甲见状逃离,火势蔓延,造成了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分数:1.00)A.盗窃罪B.失火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 本题中甲的行为本质上危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而不是特定人的公私财产权,因此排除A、C项。
甲的主观态度是明知油罐与货物混存的货场易燃易爆,仍然通过点火燃烧的方式进行盗窃,在引燃易燃物后见状逃离,放任结果发生,属于故意心态,因而不构成失火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项。
3.甲(15周岁)指使乙(13周岁)抢夺手机,乙得手后为了逃跑,捡起砖块将追赶的受害人打成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些的表述,正确的是()A.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2.下列关于法的历史演讲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的历史演进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B.封建制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私有制的法律类型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的核心特征之一D.从规范性调整逐渐发展为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3.下列关于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人权就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B.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C.人权是超越时代和历史的基本权利D.人权的主体是公民,其内容由宪法加以规定4.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判断,不正确的是()A.赵某生下一对双胞胎是法律事件B.钱某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法律事件C.孙某的房屋在地震中垮塌是法律事件D.李某声称自己被外星人劫持是法律行为5.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B.一元立法体制的形式主要由其文化传统决定C.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两极、多层次”D.立法公开是我国立法体制中“合法性原则”的集中体现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行计划生育”。
按照法律原则分类的相关理论,该条文属于()A.政策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公理性原则D.基本原则7.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均为有权解释B.我国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司法解释两种形式C.历史解释方法既可用于非正式解释D.按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为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8.下列关于宪法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的效力和法律的效力相同B.宪法能够直接约束私人行为是宪法学的通说C.就各国实践来看,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是例外情形D.宪法效力主要体现为规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监督制度是一种附带性审查制度B.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法规进行备案时有权审查其合宪性C.由法院审查法律是否合宪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D.公民和社会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违宪审查的要求1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政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集体负责制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11.根据我国法律,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的主体是()A.村民会议B.村民代表C.村党支部D.村民委员会12.2014年9月,王村举行村委会选举。
法硕刑法学试题及答案大全
法硕刑法学试题及答案大全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刑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罪刑法定原则B.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无罪推定原则答案:D2. 下列哪一项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结果3.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正当防卫?()A. 为了使国家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B. 为了使公共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C. 为了使个人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D. 为了使个人名誉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答案:D4.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答案:D5.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法中的犯罪形态?()A. 犯罪预备B. 犯罪未遂C. 犯罪中止D. 犯罪既遂答案:D6.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犯罪的主观方面?()A. 故意B. 过失C. 意外事件D. 不可抗力7.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自然人B. 单位C. 国家机关D. 外国人答案:C8.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A. 缓刑B. 减刑C. 假释D. 保外就医答案:D9.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客体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家利益B. 社会利益C. 个人利益D. 集体利益答案:D10.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罚的种类?()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罚金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包括以下哪些?()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罚金答案:ABC12. 犯罪构成的要件包括以下哪些?()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客观方面答案:ABCD13.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形态包括以下哪些?()A. 犯罪预备B. 犯罪未遂C. 犯罪中止D. 犯罪既遂答案:ABCD14.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以下哪些?()A. 故意B. 过失C. 意外事件D. 不可抗力答案:AB15.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以下哪些?()A. 自然人B. 单位C. 国家机关D. 外国人答案:AB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1)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1)单项选择题1.甲于1997年8月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于2004年7月被抓获归案。
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
对本案( )。
A.应适用1997年刑法B.应适用1979年刑法C.由审理本案的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D.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12条,刑法不溯及既往,除非新刑法对犯罪人有利,即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
本案中,1979年刑法与1997年刑法就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因此仍应当适用犯罪行为当时的1979年刑法。
2.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
A.犯罪的一般客体B.犯罪的同类客体C.犯罪的直接客体D.犯罪的对象答案:B解析: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根据一般客体无法进行犯罪分类。
而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仅仅是阐明该具体犯罪,不能说明其他犯罪。
犯罪对象相同的犯罪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
因此都不是犯罪分类的依据。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
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
3.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
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
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
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
甲的行为属于( )。
A.纯正的作为犯B.不纯正的作为犯C.纯正的不作为犯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答案:C解析:遗弃罪(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据此,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法律硕士刑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4
1.(2016年真题)张某深夜撬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
甲的行为属于( )。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2.(2017年真题)甲下夜班回家,目睹一男将一女强行拉进小巷,女子大叫:“放开我!”甲以为该男子欲行不轨,遂冲上去,用砖头将男子打成轻伤。
事后查明,该男女系夫妻关系,事发时男子阻止女子回娘家。
甲的行为成立( )。
A.事前防卫B.假想防卫C.正当防卫D.防卫过当3.(2019年真题)债权人王某伙同他人将债务人甲关在办公室中长达十几个小时并持续辱骂,甲求救未果后持水果刀将王某刺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防卫过当B.假想防卫C.偶然防卫D.正当防卫4.(2019年真题)甲饥饿难耐,夜入位于高层住宅一楼的小超市行窃,尚未得手便惊醒了一直住在超市里的店主夫妇。
甲用超市内销售的菜刀砍死前来查看的店主,砍伤店主妻子并点燃现场易燃物后逃离。
火势在蔓延之前被邻居扑灭,但浓烟导致店主妻子窒息死亡。
下列对于甲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
A.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应属于紧急避险B.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不属于入户盗窃C.甲用刀砍死店主,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D.甲放火致人死亡,应认定为放火罪一罪二、法条分析题(2018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1.B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B解析: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本题中由于客观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甲的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的存在,构成假想防卫。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2)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2)单项选择题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
A.不负刑事责任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D.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此,选项D应选。
6.根据我国的刑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是( )。
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B.对象认识错误C.手段认识错误D.客体认识错误答案:D。
解析: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
处理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总原则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判定,不因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而发生变化。
因此排除选项A。
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对象认识的错误,但是对犯罪客体认识没有错误,则对刑事责任不发生任何影响;据此,排除选项B。
手段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罪过成立,但是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行为人只负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
据此,排除选项C。
客体认识错误的,则依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客体种类定罪。
比如,甲认为乙包中藏有钱财实施抢劫,而乙包中实际藏有手枪,据此应当排除甲抢劫枪支罪的故意,即应当认定甲构成抢劫罪,而非抢劫枪支罪。
因此,选项D应选。
7.下列哪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 )。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答案:B。
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
8.A。
甲前往乙住所,并到达乙居住地附近,这只是构成开始预备犯罪,尚未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因素致使犯罪无法实行,因此构成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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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
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
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
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
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6—10: D D C C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