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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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2010-B-65#地块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基础《地下室》工程]

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2011年10月18日

省建设厅监制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相城区御窑路西侧,安元路南侧

建设单位:佳禾置业

地勘单位:民用建筑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

监理单位:天狮建设监理

施工单位:顺通建设集团

质监单位:市相城区建设工程质监(安监)站

质量管理目标:合格。(所有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确保达到市优质结构工程,其中建设单位指定二栋确保达到“姑杯”)

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市文明工地标准,力创省文明工地。

进度管理目标:2011年10月18日至2013年12月18日,共计26个月

投资管理目标:满足《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工程规模:本工程1#、2#、3#楼地下2层,地上32层;4#、5#、6#楼地下2层,地上33层;7#楼地下2层,地上3层。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剪力墙结构。地下室30467.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6683.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7150.90平方米。

二、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主楼地下室底板C40、墙板采用防水砼C45,抗渗等级P6。主楼底板为1700厚筏板;墙板为400厚钢筋砼墙。地下室等级二级;地下车库底板厚500MM,地下二层,其中7870.16平方米为地下人防部分。

按设计要求须设置加强带,加强带处底板和外墙防水处理与底板一致。

本工程地下车库部分采用“桩筏+柱下独承台桩基础”;高层住宅部分为筏板,剪力墙结构体系。

三、监理工作流程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流程见附表一;

工程隐检、预检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流程见附表二。

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监理控制目标

质量管理目标:合格。(所有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确保达到市优质结构工程,其中建设单位指定二栋确保达到“姑杯”)

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市文明工地标准,力创省文明工地。

进度管理目标:与总进度计划中地下室部分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投资管理目标:满足《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

(1)核对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变更图纸。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

(3)在施工单位定位放线后,根据总平面定位图,复核建筑物的轴线、位置是否正确,并检查现场龙门桩及控制引桩的设置情况。

(4)复核施工场地的原有自然标高。

(5)要求施工单位妥善处理好施工区域有碍施工的原有临时设施、地下管线等。(6)检查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临时设施的设置情况及保护措施。

(7)检查土方开挖时对已有建筑物的保护措施,防止已有建筑物发生下沉或变形。

2、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的审查:

(1)土方工程所用机械、设备、材料须经申报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材料必须三证齐全,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已经检测合格的机械。

(2)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测中心检测有关性能。

3、基坑开挖与维护:

(1)基坑开挖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土方开挖方案和基坑支护方案。

本工程基坑开挖拟采用机械大开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基坑采用钢筋喷锚。

基坑开挖前,在方案审查过程中重点对支撑、围护设计方案、基坑降排水方案、围护、支撑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等工作进行重点审查。(2)因在桩基施工过程中有一部分桩未压到设计桩顶标高,故在基坑开挖前,要求施工单位以打桩原始记录为依据,摸清地下桩的情况,严禁在开挖过程中挖斗碰击桩头造成桩的损坏。

(3)浅基坑开挖过程中,随时检查支撑稳定情况,检查基坑排水措施,是否按规定设置降水井、排水明沟、集水井。

(4)深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开挖深度分层进行开挖,控制每层开挖深度,严禁一次开挖到底。

(5)围护施工过程中,根据支护方案检查定位误差是否在允许误差围。

(6)围护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规要求操作,并按规定留置试块。

(7)基坑开挖过程中,对位移观测点进行定期观测,当发现土体侧向位移大于规

定值时,及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制止位移发展。从基坑开挖直至回填土,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完善的观测记录。

(8)基坑开挖过程中,除采取必要的井点降水措施(排水明沟、集水井)外,尚应对坑情况、地下水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渗涌、流砂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采取管井降水,保证土方开挖及地下室施工的顺利进行。

(9)为保证不破坏基底土体结构,减少对原状土的扰动,要求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30—40cm厚土,待浇筑垫层前人工挖除。

(10)基坑开挖后,监理及时复核基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超挖的地方,严禁用虚土回填,可用垫层砼填补。

(11)基坑开挖后,及时组织有关勘察人员进行验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垫层施工。

(12)基坑开挖后,应尽快进行垫层施工,并应在桩基检测完成后连续施工地下室底板,防止基坑围护暴露时间太长及基底土体回弹引起建筑物附加沉降。

4、垫层施工

(1)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垫层施工。

(2)复核垫层尺寸及垫层标高,防止因垫层偏厚而减小基础承台厚度。

(3)垫层浇筑过程中,监督施工人员按规定留置试块。

5、承台施工

(1)检查基础的施工放样,复核基础轴线、尺寸、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模板检查,保护层厚度检查。

(3)检查基础钢筋种类、数量、直径、焊接、绑扎、构造等是否符合要求。(4)基础砼浇筑前施工单位应提供商品砼配料单、原材料试验报告,并现场测定坍落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浇筑。

(5)基础浇筑过程中,监理全过程旁站监理,监督施工人员按规要求操作,砼振捣密实,标高到位,表面平整。对基础坡面应采取措施,防止砂浆“淌坡”,并监督施工人员按规定留置试块。

(6)基础拆模后,认真检查砼表观质量,有无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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