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门头招牌装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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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班组及分包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南京邦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甲、乙双方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好想你枣中山北路门店装修-门头招牌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中山北路259号

3、承包范围:工程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的所有木工施工项目。包清工;包质量、

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具体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门头招牌制作安装除强弱电工种项目以外的所有内容),实施方案及书面通知为准。

4、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5、工期: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02日

完工日期为:2015年12月08日

6、工程质量:合格。

7、工程单价:门头招牌以160元/m2固定单价制作安装,竣工后按实结算。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包含正面和底面)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

全、文明、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搭接点。

2、为乙方办理现场所需的出入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和登记手续。

3、对班组进行管理、监督、指挥、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部门、班组间的协调

配合工作。

4、定期按工程进度及工作量发放进度款。

5、项目部定期举行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三、乙方工作

1、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方法,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

2、自行配置施工所用的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电缆、灯泡、工作梯等相关用具。

3、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

4、施工时间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如

因事须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一人代理自己的工作。

5、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工人、与材料提供商及其他第三方的纠纷,不得由此影响

甲方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

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已有结算方式的,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甲乙双方协商价格的,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以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四、关于工期、质量、安全、违约的约定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及下面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因业主要求对工期进行协调改变的,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也随之进行相应的

调整改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及班组人员太少影响工期,乙方

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4、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以及业主、监理、甲方所提出的质量要求作为该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现场所需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乙方有权利

和义务对其保护,不得破坏和挪用。

6、由于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

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延误工期及原材料浪费,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

8、甲供材料在施工完毕后结算,若用量超过定额损耗,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9、合同期限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就财务和人员损失形成争议,对本合同工程项

目工程进度、质量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时,乙方应当在时间发生之日或甲方通知要求的时限内解决争议,消除对本项目的负面影响。若乙方未能解决,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第三人进行磋商以解决争议,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10、乙方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四

江苏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所导致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若导致甲方对此人身伤害承担任何不利,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中作相应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本条所指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时间控制点)内

按时完成本工程内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若乙方延迟工期累计达1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予以顺延。

12、乙方注意保护甲方的已完成品、半成品。由于乙方造成的甲方已完成品、

半成品的损坏或污染,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恢复,其恢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恢复而通过甲方另行组织恢复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3、按照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14、凡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

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5日的,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

限完善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而影响甲方使用,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并经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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