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项目基坑工程监测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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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一医院-ZX-00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项目基坑工程监测合同

委托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受托人:

使用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

委托人:XXX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受托人:

使用人:XXX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3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程实行代建制。委托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为政府授权的代建管理机构,使用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项目工程的业主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三方就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项目基坑工程监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项目基坑工程监测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20号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982.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31.15平方米,地上十一层、地下二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综合楼。

二、工程内容:对基坑工程进行第三方监测,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工程监测依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针对该基坑开挖及基础施工过程中对其安全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

监测项目

备注:周边电线杆、塔等沉降及倾斜、位移,地标裂缝根据现场情况布监测点。

三、工程监测频率:

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时,承包人适当加密观测措施:

1、中到大雨及暴雨(含长时间连续降雨)天气;

2、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超过预警值或出现大的变形并有发展趋势时;

3、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4、基坑底部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现象;

5、邻近建筑物或主要道路出现突然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6、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四、基坑监测报警值:

支护结构变形预警值、监控值

建筑基坑工程周边环境监测报警值

五、基坑应急施工的措施: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当监测的数据达到报警值或变化速率连续三天达到报警值的70%;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

(3)基坑支护结构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基坑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5)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它必须报警的情况。

六、人员、设备、监测要点及监测报告要求:

符合《佛建管〔2016〕167号文(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七、工期及质量

(1)基坑监测时间为地下室土方开挖时至地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完毕,并提交监测成果报告,预计工期6个月,监测时间为2019年10月~2020年3月,具体以施工现场进度为准。

(2)基坑监测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及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并承担监测质量缺陷和人为责任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

(3)监测方案必须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并满足基坑施工的实际需要。

(4)监测方案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并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和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基坑支护的委托人对受托人实施监测工作应予以配合。

(5)监测方案如未能通过专家论证,需进行再次专家论证的所有费用均由受托人承担,专家组及监理等单位在专家论证时提出增加监测的合理要求时,不增加监测费用。

八、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收费标准

1、暂定合同总价为¥309032.00 元(人民币叁拾万玖仟零叁拾贰元整),其中工程监测费总价¥289232.00 元(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贰佰叁拾贰元整),代缴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费用为¥19800.00 元(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2、在约定的6个月工期内,按包干方式结算,监测费(含布点)包干价为289232.00元;如超过约定的6个月工期后仍需继续监测,超出工期一个月内监测费不另计;超出工期一个月后,超出部分监测费按单价3000.00元/次乘以超出次数结算。

3、受托人代缴的视频监控系统费用为3300.00元/月,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单月不足15天不计,超过15天按足月计算。

4、发生本合同第三条工程监测频率中的异常情况需加密观测的情况时,不增加加密观测产生的费用,视频安装保证金以及初装费由受托人负责缴费。

5、具体工程量详见下表,最终收费以实际计结:

监测计价明细表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且受托人进场20天内,使用人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基坑监测工作结束,在基坑全部回填完成及周边管线沉降稳定并提交监测总报告及结算单后,使用人一次性支付结算价剩余的工程款。

3、在支付合同款时,承包人需提供正式发票,发票抬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备注:因工程款由佛山市财政局集中支付,委托人和使用人无法控制准确时间,付款时间以使用人向佛山市财政局申请拨付手续且市财政局同意并支付的时间点为准。

九、合同方的责任与权力

(一)委托人的责任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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