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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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系部学风建设,使我系部同学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以提高我系部学生专业学习水平为宗旨;同时也是为了使我系部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晚自习是学习的重要环节,全系同学应高度重视,自觉参加,长期坚持,务必实效,推动系风、学风的根本好转。
二、参加晚自习的对象:
全体学生(院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必须以身作则)。
三、晚自习教室及时间安排:
教室:各行政班级教室。
晚自习时间:每周日到周四,晚上19:00到20:50。
四、晚自习要求:
1、准时到教室参加晚自习,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
2、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禁止携带与学习无关的杂志,图书,棋类,随身听等进入课室,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给于口头警告。
4、严禁带香烟,酒或各类食品进入课室,一经发现,给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中专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于相应纪律处分。
5、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发手机短信,不得吃东西,保证高质量的学习。
6、禁止晚自习期间在课室里追逐打闹,高声讲话,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或取消当节晚自习资格;如有问题需要讨论,音量应控制在两者的范围之内,或经值班老师同意在课室外或教师办公室里进行讨论。
7、晚自习期间,谢绝一切来访,禁止把校外人员带入教室,如违反此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于纪律处分。
8、课间休息,不得追逐打闹。铃响后应按时回课室,否则按迟到处理。
9、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必须报值班老师批准。
10、团总支学生会各部不得在晚自习时间召开例会,如特殊情况需召开,必须报团委老师批准且经值班老师同意方可召开。
五、考勤:
1、学生会督查小组成员必须于18:50准时到学生科开会,听从值班老师安排查勤。必须于19:00准时开始对晚自习进行检查,并如实登记好考勤情况,每周一大课间将上星
期的考核结果公布。
2、各班考勤员必须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公布于黑板上,并记入当日《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以示公正和便于值班老师检查。于每周五大课间上报本班本周晚自习考勤记录表。
3、考勤结果应真实公正,不得私自修改考勤结果;所有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晚自习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干部评比。
六、请假:
1、各班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
2、晚自习时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即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交由考勤员以备检查,无假条、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3、晚自习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须经学生科备案、学工处审批。
七、班级考核及奖罚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出勤率及纪律状况。按年级分别评出周、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星级班级及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最差班级,给予通报表扬的奖励及通报批评的
处分,并以此作为学期“优良学风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评比结果于每周星期一公布。
(一)每周考核办法:
1、凡无故不上晚自习者,视为旷课,一次晚自习缺席视为旷课两学时。
2、周平均出勤率(周出勤率)及周平均纪律得分(周纪律得分)计算公式分别为:周出勤率=1-周班级旷课人数之和/(班级总人数*5)。按周出勤率高低评出第1、2、
3、
4、
5、6名,分别记
6、5、4、3、2、1分。
3、周纪律得分=日纪律得分之和/5。日纪律得分=各班纪律基础分100-扣分。
①迟到、早退(不超过15分钟)扣1分/人;病假0.5分
/节;事假1分/节;旷课2分/节。
②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习时间放音乐,
在教室接、打手机,发手机短信,吃东西,扣2分/人。
③若影响到邻班学习,则当日班级纪律分为零分。
按周纪律得分高低评出第1、2、3、4、5、6名,分别记6、5、4、3、2、1分。
4、周综合考核得分=周出勤率排名得分+周纪律排名得分,按周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出第1、2、3、4、
5、6名,分别记
6、5、4、3、2、1分。周综合考核得分第1名的班级评为周晚自习考核星级班级,以★表示,记通报表扬一次。
(二)每月考核办法:
月综合考核得分=本月每周综合考核排名得分之和,按月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出第1、2、3、4、5、6名,分别记6、5、4、3、2、1分。月综合考核得分第1名的班级评为月晚自习考核星级班级,以☆表示,记通报表扬2次。月综合考核得分第6名的班级评为月晚自习考核最差班级,以▲表示,记通报批评1次。
(三)每学期考核办法:
学期综合考核得分=本学期每月综合考核排名得分之和,按学期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出第1、2、3、4、5、6名,分别记6、5、4、3、2、1分;学期综合考核得分第1名的班级评为学期晚自习考核星级班级,以☆★表示,记通报表扬3次。学期综合考核得分第6名的班级评为学期晚自习考核最差班级,以▲▲表示,记通报批评2次。
八、个人考核办法:
1、凡无故不上晚自习者,视为旷课,一个晚上缺席视为旷课两学时,迟到或早退三次计旷课1学时,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计旷课1学时。
2、对于无故旷课者给予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累计旷课达到6学时,记通报批评一次,达到12学时,记通报批评二次,达到18学时,记通报批评三次,给于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者必须由班主任签署进一步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