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县(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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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县(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水质状况报告

(2017年1月)

一、监测概况

2017年1月,沈阳市县(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水量301.6万吨,其中,达标水量59.6万吨,达标率19.8%;超标水量242.0万吨,超标率80.2%,超标污染物为锰,是地质原因造成锰超标。

(一)监测点位

沈阳市县(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为地下水水源,共设监测点位4个,分别为新民市柳河水源地、辽中县西水厂、康平县文华净水厂、法库县东水源地。

(二)监测项目

每年1月、4月、7月、10月各监测一次,1月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23项,4月、10月监测8项,7月全分析39项。见附件1。

(三)监测方法

水质项目分析方法参见国家相关标准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水质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7年1月,沈阳市县(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水量301.6万吨,其中,达标水量59.6万吨,达标率19.8%;超标水量242.0万吨,超标率80.2%。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中,有1个水源达标,达标率25.0%;3个水源超标,超标率75.0%,超标项目为锰。见附件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件:1、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

2、2017年1月沈阳市县(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附件1

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

附件2

2017年1月沈阳市县(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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