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数字图书馆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研究_姚鹤徽
谷歌图书侵权门
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门”
2009年10月13日,谷歌数字图书馆涉嫌大范 围侵权中文图书,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获悉, 570位权利人17922部作品在未经授权已被谷歌 扫描上网。谷歌公司将面临中国权利人的侵权指 控。 谷歌侵权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相关负责 人表示,这570位包括国家领导人、政府官员和 作家在内的权利人对此毫不知情,且没有证据表 明谷歌公司取得了权利人的授权。法学专家认为, 谷歌的这种未经许可的复制和网络转载的行为均 涉嫌侵犯著作权。
网络侵权案例总结
③ 在网络交易平台引发的纠纷,英美法等国家主要根据 间接侵权责任制度确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责任,我 国和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根据共同侵权责任制度来确定网 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责任。不过,从已有案件的处理看, 我国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处理思路上已近似于国外法院的模式, 只是对个别问题的认识不一致。 ④ 在我国,处理网络拍卖中的商标侵权案件时,应当充分 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保护商标权人利益的同时要考虑 我国的国情,注意保持各方当事人利益的相对平衡。在条件 成熟时,应在立法中详细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商标侵 权案件中法律责任之认定标准及免责条件。
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门”
3.1对真正的公益性数字图书馆与数字网络传播 商进行区分
•谷歌图书
馆侵权行为 分析——数 字图书馆运 作的利益平 衡化
3.2通过知识共享模式对作品进行许可
3.2.1对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言,数字图书馆的 经营者应与作品的著作权人进行联系,双方签订许可 协议,并鼓励多种授权方式 3.2.2对于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作者身份不明的“孤儿 作品”而言,最重要的在于防止数字图书馆的经营者 将其“占有”,变成一种盈利工具 3.2.3对于已过保护期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而言,我们 更多的应该考虑如何让其在最大范围内传播,成为社 会的共同财产。
从美国谷歌图书馆案看网络时代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On the Perfection of Copyright Fair Use System in Network Era from Google Library Copyright Dispute
in the United States
作者: 姚鹤徽
作者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长沙410081
出版物刊名: 图书馆
页码: 86-91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11期
主题词: 谷歌数字图书馆 合理使用 转化性使用
摘要: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推出后引发了版权争议,问题核心在于,谷歌未经许可扫描他人书
籍并片段展示的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从美国以往判例看,在合理使用的判断中,转化性使用处于核心地位,如果使用作品的行为构成转化性使用,不会取代原作品市场,有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
则构成合理使用。
据此,谷歌的行为应属于合理使用。
美国最新判例也印证了这一规律。
谷歌数
字图书馆争议对于网络时代中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模式过于僵化,应引入美国合理使用的弹性判断标准,并明确规定转化性使用规则。
知识产权论文——谷歌数字图书馆与知识产权保护
谷歌数字图书馆与知识产权保护摘要:随着21世纪的脚步,电子图书也在日益走进我们的生活,在我们享受这一书籍带给我们的便捷的时候,一些违反法律道德事情也在慢慢滋生。
谷歌图书馆即为此类事件的典范,在侵犯了中国乃至全球作家的利益后仍承认自己的侵权。
中国作家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及尊严,勇敢的站出来保护自己。
关键字:谷歌、知识产权、软实力、权利与义务正文:第61届法兰克福国际图书博览会被称为未来出版社的一个风向标,其中电子书展称为一个亮点,电子书籍也渐渐形成了风尚,“图书数字化”正势不可挡的向我们走来。
您是否曾经这样设想:在地铁里,我们只需打开手机便可阅读全套《明朝那些事儿》。
在家里,我们只需点击鼠标便可阅读在图书馆中占据几个书架的《二十四史》,“图书数字化”让一切成为可能。
“图书数字化”内容丰富,比如电子书的阅读、数字图书馆的建立、网络读书频道的开通、数字出版业的兴起等等,它使得“鸿篇巨著”能随身携带、随处翻阅,使阅读更加轻松便捷。
这种“无纸化阅读”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对人们传统的阅读习惯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冲击着以纸质印刷为主的传统出版业。
“图书数字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问题,近期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追究谷歌数字图书馆侵犯作家著作权一事便是例证。
过去5年间,谷歌已将全球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了它的数字图书馆,而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此举引发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多起版权纠纷。
如今,“战火”燃至中国。
今年9月,文著协发布消息称,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在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之内,而权利人未获得任何报酬。
谷歌随即提出“和解协议”,称愿赔付作家每部作品60美元,但需要作家们在限定时间内自己提出申请。
谷歌的“无礼”引发舆论新一轮的声讨。
11月2日,文著协与谷歌首次会面,就相互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交流,不过并未就任何问题达成任何协议。
何为版权,即为著作权,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处分其作品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
谷歌数字图书馆对我国图书馆数资源版权获取的启示.docx
谷歌数字图书馆对我国图书馆数资源版权获取的启示数字化大环境下,现有的产权制度在影响着图书馆,图书馆购买的数字资源数量逐年增多,但其中隐藏的版权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完美的解决,在“先授权、再使用”的版权法原则下,如何摸索出高效使用的版权获取模式是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面对的一个难题。
谷歌数字图书馆在运行中注重版权的合法获得,并产生了独特的版权获取模式,为我国图书馆的数字资源版权获取提供了一些启示。
一、谷歌数字图书馆介绍(一)谷歌数字图书馆版权获取模式谷歌公司2004年开始寻求与图书馆和出版商合作,大量扫描图书,欲打造世界上最大的数字图书馆,使用户可以利用"谷歌图书搜索"功能在线浏览图书或获取图书相关信息。
虽然谷歌数字图书馆实施困难重重,但是其理论模式还是可行的,尤其是与现有的商业模式相匹配的版权获取模式值得我国图书馆借鉴。
1. out-put模式,中文可理解为“舍弃”模式。
2005年8月,谷歌宣布:如果一个出版者向谷歌提供一份不想谷歌扫描的书籍清单,那么谷歌就会放弃对这些书籍的扫描从而使这些书籍不进入谷歌数字图书馆,即使谷歌的合作图书馆包含这些书籍。
2. 谷歌默示许可模式。
在默示许可制度下,版权人可以行使许可权、报酬请示权和禁止权,即在使用者利用作品后的任意时段,权利人都可以主动提出付酬请求,使用人必须按照适当标准支付,在使用者恶意不支付的情况下,版权人可禁止使用者使用作品并要求经济赔偿。
谷歌对图书的扫描和提供网上检索主要就是基于默示许可制度,有学者认为这一制度源自合同法,引入版权法中可以成为一种新型的版权限制,这一制度应该适用于谷歌数字图书馆。
(二)谷歌数字图书馆的优势谷歌数字图书馆以全球为单位,进行数百万册的图书馆扫描,做到了从未有人做到的事情;并且谷歌为了便于书籍的检索,试图建立一个书籍的万维网;同时,谷歌并不进行书籍的销售,而是允许出版商和版权人通过谷歌的书籍搜索来销售电子书籍,让用户进行文本在线阅读与副本的下载,其自身将会从中得到所有出版商销售金额的30%佣金。
图书馆工作中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
图书馆工作中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
牛金凤
【期刊名称】《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
【年(卷),期】2004(013)004
【摘要】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对图书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著作权问题,如图书馆的借阅权、复制权、演蜂权、外文书刊的采集等进行了论述,并就完善著作权法,解决图书馆工作中的著作权问题提出建议.
【总页数】3页(P18-20)
【作者】牛金凤
【作者单位】河北北方学院图书馆,河北,张家口,075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4
【相关文献】
1.谷歌数字图书馆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兼论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完善 [J], 姚鹤徽
2.数字图书馆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立法研究 [J], 刘笑一;周艺津
3.谷歌数字图书馆案中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研究 [J], 焦海洋
4.数字图书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立法问题题研究 [J], 罗立琴;张玉洁
5.论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著作权相关问题及合理使用 [J], 赵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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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谷歌数字图书馆案看中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中美同案不同判引
俱进的认识合理使用制度就成了本案的关键遥 在世 界上大多国家的版权法中合理使用制度均有体现袁 它的本质就是为了平衡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袁 既要 保障版权人的合法权益袁激励其更好的创作曰同时又 要适当的共享袁兼顾公众的社会利益遥 面对合理使用 这一法律条款袁中国法律依据 12 种可归入合理使用 情形的穷尽式列举袁 未能找出可认定谷歌数字图书 馆复制行为符合合理使用制度的依据袁 因此更倾向 于对版权人合法利益的保护遥 美国法律充分体现出 判例法的灵活性袁 从社会利益层面认为版权的独占 性不应成为人类思想表达与信息交流的绊脚石袁由 于谷歌数字图书馆从目的性上属于非营利性的公益 型图书馆袁 在不伤害版权人利益的基础上为社会提 供了免费的公共文化服务袁 所以在法律上应构成合 理使用遥 [1]
文章编号院1672-0547渊2019冤06-0059-004
一尧引言 随着网络技术的革新和信息化时代的来临袁公 共文化资源已经突破了纸质书籍的载体局限袁 为公 众提供了一种跨越空间的袁更加高效尧更加广泛的公 共文化资源获取途径遥 尤其是谷歌在书籍数字化批 量扫描技术实现突破之后袁 更是掀起了公共文化资 源数字化的时代浪潮遥 在此背景下袁谷歌公司于 2004 年开启了谷歌数 字图书馆计划遥 一方面袁谷歌尝试与出版商尧作家协 会展开协商袁争取获得书籍版权曰另一方面袁谷歌通 过与高校和公共图书馆合作袁 获取整合图书馆海量 的馆藏文献袁突破传统图书馆的实体限制遥 但是新生 事物往往难以避免遭受既定规则和既得利益者的干 扰和阻碍遥 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在受到图书馆界一 片赞誉声中也一直饱受作家和出版商等群体的指责 和控诉遥 这些年来袁在世界各国的谷歌数字图书馆计 划均有被起诉的事件发生遥 谷歌面对诉讼时援引了 合理使用制度的公益性抗辩理由得到了美国法律的 认可袁却遭到我国和一些其它国家的反对遥 同样的案 件遭受不同的判决结果袁这不得不引人深思遥 二尧中美谷歌版权纠纷案案情回顾 在本案中袁围绕着合理使用制度袁中美两国都依 据自己的法律制度对谷歌行为进行考量袁 如何与时
从谷歌数字化图书项目合法化看谷歌与图书馆的博弈
从谷歌数字化图书项目合法化看谷歌与图书馆的博弈
吕阳
【期刊名称】《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年(卷),期】2016(000)001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和多媒体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数字图书馆的作用日益凸显,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多的肯定,但同时也遭受着质疑,主要来自数字版权问题。
文章借助博弈论对谷歌与图书馆之间的竞合关系进行了建模研究,以期运用博弈分析的结果和总结,来平衡Google数字图书馆项目中谷歌与图书馆之间的利益关系,指导我们对数字版权保护环境下的数字图书馆建设。
【总页数】5页(P36-40)
【作者】吕阳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50.76;D923.41
【相关文献】
1.从谷歌数字图书馆案件看网络环境下数字图书馆发展的版权策略 [J], 向华;宋军风
2.谷歌图书馆,还是图书馆的谷歌化——美国图书馆资源共享回顾和前瞻 [J], 邹际平;董小芬
3.大英图书馆与谷歌合作对25万册书进行数字化 [J], 肖潇(编译);许德山(校对)
4.从谷歌图书馆案件看网络时代著作权人利益实现问题 [J], 谈文欣;宋逸群
5.美国研究图书馆学会、美国图书馆学会、美国院校以及研究型图书馆学会、电子边界基金会支持谷歌图书和解协议 [J], 刘锦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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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论文:谷歌数字图书馆对我国图书馆数资源版权获取的启示
76715 图书馆管理论文谷歌数字图书馆对我国图书馆数资源版权获取的启示数字化大环境下,现有的产权制度在影响着图书馆,图书馆购置的数字资源数量逐年增多,但其中隐藏的版权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完美的解决,在“先授权、再使用〞的版权法原那么下,如何摸索出高效使用的版权获取模式是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面对的一个难题。
谷歌数字图书馆在运行中注重版权的合法获得,并产生了独特的版权获取模式,为我国图书馆的数字资源版权获取提供了一些启示。
一、谷歌数字图书馆介绍〔一〕谷歌数字图书馆版权获取模式谷歌公司2004年开始寻求与图书馆和出版商合作,大量扫描图书,欲打造世界上最大的数字图书馆,使用户可以利用"谷歌图书搜索"功能在线浏览图书或获取图书相关信息。
虽然谷歌数字图书馆实施困难重重,但是其理论模式还是可行的,尤其是与现有的商业模式相匹配的版权获取模式值得我国图书馆借鉴。
1. out-put模式,中文可理解为“舍弃〞模式。
2005年8月,谷歌宣布:如果一个出版者向谷歌提供一份不想谷歌扫描的书籍清单,那么谷歌就会放弃对这些书籍的扫描从而使这些书籍不进入谷歌数字图书馆,即使谷歌的合作图书馆包含这些书籍。
2. 谷歌默示许可模式。
在默示许可制度下,版权人可以行使许可权、报酬请示权和禁止权,即在使用者利用作品后的任意时段,权利人都可以主动提出付酬请求,使用人必须按照适当标准支付,在使用者恶意不支付的情况下,版权人可禁止使用者使用作品并要求经济赔偿。
谷歌对图书的扫描和提供网上检索主要就是基于默示许可制度,有学者认为这一制度源自合同法,引入版权法中可以成为一种新型的版权限制,这一制度应该适用于谷歌数字图书馆。
〔二〕谷歌数字图书馆的优势谷歌数字图书馆以全球为单位,进行数百万册的图书馆扫描,做到了从未有人做到的事情;并且谷歌为了便于书籍的检索,试图建立一个书籍的万维网;同时,谷歌并不进行书籍的销售,而是允许出版商和版权人通过谷歌的书籍搜索来销售电子书籍,让用户进行文本在线阅读与副本的下载,其自身将会从中得到所有出版商销售金额的30%佣金。
谷歌数字图书馆对我国图书馆数资源版权获取的启示
开放 获取 : 默 示 许 可
用 者 恶 意 不 支 付 的情 况 下 , 版 权 人 可 禁 止 图 书 的扫 描 和 提 供 网 上 检 索 主 要 就 是 基
( 一) 图 书馆 数 字 资 源 公 益 性 与 版 权
( 二) 谷 歌 数 字 图书 馆 的 优 势 度下 。 著 作 权 人 通 过 网 络 邮 件 或 直接 在 杂 志 社 网站 上 在 线 投 稿 . 而且文章 录用的 同
谷 歌 数 字 图 书 馆 以 全 球 为单 位 . 进行 时需签署版权转让协议 . 也 就 意 味 着 杂 志
用 的 版 权 获 取 模 式 是 图 书 馆 数 字 资 源 建 数 百 万册 的 图 书 馆 扫 描 . 做 到 了 从 未 有 人 社 拥 有 了 版 权 .可 以依 照 需 要 任 意 使 用 。 设面 对 的 一 个 难 题 。 谷 歌 数 字 图 书 馆在 运 做 到 的事 情 : 并 且 谷 歌 为 了 便 于 书 籍 的检 数 据 库 商 则 通 过 购 买 整 本 文 献 杂 志 并 汇 行 中 注 重 版 权 的合 法 获 得 . 并 产 生 了独 特 索 。 试 图 建 立 一 个 书籍 的 万 维 网 ; 同时 . 谷 总 打 包 提 供 给 图书 馆 。 图书 馆 购 买 数 据 库 的版 权 获 取 模 式 , 为 我 国 图 书 馆 的数 字 资 歌 并 不 进 行 书籍 的 销 售 . 而 是 允 许 出 版 商 供 用 户 使 用 。 使 他 们 不 用 自 己花 费 即 可 大 源 版 权 获 取 提 供 了 一 些启 示 。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知识产权这玩意儿,听起来好像挺高大上,挺神秘的,但其实在咱们日常生活里到处都是。
今儿个,我就给您唠唠十大经典的知识产权案例,让您瞅瞅这其中的门道。
先来说说那个“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这两家在凉茶市场上那可是打得火热。
王老吉这个牌子,本来是广药集团的,后来授权给了加多宝使用。
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两边闹掰了,为了这商标的归属权争得是不可开交。
这就好比两兄弟一起做生意,做大了之后开始为了家产吵架。
加多宝那边花了好多钱、好多精力把王老吉这个牌子给打响了,结果到头来不让用了,能不着急嘛!广药集团呢,觉得这是自家的宝贝,当然得要回来。
最后这事儿啊,法院也是经过了一番仔细的考量和判决。
还有那个“腾讯与奇虎 360 的不正当竞争案”。
您想想,咱们电脑上一边装着 QQ,一边装着 360 安全卫士,这两家突然掐起来了,那可真是让咱用户头疼。
当时360 说腾讯的QQ 软件侵犯用户隐私,腾讯呢,则说 360 不正当竞争。
这就像是两个班上的尖子生,互相指责对方作弊,谁也不让谁。
最后也是法律来给他们评评理。
再讲讲“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
这俩科技巨头,在全球范围内为了手机的那些个专利争得面红耳赤。
苹果说三星抄袭了它的设计,三星可不认。
这就好比两个大厨,都说对方偷了自己的菜谱,谁也不服谁。
这场大战牵扯到了好多技术细节,什么外观设计、软件功能啥的,普通人看着都晕乎,但对于这两家公司来说,那可是关乎重大利益的事儿。
还有一个挺有意思的案例,就是“琼瑶诉于正抄袭案”。
您看过琼瑶阿姨的那些电视剧吧,什么《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那都是经典。
结果于正弄的那个剧,被琼瑶阿姨指出来抄袭了。
这就好比您辛辛苦苦写了一篇作文,结果被别人抄了去,还拿了奖,您能不生气嘛!最后法律也是站在了琼瑶阿姨这边,给了她一个公道。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也值得一提。
《非诚勿扰》这个相亲节目大家都熟悉吧,可就因为商标的事儿,还惹上了官司。
由谷歌图书搜索引发的网络环境下版权合理使用制度思考
由谷歌图书搜索引发的网络环境下版权合理使用制度思考朱华顺
【期刊名称】《新世纪图书馆》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通过对谷歌图书搜索的在线查找和分析,反驳了谷歌"复制不构成侵权"的观点并分析其图书搜索对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情况.最后结合此案,提出网络环境下完善合理使用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页数】3页(P56-58)
【作者】朱华顺
【作者单位】东莞理工学院图书馆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论网络环境下版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J], 陈晓峰
2.网络环境中图书馆版权合理使用制度建构管见 [J], 左慧杰
3.从谷歌数字图书馆案件看网络环境下数字图书馆发展的版权策略 [J], 向华;宋军风
4.从美国谷歌图书馆案看网络时代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J], 姚鹤徽
5.从谷歌数字图书馆案看中美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中美同案不同判引发的思考[J], 涂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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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保护
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保护
周洁凤
【期刊名称】《图书馆论坛》
【年(卷),期】2006(026)004
【摘要】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不可避免涉及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保护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方面主要涉及信息资源数字化过程中的复制权和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文章论述通过成立版权集体管理机构、传统版权交易、实行"法定许可使用"、扩大图书馆合理使用的范围、使用者发布要约、授权要约等六种方式取得作者授权而避免侵权.
【总页数】4页(P118-121)
【作者】周洁凤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图书馆,广东,广州,5103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5
【相关文献】
1.中国著作权人如何应对谷歌数字图书馆? [J], 许昕
2.数字图书馆条件下著作权人的版权保护问题 [J], 王月琴
3.对数字图书馆取得著作权人授权途径的分析探讨 [J], 刘晶
4.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对策探析 [J], 张凤霞
5.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J], 殷贵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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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 合理? 合法?——基于谷歌数字图书馆“选择退出”机制的再思考
Reasonable? Rational? Legal? Rethinking on the Mechanism of"Opt-Out" Based on Google Digital
Library
作者: 沈洋 杨晓晴
作者机构: 安徽大学,合肥230000
出版物刊名: 图书馆
页码: 79-83页
年卷期: 2015年 第10期
主题词: 谷歌数字图书馆 选择退出 著作权 合情性 合理性 合法性
摘要:作为图书馆数字化进程的领军者,谷歌数字图书馆不仅在实践上颠覆了传统的知识储
存方式和信息传播媒介,同时也向著作权法发起了挑战。
谷歌推出“选择退出”机制试图平息版权之争,但此举却再一次将谷歌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笔者基于对“选择退出”机制所引来的不同观点的整合和分析,分别从合情性、合理性以及合法性三个层面对其进行理性客观的评价,从而试图探索出由“选择退出”机制为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所带来的发展契机。
谷歌数字图书馆,动了谁的奶酪?
谷歌数字图书馆,动了谁的奶酪?
兵文
【期刊名称】《出版参考:业内资讯版》
【年(卷),期】2009(000)018
【摘要】2004年12月,谷歌宣布筹建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通过与公共图书馆及与教育研究机构图书馆合作的方式,扫描由图书馆提供的书籍,制作成电子书,向公众提供服务。
从那时起,谷歌到底拥有什么权利,作者如何保护图书数字版权的话题就甚为热闹。
谷歌虽然宣称著作权人能够得到63%的收益分成,但操作复杂,著作权人的收益很难保障。
【总页数】1页(P12)
【作者】兵文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50.76
【相关文献】
1.寻找属于自己的奶酪--读《谁动了我的奶酪》有感 [J], 彭凯雯
2.谷歌数字图书馆,动了谁的奶酪? [J], 兵文
3.谁动了主持人的奶酪?——是谁动了节目主持人的“奶酪”——对当前主持人
职业生存和理论研究的反思 [J], 程缨;黄耀华;
4.追寻我的“奶酪”——有感于《谁动了我的奶酪》 [J], 散思
5.妙可蓝多:“奶酪一哥”动了谁的奶酪 [J], 秦晓鹏; 冯策; 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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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数字图书馆争议的关键在于,谷歌将他人图书扫描进谷歌图书馆,并且在线提供这些图书的目录、索引等信息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
根据案件的判决结果和理由可知,谷歌的行为具备高度的转化性,对社会公共利益贡献巨大,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市场销售,适宜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因而,我国著作权法有必要在合理使用条款中明确规定图书馆、搜索引擎公司等为构建数字图书馆或数据库,为公众提供搜索服务而全文扫描他人作品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以为中国的图书馆和搜索引擎公司建立数字图书馆扫清障碍。
关键词 谷歌;图书馆;著作权;合理使用分类号 D923.4Abstract In 2004,Google Company of the United intends to build digital library,it causes the legal disputes.Google controversy lies in digital li-brary,whether the behavior of Google scanned others books into Google Library and provides the online library catalog,index information such as con-stitutes copyright fair use.Based on these cases and reasons,Google's actions have high conversion,a huge contribution to the social and public interestsand will not damage the market sales of the copyright owner,it is suitable be considered as fair use.According to Google Library events triggered bythe copyright problem,copyright law in our country is necessary to explicitly stipulated in the terms of rational use of the library,search engine compa-nies that scanning others'works behavior constitutes fair use to build digital library or database,full text search service for the public,in order that Chi-na's library and the search engine companies can establish digital library.Keywords Google;Library;Copyright;Fair useClass Number 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D923.4 2004年,美国谷歌(Google)公司公布了谷歌图书计划,该项计划拟将大量的图书数字化,纳入谷歌的数字图书馆。
该馆建成后,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搜索引擎,在谷歌数字图书馆中搜索图书的相关信息,对图书进行在线浏览阅读或下载。
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的公布和实施,有助于纸质图书的保存和传承,方便人们快捷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图书,得到了许多热衷于公共利益事业的人士的支持;另一方面,谷歌扫描他人图书纳入谷歌数字图书馆的行为,也存在着著作权侵权的嫌疑,受到了出版社、著作权人的猛烈批评,谷歌公司也因此被多次起诉,产生了巨大的争议。
谷歌数字图书馆争议的关键问题在于,谷歌将他人图书扫描进谷歌图书馆,并且在线提供这些图书目录、索引、摘要等信息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
如果谷歌的这些行为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则由于合理使用是一种合法行为,谷歌自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谷歌的行为不构成合理使用,则谷歌的行为就构成著作权侵权,其扫描并展示图书的行为就应当被禁止。
谷歌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问题的分析,不能够仅仅依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判断标准,而应当立足于实证的角度,通过对与谷歌图书馆争议相类似判例的分析,提炼出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的适用方法,以此来分析谷歌扫描他人图书,构建数字图书馆的行为是否合法。
鉴于此,本文拟以美国与谷歌数字图书馆争议相类似的判例为分析依据,对谷歌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进行分析,希冀能够对谷歌公司行为的法律性质作出相对客观的评价,明确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的适用方法,为图书馆界人士、法务工作者等提供借鉴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
1 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谷歌数字图书馆的发展与争议谷歌为了建立世界一流的大型在线图书数据库,开始实施其庞大的图书馆计划,与世界上主要的大学、公共图书馆和出版社合作,至2009年底,已经扫描了大约一千多万册图书。
谷歌在线图书馆的界面为网络上流行的视窗操作界面,根据用户的搜索显示结果。
谷歌图书馆涉及的图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年代久远,超出著作权保护期DOI:10.16384/ki.lwas.2015.01.012总第227期 Serial 227的书籍;二是在著作权保护期之内,得到著作权人许可可以在线显示部分内容的图书;三是还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无法联系著作权人的图书;四是著作权人通知谷歌图书馆不得扫描的图书。
根据图书的不同类型,谷歌对搜索结果的显示也有所不同。
对于年代久远,超出著作权保护期的图书以及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可以全部显示的图书,谷歌提供完整的显示;对于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可以部分显示的图书,谷歌提供有限的显示;对于那些未经过著作权人许可进行显示或者无法联系著作权人的图书,谷歌只显示图书的书名、作者、出版社等基本信息和与用户输入的关键字相关的该图书的若干文字信息;对于著作权人通知谷歌图书馆不得扫描的图书,谷歌仅提供该书的书名、作者、出版社等基本信息。
由于第一种图书已过著作权保护期,自然不存在法律纠纷,而第二种图书系经过了著作权人授权,谷歌的行为也不存在法律纠纷,第四种图书系著作权人通知谷歌不允许扫描,谷歌也依据其意愿不予扫描,对此不存在争议。
可见,出现法律纠纷的是第三种图书,即还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无法联系著作权人的图书。
谷歌对这一类别的图书采取了全文扫描,片段显示供用户预览的方式。
亦即,谷歌将这一类别的图书进行了全文的扫描复制,纳入其在线数据库之中,但是仅提供给用户图书的书名、作者、出版社和与用户输入的关键字相关的若干文字信息。
谷歌认为其行为是一种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行为,“如果某本图书受版权保护,我们只会显示与搜索字词相关的文章片段”。
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而被全文扫描和片段预览的图书的著作权人却认为谷歌的行为是一种著作权侵权,已经不符合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
正如美国作家协会主席Nick Taylor所言,谷歌的行为是“明白而厚颜无耻地侵犯著作权。
除了作者,谷歌或任何人都无权决定他们的作品能否和如何被复制。
”在压力之下,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社协会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向作家及出版商支付1.25亿美元。
同时,谷歌建立起Opt Out退出机制,允许被纳入谷歌图书馆计划的权利人选择退出该项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谷歌坚持认为,该和解“并非法律上的让步,而是出于生意上的考量”,其扫描和展示图书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侵权,这种观点让权利人难以接受,引发诸方谴责。
那么,谷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扫描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图书,并且对用户进行片段显示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亦或是一种著作权侵权行为呢?这就要分析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内涵以及其判定标准。
在这一方面,美国已有的著作权判例给予了我们很好的启发,有助于我们明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准则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
2 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櫲谷歌数字图书馆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判例研究在探讨谷歌数字图书馆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之前,有必要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进行了解。
但是,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并不清晰。
实践中,法院、著作权人、社会公众就使用著作权作品的某种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往往各执一词,争议较大。
美国法院甚至将合理使用称之为“整个著作权法中最困难的问题”。
为了厘清合理使用的适用标准和判定思路,本文拟首先对美国法律上典型的与谷歌事件有关的案例进行剖析。
从著作权法基本理论来看,某一行为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要求,需要遵循四个考量要素:(1)利用行为之目的和性质;(2)被利用作品的性质;(3)所利用的质量及其在整个作品中所占之比例;(4)利用结果对被利用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之影响。
但是,这些因素较为抽象,实践之中并不好把握。
美国法院在一系列判例中,对这四项因素进行了阐释,有利于我们归纳出合理使用的判定标准。
其中,与分析谷歌行为密切相关的案例主要有Camp-bell案、Kelly案、Blak案和Perfect10案。
Campbell案中,被告等人组成了饶舌组合,将他人的电影曲“Oh,Pretty Woman”改编成具有讽刺意味的饶舌歌曲“Pretty Woman”,借此嘲讽播放该电影曲表达出的拜金主义倾向,电影曲著作权人将饶舌组合诉至法院,告其侵害著作权。
此案一直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在终审审理中,联邦最高法院认为,从利用行为之目的和性质来看,行为具有商业性并非就一定要认定其不构成合理使用。
在对这一要素的考量中,要考察使用的目的是否仅仅是取代了原市场,还是更进一步的加入了新的东西、改变产生了新的表达方式、新的意义或新的讯息。
亦即,“新的作品是否具备了相当程度的转化性。
”就本案而言,被告对原告作品的使用不是一种单纯的复制,而是对原作进行讽刺,增加了新的表达方式和意义,是一种转化性使用。
从被利用作品的性质来看,本案被利用的作2015年1月 January,2015品是歌曲,但是被告讽刺所针对的对象电影歌曲是为公众所知的作品,被告可以为了讽刺的目的来利用原告的作品,所以该考量因素这对于本案不具有判断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