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三章(存货)典型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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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公司委托西方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甲材料一批,收回后的甲材料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产品;东方公司和西方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东方公司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2011年11月10日,东方公司发出委托加工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124万元。

(2)2011年12月15日,东方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西方公司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另支付消费税15万元;

(3)12月20日东方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发出加工材料过程中的运杂费4万元;

(4)12月31日,甲材料加工完成,已收回并验收入库。东方公司收回的甲材料将专门用于生产合同所需的乙产品200件,乙产品合同价格1.2万元/件。

(5)2011年12月31日,库存甲材料的预计市场销售价格为140万元,加工成乙产品估计至完工尚需发生加工成本50万元,预计销售乙产品所需的税金及费用为2万元,预计销售库存甲材料所需的销售税金及费用为1万元。

要求:

(1)编制东方公司委托加工材料的有关会计分录。

(2)判断东方公司2011年12月31日是否需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如果需要计提,计算计提金额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要求:

(1)计算先进先出法下本期发出A材料成本和期末A材料库存成本。

(2)计算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下本期发出A材料成本和期末A材料库存成本。

(3)计算移动加权平均法下本期发出A材料成本和期末A材料库存成本。

答案:

1.

(1)东方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4

贷:原材料 124

②支付加工费及相关税金时:

增值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

应支付的增值税=20×17%=3.4(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贷:银行存款38.4

③支付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4

贷:银行存款 4

④收回加工材料时:

收回加工材料实际成本=124+20+15+4=163(万元)

借:原材料 163

贷:委托加工物资163

(2)计算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①乙产品可变现净值=2000×1.2-2=238(元)

乙产品成本=163+50=213(万元)

乙产品成本小于乙产品可变现净值,乙产品没有发生减值。

②甲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乙产品,乙产品没有发生减值,因此甲材料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2.

(1)先进先出法下本期发出A材料成本和期末库存A材料成本:

先进先出法下本期发出A材料成本=4000×20+4000×22+6000×22+10000×24=540000(元)。先进先出法下本期库存A材料成本=2000×24+6000×28=216000(元)。

(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下本期发出A材料成本和期末库存A材料成本:

加权平均价格=(80000+220000+288000+168000)/(4000+10000+12000+6000)=23.63(元);

本期发出A材料成本=(8000+16000)×23.63=567120(元);

库存A材料成本=80000+220000+288000+168000-567120=188880(元)。

(3)移动加权平均法下本期发出A材料成本和期末库存A材料成本:

6月8日单价=(80000+220000)/(4000+10000)=21.43(元);6月10日发出A材料的成本=8000×21.43=171440(元);6月20日单价=(80000+220000-8000×21.43+288000)/(4000+10000-8000+12000)=23.14(元);6月25日发出A材料的成本=16000×23.14=370240(元);

本期发出A材料的成本=171440+370240=541680(元);

期末库存A材料成本=80000+220000-171440+288000-370240+168000=214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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