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社保异地认证表格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加盖公章)
年月日
经办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此表请在每年5月31日前寄回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超过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此表寄达后再予补发。
3、协助谁机构系指离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市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本表一式两份,居住地社会保险机构和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各留存一份。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发出认证请求机构联系方式(请求协助认证行业(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单位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离退休人员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户口所在地地址
参加工作时间
离退休时间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金资格协助认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同志:
您好!
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市现已执行“递延认证”机制,即认证周期为12个月。
现请您持此表(贴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到您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社区办理认证手续后,速将此表寄回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服务科(地址见表格内);或通过“皖事通”手机APP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模块完成自助认证。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我们将依照政策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通过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您的待遇。
2、“协助认证机构填写”内容为必填项。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请寄回,一份留当地验证机构备案。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
2、“领取待遇人员身份”根据本人所属类别在□内打“√”。
3、“身份证号码”为二代身份证。
4、此表超过当年文件规定的正常认证期限寄回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
收到并审核此表后再给予续发、补发。
5、“基本状况”由认证机构根据被认证人的状况分“健在、已死亡、下 落
不明、被判 刑收监或劳动教养”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6、协助认证机构系指离退休人员或供养直系亲属异地居住的当地市(县、区)
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7、以上表格可到邮箱:bbsbrz@密码:8233528下载,此表报送纸质版.。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联系电话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退休员状况协助认证机构
经办人
负责人
(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此表请在年月日前寄回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超过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此表寄达后再予补发。
编号:
发出认证请求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
吉林省长春市社会保险局
联系电话
0431——88618984
传真
0431——88618984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l012号
邮政编码
130041
联系人
李桂春
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离退休人员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户口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址
3、协助认证机构系指离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18上半年认证表格,社保认证,养老金认证,异地认证表格
黑龙江省离退休人员上门(当面)认证工作表
经办机构:
(公章)
编号:
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归属社区
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18位号码)
健康状况
健康或良好
现居住地址
是否采集指纹信息
联系人姓名 (亲属)
是/否
一般或较弱
上门(当面) 认证原因
有慢性病 残疾
瘫痪
离 退 休
□疾病 □ 高龄 □ 无指纹信息
联系电话
认证工作人员填写
认证意见 符合领取条件/不符合领取条件 认姓名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精神疾病
□ 80周岁以上
□ 瘫痪
类别
□ 无法采集指纹
□ 行动不便
□ 残疾
经办机构审核人
(签字):
备注:当面认证需留存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影像资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居住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居住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
发出认证请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单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地址联系人
享受待遇人员基本情况(由享受待遇本人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
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享受待遇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以及待遇发放机构审核)
领取待遇人员
(生存)状况
居住地社区(村委会)盖章居住地社保机构盖章
经办人:经办日期:经办人:经办日期:。
黑龙江省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表二
姓名
出生年月
离退休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离退休类别
退休
健康状况
良
离退休前所在单位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邮编
离退休人员本人签名:
年月日
协助认证机构意见:
经办人:
协助认证机构(盖章)
年月日
单位认证意见:
认员请您持此表,离退休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居住地的社会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认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的通知》(劳动厅发[2004]8号)精神,我省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
证,请贵单位协助我们开展此项工作,并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还退休人员。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表
异地居住退休认证表
年 月日
离退休或遗属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协助情况(由离退休人员现所在地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填写)
社保部门 经办人
负责人
(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及方式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一式参份,请用钢笔填写,不行涂改和伪造。(本人、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原退休 地社保经办机构各壹份)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2、湖北省天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湖北省天门市陆羽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收信人:稽核科 邮编:431700
离退休或遗属人员基本情况由离退休本人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照片联系电话离退休时间原退休单位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健康状况离退休或遗属人员生存状况由离退休人员所在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填写社区或乡镇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加盖公章社区或乡镇意见经办工作人员qq离退休或遗属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协助情况由离退休人员现所在地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经办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及方式说明
编号:
异地居住退休或遗属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离退休或遗属人员基本情况电话
离退休时间
照片
原退休单位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健康状况
离退休或遗属人员生存状况(由离退休人员所在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填写)
社区或乡镇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加盖公章)
社区或乡镇意见 经办工作人员
黑龙江社保异地认证表格
表三十
同志:
请您接到此表后,在 年 月 日前,带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您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进行资格认证,认证结果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网上传回参保地。
如不能按期前往认证的,将会影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予配合。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落款并加盖公章)
回信地址: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认证表编号:
说明:1.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
就业社会服务中心(所)。
2.本表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异地居住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文件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12〕97号说明:1.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本人持《退休证》或《重庆市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的社会保险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村民委员会或派出所、民政部门公章一概无效)。
2.此表请在每年领待人员生日的当月到居住地认证后,以挂号信方式寄回重庆市武隆县社会保险局。
超过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要求的认证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此表按规定填写、盖章寄达后再予补发。
3.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基本信息(居住地址,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新的信息(本表中间一栏)以挂号信方式寄回重庆市武隆县社会保险局。
4.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5.请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将此空白表留底,以备今后逐年使用。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黑龙江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黑龙江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同志:您好!为加强领取养老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确保养老金的按时发放,请您持本表及身份证,到您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审验,在年月日前将此认证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用挂号信寄回社会保险局,否则,将会影响您的养老金按时发放。
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此表请在年月日前将此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寄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超过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此表寄回后再予补发。
3、协助认证机构系指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街道或派出所。
4、近期四寸彩照一张。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认证表编号:
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编号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以下内容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是否健在
是□否□
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鉴证
经办人:(加盖公章)年月日
如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请本人填写: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县心(所)。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
同志:
请您接到此表后,认真填写应由本人填写的项目内容,并在照片粘贴处贴上1张二寸蓝底近照(照相时手持当天日历),带好此表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您目前居住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保障中心(所)进行资格协助认证,并将《协助认证表》于年月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扫描件通过网上传回参保地址经办机构。
如不能按期进行认证的,将会影响你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请寄回参保地经办机构,一份留当地协助认证机构备案;
3、本表所有项请用签字笔规范填写。
社保异地居住认证表
同志:
请您接到此表后,在2025年11月30日前,带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您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进行资格认证,认证结果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网上传回参保地,如不能按期前往认证的,将会影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予配合。
(身份证复印件和四寸照片粘贴后面)
回信地址:兴隆林业地区社会保险局1号窗口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地区社会保险局
邮政编码:151801联系电话:0451********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说明:1.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 会保障服务中心(所)。
2.本表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3.本表中需要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4.交此表时附1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近期彩色4寸照片(左手持身份证、右手持近期
日历或杂志)。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编号:
发出认证请求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请求协助认证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单位
联系电话
传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退休人员基本情况(退休人员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户口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退休人员状况
协助认证机构
经办人
负责人
(加盖公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
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此表请在本人生日当月或次月寄回重庆市大足县雍溪社保所。超过限时,社会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此表寄达后再予补发。
3、协助认证机构指退休人员居住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协助认证机构存档备查,一份交退休人员寄回我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表三十
同志:
请您接到此表后,在 年 月 日前,带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您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进行资格认证,认证结果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网上传回参保地。
如不能按期前往认证的,将会影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予配合。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落款并加盖公章)
回信地址: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认证表编号:
说明:1.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
就业社会服务中心(所)。
2.本表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