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与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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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全公司所有员工及部门

三、基本福利项目

1、社会保险

●福利种类: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生育

●适用围:全体正式员工(已在其他单位参保的除外)

●费用标准:XX万/年

●详见《社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2、工作环境保障

●福利种类:免费中餐、提供宿舍

●适用围:公司本部全体员工(业务员除外)

●费用标准:免费中餐XX万元/年(可写成XX-XX万/年,下面红字部分都可

写围),物业管理费XX万元/年

●设置目的:保障员工食宿方便

3、职业卫生保障

●福利种类:年度体检、劳保用品发放

●适用围:全体员工

●费用标准:年度体检、环境监测X万元/年;劳保设施、用品X万元/年

●设置目的:检测员工身体状况,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4、法定假期及特殊假期福利

详见《员工休假管理一览表》

四、补充福利项目

1、意外保险

●福利种类: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适用围:适用的有需要员工

●费用标准:X万/年

●设置目的:保障员工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获得补偿

●详见《意外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2、其他福利

●福利种类:话费补贴、出差补贴

●适用围:因工作需要产生相关费用的员工

●费用标准:根据岗位性质核定具体标准

●设置目的:采用包干的形式,为工作提供方便

五、员工活动项目

1、培训、培养

●福利种类:培训课程开发、外训参培费、学习资料购买费

●适用围:依据培训、培养对象定

●费用标准:XX万/年

●设置目的:加强专业培养,提高员工素养,提供学习平台,购买学习

2、礼金、部门业务活动基金

●福利种类:节假日礼金

●适用围:全体员工、因业务开展需要的部门

●费用标准:XX万/年

●设置目的:以人为本,加强员工归属感

3、活动金、企业文化宣传费用

●福利种类:节假日礼金、稿费

●适用围:依据活动对象定

●费用标准:X万/年

●设置目的:培养企业文化,加强部门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

六、附则

1、附件1:《社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意外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2、本制度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社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的程序及方式,适用于所有符合社会保险

缴纳条件的正式员工。

二、参保条件及时间

1、年龄在45岁以下,未在其他公司参保的正式员工。

2、一般员工可自转正当月起向人力资源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生产工人自入职起2年后可开始申报缴纳。

3、因已在其他公司参保、本人不自愿等原因可提请退出社保,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或

申请)。

三、参保程序

1、由单位统一参保,并于每月25日前核报下月异动(新增的员工从转正次月

起开始交纳,参保的离职人员从离职当月开始停缴);

2、由单位统一缴费,每月25日前经与社保机构确认缴费金额后,通过转帐的

形式缴纳当月社保费用(属于员工个人缴费部分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3、由单位统一年审,每年3月上报花名册、工资表、会计年报等资料进行基

数申报,待4月年审通过后确定该年度新的缴费基数。

四、参保种类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缴纳基数及交纳比例

1、缴纳基数:

●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低于全市上年度从业人员人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从业人员人

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

2、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失业保险公司承担2%,个人承担1%;

医疗保险公司承担8%,个人承担2%;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7%,全部由公司承担。

●大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90元,由个人承担,在每年4月缴纳医疗保险时

一次性扣除;

六、社会保险的享受标准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满15年,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可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

●退休金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0%)+个人储存额(个人缴费部分8%的总计金额)÷120。

●如若不满足养老保险领取的条件,则可在退休后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部

分。

2、失业保险

●领取条件: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在法定就业年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需在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60日)并有求职要求的可向公司提出失业保险领取的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员工在规定的时间至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障站领取。

●城镇合同工领取失业保险标准为缴费第1年领取4个月,之后缴费每增加

1年增发2个月(领取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工领取生活补助金标准为每缴费1年领取1个月;

●由依据市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08年标准532元),另补助失业期间门诊

医疗费(失业保险金×5%,08年标准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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