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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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全文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全文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施行细那末全文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制定了《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施行细那末,下面是细那末的详细内容。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施行细那末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假设干措施》 (深发〔2022〕8 号,以下简称《假设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合用对象、申请条件、资金安排、支持标准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有力,进步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施行细那末。

第二条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假设干措施》和本施行细那末的施行,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信息委,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第二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第三条世界 500 强企业名单,以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为准;对首次入选的我市企业,赋予一次性 3000 万元奖励。

中国 500 强企业名单,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为准;对首次入选的我市企业,赋予一次性 1000 万元奖励。

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那末赋予奖励。

(责任部门:市经贸信息委)第四条成立市大型企业引进专责工作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加大对中央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中国企业 500 强等大型企业的引进力度。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投资推广署,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对中央企业迁入或者在深圳新设立公司的、大型企业迁入并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采取一企一案方式赋予综合支持。

(责任部门:市投资推广署、市发展改革委)第五条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市投资推广部门会同相关产业部门,根据本市产业发展情况,明确产业链薄弱环节。

市投资推广部门加大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商力度,对属于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 2 亿元的重大项目落户本市,赋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5.04.08•【字号】粤财工〔2015〕66号•【施行日期】2015.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5〕66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顺德区财税局、商务主管部门,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2015年4月8日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现代服务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综合引导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主要是商贸服务业),优化现代服务业结构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扶优扶强、区域平衡、竞争分配、绩效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具体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牵头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配合省商务厅印发申报指南,组织项目评审,下达项目计划。

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各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效益优先、风险控制。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监督,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支持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物流配送中心、批发市场等;(二)促进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管理系统等;(三)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四)支持商贸流通行业标准制定和推广;(五)支持商贸流通人才培养和专业培训;(六)其他经批准的商贸流通业发展项目。

第三章资金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三)项目符合国家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四)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和资金条件。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一)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意见,报商务部审批;(四)商务部根据项目情况和资金安排,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第八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实施单位的责任。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执行,不得挪用或改变用途。

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项目评估和绩效评价。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侵占专项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跨境电商专项补贴审计报告

跨境电商专项补贴审计报告

跨境电商专项补贴审计报告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8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通知》)要求,深圳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支持事项申报受理工作。

支持领域
支持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独立站销售渠道开拓海外市场,通过提升数字化水平强化市场开拓能力,通过建设海外仓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应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发展成效较好的独立站项目予以资助。

支持标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独立站项目择优进行资助,每个项目给予200万元资助。

(二)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化应用项目
支持内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企业、交易平台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对接国际市场开展的交易平台(不含独立站)建设、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数字化营销系统建设等。

支持标准:对项目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建设投资费用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的支持,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三)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奖励/资助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建设优质的公共海外仓项目,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支持标准:企业被商务部遴选为为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给予300万元奖励;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共海外仓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与专项审计,择优进行资助,每个项目给予200万元资助。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兴起。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和发展建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电子商务平台更好地发展和壮大。

本文将就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和发展建议进行详细阐述。

一、扶持政策1.优惠税收政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电子商务平台的税负压力,鼓励其创新和发展。

例如,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资金扶持: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体系,向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贷款、风险投资等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大规模、升级技术和提高服务。

3.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水平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培养更多具有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同时,鼓励引进国内外优秀的电子商务人才,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

4.提供土地和场地支持: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充足的土地和场地,帮助其扩大规模和提高生产效率。

可以通过土地出让和租赁等方式,提供低廉的土地租金和场地费用。

5.建立监管机制和规范市场秩序: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检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二、发展建议1.提升用户体验:电子商务平台应注重提升用户体验,加强平台的便利性、安全性和交易环境的友好性。

优化网站的界面设计、改进功能、增加产品推荐等,提高用户的购物体验,从而增加用户的粘性和忠诚度。

3.积极开展社会责任活动:电子商务平台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社会问题。

开展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升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4.加强合作与创新:电子商务平台应与供应商、物流公司等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共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平台的技术水平,引进新的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提升竞争力。

5.加强市场营销和推广:电子商务平台应注重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加大在媒体宣传、网络推广、线下推广等方面的投入。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革和机遇。

为了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设立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并制定实施细则来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以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资金设立和来源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设立旨在支持和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这些资金可以由政府设立,或者通过税收和其他渠道筹集。

资金的设立应该充分考虑到电子商务行业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同时确保透明度,公平性和有效性。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为了确保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应制定明确的管理和使用细则。

首先,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这包括资金的拨付、监督和审计等工作。

其次,应设立调查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电子商务行业的需求,以便合理分配和利用资金。

另外,对资金使用的项目、期限和条件等也需要进行明确规定,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三、资金的使用范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应该广泛涵盖电子商务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满足不同企业和个人的需求。

资金可以用于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市场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以促进电子商务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此外,资金还可以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的创业环境和生态系统建设。

四、资金的监管和评估为了确保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监管和评估机制。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评估机制应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为后续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提供参考。

此外,还应鼓励企业和公众参与到资金使用的评估和监督中,建立透明、开放的资金管理机制。

五、合作与交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需要充分考虑到国际合作和交流的需要。

国际间可以开展资金共享和合作项目,共同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同时,还可以通过国际间的交流和借鉴,借助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细则。

各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措施

各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措施

各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措施2010年以来,针对电子商务的扶持政策非常密集。

在两会温总理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通过电子商务拉动经济发展,同时两会中也有代表提出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电子商务法》,促进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

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扶持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措施方法各有不同,但目的都一致,都是致力于从政策上为电子商务发展扫清障碍。

1.改革登记注册制度:2011年4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我市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即将推出在扶植政策中,主要包括4个举措:1). 一址多照轻松开网店。

变传统登记制度中一个住所只能登记一家企业的做法,对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在条件合格的集中办公区域内一个住所登记多家企业,并鼓励兴办商务秘书企业,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通过商务秘书企业进行日常办公托管,可以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

2).允许登记个性化的企业名称,网站中文域名可作企业商号。

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更为个性化的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可以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的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特点用语。

3).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政策,网店经营范围随意选择。

从事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可以使用“从事xx网站经营”作为经营范围申请注册;从事网上电子商务交易的经营者,除前置审批项目外,既可以采用无固定经营范围方式申请注册,也可以选择符合营业项目的经营范围申请注册。

4).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集团发展,企业集团注资门槛降一半。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总和为1亿元人民币。

广东省在放宽该项规定后的要求仍分别为3000万元和6000万元。

这对于发展中的电子商务企业而言,不是一个小数目。

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集团发展,相关措施中将电子商务企业集团的注册条件进一步放宽: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的,母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总和为3000万元,同比广东现行规定,注资门槛降低了一半。

电子商务企业配套奖励申请表

电子商务企业配套奖励申请表
员工数量(人)
资产负债率
平台注册商户数(卖方)
平台注册用户数(买方)
情况说明
一、根据文件(文号:)于年月日被评定为,获得奖励万元,现申请电子商务企业配套奖励。
二、企业情况:(含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经营情况、业务情况等内容)
申报单位承诺
兹承诺,本企业申报本项产业资金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自愿遵守资助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如所填资料与事实不符,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资助金额
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进奖励(国家级/省级)
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模奖励(自营/第三方)
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电子商务示范奖励
(国家级/省级)
近三年经营状况
年度
指标
201X年
201X年
201X年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纳税总额(万元)
总资产(万元)
电子商务企业配套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企业基本情况
基本资料
企业名地址
主营业务
社会信用代码
社保编号
员工人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职务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手机
企业近3年违法违规或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情况
企业近3年获得市\区级财政资金资助情况
年度
资助类型
项目名称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今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制定一系列有效的鼓励扶持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

例如,对于新成立的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在前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从事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商品网络销售的企业,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

二、资金扶持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方面。

企业可以申请专项资金用于研发新的电子商务平台、优化物流配送系统、开展线上营销活动等。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和融资服务。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贷款的风险顾虑,提高金融机构为电商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积极性。

三、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与高校和职业院校的合作,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课程,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

为电商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和创业指导,鼓励他们毕业后投身于电子商务领域。

对于从外地引进的电子商务高端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为本地电子商务发展贡献力量。

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网速,降低网络使用成本,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配送网络,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支持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电商企业提供集中的办公场所、仓储设施和配套服务。

五、技术创新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获得相关技术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

建立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服务,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六、市场拓展扶持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的电商展会和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渠道,提高品牌知名度。

2001到2012年深圳GDP和电子商务规模

2001到2012年深圳GDP和电子商务规模

GDP2001年:主要经济指标圆满完成,综合经济实力增强。

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08亿元,增长13.2%,高出预期目标1.2个百分点;2002:增长速度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全面攀升。

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 2003:经济增长率创8年以来新高。

据初步核算,全年实现本市生产总值2860.51亿元,比上年增长17.3%2004:2004年达到3423亿元2005:达到4926.9亿元,年均增长16.3%。

2006:全年本市生产总值达5684亿元,增长15%2007:全年实现本市生产总值6765.4亿元,增长14.7%2008:全年实现本市生产总值7806.5亿元,增长12.1%2009:本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8%,2009年达到8201亿元2010:2010年,深圳全市生产总值9510.91亿元,继续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比上年增长12.0%2011: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为11502.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0%2012:全年本市生产总值1.295万亿元,增长10%2012深圳GDP2012年深圳生产总值为12950.08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在全国内地大中城市中排第四名。

据全国陆续公布的经济指标来看,2012年迈进万亿元城市俱乐部的依然是七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天津、苏州和重庆。

从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去年深圳宏观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全年达1482.08亿元,增长10.6%,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7%,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居内地大中城市前列;此外,去年在经济总量取得突破的同时,资源能源消耗首次出现“三个总量下降”。

用水总量、汽柴油销售量、制造业用电量分别下降0.61%、1.79%和1.06%。

市统计局局长殷勇告诉记者,2012年深圳经济稳中上升,全年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去年前两个月,部分经济指标有所下滑。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一、背景介绍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子技术和互联网平台进行商务的活动,近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扶持政策,以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并推动传统企业向电子商务转型。

本文主要介绍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的内容和实施细则。

二、鼓励扶持办法内容1. 资金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申请创业资金,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引导基金等。

支持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各类创业大赛,提供奖金和资金资助。

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来源包括财政专项拨款、发债等。

2. 优惠政策: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减免、科技研发项目资金支持等。

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研发、创新、工业设计等符合规定的成本支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活动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支持。

3. 人才引进:政府设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国内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来当地工作,提供优厚待遇和发展机会。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

4. 市场拓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提供市场拓展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提供场地、宣传等支持。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宽销售渠道,与传统实体商家合作,共同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实施细则1.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2. 严格审核资金申请的资格条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性。

3. 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申请意识和主动性。

4. 政府要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拓宽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渠道。

5. 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管理和营销能力。

6. 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和商标保护。

全国各地电商产业园优惠政策集锦(完整版)

全国各地电商产业园优惠政策集锦(完整版)

全国各地电商产业园优惠政策集锦(完整版)电商产业园在各地都有着不同的优惠政策。

例如, 上海浦东新区唐镇电子商务港采取灵活实际的优惠政策, 设立专项的经济发展奖励基金, 鼓励企业的持续发展。

北京市通州商务园则对新落户的、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实体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同时还设立企业发展资金, 对入驻4年以上、年区级财力超10万元的企业, 最高奖励10万元。

深圳市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则承诺物业出租方租金最高价不超过60元/M2/月, 同时对入园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类企业有房租租金补贴。

义乌江东淘源电子商务科技园则鼓励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 并给予补助。

同时, 传统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并运行一年以上的, 也可以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这些优惠政策都为电商产业园的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扶持和发展机会。

1.本市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年会员会费, 对注册收费会员首次突破1000户、2000户、5000户的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2.通过B2B.B2C.C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经营主体, 分别按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3.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且日均资金流量超过300万元的, 每年给予50万元的奖励, 连续三年。

4.对举办网货交易会或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展会活动的, 按会展业发展政策予以奖励或补助。

5.对使用面积超过5000㎡,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入驻率超过80%, 实际运行一年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 经市场贸易发展局认定为示范性楼宇工程的, 给予楼宇组织管理单位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6.对电子商务企业综合评定或开发项目获国家、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 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每年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单电商产业园优惠政策位”评选, 对获此荣誉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罗府办〔2009〕4号)2009-01—12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6年6月2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罗府办〔2006〕22号)同时废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一月十二日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产业第一的思想,大力支持和引导企业科技创新,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中放大“功能罗湖"的价值,做大做强罗湖的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文化创意及科技等产业,促进辖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号)、《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深府〔2003〕30号)、《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府〔2003〕175号)、《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深府〔2008〕157号)、《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8〕15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4〕205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企〔2005〕40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08〕200号)和《深圳市罗湖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罗府〔2004〕57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设立5000万元人民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各产业发展,通过对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文化创意及科技等产业的扶持,从而更好地发挥金融优势,提升商贸物流业整体竞争力,扩大黄金珠宝产业集聚效应,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最新深圳电子商务企业补贴资助申请流程汇总新

最新深圳电子商务企业补贴资助申请流程汇总新

最新深圳电子商务企业补贴资助申请流程汇总主要补贴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模奖励、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电子商务示范奖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综合服务项目、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最高补贴1000万。

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扶持计划01支持领域1.企业自建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2.企业借助O2O解决方案、移动商城、微信营销、APP应用等方式开展交易、物流、配送、专业服务等各种经营活动。

02资助标准1、2016年度企业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100亿元及以上的,资助上限为2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2、2016年度企业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50亿元(含50元)-100亿元的,资助上限为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3、2016年度企业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1亿元(含1亿元)-50亿元的,资助上限为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4、2016年度企业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在1亿元以下的,资助上限为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

03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应是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开展,且已经建设完成2.第三方平台企业须取得ICP经营许可证,其他企业提供ICP备案证。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建设项目扶持计划01支持领域1.通关监管场所经营人为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监管要求而进行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查验设施建设项目;2.各类跨境电商企业为实现与“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和市场拓展而开展的建设项目;3.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

02资助标准1、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场所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改造项目以及跨境电商物品查验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资助上限为2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2、各类参与跨境电商“阳光化”通关试点的企业为实现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系统对接而开展的信息化系统(交易或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项目,资助上限为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03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应是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开展,且已经建设完成2.企业须在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上注册,并实现本公司业务系统与平台系统的对接3.第三方平台企业须取得ICP经营许可证,其他企业提供ICP备案证。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管理使用,为支持深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产业和事业发展,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资助计划目录清单制,目录清单内的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管理与使用适用本办法。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编制年初预算前提出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目录清单,报市财政部门。

资助计划目录清单包括资助计划(或事项)名称、设立年限、年度预算规模、主要用途、绩效目标等内容。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正透明、依法依规、绩效优先、合理统筹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要职责为:(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内控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二)根据工作需要或按照市场化要求,完善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项目审核、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保证项目审核客观科学、公平公正,资金管理安全高效。

(三)编制本部门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目录清单、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根据政策绩效要求和目标设立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组织开展本部门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延续、退出或者撤销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根据绩效监控情况统筹调整专项资金资助计划。

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

(四)执行已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利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行专项资金申请指南(或通知)发布、项目受理审核、项目储备、资金拨付、资金退出的全周期管理。

(五)组织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跟踪、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收回违规、验收不通过等项目的资金。

东莞市商务局扶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商务局扶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商务局扶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键信息项:1、专项资金的设立目的和依据2、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重点支持领域3、资金申请的条件和资格4、资金申请和审批的流程5、资金的分配方式和标准6、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7、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8、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规定1、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东莞市商务局扶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商务事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扶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商务领域发展的专项资金。

2、专项资金的设立目的和依据21 专项资金的设立旨在推动东莞市商务领域的创新发展,提升商务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商务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2 设立依据包括国家和省有关商务发展的政策方针,以及东莞市商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点任务。

3、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重点支持领域31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涵盖商务领域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贸易、内贸流通、招商引资、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

311 对外贸易方面,重点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等。

312 内贸流通领域,支持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商业布局、推动消费升级等。

313 招商引资工作中,对重大项目引进、产业链招商等给予扶持。

314 电子商务领域,鼓励企业开展电商业务、建设电商平台、发展跨境电商等。

315 服务贸易方面,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培育服务贸易特色产业等。

4、资金申请的条件和资格41 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411 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413 符合专项资金所规定的具体项目申报条件。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请专项资金:421 近三年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22 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

423 因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处于整改期间。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3年度第一批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项目公示的通知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3年度第一批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项目公示的通知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3年度第一批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项目公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深经贸信息计财字[2013]64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3年度第一批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项目公示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计财字〔2013〕64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按《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2013年度第一批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项目在我委网站(http://)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财务处投诉联系人:张蕊、梁澄宇投诉联系电话:82107026、82001367传真:82002042业务咨询电话:82108411、8210886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66室邮编:518035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第一批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项目公示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3月29日附件2013年度第一批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

促进电商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建议

促进电商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建议

促进电商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建议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商产业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从多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意见建议。

二、政策意见建议1. 财政支持政策建议政府设立电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商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

同时,加大对电商产业的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电商产业的发展。

2. 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电商企业,制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如降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负,以及对新注册的电商企业实施一定期限的免税政策。

3. 金融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商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加大对电商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电商产业投资基金,为电商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4. 土地使用政策在符合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电商产业园区的土地供应,为电商企业提供集中、优质的办公场所。

5. 电商人才培养政策加大对电商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通过高校合作、职业培训等方式培养高素质的电商人才。

同时,为电商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电商产业的发展。

6. 电商企业孵化政策建立电商企业孵化器,为初创电商企业提供创业指导、资金支持、资源对接等服务,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7. 电商行业规范政策制定完善的电商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电商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电商监管体系,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8. 电商物流配送政策支持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同时,鼓励物流企业与电商企业合作,优化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

9. 电商技术创新政策鼓励电商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

政府可以提供科技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促进电商技术创新发展。

10. 电商国际合作政策加强与国际电商产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电商发展理念和经验。

沙坪坝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沙坪坝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沙坪坝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进一步促进沙坪坝区电子商务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特制定以下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本办法所扶持的对象为在沙坪坝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企业和机构。

二、扶持政策1、资金支持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对于新注册成立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其注册资本和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

对于已经运营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其年度销售额和纳税额的增长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2、税收优惠对电子商务企业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优惠措施,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3、场地支持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办公场地和仓储物流场地支持。

对于入驻政府认定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租金减免或补贴。

同时,为企业提供配套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4、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引进高端电子商务人才,并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和补贴。

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为企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

5、技术创新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

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电子商务应用系统,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6、金融支持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支持。

建立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信贷、担保、股权融资等金融服务。

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

三、申报与审核1、申报流程符合扶持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所在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项目计划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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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办公固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制
二〇一六年
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可行性研究报告为Word格式(可插入图片、图表或公式),由标准封面和具体内容组成。

报告各页面边距要求设置为上下边距2.5厘米、左右边距2.5厘米,行间距、字间距、字体大小可参考本提纲。

具体内容要求翔实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并按以下提纲撰写。

一、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和必要性、技术基础、建设内容、规模、完成情况、自主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专利、第三方用户使用报告)等。

二、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结合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阳光化”通关建设,阐述项目对深圳外贸的贡献以及对行业产业链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产业关联度和市场前景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创新点等;
2、在项目创新过程中重点解决哪些关键问题,采取何种技术方法或信息化手段;
3、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4、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

四、项目取得的成效(要求内容详实,有可供项目验收时定性或定量的考核指标)
1、在项目执行期内已经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时间进度、技术指标、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服务模式拓展情况等;
2、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营业收入、纳税额等);
3、项目的社会效益(节约资源、促进民生等);
4、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如:软件著作权、专利、第三方用户使用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评估和检测报告);
5、项目的市场化、规模化程度。

五、项目下一步规划、市场前景预测及分析
1、项目成果推广计划及后续完善方案;
2、市场前景及风险预测等。

六、项目经费开支
以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建设任务为依据,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列出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项目经费全额支出。

七、申请企业简介
1、申请企业主营业务、经营模式、营销管理制度、主要技术或者商业模式创新点、盈利模式、目前用户规模及注册用户数、经济效益等;
2、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和水平(商务领域排名情况)、对行业产业链影响力及对行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八、项目团队
1、项目团队的规模和结构,包括年龄、专业、职称等情况,团队规模要适度。

2、单位项目核心人员情况,包括工作简历、从业经历、主要学术业绩,近年来主持的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以及发明专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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