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智慧绿谷、智慧机电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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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机电)园智慧绿谷、智慧机电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人:连云港赣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1日

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比选文件

本比选文件由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二章比选申请书、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及附件一、附件二组成。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2.比选报价

2.1最高限价: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计费标准下浮40%。

2.2本次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 40%-55%报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下浮 40%-55%报价。计算方式按相关文件规定,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认定。

2.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和中选人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按照中选人报价据实支付。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

3.3纳入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代理管理系统,并经有效认证可以正常进行管理;

3.4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省建设工程代理市场实际,具备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5本市内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详见比选申请文件5.1);

3.6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职人员要求(详见比选申请书);

3.7业绩要求(详见比选申请书);

3.8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3.9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3.10近3年内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以实时查询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代理管理系统信息记录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的其他要求。

4.比选申请书

4.1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4.1.1比选申请书的内容及格式

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书编制说明及内容”进行编写。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4.1.2比选申请书应全部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

4.1.3比选申请书一式贰份(包括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2.比选申请书的签署

4.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

5.比选申请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比选申请书、经审计的比选申请人上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供比选评审核对)、比选申请人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长及招标专职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

证明复印件(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保险手册及对账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现场提供原件供比选评审核对)、办公场所证明文件(产权证或房产部门的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供比选评审核对)及门头照片(照片为打印的彩色图片)、主要办公设备清单(格式自拟)、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组长)、无市场不良行为的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见附件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格式要求见附件二)以及比选申请人编制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方案等。

5.2参加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页码,作为参加选取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的打印形式为单面纵向打印,不应出现正反及上下倒装页,封面、封底、正文采用A4纸、白色,封面上应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和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装订后的尺寸为210*297(允许误差为±2mm)。

5.3制作内容及排版格式相同的二份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壹份,封面右上角注明正、副本标记。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密封在封袋内,密封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和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4比选申请文件应该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时间及要求提交。

6.比选申请文件的开启程序

6.1参加比选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签到,同时确认比选申请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合法有效。

6.2比选人宣布比选活动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及人员。

6.3宣布比选活动纪律。

6.4公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情况,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到场。

6.5密封情况检查:现场推荐比选申请人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比选要求密封,如发现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则当众退还,不予接收。

6.6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比选人在招投标监督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当场开封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有抽取K值需要的先抽取K值)

6.7比选人宣布结果。

6.8比选申请人在开标区等候评审结果,保持会场良好的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喧哗等。

第二章比选申请书

比选申请书编制说明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申请书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申请书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

3、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须按本章要求填写内容,所填信息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加该项目比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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