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派遣流程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派遣程序及
关于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
国家及地方政府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 制定了一系列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包 括就业补贴、创业扶持、税收减免等。
高校也会针对毕业生就业推出相应的优 惠政策,如提供就业指导、举办校园招
聘会等。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了解并充分利用 这些优惠政策,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 力。同时,高校和地方政府也应加大对 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
毕业生的知晓率和受益率。
THANKS.
03
报到证遗失后,毕业生应尽快向学校或相关部门申 请补办,以免影响就业手续的办理。
档案的转接
01
毕业生应了解档案转接的具体流程,确保档案能够顺利转接到 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
02
在档案转接过程中,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报到证、
工作证明等。
毕业生应关注档案转接的进度,及时跟进处理相关问题,确保
03
就业协议的构成要素
工作内容
包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 作量和工作要求等。
劳动报酬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 班和休假等。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
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商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就业协议的签订流程
双方协商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工作条件、待遇等进行 协商,达成初步意向。
毕业生在派遣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首先应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和资 料。
针对不同的问题,毕业生可以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如遇到用人单位不按协议履行的情况, 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遇到派遣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情况,毕业生可以向当地劳 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在解决派遣问题的过程中,毕业生应保持冷静,理性对待问题,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毕业流程
(三)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 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 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 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 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 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 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 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省教育厅审批就业方案,打 印报到证,发放暂缓条形码, 并发放至学校
学校通过各二级学院发 放报到证(升学的学生 无报到证) 学校毕业生就业指 导与服务中心汇同 各二级学院整理毕 业生档案并寄出
学校通过各二级学院 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凭就业报 到证到相应的单 位或部门报到
到省就业指导 中心取消暂缓, 进行派遣
七、调整改派
(一)什么是调整改派
在毕业生派遣之后(或者签署就业协议截止日期 之后),如果毕业生要离开原单位到新的单位工 作,需要进行改派。
(二)改派的时间
从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个月的最后一周, 由学校统一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并到省就业指 导中心办理。 暑假期间需要改派的同学可先向 就业指导中心咨询后办理。电话:07532186665
协议栏注意事项
(三)学校网页电子资料
登陆账号、密码均为学
号
三、签约
常见的形式有:
(一)用人单位出具接收意 见书(常称为“接收 函”)。 (二)双方签订《毕业生就 业协议书》。 (三)签订《劳动合同》。
(一)接收函
***学院: 经研究,同意接受贵校 (院)2005届毕业生**等1人到 我部分配工作,请列入2005年分 配计划,如毕业生非国家计划内 招生,此函无效。
2024版劳务派遣操作流程及管理规定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劳务派遣操作流程及管理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劳务派遣范围与岗位1.1 派遣岗位及职责1.2 派遣员工的工作地点1.3 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第二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基本要求2.1 派遣员工的资格条件2.2 派遣员工的招聘与选拔2.3 派遣员工的培训与考核第三条劳务派遣期限与费用3.1 派遣期限的确定3.2 派遣费用的计算与支付3.3 派遣期间的保险与福利待遇第四条劳务派遣企业的责任与义务4.1 派遣企业的招聘与选拔职责4.2 派遣企业的培训与管理职责4.3 派遣企业的合同与法律义务第五条接收企业的责任与义务5.1 接收企业的工作安排与指导职责5.2 接收企业的培训与管理职责5.3 接收企业的合同与法律义务第六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6.1 派遣员工的劳动权益6.2 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6.3 派遣员工的职业发展与晋升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7.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7.3 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项处理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8.1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程序8.2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方法8.3 争议解决的费用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与赔偿9.1 违约行为与责任9.2 赔偿金额的计算与支付9.3 违约责任的限制与免除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内容10.2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与期限10.3 违反保密条款的责任与赔偿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与时间11.2 合同的变更条件与程序11.3 合同的终止条件与程序第十二条法律法规的适用12.1 合同的法律法规依据12.2 法律法规的补充与适用12.3 法律法规的更新与通知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13.1 合同附件的名称与内容13.2 补充协议的签订与生效13.3 附件与补充协议的解释顺序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 合同的传递与保管14.2 合同的修改与替换14.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剩余物资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务派遣范围与岗位1.1 派遣岗位及职责1.2 派遣员工的工作地点派遣员工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
四川大学二0一四届毕业生派遣、离校须知
一、关于离校程序
• 1.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学校招生 就业处就业派遣工作日程安排,做好“2014 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工作”。 • 2. 派遣前,毕业生要利用空闲时间(按照相 关部门具体要求)清还公物、图书资料、交 清所欠的费用等。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 位务必在派遣前督促毕业生完成离校手续, 为派遣做好准备。
2013-2014学年下期形势与政策课考试题 (毕业班:2010级开卷)
• • • • • • • 一、简答题 (每题20分,共60分) 1、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2、谈谈如何提高大学生廉洁修身的自觉性。 3、2014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及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 二、论述题(40分)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五四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了题为《青年要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身为青年的我们是祖国 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党的未来和希望,青年大学生要响应党的 号召,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请结合习总书记的讲话 内容和自身实际,谈谈青年大学生如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 8.信息管理中心:
• 关于在校期间的各类费用的清缴及一卡通的注销,见学校信息管 理中心的另行通知。 • 9.档案的转递: • 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学校档案 馆通知学院与相关部门办理毕业材料归档及档案寄送手续。档案 馆于7月2日—10日安排各学院合档,办理相关手续,7月14日—15 日到四川省机要通信局寄送毕业生档案。具体安排详见档案馆网 页通知。
二、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 6.毕业生体检:
• 毕业生带上一寸的近照一张,按照校医院通知到各校区医院进行 体检,各学院的体检时间见校医院主页上的安排。 • 地点:望江校区——望江校医院,6月9日——6月20日 8:10—— 11:30,14:30——17:30 • 华西校区——华西保健医院,6月3日——6月20日 14:30—— 17:30 • 江安校区——江安校医院,6月3、4、5、6日 9:00 —— 11:00,13:00——16:00
毕业生派遣若干问题的说明
毕业生派遣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就业证明:
1.学生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特别是学号。
2.单位签章须为单位公章。
3.单位必须具备组织机构代码。
4.必须有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5.须有学生本人签字。
6.拟聘用期限须达到6个月以上。
就业协议:
1.协议书甲乙双方信息除档案接收处以外,须填写完整。
2.单位签章须为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章。
3.单位必须具备组织机构代码。
4.必须有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5.须有学生本人签字。
7.聘用期限须达到一年以上。
二、户档托管上报
1.学生成功办理托管后,班级导师将托管接收函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收集于
2011年6月8日前交往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2.托管接收函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页眉处请注明学生信息(包含:学部、专业、
学号、姓名)。
三、研究生派遣
将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后,标注学号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截止日期6月8日。
若因录取院校无法在截止日期之前出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请学生写申请,申请中注明录取院校以及院校的具体地址,由学部盖章交给我。
注:无托管接收函、单位接收函(包括有户档接受权限的单位明确要求接收学生户档的协议书)、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的学生,一律视为回原籍。
湖南大学毕业生办理派遣证、户口迁转、档案转寄手续指南
非派遣
用人单位名称
空白
毕业生毕业后派遣资格、户口、档案可保留在学 就业协议或接收函 校两年 、用工证明
算就业率
经学生本人申请,可转入长沙本 地人才交流中心 出国留学 、出国就 业 户口、 户口、档案不保留在学院 毕业生户口、档案可转回原籍
派遣
长沙本地人才交流中心
空白
长沙市
学生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 确认档案转寄地址 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出国就 业登记表
空白
长沙市
学生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 自由职业登记表 确认档案转寄地址
算就业率
毕业生户口、档案可转回原籍
回原籍
毕业生原籍人事部门(就业 系统自动生成)
空白
户口转回原籍
学生本人与原籍人事部门 确认档案转寄地址
算就业率
算就业率
回原籍
毕业生原籍人事部门(就业 系统自动生成)
空白
户口转回原籍
学生本人与原籍人事部门 确认档案转寄地址
算就业率
户口、 户口、档案转入创办公司所在地
由学生本人联系当地人才交流中 心托管档案
派遣
自办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 转入人才交流中心所 学生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 创办公司名称 心或人事部门 在地 确认档案转寄地址
算就业率
自主创业 户口、 户口、档案不转入创办公司所在 地
经学生本人申请,可转入长沙本 地人才交流中心
派遣
长沙本地人才交流中心
创办公司名称
长沙市
学生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 自主创业登记表 确认档案转寄地址
算就业率
毕业生户口、档案可转回原籍
回原籍
毕业生原籍人事部门(就业 系统自动生成)
空白
户口转回原籍
学生本人与原籍人事部门 确认档案转寄地址
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
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一、档案准备1.学校开展学生档案的整理工作,包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类;2.毕业生填写档案移交申请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3.学校组织教务、人事、档案等部门对毕业生档案进行归档、封存并制定档案索引。
二、档案审核1.学校档案部门进行毕业生档案的初步审核,确认档案完整、准确无误;2.学校相关部门对毕业生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学历、成绩单、奖惩情况等;3.学校档案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档案进行封存,并将档案信息备案。
三、派遣手续办理1.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派遣申请表,提供个人档案信息,并说明派遣意愿;2.用人单位与学校签订派遣协议,明确派遣日期、工作职责、待遇等相关事项;3.学校档案部门办理若干派遣手续,包括出具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信等;4.学校档案部门将派遣手续办理完毕的档案交予用人单位。
四、档案管理和维护1.用人单位对接收的毕业生档案进行登记、分类和整理;2.用人单位保管好毕业生档案,确保档案安全和完整;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档案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4.用人单位应妥善处理毕业生离职时的档案移交问题。
五、档案查询和终止1.毕业生可通过学校档案部门或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2.毕业生转岗、离职或退休时,用人单位应将档案上交学校档案部门;3.学校档案部门对毕业生档案进行终止处理,档案从派遣单位方向学校方向流转。
六、档案保密和归档1.毕业生档案的保密工作应得到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2.档案归档后,学校档案部门应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封存,确保长期安全保存;3.毕业生可通过正规渠道向学校档案部门或用人单位查询和调阅个人档案。
以上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每个学校和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微调和细节的调整。
这个流程可以帮助学校和用人单位有效管理毕业生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同时,也为毕业生提供了一个便利的方式来查询档案信息,助力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
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二〇一五年四月编印目录为帮助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港澳台及留学生除外)顺利完成就业派遣手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务安排编成指南,请毕业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就业派遣手续的办理。
一、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办法 (1)(一)派遣方式 (1)(二)不纳入派遣方案的情况 (1)(三)延期毕业的派遣办法 (1)二、名词解释 (2)三、2015届本科毕业生派遣手续详解 (3)(一)核对确认“毕业生资源信息库”的个人基本信息 (3)(二)就业派遣登记 (4)(三)签订暂缓派遣协议 (5)(四)领取就业派遣报到证 (5)(五)报到 (5)四、其他就业手续的说明 (6)(一)改派 (6)(二)延期毕业 (7)(三)国内升学 (7)(四)档案迁转 (7)(五)户籍迁转 (7)(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7)附录一:派遣案例分析 (8)附录二:常用联系方式 (10)附录三:深圳市接收2015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 (12)一、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办法(一)派遣方式毕业生根据本人就业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以选择申请“按接收函签发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以及“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四种派遣方式。
1、申请按接收函签发就业报到证(按接收函派遣)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有人事权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须由有人事权的单位盖章方为有效);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的(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自雇职业、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可在就业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其代办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接收函。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2、签发回生源地报到的报到证(回生源地)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档案和户籍须同时转至生源地同一城市),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大学劳务派遣实施方案
大学劳务派遣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
了更好地帮助大学生顺利就业,许多高校纷纷推出了劳务派遣实施
方案。
这一方案的实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机会,也
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用工选择。
首先,大学劳务派遣实施方案的推出,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
机会。
在过去,大学生毕业后往往需要经验才能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而劳务派遣则提供了一个更加灵活的就业选择。
通过劳务派遣,大学生可以在不同的企业工作,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快地融入社会,也能够提高他们的
就业竞争力。
其次,大学劳务派遣实施方案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用工选择。
随
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对用工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劳务派遣正是
满足这一需求的有效途径。
通过劳务派遣,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调
配用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员工。
这不仅可以提高企业
的用工效率,也能够降低用工成本,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
支持。
总的来说,大学劳务派遣实施方案的推出,为大学生就业和企业用
工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大学生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就业途径,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企业也可以更加灵活地调配用工,提高用工效率,降低用工成本。
因此,大学劳务派遣实施方案的推出,无疑是对大学生就业和企业用工的一次重要的改革和创新。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一方案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和推广,为大学生和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和机遇。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一、关于办理“改派”手续的说明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户口档案去向发生变动,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为毕业生户档调整提供方便。
2、按照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为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此类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自己户档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手续范畴,学校无法办理,请毕业生详细询问本人户档所在单位。
二、办理“改派”手续的各类情况及所需材料1、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原籍,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情况一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c: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
2、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办理了托管(如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情况二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d: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3、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毕业时未获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特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而办理了户档托管或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续又获得批准入户证明的,需将本人户档转入单位所在城市,则需办理“改派手续”;情况三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国家人事局•【公布日期】1981.10.04•【文号】[81]教学字048号•【施行日期】1981.10.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18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18日)废止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81]教学字048号1981年10月4日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人事局发布)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81]23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执行计划1.要切实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发的调配计划。
各级计划、调配部门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
2.在调配派遣过程中,学校如发现有分配不当的,经商得地方计划、调配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如调整的人数较多,应同上级计划、调配部门商定另下调整计划。
3.入学时工龄满五年的原是国家职工的学生(指在校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工资的),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
如回原单位用非所学或国家急需的专业,仍按调配计划执行。
现役军人学生,毕业后回原部队,专业不对口的,由部队内部调整。
4.已录取为研究生和按规定回原单位,以及因故(退学、休学、开除、疾病等)减少的毕业生人数,地方计划、调配部门要合理酌减有关单位的分配名额,分配人数多的多减,少的少减,边远地区不减。
减少的专业、人数和原因,由学校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二、思想政治工作5.地方调配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宣传、新闻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服从国家分配光荣的社会风尚。
6.学校要在毕业分配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分配教育。
教育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立志把自己的青春和才智献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报到证是怎么派遣的
报到证是怎么派遣的
在很多时候,我们去读⼤学之前⼀般学校都会给我们发报到证的,那么⼀般报到证办理需要哪些⼿续呢?⼀般报到证是怎么派遣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报到证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来,是应届普通⾼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制,也就是统招⽣)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参加⼯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报到证是怎么派遣的
应该拿着毕业证找到学校的就业处,然后让负责⼈开张派遣到原籍的证明,再去⼤学所在地的⼤学⽣就业办,然后那⾥就可以办派遣证,办理后就可以拿着派遣证去办理档案和户⼝了。
我同学就是这样办的。
三、⼀般报到证办理需要哪些⼿续呢
毕业⽣办理报到证需要的材料有:(1)、⾝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彩⾊照⽚两张。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来,是应届普通⾼等学校(普通全⽇制,也就是统招⽣)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参加⼯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办理落户⼿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办理相关⼯作⼿续。
综上所述,应该拿着毕业证找到学校的就业处,然后让负责⼈开张派遣到原籍的证明,再去⼤学所在地的⼤学⽣就业办,然后那⾥就可以办派遣证,办理后就可以拿着派遣证去办理档案和户⼝了。
如果您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店铺专业律师。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见习规定)
【法规分类号】206004198102【标题】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人事局【颁布日期】1981.10.04【实施日期】1981.10.04【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普通高等教育【文号】(81)教学字048号【题注】【正文】为了贯彻国务院发〔1981〕23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执行计划1.要切实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发的调配计划。
各级计划、调配部门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
2.在调配派遣过程中,学校如发现有分配不当的,经商得地方计划、调配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如调整的人数较多,应同上级计划、调配部门商定另下调整计划。
3.入学时工龄满五年的原是国家职工的学生(指在校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工资的),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
如回原单位用非所学或国家急需的专业,仍按调配计划执行。
现役军人学生,毕业后回原部队,专业不对口的,由部队内部调整。
4.已录取为研究生和按规定回原单位,以及因故(退学、休学、开除、疾病等)减少的毕业生人数,地方计划、调配部门要合理酌减有关单位的分配名额,分配人数多的多减,少的少减,边远地区不减。
减少的专业、人数和原因,由学校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二、思想政治工作5.地方调配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宣传、新闻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服从国家分配光荣的社会风尚。
6.学校要在毕业分配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分配教育。
教育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立志把自己的青春和才智献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7.要做好毕业生的鉴定。
鉴定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努力方向,并允许本人保留不同意见。
8.要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档案要包括政治与业务两个方面。
对在校学习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重大问题的学生,在毕业前要做出结论。
高校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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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4、外国籍学生;
5、已经确定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
延期毕业(指未能在8月31日前按期毕业)的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在毕业证书签发日起三个月内,凭毕业证书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派遣,有接收函的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没有接收函的派往生源地毕业生接收机构。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蓝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用于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后存入档案,副联(白色)连同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存档(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暂缓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为乙方,协议书中有关乙方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本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及完整。
2、暂缓就业时间必须统一填写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签署完毕后,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其余两份交回所在学院。
申请“暂缓派遣”的毕业生,如在8月31日前落实就业单位并取得接收函的,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在“就业信息上报”页面填报(或更新)就业信息后,持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撤回“暂缓派遣”申请,申办报到证。
2015届新疆定向招生生源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
(注:深圳市人社局的规定,回生源地就业的深圳生源毕业生也必须先行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取得接收函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因此,建议深圳生源毕业生取得接收函后再领取报到证。
3、申请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暂缓派遣)
毕业生办理派遣需要材料说明
毕业生办理派遣需要材料说明
一、派遣过:1.改派到新单位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件,派去新单位四张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原报到
证原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到就业处登记一般改派证
明。
2.改派回生源地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
印件,原报到证原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需要
本系开出同意派回原籍证明)到就业处登记改派回原籍
证明。
二、未派遣过:1.派遣到单位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件,派去新单位四张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就业
处登记一般派遣证明。
2.派回生源地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要本系开出同意派回原籍证明)到就业处
登记派回原籍证明。
三、派遣证丢失:派遣证丢失补办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
证复印件)到就业处登记补办证明。
注:工作日期间每周星期二办理派遣手续。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派遣、档案去向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派遣、档案去向的说明一、单位驻地在北京的1、与中直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如中铁、中交、中水、中建等企业,如接收户口,需单位出具《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无接收函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根据企业需要在协议书中注明并加盖公章邮寄到用人单位。
如单位不接收户口需报到证派遣到单位的,需单位出具相应的报到证派遣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京外地区)。
2、与非中央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北京建工集团、北京城建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等,一般均不接收档案户口,报到证回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档案随转。
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受上述限制,签订协议书即可。
二、单位驻地在天津、上海、南京、杭州、青岛、广州、深圳等特殊地市的需单位出具相应的接收函(申请表/通知)等,否则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根据企业需要在协议书中注明并加盖公章邮寄到用人单位。
上述生源地毕业生不受此限制,签订协议书即可。
三、单位驻地在石家庄的1、与中直、省直企业签约,如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子公司、河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人才市场等,需单位出具由河北省人社厅制发的《中直、省直企业及其它单位毕业生就业接收函》,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
无接收函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根据企业需要在协议书中注明并盖章邮寄到用人单位。
2、与非中直、省直企业签约的,需协议书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一般为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章,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
四、单位驻地非石家庄或省外地市的1、与中直、省直企业签约,只需单位公章即可,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档案随转,如单位驻地在唐山的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省外中直、省直企业同上。
2、与非中直、省直企业签约,需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即当地市人社局的公章,如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后需加盖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后方能把报到证派遣到单位,档案随转。
毕业生就业程序及就业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毕业生就业程序及就业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一)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调查表1、《基本情况登记表》是毕业生派遣时的依据,毕业生必须认真填写。
2、姓名的填写与高考录取时姓名相同,避免报到证与毕业证姓名不一致。
3、生源所在地应以户口迁出地为准,如果毕业时户籍有变动,请及时到就业指导中心说明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4、专业以教务处核定的专业为准(一个专业的方向并不是专业的主要名称如计算机信息管理只是一个培养方向不是专业名称)。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1、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毕业生就业工作从每年的11月20日开始启动,以辅导员为单位到就业中心购买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每套5元(每人一套,须妥善保存)。
2、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培养方式一栏应填写非定向,毕业生要完整填写毕业生情况一栏,尤其是毕业生应聘意见与签名。
(2)单位情况一栏表应有用人单位填写,毕业生不得代替填写;单位隶属一般不填写,如果填写,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就要盖章;填写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的名称一致,不得简写;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要求要留座机电话。
(3)按照协议规定,应先到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然后到毕业生所在院系签章,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交辅导员老师,最后辅导员每月移交就业中心统一留存、输录并归档。
(4)用人单位所盖的章子必须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者是行政印章,否则无效。
3、签订就业协议须坚持平等、诚信的原则。
如有其它约定须写在备注栏内,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特别注意)(三)报到证、档案、户口及准入证的办理办法1、学院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若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口和档案,且本人同意落户,须在协议书的备注栏内注明,毕业时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虽已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不能接收其档案和户口或者本人未写明报到证派往用人单位,毕业时报到证开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3、毕业时已有工作单位,但未签订就业协议和毕业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统一开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可参加当地人事局的二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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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
(就业状况:就业);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就业状况:就业);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
(就业状况:灵活就业);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就业状况:出国);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三、有关的就业政策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
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
●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
●另如毕业生是与江苏省省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凭协议直接派往单位。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相关说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就业方案签发的。
列入到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
1、就业报到证获得条件(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毕业两年以后不办理报到证。
2、不签发报到证的情况(1)不能正常毕业而只取得结业证的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2)继续升学毕业生(专升本、专接本)不签发报到证;(3)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3、报到证的作用为:(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
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
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
(2)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3)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
白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根据办理的情况不同,办理方式如下:1、关系转到单位的几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只凭就业协议书是不能直接签发报到证到单位。
下列情况凭协议书可以直接将报到证签发至就业单位:(1)签订协议的单位有接收和保管毕业生户籍档案的资格,如:国企(各铁路局、地铁公司、各铁路工程局等)、省级事业单位、机关、科研单位等。
(2)签订协议的单位是江苏省省内企业,可凭协议书直接派往单位。
(3)如签订协议的外省单位没有保管毕业生户籍档案的资格,须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或出具接收函,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2、关系转到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需提供: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的接收函。
3、关系转回原籍:填写户档回原籍汇总表。
4、关系留校保留两年:填写户档关系留校汇总表。
5、升学:专转本的学生不需办理报到证,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备案即可办理学籍转出等手续。
提交通知书视为放弃就业选择就读,如有改变需要做改派处理。
升学毕业生档案移交将根据对方接受地方调档函操作(因无法落实毕业生是否到有关院校就读)6、改派: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两年内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派遣单位的有效退函及解约证明;(2)与拟接收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3)原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4)本人提交《报到证改派申请》所在院系书记签署意见并加公章。
6、《报到证》补办:《报到证》遗失需补办的毕业生,须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并递交《报考证补办申请》,经所在院系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凭登出遗失启示的报纸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六、《户口迁移证》的办理及补办由保卫处集中办理,由于要到派出所办理,一般需五个工作日。
户口迁移证遗失后请及时登报挂失,并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后,再持个人有效证件到校申请补办。
七、报到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应持双证及身份证、毕业生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单位有具体要求的按单位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就业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就业政策,关注就业形势;2、认真参加就业指导讲座,学习掌握求职技巧;3、进行自我职业测评,分析自身优势,明确就业意向;4、认真准备个人简历,制作各类自荐材料;5、如实填写毕业生信息采集资料,确保推荐表真实、有效。
就业中的“双向选择”:1、关注就业网站,及时掌握各类就业信息;2、浏览各类网站、报刊、人才市场的就业信息;3、明确求职目标,了解目标单位的招聘计划,指定自己的求职时间表;4、从二级学院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5、积极参加校内招聘会,与用人单位双向交流,递交纸质或电子自荐材料;6、合理安排时间,广泛搜集就业信息,积极参加校外人才市场或招聘会;7、认真准备国家、江苏及各省的公务员考试。
就业后的签约流程:1、与用人单位双方经过洽谈,建立就业意向、达成录用原则;2、实地考察意向单位,参与单位实习工作;3、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到二级学院登记、盖章、备案;4、办理离校手续,到二级学院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5、档案由学工处以机要形式寄送到单位;6、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开始新的工作。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声誉,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加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之前的身份证明,在毕业生找工作时,起到介绍信的作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的协议凭证,学校根据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向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上报就业计划,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三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均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各二级学院负责印制、发放、管理,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
第四条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份协议书一式两联,编号唯一,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及地方主管部门各执半联。
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慎重签约。
第五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发放时间为每年11月上旬。
第一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管理第六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由毕业生本人按要求在网上认真如实填写,经二级学院对毕业生进行推荐评定,统一打印后,由二级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由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章方可使用。
第七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必须按要求全部填写(空白处全部填“无”),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者,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八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若不慎填写损坏,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交回损坏的原件,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发签章。
其他原因一律不予补发。
第二章就业协议书管理第九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均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十条就业协议书的换发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得换发。
如有下列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签字同意,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可予换发。
(一)因用人单位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关、停、并、转等)导致无法接收应届毕业生,并持有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代理人事关系的人才中心)证明的;(二)用人单位先提出违约要求(需附单位书面说明),毕业生认可并持有新单位录用证明的;(三)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地方调配部门)签署就业协议书,因个人正当理由申请另行就业,并持有原接收单位同意解除协议证明和新单位录用证明。
(四)就业协议书不慎损坏,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交回损坏的原件,交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发签章。
因本人自荐材料与事实不符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协议者,不得换发。
第十一条就业协议书的遗失补办就业协议书遗失原则上不再补发。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本着对签约各方负责的态度,凡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手续,均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毕业生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表),如实写明遗失的详细经过和补办理由;(二)所在二级学院认真核实情况后,签署补办意见;(三)毕业生将书面申请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并在学校就业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接收申请后的两周。
(四)毕业生携本人有效证件及单位有效接收证明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协议书。
以丢失、伪造等名目欺骗学校,手中持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协议书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就业协议书使用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严禁伪造就业协议书。
一经查实,伪造者按回原籍就业处理,并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严禁用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签约。
一经查实,按回原籍就业处理,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学生所签署就业协议书均由各二级学院暂存、登记,并按规定时间分批、统一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第十四条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