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派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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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

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就业状况: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就业状况:就业);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就业状况:灵活就业);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就业状况:出国);

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

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

三、有关的就业政策

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

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

●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

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

●另如毕业生是与江苏省省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凭协议直接派往单位。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相关说明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就业方案签发的。列入到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

1、就业报到证获得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毕业两年以后不办理报到证。

2、不签发报到证的情况

(1)不能正常毕业而只取得结业证的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

(2)继续升学毕业生(专升本、专接本)不签发报到证;

(3)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3、报到证的作用为: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

(2)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3)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白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根据办理的情况不同,办理方式如下:

1、关系转到单位的几种情况:

一般情况下只凭就业协议书是不能直接签发报到证到单位。下列情况凭协议书可以直接将报到证签发至就业单位:

(1)签订协议的单位有接收和保管毕业生户籍档案的资格,如:国企(各铁路局、地铁公司、各铁路工程局等)、省级事业单位、机关、科研单位等。

(2)签订协议的单位是江苏省省内企业,可凭协议书直接派往单位。

(3)如签订协议的外省单位没有保管毕业生户籍档案的资格,须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或出具接收函,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2、关系转到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需提供: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的接收函。

3、关系转回原籍:填写户档回原籍汇总表。

4、关系留校保留两年:填写户档关系留校汇总表。

5、升学:专转本的学生不需办理报到证,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备案即可办理学籍转出等手续。提交通知书视为放弃就业选择就读,如有改变需要做改派处理。升学毕业生档案移交将根据对方接受地方调档函操作(因无法落实毕业生是否到有关院校就读)

6、改派: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两年内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派遣单位的有效退函及解约证明;

(2)与拟接收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3)原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4)本人提交《报到证改派申请》所在院系书记签署意见并加公章。

6、《报到证》补办:

《报到证》遗失需补办的毕业生,须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并递交《报考证补办申请》,经所在院系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凭登出遗失启示的报纸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六、《户口迁移证》的办理及补办

由保卫处集中办理,由于要到派出所办理,一般需五个工作日。户口迁移证遗失后请及时登报挂失,并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后,再持个人有效证件到校申请补办。

七、报到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应持双证及身份证、毕业生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有具体要求的按单位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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