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烟草农药使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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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烟草农药使用推荐意见
为规范烟草农药科学合理使用,保障烟叶生产,控制烟叶农药残留量在合理范围内,提高烟叶品质,进一步提高烟草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水平,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自1999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烟草新型农药大田药效对比试验。
全国烟草新型农药对比试验网络由分布在13个省的烟草科研单位或生产部门组成。参加试验的农药首先应具备“三证”(即许可在烟草上使用的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再经过专家论证确定是否参试、两年14地(一年7地)规范试验、专家论证确定是否推荐使用的一系列
严格过程,最后由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颁发每年度《烟草农药使用推荐意见》,各级产区应严格贯彻执行。
各级产区要充分重视加强烟草植保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草农药的管理力度;要实行农药统一进货、公开招标、比价采购,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药品种的使用;要在全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网络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烟草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工作,完善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和烟农的培训,安全合理用药,避免出现药害;要在农业防治的基础上,综合地、协调地运用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各种防治措施和手段,构建烟草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体系,降低烟叶中农药残留量,提高烟叶品质和安全性。
表1 2003年度烟草上允许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安全使用表(每亩施药按搀兑50千克水计算)
表2 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品种(或化合物)名单
注:桃小灵和乙草胺为在烟草上易产生药害而不能在烟草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