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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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建设单位对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工程进行1号机组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本工程自开工以来,得到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的高度关注,也得到了现场各参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下面,我就本工程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专家作简要汇报。

一、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县****港区,由****合作建设。

本工程依托****港区的煤源保障,在港区规划的场地上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预留扩建条件,最终规划总容量为8×1000MW)。

本工程于****年9月19日正式开工建设(主厂房第一罐砼),计划两台机组于2017年7月和9月投产。

2、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1标段:***公司,负责全厂建筑工程(不含脱硫岛、烟囱、循环水泵房、厂前区及厂外建筑等)和#1机组及公用系统安装工程。

#2标段:***公司,负责#2机组安装工程。

制造监督检验单位:***现场金属试验室:***3、锅炉概况本工程锅炉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供货,锅炉型式为: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双切圆燃烧,一次再热、平衡通风、露天岛式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Π型布置。

锅炉型号为HG-3100/28.25-YM,主要参数如下:最大连续蒸发量:3077 t/h过热蒸汽压力:28.25MPa(a)过热蒸汽温度:605 ℃再热蒸汽流量:2538.7t/h再热蒸汽进/出口压力: 6.22/6.02 MPa(a)再热蒸汽进/出口温度:369℃/613 ℃锅炉效率:≥94.52 %本次锅炉水压试验范围包括锅炉一次汽系统和二次汽系统。

锅炉的汽水系统、过热器和省煤器作为一次汽系统,以省煤器进口联箱设计压力1.1倍(38.06MPa,大于末过出口联箱设计压力的1.25倍)进行水压试验;再热器系统以1.5倍(10.65MPa)低温再热器入口集箱设计压力(最高允许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在进行锅炉水压试验之
前对锅炉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过程。

这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锅炉材料质量检查:包括锅炉制造材料的检查,如钢板、管材等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材料标志和出厂证明等。

2. 锅炉焊接质量检查:焊接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和焊接记录的合格证明,焊缝的质量和可靠性等。

3. 锅炉设计和制造质量检查:检查锅炉设计图纸、规范和标准的符合性,以及制造工艺和工作人员的资质等。

4. 锅炉安装质量检查:检查锅炉的安装位置、支撑结构和管道连接等,确保安装的稳固可靠。

5. 锅炉附属设备质量检查:检查与锅炉相关的附属设备,如给水泵、循环泵等的质量和安装情况。

6. 锅炉配件质量检查:检查锅炉配件的质量,如阀门、压力表、安全阀等的标志和合格证明。

7. 锅炉漏水测试:在试验前对锅炉进行漏水测试,确保锅炉的密封性能良好。

以上是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通过对锅炉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可以确保锅炉在试验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6.第5部分:锅炉水压试验前监督检查

6.第5部分:锅炉水压试验前监督检查

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第5部分:锅炉水压试验前监督检查目次1 总则2 监督检查依据3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4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2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3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4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5检测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5 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5.1 锅炉本体基础的监督检查5.2 锅炉构架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5.3 锅炉承压部件及受热面的监督检查5.4 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的监督检查5.5 焊接及金属监督的监督检查5.6 验收及缺陷处理的监督检查6 质量监督检测1 总则1.0.1 本部分适用于火力发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

1.0.2 锅炉水压试验前监督检查范围为锅炉本体的全部承重结构、承压部件、受热面、参加水压试验的各类管道及参加水压试验临时系统等。

1.0.3 本部分所列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

1.0.4 本阶段监督检查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的具体情况时,批准文件补充编制监督检查细则。

2 监督检查依据监督检查组在开展本部分监督检查工作时,监检人员英担按照专业划分,熟练掌握以下标准。

引进国外设备的工程,还需要熟悉和掌握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四号《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0205)《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钢结构施工规范》(GB 50755)《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12)《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 647)《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DL 5190.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 5190.5)《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586)《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DL/T 752)《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 5001)《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5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2部分锅炉机组》(DL/T5210.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521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7部分:焊接》(DL/T5210.7)《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3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 锅炉钢结构、承压部件及其附件、水压试验用临时系统安装完成,并验收签证。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03年2月1总那么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治理暂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为统一火电、送变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标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平安,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平安,保卫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扬工程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2本典型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0.3凡在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均应按本大纲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依据工程的具体技术特点和要求制订实施大纲并认真贯彻执行。

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舞依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国发〔1982〕22号?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督暂行?;劳人锅〔1982〕6号?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督暂行实施细那么?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平安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平安技术监察规程?;电安生[1994]257号?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察?;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5047-19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锅炉机组篇〕DL5031-19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管道篇〕DL/T5007-19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T5096-199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DLJ58-198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T5048-19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SDJ279-19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热工仪表及操纵装置篇〕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火发字〔80〕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治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那么?〔劳动人事部〕;DL/T699-1999?焊工技术考核规程?;建质[1996]111号?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管道篇〕建质[1996]111号?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83〕水电基火第137号?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电综[1998]145号?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热工仪表及操纵装置篇〕DL/T5054-199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质量治理体系?〔2000版〕。

电建质监【2005】57号文

电建质监【2005】57号文

电力建设工程量督质监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5]57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总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1994年9月印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了修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审查,完成了修订工作。

现印发审定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共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大纲通知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05年10月20日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修订说明原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于2001年11月,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组织河北、山西、天津和内蒙古等五个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于1994年9月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修订,使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改革的要求。

原94年版“质监大纲”颁发执行十多年来,在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从而全面提高工程投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工作是以94年版“质监大纲”为基础,本着在继续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则进行的。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1 号锅炉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1.检查的背景和目的2.检查的组织和实施3.检查的重点内容三、1 号锅炉水压试验的质量控制1.试验前的准备工作2.试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3.试验结果的评估和处理四、总结正文一、引言在火电工程建设中,锅炉水压试验是一项重要的质量控制环节。

水压试验可以检验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的密封性能和承压能力,确保锅炉在正式投运前达到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为了保证水压试验的质量,需要在试验前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检查。

本文将以 1 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为例,介绍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过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二、1 号锅炉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1.检查的背景和目的1 号锅炉作为火电厂的核心设备,其安全稳定运行对整个发电过程至关重要。

水压试验是锅炉投运前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试验,目的是检验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的密封性能和承压能力,以确保锅炉在正式投运前达到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为保证试验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可靠,需要在试验前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2.检查的组织和实施质量监督检查由陕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专家组负责,对1 号锅炉水压试验前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检查过程中,专家组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测量检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安装工程管理、强条执行情况、金属检测等重点监检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

3.检查的重点内容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锅炉安装质量工艺、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焊后热处理工艺、各类无损检测工艺指导书、锅炉水压试验方案、试验设备准备等。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检查,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可靠。

三、1 号锅炉水压试验的质量控制1.试验前的准备工作为保证水压试验的顺利进行,需要对试验设备进行检查和准备,包括试验压力表、安全阀、压力容器、密封件等。

同时,还需要对试验过程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安排,明确试验的各个阶段和注意事项。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一、引言本文旨在对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介绍。

通过对任务名称的理解和要求,我们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背景介绍:1号锅炉水压试验的重要性和目的;2.质量监督检查的目标和意义;3.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步骤;4.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

二、背景介绍1号锅炉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设备,其安全运行对于生产过程至关重要。

水压试验是锅炉投入使用前的一项必要检测工作,旨在验证锅炉的结构完整性和性能稳定性,确保其能够安全运行。

三、质量监督检查的目标和意义质量监督检查的目标是通过全面检查和评估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状况,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水压试验的顺利进行。

质量监督检查的意义在于:1.提高1号锅炉水压试验的合格率,减少事故风险;2.保障工业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优化资源利用,提高生产效率。

四、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步骤1.检查前准备:–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检查;–准备检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2.检查锅炉结构完整性:–检查锅炉外观,是否存在严重损坏或变形;–检查锅炉的连接部位,是否存在漏水或松动现象;–检查锅炉的隔热层,是否存在脱落或破损。

3.检查锅炉性能稳定性:–检查锅炉的水位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检查锅炉的燃烧系统,是否能够提供稳定的热能;–检查锅炉的安全阀,是否能够正常排放压力。

4.检查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水源供应是否满足要求,水质是否符合标准;–检查水压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并进行校准;–检查水压试验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5.检查记录和报告:–记录检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发现的问题;–撰写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包括问题描述和处理建议;–提交报告给相关部门,并跟踪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根据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未发现重大问题:可以进行水压试验,但仍需密切关注锅炉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潜在问题。

(1)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资料

(1)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资料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及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人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范围包括:锅炉本体的全部承重结构、受热面、承压部件、炉外管道、杂项管道、密封结构和各种元、部件以及参加水压试验的主蒸汽、再热蒸汽、主给水等管道系统,水压用临时上水和升压用设备系统以及水压试验的工作环境、技术管理等条件。

1.0.3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4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5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

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及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范围包括:锅炉本体的全部承重结构、受热面、承压部件、炉外管道、杂项管道、密封结构和各种元、部件以及参加水压试验的主蒸汽、再热蒸汽、主给水等管道系统,水压用临时上水和升压用设备系统以及水压试验的工作环境、技术管理等条件。

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

②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

1.0.3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1.0.4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5 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摘要:
I.引言
- 介绍1 号锅炉水压试验的背景和重要性
II.质量监督检查的准备
- 检查的必要性
- 检查的流程和标准
III.质量监督检查的过程
- 检查项目的详细描述
- 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IV.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
- 检查结果的总结
- 存在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方案
V.结论
- 总结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性
- 强调锅炉水压试验的安全性和质量要求
正文:
1 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锅炉在投入运行之前,各项安全指标达到规定标准,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检查。

在质量监督检查之前,需要对检查的必要性进行评估。

通过检查,可以发
现锅炉系统中的潜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锅炉在投入运行之后,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

同时,检查的过程也需要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质量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需要对锅炉的各个部位进行检查,包括锅炉本体、省煤器、分气缸等。

检查的项目包括:锅炉的材料、焊接质量、管道连接、安全阀等。

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

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经过质量监督检查后,检查人员需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

总结的内容包括: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处理方法、处理结果等。

对于存在问题的部位,需要进行再次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总的来说,1 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10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3部分:主厂房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主厂房交付安装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锅炉水压试验前监督检查——第6部分:汽轮机扣盖前监督检查——第7部分: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监督检查——第8部分: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9部分: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监督检查——第10部分:机组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30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DL/T 114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与监督检查阶段相协调的原则。

(2)监督检查转序的原则。

(3)监督验收质量的原则。

(4)监测实体质量的原则。

(5)以强制性条文为基础的原则。

(6)兼顾技术进步的原则。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本《大纲》与原《大纲》相比,主要的调整和变化如下:(1)在监督检查的内容上增加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部分。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摘要:一、引言二、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的必要性三、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流程与要求四、监督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处理五、总结正文:一、引言在我国,锅炉系统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到生产、生活等多个方面。

为了确保锅炉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必须对锅炉进行定期的水压试验和质量监督检查。

本文将重点介绍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二、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的必要性1.确保锅炉运行安全:锅炉水压试验是检验锅炉运行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水压试验可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2.提高锅炉使用寿命:通过质量监督检查,可以发现锅炉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

3.保障生产和生活:锅炉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水压试验前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检查非常必要。

三、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流程与要求1.检查锅炉本体及其辅助设备:检查锅炉本体、阀门、泵、管道等设备的外观、结构、性能等方面,确保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2.检查锅炉安装、调试情况:检查锅炉的安装、调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包括锅炉基础、支架、仪表、安全装置等方面的检查。

3.检查锅炉材料和焊接质量:对锅炉的材料、焊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合格、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4.检查锅炉系统的水位、水质:检查锅炉系统的水位、水质是否符合规定,保证锅炉系统运行的正常。

四、监督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处理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锅炉系统运行安全。

3.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锅炉的后续管理和维护提供参考。

五、总结1号锅炉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是确保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 • 1为了提高锅炉承重炉架和承压部件的安装质量,确保投产后安全可靠运行,根据部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本典型大纲适用于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或监督站)对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3凡由电力工业部归口管理的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或监督站)及其主管部门、或受外系统委托的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均应根据本大纲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实施大纲,并认真贯彻执行。

2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2. 1国内制造的设备以国内有关的标准、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为主。

包括制造厂标准、规范、技术条件、各种有关计算成果表和设计院图纸资料等。

2. 2国外制造的设备一般以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为准。

如国外无规定或不明确处应参照国内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有些规定与国情出入较大时(如焊口抽检率、对口偏折度等),应参照国内有关规定由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后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2. 3国内主要依据的规程、制度、规范和标准(现行版):2. 3. 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务院);2. 3.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人事部);2. 3.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人事部);2. 3. 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电安生[1994]257号);2. 3. 5《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2. 3. 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管道篇、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火力发电厂化学篇、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检验篇、管道焊缝超声波检验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等);2. 3. 7《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2. 3. 8《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2. 3. 9《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2. 3. 10《焊工技术考核规程》;2. 3. 11《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管道篇、焊接工程篇、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2. 3. 12《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定》;2. 3. 13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文件;2. 3. 14《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3.15《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系列标准(GB/T19000-19004—IS09000-9004)。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典型大纲名目1. 总则2. 监督检查的依据·3. 应具备的技术条件4. 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5. 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6. 检查方式和评判1. 总则1.1 依照电力部《电力差不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火力发电厂差不多建设工程启动及梭工验收规程)的要求,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对火电厂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为此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电力部归口治理的(或受外系统托付实施质量监督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机组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3 新机整套启动试运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

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可靠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4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机、炉。

电第一次联合启动试运开始前。

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是全面检查机组施工、调试、生产预备等是否具备《火力发电厂差不多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规定的条件。

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是停工待检点。

2. 监督检查的依据2.1 《电力工业技术治理法规(试行)》。

2.2 《电力差不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3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4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6 《火力发电厂差不多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2.7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2.8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条例(试行)》。

2.9 设备制造国家标准,制造厂标准、规范、技术条件及产品使用说明。

关于国外制造的设备,一样以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为准。

如国外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处,应参照国内有关规定执行。

2.10 各专业规程或技术文件如:《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电力差不多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试行)》等。

锅炉受热面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锅炉受热面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锅炉受热面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第一篇:锅炉受热面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锅炉专业锅炉受热面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总则1.1为了提高锅炉受热面的安装质量,确保投产后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大纲.1.2本大纲适用于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电站锅炉受热面安装工程吊装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2.1 国内制造的设备,以国内有关的标准、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为主,包括制造厂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各种有关计算成果表和设计图纸、资料等。

2.2国外制造的设备,一般以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为准。

如国外无规定或不明确处应参照国内有关规定由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后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2.3国内主要依据的规程、制度、规范和标准(现行版)2.3.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3.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 2.3.3《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2.3.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大纲》; 2.3.5《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2.3.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机组篇、火力发电厂焊接篇、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检验篇、管道焊缝超声波检验篇);2.3.7《火力发电厂技术技术监督规程》 2.3.8《焊工技术考核规程》2.3.9《火电施工质量检验施工及评定标准》(锅炉篇、焊接检验篇);2.3.10《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2.3.11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文件。

3 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受热面地面组装完毕(包括联箱内部检查清理、管子通球、管头封口、厂家焊缝复检、组装焊缝外观检查、无损探伤、热处理、光谱及割代样检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4.1检查依据中的有关文件资料; 4.2制造厂的质保书和安装使用说明书;4.3锅炉监造报告及受热面安全性能检验合格通知单或处理单;4.4受热面设备现场开箱检查记录;4.5锅炉和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4.6受热面组装和焊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4.7技术交底记录;4.8受热面组装记录、验评记录及签证;4.9受热面通球记录及签证; 4.10受热面焊接工艺试验报告;4.11受热面设备制造厂焊接质量现场复检报告; 4.12焊接材料管理制度;4.13焊工及无损探伤人员的合格有效资质证明书;4.14金属试验室管理制度;4.15受热面组装焊接质量检验记录;4.16合金钢部件光谱复查报告。

【精品】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精品】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发布单位】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发布日期】1994。

09。

10目录1.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 2。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93。

火电工程汽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8 4.火电工程厂用电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3 5。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7 6。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37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大纲适用于各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火电100MW—600MW机组的大、中型火电厂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中的土建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其它规模或国外工程可参照使用.第二条本大纲解释权属电力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

第二章监督检查项目和阶段划分第一节监督检查项目第三条重点项目:主厂房、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基础、钢筋混凝土烟囱、双曲线冷水塔、岸边水泵房、输煤系统地下结构。

第四条其它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抽查。

第二节监督检查阶段划分第五条根据主厂房工程进度,监督检查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厂房零米以下基础基本完成,上部结构开始前;第二阶段:上部结构施工中期;第三阶段:上部结构基本完成,机组整套启动开始前;第四阶段:主厂房装饰工程基本完成,汽机房屋盖结束前。

第六条各质量监督中心站可按上述四个阶段或选择其中二至三个阶段,对主厂房和已开工的重点项目组织监督检查。

同时有针对性地抽查其它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第三章监督检查的依据第七条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有关规定和办法;第八条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第九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第十条DJ69-8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第十一条DJ280-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工程篇);第十二条《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工程篇)、(焊接工程篇);第十三条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及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共十二篇;第十四条GBJ78-85《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五条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第十六条JGJ81-91《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第十七条GB12219-89《钢筋气压焊》;第十八条JGJ18-8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第十九条GB50212—91《建筑防腐工程施工程验收规范》第二十条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十一条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第二十二条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十三条有关的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第二十四条有关的建筑材料试验规范、规程和评定标准;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对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补充规定和解释说明;第二十六条引进机组工程的有关国外规范、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第二十七条经主管局批准的工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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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及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人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范围包括:锅炉本体的全部承重结构、受热面、承压部件、炉外管道、杂项管道、密封结构和各种元、部件以及参加水压试验的主蒸汽、再热蒸汽、主给水等管道系统,水压用临时上水和升压用设备系统以及水压试验的工作环境、技术管理等条件。

1.0.3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4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5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

②有关机构: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 锅炉本体范围内全部承重结构、梯子、栏杆、平台以及其他所有零部件等全部施工完毕,经正式检验合格并签证齐全。

钢架柱脚二次浇灌材料强度已达到设计值,并经正式验收合格。

钢架沉降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3.0.2 锅炉本体各受热面和承压部件安装结束(包括联箱内部检查清理、管子通球、管头封口、各部件找正和连接工作等)。

3.0.3参加水压试验的管道和支吊架施工完毕。

锅炉本体的空气、疏放水、取样、仪表控制、加药、排污和减温水等管道已接到一次门以外。

锅炉本体各种管道安装符合热膨胀补偿要求。

主蒸汽、再热蒸汽、给水等管道阀门、附件或临时封堵装置安装完毕。

3.0.4水压试验范围内所有焊口施焊结束,经过外观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热处理及无损检验(按规定的抽检率)且质量合格。

3.0.5焊在受热面管子或承压部件上的所有零部件,如鳍片、销钉、密封铁件、防磨罩、保温钩钉、门孔座和热工检测取源件等施焊结束,焊渣清除,外观检查合格。

炉膛和包墙管密封焊接严密;间隙超宽处已填补好,并符合标准要求。

3.0.6 安装现场尽量避免在受热面上焊接临时铁件,已焊在受热面的承压部件上安装加固或起吊用的临时铁件均应割去,并打磨光滑,表面不低于母材面,且母材无割伤现象。

不锈钢和易裂母材用无损检验检查,确认表面无裂纹。

3.0.7 属于金属监督范围内所有各部件、元件的钢号及材质均符合设计和制造文件的规定,并经核对无误。

经对合金钢元件、铸件和焊缝进行光谱或其他相应方法检查无误。

3.0.8锅炉本体各部件吊杆、吊架安装齐全,经过调整符合要求。

3.0.9锅炉内外部如炉顶、楼梯、平台、零米地坪、炉膛、冷灰斗、灰渣斗或捞渣机、水平烟道、低温过热器、低温再热器、省煤器及其灰斗清理干净,无垃圾杂物。

3.0.10 水压试验所用化学除盐水水质合格,并有水质合格报告。

水温能保证符合制造厂规定,水量满足水压试验所需水量。

3.0.11水压试验用临时管系及升压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临时管道冲洗干净,贮水容器清理干净。

3.0.12水冷壁下联箱及汽包等各部位移指示器齐全,安装位置正确,指针和指示牌牢固并校至零位。

3.0.13水压试验范围内的设备、构件及管道上的承压焊缝及其他应该检查的部位不准保温、涂漆。

3.0.14水压试验至少要有两块压力表,其精度和量程符合规程要求,并经检查检验合格,均在有效期内。

3.0.15 水压试验必须使用的通道、楼梯、平台、栏杆、踢脚板、临时脚手架、通信设施及照明(永久或临时)均装设完毕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地面和道路清理干净,无杂物,不积水,通行无阻。

3.0.16 水压试验后的废水排放系统畅通,能达到环保要求。

3.0.17水压试验方案措施已编制,并经审批。

水压试验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已落实。

3.0.18水压试验系统图和升降压曲线图已张挂于现场。

操作卡已编制好,并为操作人员所掌握。

参与水压试验的系统、阀门、水泵及电气操作设备均应标识清楚,并挂临时标识牌。

3.0.19 与制造厂签有监装协议的锅炉设备,已由厂家监装人员按规定检查完毕,并有书面确认文件。

国外引进的锅炉设备有工厂驻现场代表签署的确认文件。

3.0.20在自检和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3.0.21按《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并有全部检验资料。

4 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1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

对各责任主体及其现场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各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人到位。

4.1.1.2 各类招投标文件齐全。

与承包方的合同齐全、规范。

4.1.1.3 有关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制度齐全、有效。

4.1.1.4 无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5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和责任制度。

4.1.1.6 按规定对锅炉钢架沉降定期观测,测量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4.1.1.7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检。

4.1.1.8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已经审批。

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4.1.2.1 承担的工程设计项目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4.1.2.2 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负责,责权明确。

4.1.2.3 按计划交付施工图纸,保证连续施工。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等文件审批手续完备、规范。

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

4.1.2.4无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家的行为。

4.1.2.5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工作到位、处理设计问题及时,无因设计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现象。

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4.1.3.1工程监理合同已签汀。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

4.1.3.2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监理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满足工程需要。

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其资质与承担任务相符。

责任制落实,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1.3.3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审批手续完备、实施有效。

4.1.3.4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验评表已审定。

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洽商等技术文件审批及时,手续完备。

4.1.3.5 对施工单位合格供货商名录已经审查。

4.1.3.6 建立了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进行开箱检验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4.1.3.7 对施工单位(含各类形式的分包队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且无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

4.1.3.8 对现场各类试验室和试验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

4.1.3.9 对各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了审查。

4.1.3.10 按照《强制性条文》、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项目及时验收并规范签证。

4.1.3.11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配件、设备的现象及时制止。

对发生的质量事故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1.3.12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经组织论证、审核。

4.1.3.13对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处理完,并检查验收完毕。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4.1.4.1 本单位的资质与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相符。

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4.1.4.2 项目经理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的需要,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4.1.4.3现场金属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金属监督工作符合有关规定。

4.1.4.4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完整、准确,符合“验评标准”和工程实际,已经监理单位审批。

施工质量验评签证齐全、规范。

4.1.4.5计量管理制度健全,并切实执行。

施工用计量器具合格,在有效期内。

4.1.4.6专业(锅炉、焊接及金属检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经过批准,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健全,并能有效贯彻执行;水压试验方案措施已经审批。

4.1.4.7 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管理制度健全,签证及时、齐全,管理闭环。

4.1.4.8 合格供货商名录和合格分承包商名录齐全。

4.1.4.9 钢材、焊材采购、保管、复试、发放制度健全,跟踪管理台账规范。

4.1.4.10 质量问题台账规范,管理闭环。

4.1.4.1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1.4.12 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检中提出的待整改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4.2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4.2.1 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国内或国外的锅炉铭牌、制造厂标准、图纸及设备出厂证明书和安装技术手册。

4.2.2 设计院文件和图纸。

4.2.3 锅炉设备监造报告。

4.2.4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4.2.5 安装资料:4.2.5.1锅炉钢架:(1)锅炉钢架制造质量检验报告;(2)锅炉钢架基础划线签证记录;(3)基础交接验收记录、混凝土基础及二次浇灌强度试验报告;(4)锅炉钢架安装记录及验收签证书;(5)锅炉钢架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6)锅炉钢架焊接质量技术记录;(7)锅炉钢架安装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8)钢架沉降观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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