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状况简述(20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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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保险2007-2014年发展状况简述
一、概述
从2004年政策性农险首次试点开始,到现在农业保险发展已逾10年。
根据现行《农业保险条例》的界定,我国农业保险涵盖的门类主要是农、林、牧、渔业的保险。
外延扩大到涉农保险,包括农房、渔船、农业机械设施和农渔民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农业保险产品及其创新主要有生长期作物生长成本保险、农作物产量保险、农作物生产天气指数保险、农作物“成本+信贷保证”保险、特定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育肥猪价格保险、南美白对虾养殖保险、淡水鱼养殖保险。
除市场上已经试验的上述新的产品,还有一些关于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的研究。
在实践中应用的,主要还是种植业生产成本保险,其他产品都不过是很小范围内的试验。
根据最新目录,我国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种植、养殖业保险的主要标的有近20种;各省或部委支持的还有一些。
目前全国农业保险95%的业务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只有少量的纯商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主要是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种保险标的进行的。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主要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储粮北方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
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
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
自2007年以来,中央政府决定开始使用公共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费,揭开了
中国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崭新篇章。
2007-2014年8年中,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了长足发展,保险规模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保险业在同期的发展速度。
二、发展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首先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2007年到201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由51亿元增长到325亿元,平均增速31%。
目前我国开办农险区域覆盖全国所有省市,承保主要农作物从 2.3亿亩扩展到11.07亿亩(13年底),占我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5%;其次,农业保险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8年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5.73万亿元,向1.82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958亿元。
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仅次于已有上百年农业保险发展史的美国。
同时,农业保险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增强,2007年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之后,从6个省扩展到全国,品种由6种变成近20种。
表1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统计表
➢2007年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数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7%。
国家历来重视农业的展,农村科技、农业金融与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
尤其是农
业保险一直都被各国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
2007年,我国中央政府开始对农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试点,揭开了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序幕。
2006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为8.46亿元,而2007年则达到了51.84亿元,同比增长512%,较之于没有实行保费补贴的2006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但同时,我国在农业保险补贴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补贴立法、补贴方式、补贴区域及补贴效率等,与国外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2008年
农业保险成为保险亮点,2008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比上年增长1.1倍,重点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农业保险发展取得新突破。
农业保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1倍;农业保险赔款69亿元,增长1.1倍,受益农户1098.7万户次。
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试点由6省区扩展到1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种植业保险共承保农作物和林木5.3亿亩,养殖业保险承保大小牲畜8385.9万头(只),其中能繁母猪4762万头,农业保险参保农户共计9015.9万户次。
➢2009年
2009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速度继续加快,保费收入、保障程度、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2009年1-9月,保费规模已超过2008年全年,全国农业保险签单保费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31%,成为全国财险业第三大险种。
农业保险已为广大农民提供了3300多亿元的保险保障,承保种植业8亿多亩,承保能繁母猪等畜牧、家禽5.1亿头,覆盖1.2亿户。
截至2008年底,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已上升至全球第二位,居亚洲第一位。
与此同时,在中国、在亚洲乃至全球,巨灾风险造成的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财产的损失正呈现不断扩大趋势。
中再集团提出农业保险再保险同样可以借鉴航天联合体的做法,成立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通过引进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再保险共同体,增强农业保险再保险的市场调节功能,进一步增强农业保险再保险市场抵抗风险的能力。
当前中国农业再保险保费收入约占农险保费总收入的占比进阶20%,尽管农业再保险已成为再保险业务中仅次于机动车险和财产险的第三大保费险种,但国内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对于农业再保险制度需求以及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仍然需求非常迫切。
统计显示,2004年至2009年六年间,中再集团依托自有资本开展商业性再保险业务,六年累计支付农险赔款22亿元,累计转移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风险责任1200亿元。
➢2010年
2010年全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35.68亿元,较2009年同期增长1.89亿元。
全年农业保险支付赔款100.69亿元,其中,种植业保险赔款68.5亿元,森林保险赔款1.8亿元,养殖业保险赔款30.4 亿元;农业保险覆盖农户1.4亿户次,共有约2100万户次的受灾农户得到保险补偿。
接受中央财政支持的省份由2007年的6个增加到2010年的18个(包括新疆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这些省(自治区)实验的种植业保险保险标的由最初的6种扩大到14种,始于福建、浙江的农房保险,已经扩大到14个省;有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经营的渔船保险、渔民人身保险和正在实验的海水养殖保险得到稳步发展;广大农牧渔民的投保积极性空前高涨,在不少省(自治区)投保的农作物面积稳步扩大,保险费收入不断增加。
内蒙、新疆、安徽、黑龙江四个地区保费总收入都超过10亿元,承包面积超过70%甚至更高;赔付率虽然有上升,但总体上还略有盈余。
更重要的是,各地都积累了重要的制度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宝贵经验。
同时,政策性农险制度性缺陷也逐步的显露,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防不胜防,财政补贴进退维谷。
面多这么多问题,早日出台农业保险法律法规,确立农业保险制度构架势在必行;
➢2011年
根据披露的数据,201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73.8亿元,同比增长28.1%,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
农业保险在承保品种上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在开办区域上已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市区。
数据同时显示,我国保险业2011年为1.6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7.8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在内蒙、新疆、江苏、吉林等粮食主产区,基本粮棉油作物的承保覆盖率超过50%,黑龙江农垦、安徽省等地已基本实现了近100%全覆盖。
同时,农业保险还承保林木9.2亿亩,牲畜7.3亿头(羽)。
另外,2007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五年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
元,年均增速达到85%。
据统计,五年来农业保险共计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占农村人均年收入的10%左右。
农业保险补偿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这些披露的数据说明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农业保险的重要程度也在逐渐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农民的保险意识也在逐步提高。
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有效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促进信贷对农业的支持,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
农业保险在服务农业发展中作用明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工作。
农业保险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已经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渠道。
目前,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随着农业保险不断发展,当前除了发挥保障作用,其还创新了农村融资模式,并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力。
在取得的成绩面前,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但是险种不足,已有险种推广难行,赔付比例不具吸引力等问题依旧束缚着这个重要金融门类前行的脚步。
中国保监会认识到这些不足,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力争使我国农业保险形成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风险分散得以加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的良好发展格局。
➢2012年
2012年,中国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
其中,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40.6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38.3%,为1.83亿户次提供了9006亿元风险保障,向281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148.2亿元。
自2007年以来的5年多时间里,在中央政策下的强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的试验获得重要突破和稳健发展。
到2012年春,全国任何一省如果要做农业保险,都可以向财政部申请,并获得中央政府提供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中央财政补贴的保险险种已经扩大到包括粮、棉、油、橡胶、土豆、生猪、奶牛、藏系羊等16种。
农业保险在商业财产保险公司中的业务比重已经上升为车险以外的第二位。
《农业保险条例》的正式颁布,实现了农业保险制度的新突破,标志着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更牢固。
2012年11月,中国国务院颁布了《农业
保险条例》。
该条例规范化、制度化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措施。
一是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二是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险费补贴,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是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
四是对农业保险经营依法给予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
该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同时,2012年中国保险业经办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数量129个,受托管理资金50.5亿元。
小额保险覆盖3200万人,同比增长33.3%。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企业3.5万家,保费收入142.6亿元,提供风险保障2936.5亿美元。
保险资金运用余额6.85万亿元,在23个省市投资基础设施3240亿元。
2012年,保险公司赔款与给付4716.3亿元,同比增长20%。
在北京7.21暴雨、“布拉万”台风等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业较好地履行了赔付责任。
另一方面,当前农业保险的发展障碍主要体现为制度性缺陷逐步显露、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备受关注、保险微观经营的两难选择、财政补贴政策尚待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尚待健全。
➢2013年
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0亿亩,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2%,提供风险保障突破1万亿元。
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06.6亿元,同比增长27.4%,向3177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08.6亿元,同比增长41%。
中国农业保险供给大幅攀升,已经有24家财产保险公司获得经营资格,新进场的公司已经开始部署开疆拓土。
还有中国渔业互保、农机互保等协会保险组织不断扩大展业,使农林牧渔业的保险空前繁荣。
2013年全国农业保险费增长速度不仅在产险行业各险别的增长速度中夺冠,更在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中名列前茅。
单以种植险而言,其覆盖面积已占播种面积的42%。
无论是绝对数还是相对数,在所有新兴国家中也是遥遥领先的。
这种高速发展在很大意义上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协同推进”,特别是是政府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强力支持,仅中央财政的保费补贴就超过100亿元。
农业保险的发展为缓解受灾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和促进当地社会稳定作出
了积极贡献。
比如黑龙江洪灾导致全省4800万亩农作物受灾,农业保险向50.9万农户支付赔款27亿元,户均5331元。
同时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中还存在弄虚作假、风险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
如何加强农业保险监管工作,把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运用好、落实好成为当下面临的一个问题。
➢2014年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我国农业保险保持了继续增长的势头,从刚刚公布的统计数字来看,2014年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9.42%;参保农户2.47亿户次,同比上升15.42%;向3500万户投保农户支付赔款214.6亿元,同比增长2.86%。
这个增长速度和发展成就值得高兴。
但是作为另一个衡量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的指标——农业保险的保险费增长速度并不高。
2014年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325.7亿元,同比增长只有6.2%,农业保险费的收入占财产保险行业保费收入的 4.90%。
这与前几年保险费收入高增长速度相比,有较大差距,这有点出乎各方面的预料。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年1号文件的春风已经吹遍祖国大地。
中国农业保险正在春风中萌生新枝。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他表示,今年将从三方面加强农业保险监管工作,把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运用好、落实好。
一是组织专门力量,对部分农业大省进行彻底检查,把问题查深查透;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设计,为农业保险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创新试点,协调财政等部门完善补贴机制,建立“15+X”的补贴架构,推动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农业保险。
探索发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我们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和经营实践并非完美无缺,制度需要完善,经营需要扩展,技术需要改进,经验也需要积累,例如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了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时至今日还未有效的落实。
2014中央1号文件根据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拓展的空间,在“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的标题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2014年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主要还是政策落实问题、监管加强问题和经营改善问题。
只要这几个方面有了重大进展,2015年的农业保险就一定会继续稳步
前进,在新常态条件下逆势增长。
三、结语
1、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农业保险是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保险是加强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农业灾害救助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改进农村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也是国际通行的对农业支持保护的“绿箱政策”。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功能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农业生产的稳定器和助推器。
2007至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07万亿元,向1.47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744亿元。
农业保险在应对2013年黑龙江特大洪涝灾害和14年海南“威马逊”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渠道。
目前,农业保险承保的农作物品种近百个,涵盖了农、林、牧、渔业各个领域;基层服务网点已覆盖全国48%的行政村;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及价格保险、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产品不断涌现;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合作不断深化;农业保险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农业保险已成为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手段。
2012年底,国务院出台了《农业保险条例》,明确了农业保险的政策定位、经营原则、管理体制和支持政策。
各级政府在“三农”工作中,逐步将农业保险作为重要抓手进行部署和应用。
中央财政自2007年启动保费补贴政策以来,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目前,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占总保费的近80%。
国家建立了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免征农业保险营业税,并给予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促进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价格机制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战略以及新疆、西藏等区域发展规划和渔业、种业、“菜篮子”等产业发展规划中,都将农业保险作为有机组成部分。
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晚、底子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农业基础信息管理体系薄弱、保障程度和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风险需求以及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保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快创新,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