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职务犯罪 基本原则

合集下载

职务犯罪案件管理办法

职务犯罪案件管理办法

职务犯罪案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管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管理。

三、基本原则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职务犯罪案件,一律依法处理,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

2.预防为主,打击为辅: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工作,预防胜于打击,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3.依法严惩:对于职务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维护社会的法制秩序。

4.审判公开透明: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职务犯罪案件的分类五、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1.立案条件:职务犯罪案件应当根据证据确凿、罪名明确、有法可依的原则进行立案。

2.立案程序: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六、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取证1.侦查权限: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应当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并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

2.取证手段:职务犯罪案件的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严禁非法收集和使用证据。

3.保护证人和当事人权益: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应当重视对证人和当事人的保护,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七、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和执行1.审判程序: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应当遵循公正审理、争议适当解决、证据真实合法的原则。

2.刑事责任:依法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究,确保刑法的公正适用。

3.执行结果公示:职务犯罪案件的执行结果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八、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工作1.职务犯罪案件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社会的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2.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机制,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预警和防范能力。

3.制度建设:健全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行为。

九、监督和评估1.外部监督:社会各界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管理应当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2.内部评估: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管理工作的评估和反馈,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4.04•【字号】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4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4号)《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4日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都有预防职务犯罪的义务,每个公民都有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权利。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单位内部预防、职能机关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

第五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生产和经营秩序。

第七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

第八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管理制度(3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管理制度(3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职务犯罪早期干预、预防和规范管理的综合工作。

第四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目标是切实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原则是依法依规、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维护权益、公开透明。

第六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提高预防能力和效果。

第七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应当坚持中央和地方相结合、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八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组织形式有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协作机构。

第九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为加强统一领导、协调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而设立的机构。

第十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工作机构是为具体组织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而设立的机构。

第十一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协作机构是为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的沟通协作而设立的机构。

第十二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协作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协作机构应当密切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

第二章工作机构的职责第十四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进行职务犯罪预警和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职务犯罪案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和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意识和能力。

第十七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和措施。

第十八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和机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纪律约束。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及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及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及警示在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预防该类犯罪的发生并提醒职工警惕风险,国有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探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及警示。

一、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国有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企业职务犯罪的定义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

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国有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招聘、晋升和调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避免职务犯罪产生的一种重要方式就是招聘符合条件的员工,并对其进行正确认识和正确引导。

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监察机构。

该机构应由专业的监察人员组成,负责监督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此外,国有企业还可以引入第三方监察机构,对企业进行外部监督。

这种方式可以实现监察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减少监察机构内部纠纷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为了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国有企业应加强职工教育培训。

这包括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常识的教育、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以及职业操守的教育等。

通过这些培训,可以提高职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增强他们抵制诱惑的能力。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加强对重要岗位职工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执掌权力的能力和素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结语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及警示是一个长期且紧迫的任务。

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等措施,国有企业可以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同时,在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进一步净化企业环境,实现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及警示,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更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国有企业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的素质,从而确保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职务犯罪的预防

职务犯罪的预防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家庭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犯罪的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与落后,我国的平均国民收入还比较低,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掌握职权的个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追求个人享受,便滥用手中的职权,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另外,社会分配不公也是我国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突出表现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不高。

在社会上,从事商业的人员甚至个体摊贩,他们每月的所得,是公职人员工资的几倍,一些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发现有的人生活优裕,心理就失去了平衡。

当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来达到别人的生活水平时,便利用出卖手中的权力,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这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便由此产生。

预防职务犯罪就是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认真履行预防职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具体方法:要真正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逐步铲除滋长职务犯罪的各种土壤,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职务犯罪的各种机会。

加强学习,研究自身预防工作重点,提高职能预防意识.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研究工作时,强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我镇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有计划,有目的的学习党纪政纪,法律意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带动干部职工远离腐败,增强免疫力.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防范意识和免疫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机关职工的职能预防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基本原则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基本原则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基本原则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

预防职务犯罪,同样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作为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预防工作的第一原则,其着重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工作,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下;二是必须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和总结,在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始终围绕全党和全国的工作大局来展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实施,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特有职能,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更加有利的法制环境;四是要给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统一部署,及时反馈预防工作信息,定期报告开展工作的效果,给党委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原则。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和涉及方面是纷繁复杂的,这就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多渠道、多层面、多手段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一切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其中,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既是建筑这项“系统工程”的基石,又是开展这项工作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首先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广泛监督,具体表现为“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次是对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开展实施预防行为的直接支持和参与,群众对防什么、怎么防,有着极大地热情,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起到作用,也极为关注。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职务犯罪是指“担任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固定基层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内部侵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或者提供非法利益,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现象的存在不仅会对社会、国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损失,而且会削弱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降低国家的执政效能。

二、目的为了加强对职务犯罪现象的防控和预防工作,提高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自觉性,制定本方案。

三、基本原则1. 法制建设先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坚持法制建设先行的原则,守法从政、廉洁从政是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政治责任和法定义务。

2. 案前防范优先:案前防范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各类职务犯罪行为,采取有效防范和制约措施,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

3. 依法严惩为重:职务犯罪是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攻击,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四、内容1. 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政法宣传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公民法制意识教育,提高居民识别职务犯罪的能力,强化公共道德建设,树立廉洁从政的正确价值观。

2. 从严管理。

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督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严把职务犯罪“第一道门”。

3. 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各类职务犯罪线索、案件进行收集、管理和分析,及时发现职务犯罪风险和问题。

4. 加强监督检查。

国家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应纳入机构设置、工作制度的重要部分,通过内外部监督形成相互协调、有力有效的监管体系。

五、落实措施1. 宣传教育。

开展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相关活动,加强职务犯罪防范教育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会计知识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和文化素质。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特定职务期间,通过职务上的权力和职责,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受损的行为。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是指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从制度层面上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的发生。

本文将从预防职务犯罪的概念、目标、原则等方面进行探讨,并介绍一些常用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和措施。

一、概念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特定职务期间,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

职务犯罪具有隐蔽性、破坏性和危害性的特点,严重影响政府信誉和社会稳定。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即为建立一套从制度层面上预防职务犯罪的体系,通过完善制度和措施,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目标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预防机制:通过建立预警机制、监测机制和反馈机制等,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的苗头,加强对职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2. 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职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其抵制诱惑和犯罪的能力。

3. 完善责任体系:建立起一套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职务人员在职务犯罪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

4.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职务人员的监督力度,通过外部监察、内部自查等方式,强化对职务人员的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原则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依法治国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则。

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惩职务犯罪行为,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降低实施犯罪的意愿。

2. 预防为主:预防胜于治理。

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等手段,减少职务犯罪的诱因。

3. 整体治理:要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整体治理的框架,与国家治理体系密切结合,形成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四、制度和措施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职务人员的岗位管理,明确职责和职权范围,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减少滥用职权的机会。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防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防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防------张远煌北京师范大学一、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和现阶段领导干部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态势社会新常态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应该说正在显著的增加,切实增强职务犯罪风险防范意识和提高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能力,不仅已经成为政府层面加强领导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各级领导干部保障自身履职安全的重要条件。

职务犯罪风险增大表现的三个方面(一)计划时代延续的权利不规范运用导致的官商伴生犯罪。

各级领导干部身处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手中还掌握着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许多不合时宜的重要的权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权利的不规范运用都可以转换成高额的利润或者巨大的利益。

因此,手握公共权利的领导干部很容易成为市场主体围猎的重点对象。

官员的职务犯罪与企业家犯罪之间往往存在着明显的伴生关系。

那么这种伴生关系具体表现在党政官员犯罪的背后存在企业家对公共权利的收买行为。

而在企业家犯罪的背后往往又隐藏着党政官员职务犯罪的支持,由此形成了官商合谋,利益均沾的大大小小的利益联盟。

例:原南京市市场季建业自述:回过头来看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来的朋友圈。

这是一个典型的双方都能获得好处的政商朋友圈,已经查明的一千多万元受贿款基本上都是商人朋友所给予的。

(二)不良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面对新要求蕴含重大职务犯罪风险。

在缺乏监督机制的体制下,加上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在现实生活中容易滋生和形成公共权利的私有化、部门化或行使权利不规范的思维习惯与行为模式。

而这种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即使没有外界的强烈诱惑,面对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其本身也蕴含着重大的职务发最风险。

(三)现阶段的反腐斗争,已经呈现出常态化和系统化的良好态势。

两个特点:A、新一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力十分坚定,反腐败活动的组织体系十分有力。

B、新一届党中央比先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反腐败的制度建设。

职务犯罪后被揭露被查出的概率比先前任何时候都要高。

2024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

2024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

2024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职务犯罪是指在人们担任某一职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权力或职务便利所犯下的非法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不仅会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也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科学、合理、有序的预防措施,全面提高职务犯罪的预防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 原则:依法预防、全面推进、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公开透明。

三、工作措施1.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1)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职务犯罪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

(2) 鼓励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公务员等特定人群的教育培训。

(3) 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增加曝光力度。

2. 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1) 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对涉及职务犯罪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和预防。

(2) 加强职务犯罪审查制度,对合法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对公务员等特定人群的背景调查,防止不法分子混入。

(3) 完善职务犯罪线索举报机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职务犯罪的举报工作。

3. 加强监督管理(1) 加强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日常监督,改革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严格实施审计制度,对职务犯罪活动进行监察和追责。

(2) 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和调查工作,提高查案效率和查案质量,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 推进信息化建设(1)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联动预警和数据分析,提升预防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2) 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提高制度透明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和机会。

5. 加强国际合作(1)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合作机制,与其他国家、地区共享经验,加强情报交流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职务犯罪的威胁。

职务犯罪活动预防措施有哪些?

职务犯罪活动预防措施有哪些?

职务犯罪活动预防措施有哪些?2023年,职务犯罪活动仍然是一大社会问题,对于我们社会各界而言,如何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活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介绍职务犯罪活动的预防措施。

一、建立并完善监管机制要解决职务犯罪活动,首先需要建立并完善监管机制。

在2023年,政府机构和企业都需要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加强对监管机制的投入,不断完善和提高监管水平。

政府应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他们不会使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企业和公共机构也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确保每个员工都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道德和职业操守,从而充分发挥监管机制的作用。

二、建立严格的职务犯罪惩罚体系建立严格的职务犯罪惩罚体系是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有效手段。

在2023年,政府和司法机关需要加强对职务犯罪者的打击,在惩治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并且加大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法律也要加大对涉犯职务犯罪犯罪行为的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职务犯罪活动的认知度,形成一种强大的监督力量,促进职务犯罪活动减少,从而达到预防目的。

三、加强职务犯罪行为的辨别和审查加强职务犯罪行为的辨别和审查也是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

在2023年,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强职责犯罪活动的辨别和审查,从而及时发现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在这个方面,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强法规和标准的制定,认真制定和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掌握和运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形成一套科学严谨的工作流程,从而发现和惩治职务犯罪活动。

四、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教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教育也是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有效手段。

政府和企业在2023年应该加强社会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务犯罪活动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全体公民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时刻警醒自己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

同时,政府和企业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高其法律和职业素养,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职务犯罪活动的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承诺书

预防职务犯罪承诺书

预防职务犯罪承诺书
本人作为公司/组织的一员,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公司/组织声誉、
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秩序的严重危害。

为了维护公司/组织的良好形象,
保障公司/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组织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承
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司/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参与
任何形式的职务犯罪行为。

二、保持职业操守,坚守诚信原则,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
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任何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
商业活动或交易。

四、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内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识别和
防范职务犯罪的能力。

五、在发现或怀疑职务犯罪行为时,及时向公司/组织或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

六、对于公司/组织内部的监督机制,本人将予以尊重并积极配合,不
阻挠、不隐瞒、不包庇任何职务犯罪行为。

七、本人将自觉接受公司/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任何职务犯
罪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人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组织根据相关规章制
度给予的任何处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人在公司/组织的任职期间。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公司/组织名称)盖章:
日期:。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职务犯罪产⽣的原因及预防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项重要职能,那么,职务犯罪产⽣的原因是什么?职务犯罪的预防怎么做?下⾯就由店铺告诉⼤家职务犯罪产⽣的原因及预防吧! 职务犯罪产⽣的原因 (⼀)民主法制建设⽅⾯的原因1.从⽴法⽅⾯看,⼀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些法理认识⽅⾯产⽣分歧,从⽽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是在确定相关国家⼯作⼈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三是对国家机关⼯作⼈员职责履⾏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年有了⼀些发展,但尚需进⼀步完善。

2.在民主建设⽅⾯,由于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原因,我国的民主化建设进程遭遇着较多的困难,⽆视民主、压制民主、甚⾄破坏民主的现象和⾏为在⼀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些地⽅和单位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观念淡薄,个⼈凌驾于组织之上,搞“⼀⾔堂”,听不进⼀点不同的意见,⽬⽆法纪,利⽤职权任意⾏事,如此作为,难免会产⽣⼀些危害经济与法制建设、损害⼈民公众利益的结果,滋⽣专权型职务犯罪,⼀些领导、⼲部在任职期间,个⼈权⼒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3.在执法⽅⾯,⼀是某些检察⼈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受办案⼈素质、犯罪⼈各有特异的⾝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保证做到法律⾯前⼈⼈平等,有罪必究,从⽽使⼀些⼈怀有侥幸⼼理,涉⾜犯罪。

⼆是对国家机关⼯作⼈员的职务犯罪,在少数情况下,会出现以罚代刑现象,特别是对⼀些领导⼲部,有时为了顾及政府形象、社会影响等,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责任,且形成⽐照处理的惯例,削弱了惩治犯罪的特殊预防作⽤。

三是某些司法制度不够健全,执法⼈员素质不⾼等,导致法律、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执⾏,减弱了法律、制度的约束⼒,予职务犯罪以滋⽣的⼟壤。

4.从监督制约机制⽅⾯看,上级部门的监管不⼒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由于⼀些地⽅⽚⾯强调发展经济,经济的好坏成为衡量领导政绩的⾸要因素。

如何预防预防职务犯罪

如何预防预防职务犯罪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1. 理解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发生给组织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危害。

为了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预防措施。

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确保职务犯罪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以下是一些建议:•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各个职务领域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工作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在组织内设立投诉举报机构,鼓励员工举报职务犯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职务重要性较高的工作岗位进行轮岗制度,增加监督难度,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

3.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措施之一。

通过为员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道德教育,可以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

以下是一些培训建议:•定期组织职务犯罪防范培训,包括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提高员工对职务犯罪的认知水平。

•建立员工交流平台,鼓励员工分享职务犯罪的案例和防范经验,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4. 建立职务犯罪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各个职务岗位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职务犯罪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以下是一些建议:•对各个职务岗位进行分级管理,根据风险大小设置相应的权限和审批程序,防止权力滥用。

•对人员招聘、晋升和调动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批,避免引入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

•建立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职务犯罪行为。

5.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员工进行激励和奖励。

以下是一些建议:•对于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机构应该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对职务犯罪行为的从严处置,包括追究刑事责任、纪律处分等。

13职务犯罪考试题(带答案)

13职务犯罪考试题(带答案)

职务侵占、贪污受贿预防考试题姓名单位分数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2分)1、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B)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人民法院2、预防职务犯罪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A)A、标本兼治综合治理B、惩防并举重在打击C、惩防并举重在预防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是(B)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国家工作人员C、一般人员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的主体是(A)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国家工作人员C、一般人员5、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最大优势(A)A、查办案件的职能优势B、思想道德教育优势C、机构设置优势6、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B)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7、(A)是腐败最严重的表现形式。

A、职务犯罪B、危害国家安全犯罪C、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应当在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送达后(C)日内,主动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A、五B、十日C、十五9、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应当为部门、单位、或者公职人员提供(C)A、检察建议B、法律服务C、预防咨询10、(C)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

A、各级政府B、地方政府C、各级党委D、地方党委11、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A)处罚。

A、从重B、加重C、从旧兼从轻12、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B)A、行贿B、不是行贿C、介绍行贿13、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A)处罚。

A、累计贪污数额B、每次贪污的数额C、最后一次贪污数额14、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A)应予立案。

A、1万B、2万C、3万D、5万15、私分国有资产在(B)上的,应当立案。

A 5万元B 10万元C 20万元D 30万元16、《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C)活动。

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答题

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答题

附件1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测试题单位(部门):姓名:分数:一、单选题(每题0.5分,共22分)1、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人民法院2、预防职务犯罪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A、标本兼治综合治理B、惩防并举重在打击C、惩防并举重在预防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是()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国家工作人员C、一般人员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的主体是()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国家工作人员C、一般人员5、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最大优势()A、查办案件的职能优势B、思想道德教育优势C、机构设置优势6、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7、()是腐败最严重的表现形式。

A、职务犯罪B、危害国家安全犯罪C、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应当在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送达后()日内,主动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A、五B、十日C、十五9、2005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的监控机制,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A、权利运行B、法律和制度C、行政监察D、严厉惩治腐败10、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罪。

A、贪污B、挪用公款C、私分国有财产1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A滥用职权罪B、玩忽职守罪C、徇私舞弊罪12、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应当为部门、单位、或者公职人员提供()A、检察建议B、法律服务C、预防咨询13、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每年并呈报()报告A、工作总结B预防调查C、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14、()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

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科学统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XX省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延伸,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涉及各项检察业务,是各个业务部门的共同职责,必须在检察长领导下,由各个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

第三条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与负有查办案件职责的业务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分析、案件移送、预防介入等协调配合、一体统筹、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实现发现、侦查、指控、防X职务犯罪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对预防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规X管理和检查指导。

其具体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本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类案分析和区域、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提出职务犯罪状况的调查报告和预防建议;(三)统筹协调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开展预防调查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等专项活动;(四)承办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项。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是:(一)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自书的反省,忏悔材料,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及悔罪表现;(二)注重对立案侦查的典型案件进行犯罪分析,查找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作案手段,发现导致犯罪发生的漏洞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三)及时向存在致罪隐患的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指出其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意见或措施,促进其整改;(四)充分利用侦查案件获取的信息,适时进行类案实证分析或综合情况剖析,提出预防对策性意见;(五)积极参加本院部署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预防咨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16号)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9月29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04年9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地履行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预防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指为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其他职务犯罪所开展的工作。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坚持内部预防为主,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预防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单位监察部门或监察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检察机关指导、监督、协调,监察、审计部门协助,各预防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预防职责第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选拔任用国家工作人员之便谋取私利;(二)行使行政许可权或分配使用资金过程中进行权钱交易,为个人或团体谋取私利;(三)违反规定干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建设工程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权的出让、转让,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从中谋取私利;(四)违反规定个人擅自决定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和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五)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七)利用职权要求有关单位违规给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贷款、拨款、借款或者提供担保;(八)纵容、包庇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进行违纪、违法活动;(九)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产;(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十一)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私放罪犯;(十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0.12.18•【文号】•【施行日期】2000.12.1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2000年12月18日)遵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要求,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要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这是检察机关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体现,是通过检察职能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世纪检察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适应新世纪依法治国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结合检察职能,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原则1、坚持党中央关于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的方针。

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惩治于既然,防范于未然,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

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下,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和综合治理总体格局中,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依靠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和参与,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3、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增强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建设中心,结合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时确定和调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和措施,为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的顺利实施服务。

4、坚持立足检察职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基本原则
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

预防职务犯罪,同样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作为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预防工作的第一原则,其着重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工作,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下;二是必须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和总结,在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始终围绕全党和全国的工作大局来展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实施,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特有职能,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更加有利的法制环境;四是要给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统一部署,及时反馈预防工作信息,定期报告开展工作的效果,给党委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原则。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和涉及方面是纷繁复杂的,这就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多渠道、多层面、多手段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一切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其中,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既是建筑这项“系统工程”的基石,又是开展这项工作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首先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广泛监督,具体表现为“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次是对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开展实施预防行为的直接支持和参与,群众对防什么、怎么防,有着极大地热情,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起到作用,也极为关注。

因此,充分发动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来开展预防工作,能够聚集力量并形成态势触及到每一个角落;再次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社会评价,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衡量我们的工作是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任何人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都将在群众中展现,是廉洁还是腐败?是“公仆”还是“贪官”?群众的眼睛是明亮的,心里是清楚的,评价是客观的。

群众支持和参与的主要方式是“请进来”和“走出去”,“走出去”是深入到群众中开展宣传和听取意见,“请进来”是聘请群众代表作监督员,对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三、立足检察职能原则。

预防职务犯罪是国家整体预防犯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对于社会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反腐败的活动而言,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具有法律性、职权性和专门性,体现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般
特点。

因此,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

立足检察职能的关键是要围绕三个方面来展开,即: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来展开,围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来展开,围绕“与职务有关的活动”来展开。

发挥检察职能的基本要求是,要充分发挥各个业务部门在预防工作中的综合作用,形成“上下齐动,左右互动,整体连动”的预防合力,建立“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综合评价”的预防工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的综合功能。

如果超越检察职能、脱离办案搞预防在实践中是行不能的,如果把预防工作当成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也是有害的。

四、坚持打防结合原则。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是预防职务犯罪最有力度、最能体现成效的办法。

“打击”,从广义上讲是一种特殊预防,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揭露、证实和惩处职务犯罪活动,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的势头,发挥惩一儆百的震慑作用,从而体现出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威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预防”,是打击的自然延伸和拓展,通过加强教育筑起思想防线,增强“免疫力”,树立“不想犯”的意识;通过加强管理健全防范制度,规范办事行为,创造“不能犯”的机制;通过加强监督形成严密制约,编织监控网络,形成“不愿犯”的格局。

“打击”和“预防”虽然是两种表现方式,但两者是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有效地打击必将为预防
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扎实地预防工作一定能巩固和拓展打击的成果。

因此,要充分发挥“打击”与“预防”的优势,该严格教育的时候不能“心慈”,该重拳出击的时候不能“手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同时,预防部门与办案部门要坚持信息共享,经常交流和定期分析职务犯罪的相关信息,相互协调。

要做到行动共通,对一些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预防部门可应侦查、起诉部门的要求,适时介入办案的某些活动,同步分析犯罪手段、特点和原因,共同研究实施个案预防的措施和方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