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工费调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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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工单价调整鄂建文[2011]80号

湖北省人工单价调整鄂建文[2011]80号

鄂建文[2011]80号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经测算,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值。

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2元/工日;技工 60元/工日;高级技工 75元/工日。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调整为:59元/工日。

三、调整的方法
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的时间
本通知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1、2011年6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人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2、在建工程,2011年6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2011年6月1日前(2011年6月1日—2010年6月30日)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调整。

3、本通知执行之日已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工程,均不得进行调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武汉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调整的指导意见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武汉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调整的指导意见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武汉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调整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武汉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调整的指导意见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865号)和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建〔202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市实际,对国有资金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展人工费动态调整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中,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概况,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计取工程人工费,并明确约定人工费的调整方法与调整周期。

二、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每季度完成工程量所对应人工费可按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成本综合指数分阶段计算、调整。

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三、人工费以投标截止期前一个季度人工成本综合指数为基础,与施工期人工成本综合指数对比计算变化率。

四、合同约定按人工成本综合指数动态调整人工费的项目,履约期间遇定额工日单价调整时,不再调整定额工日单价。

五、人工费动态调整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和支付。

六、本意见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2022年4月1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地产项目,可按本意见计算、调整人工费。

七、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2022年1月13日。

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精选)

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精选)

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精选)第一篇: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精选)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日期:2008-09-01 17:01:00.0【打印】【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去年下半年以来,钢材、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汽油、柴油、沥青和铜、铝、锌及其制品材料等工程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已经大大超过发、承包人的正常风险预测范围,由此引发工程结算纠纷增多,严重影响了发现对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结合我省(一)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明确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的,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部分,其价差不予调整;超过风险包干幅度以外的部分,本着相互协商、风险共担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

(二)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但未明确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的,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材料上含10%)以内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过10%的部分,由发、承包双方本着相互协商、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协商料价格信息或双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参照上述第(二)条价差调整原则,实事求是地协商调整价差。

(三)工程施工合同未明确计取风险费用,不予调整材料价差的,发、承包双方应参照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二、施工合同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了主要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合同价款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价差;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没有约定主要建设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的,可参照固定价三、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差的计算,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与施工期发、承包双方认定的价格或当地建设工程理部门发布的市场同期材料信息价格,计算价差。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1]23号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1]23号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1]23号2011年4月15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

此次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

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律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湖北省造价政策性调整文件

湖北省造价政策性调整文件

摘要双击打开北京等124个城市(具体名单见附件)城区从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1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M=1.2%2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 0.8%≤M∠1.2%3 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内(含10000万元) 0.4%≤M∠0.8%4 10000万元以上 M=0.4%注:不同的工程价格可采用插入法计算费用计取比例。

一、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 ,检验试验费按材料的定额消耗量乘材料单价之和(含未计价材料)的0.2%计取,计入材料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检验试验费按清单项目的材料消耗量乘材料单价之和的0.2%计取,计入综合单价的材料费。

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各项费用项发布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附条文说明)发布2005补充定额发布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4元/工日。

1 房屋建筑工程 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 2.17%2 市政工程 按市建委《关于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费暂行控制标准的通知》(武建基建字[2003]272号)执行 1.2%~0.4%在全市停止征收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2/2/2/1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1/0.65/0.85/1.35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已经大大超过发、承包人的正常风险预测范围,由此引发工程结算纠纷增多……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但未明确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的,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材料上涨幅度10%(含10%)以内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过10%的部分,由发、承包双方本着相互协商、风险共担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双击打开GBT50353-2005.chm双击打开2008清单发布《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人工42/48/60)2008定额发布补充Ф850SMW工法搅拌桩定额补充旋挖钻孔灌注桩定额2008定额解释补充金属地板定额1、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2元/工日;技工 60元/工日;高级技工 75元/工日。

湖北省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建文[2006]172号
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洲、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引导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合理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保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近期,我厅组织了对全省人工工日价格的调查与测算。

经研究,决定对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就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4元/工日。

二、调整方法
综合工日的单价调整,按价差处理,只计取利润和税金,即:
人工费价差=(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定额的综合工日单价)×定额工日总数
三、调整范围
本调整标准与现行的各类定额同步执行。

采用定额计价的建设工程执行本调整标准。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可参考本标准。

四、调整时间
本调整标准从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

已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不执行本调整标准。

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本文件执行前已经完成的部分按原标准执行,未完成部分按新标准执行。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湖北省2013版费率定额与08版费率定额变化汇总

湖北省2013版费率定额与08版费率定额变化汇总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包含工 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规费和税金按照相 应计费基数乘以税率计取。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2.奖金3.津贴补贴4.加班加点工资5.特殊情 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对与08版定额,新版人工费组成去掉了职工福利(将其列入企业 管理费) 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将其列入企业管理费),增加了奖金和加班 加点工资。比08版更合理和更贴近实际。 材料费 1.材料原价(含工程设备费) 2.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 费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 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以建筑工程为例,新版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为计费基数,费 率为23.84%。08版以直接费为计费基数,费率为5.45%。
(三)利润 以建筑工程为例,新版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为计费基数,费 率为18.17%。08版以直接费为计费基数,费率为5.15%。 (四)规费 以建筑工程为例,新版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为计费基数,费 率为24.72%。08版以直接费为计费基数,费率为6.35%。 (五)税金 综合税率
第二部分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13版定额适用我省境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 政工程(仍执行08版定额)、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08版定额)、土石 方工程。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适用范围 13版与08版各专业适用范围大体上没有什么变化。 各专业的适用范围相对于08版定额,13版定额将08版属于各相关 专业的单挖、单填在6000m³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列入土石方工程 中,即新版中所有的土石方都列入土石方工程中,没有数量限制了。 (二)各专业的计费基础 13版各专业的计费基础: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 数 08版除钢结构、装饰装修、炉窑砌筑,以及部分市政、园林工 程、大型土石方工程是以人工费与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外,其他的是以直接费(或者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

湖北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的通知

湖北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的通知

关于鄂建办【2020】42号文的说明一、软件做如下调整:1.普工99元/工日、技工152元/工日、高级技工227元/工日。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2.无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还是定额计价模式,都是定额人工费计入综合单价,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全费用计价方式:温馨提示:全费用计价时,综合单价中不含人工费调整,在费用汇总中单列显示二、工程使用情况说明新建工程: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后,新建的工程已默认执行该文件;老工程要执行该文件时,按如下方式处理:第一步:请将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后进行模板转换;第二步:整体工程节点修改人工市场价为调整后的价格,即普工99元/工日、技工152元/工日、高级技工227元/工日。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第三步:分别选中四条材料右键选择A价差进行价差设置即可;不需要执行该文件时:请勿操作软件升级,或联系客服或销售人员拿不含人工调整版本的安装包;三、关于宜昌地区电子标xml新接口(1.3版)标准的处理品茗胜算计价软件V6.0已正式通过宜昌定额站和交易中心的测评,成功备案。

增加房修与管廊维护取费专业,支持宜昌当地交易中心电子标项目。

模板界面增加:总价措施费规费特别注意:1、除宜昌升级到电子标1.3xml标准,其余地区仍是电子标1.2xml标准(不含房修、管廊维护专业)。

2、宜昌地区1.2与1.3版本同步实行,品茗V6.0同一个模板已兼容1.2与1.3两个标准。

若体检中出现以下情况,将定额专业调整为非房修、管廊维护取费专业即可:。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

制补充规定
[2008]39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无调 整计划
45.38元/工日(二级及其以 63.46元/工日(二级及其以
25
云南
上公路)
上公路)
42.71元/工日(二级以下公 59.10元/工日(二级以下公
39.13%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云南省公路 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云交基建〔 2012〕413号
报,未批复
23 四川 42.81~79.29元/工日
42.81~79.29元/工日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07 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及配套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交函〔2008 〕412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计划 调整
24 贵州
48.07元/工日
48.07元/工日
贵州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 黔交价管

2008年7月1日
2012年9月1日 2008年7月1日 2011年10月1日
咨询,无调 整计划
咨询 含机械工
59.79~119.81元/工日
12.57%
《关于调整我区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费工 日单价的通知》
新交造价〔 2010〕4 号
2010年6月1日
备注:截止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有北京、河北、浙江、江苏等20个省份对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进行了调整。
45.00元/工日 (潜水工100元/工日)
《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 桂交基建发〔
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
2008 〕 62 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计划 调整
21 海南
43.09元/工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0〕4号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0〕4号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0〕4号各市、州、县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第10号公告要求,我们对《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中第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涉及此次降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第二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中的中央定价部分严格与国家公告保持一致,同时对收费清单中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完善。

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清单同步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开,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为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强调如下:一、往来台湾通行(电子)收费标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文件执行。

二、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规定执行。

三、请各地结合实际,迅速调整本级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请各执收单位抓好收费政策的落实,并进行收费公示。

附件:1、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2、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月6日——结束——。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 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    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一、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以上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含50%)的顶层,按最高檐口高度计算;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多跨建筑按最大跨度取定类别。

4.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小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的顶层,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层数和面积。

5.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如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

除此以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6.属于框架结构的轻]二化工厂房、锯齿形屋架厂房,不低于二类.。

7.冷库工程,含有悬索、升板等特殊结构的工程和沉井、沉箱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单层工业建筑列为一类工程。

8.含有网架结构的工程,网架结构按一类工程计取费用。

9.锅炉房,当单机蒸发量≥20吨或总蒸发量≥50吨时为一类,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按檐高或跨度为准。

10.桩基础工程按土建工程类别确定。

11.扩建、加层建筑按总层数、总面积或总高度为衡量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二属于建筑工程的停车场,按建筑工程的类别降低一类,但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单独建设的停车场按三类工程取费。

13.塑钢门窗安装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以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14.化粪池、检查井、地沟、支架等随主体工程划分类别;挡土墙、围墙等零星工程按四类工程取费。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1.设备安装工程(1)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下注明者除外),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量在30吨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5)专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6)热力设备(蒸发量10吨/小时?台及以下低压锅炉除外)及其附属设备与炉体砌筑;6.5吨/小时·台及其以上散装锅炉安装;(7)100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设备;防爆电器安装工程;(8)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以及1000立方米以上的贮罐制作和安装;(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金属梯子、栏杆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电缆敷设工程。

湖北省2008版定额(清单)综合取费系数表

湖北省2008版定额(清单)综合取费系数表

1.03220 0.10249 0.04129 0.06120 0.03097 0.00058 0.00160 1.16783 0.04311 1.21094 0.17420 1.00000 0.01600 0.00100 0.01500 0.00240 1.6 0.1 1.5 8 2 6 2 0.05 0.15
1.00000 0.01600 0.00100 0.01500 0.00240 0.00000 0.00000 1.01600 0.13208 0.07112 0.06096 0.07112 0.00061 0.00183 1.22164 0.04510 1.26673 0.21057 11 5 6 5 2.1 0.6 1.5
十一 含税工程造价 费率占总造价百分率% 十二 塑钢门窗安装直接工程费 十三 施工组织措施费 7 8 9 十四 价格调整 10 十五 直接费 十六 间接费 11 12 十七 利润 临时设施费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其中: 人工费
十八 意外伤害保险 十九 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 二十 不含税工程造价 二十一 税金 二十二 含税工程造价 费率占总造价百分率% 二十三 金属构件制作直接工程费 二十四 施工组织措施费 13 14 15 二十五 价格调整 16 二十六 直接费 二十七 间接费 17 18 二十八 利润 二十九 意外伤害保险 三十 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 三十一 不含税工程造价 三十二 税金 三十三 含税工程造价 费率占总造价百分率% 施工管理费 规 费 人工费调整 临时设施费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其中: 人工费
年1月14日
1.02500 0.13325 0.07175 0.06150 0.05125 0.00060 0.00181 1.21192 0.04474 1.25666 0.20424 1.00000 0.01700 0.00200 0.01500 0.00255 1.6 0.1 1.5 10 4 6 3 0.05 0.15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12.11•【字号】鄂建文[2007]302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通知(鄂建文[2007]302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以及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 号)的精神,为了加强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调查测算,决定对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相关费用的计取进行调整,并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等。

二、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作为工程专项费用,是综合测定的,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应单独立项计算。

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本通知规定的费用标准。

三、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计算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按“表1.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费率表”中的费率计取。

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计费程序详见“附表三:定额计价工程价格计算程序表”。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计费程序详见“附表四:清单计价工程价格计算程序表”。

表1 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费率表(略)四、使用说明1.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费用项目组成中已包含的费用项目,不得重复计算。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

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27 陕西 45.04元/工日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概算预算定额 及编制办法的通知
2008年7月1日
28 甘肃 58~89元/工日
关于印发《甘肃省执行交通运输部2007年公路工程基 甘交发[2012]63号 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2012年9月1日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2016-11-30)
序号 省份 人工费现行标准
批准文件
文号
执行时间
备注
1 北京 72.5元/工日
_
_
2012年8月
2 天津 99.6元/工日
关于调整天津市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定[2014北 57.00元/工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我省公路工程人工费工 冀交基[2012]104号 日定额标准的通知》
机械工安人工工日 单价标准的130% 执行
29 青海 65.00-89.00元/工日 30 宁夏 63.90元/工日
青海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 青交公[2008]364号
充规定
宁夏调整公路工王人工费单价
-
2008年7月1日 2011年10月1日 含机械工
31 新疆 59.79-119.81元/工日 《关于调整我区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费工日单价的通知》新交造价[2010]4号 2010年6月1日
19 广东 59.74〜79.33元/工日 《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 粵交基函[2010]1915号 2010年9月6日 (潜水工149.94元/工 知》
20 广西 日 45).00元/工日 (潜水工 《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 桂父基建发[2008]62号 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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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与环 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境保护费
人工费调整
人工费调整
1 房屋建筑工程 直 接工程费+施工技术 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 2.17% 2 市政工程 按市建 委《关于市政工程文 明施工费暂行控制标 准的通知》(武建基 建字[2003]272号) 执行 1.2%~0.4%
安全防护费 (%) 2.00/2.00/2.0 0/1.00 文明施工与环 境保护费 (%) 1.00/0.65/0.8 5/1.35
2006/11/1
2008/1/1
2009/1/1
2011/6/1 59 52 60 75
2012/12/1 2013/10/1 75 56 86 129
42 48 60
详细
1 1000万元以 下(含1000万 元) M=1.2% 2 1000万元以 上5000万元以 内(含5000万 元) 0.8%≤M ∠1.2% 3 5000万元以 上10000万元以 内(含10000万 元) 0.4%≤M∠ 0.8% 4 10000万元以 上 M=0.4% 注:不同的工 程价格可采用 插入法计算费 用计取比例。
60 92 138
起始日期 综合工日 普工 技工 高级技工
2003/7/1 30

2004/1/1
2006/10/1
2006/11/1 45
人工费调整记录表 武建[2006]240号 鄂建文 [2007]302号 鄂建文 鄂建文 [2007]214号 [2011]80号 2008定额发 布 鄂建文 [2012]85号 鄂建文 [2013]66号 2013定额发 布
建筑、装饰装修、市 政、园林绿化、仿古 职工意外伤 建筑、房屋修缮、包 害保险费, 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 仍执行武建 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 造额字〔 为44元/工日;安装 1998〕05号 工程(包括市政定额 文。建设施 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 工安全技术 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 服务费,仍 缮定额中的安装部 执行武建价 分)的综合工日调整 字〔2002〕 为45元/工日;建筑 34号文。税 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 金仍按武建 44元/工日;综合工 建管字〔 日的单价调整,按价 2000〕124号 差处理,只计取利润 文中“建设 和税金,即:人工费 工程综合税 价差=(调整后的综 率表”相应 合工日单价-定额的 税率执行。 综合工日单价)×定 额工日总数
文号
武建建管字〔 武建基建字 2003〕169号 [2003]272号 鄂建[2003]44号 2003定额发布
鄂建造价[2004]10号
人工费调整记录表 武建〔2006 〕232号 鄂建文[2006]172 鄂建文〔 2006〕123号 仿古建筑工 程预算定额 人工费调整
类别
市政工程文明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 施工费 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的精神,直接工 程费中的材料费由材料原价、材料运杂 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险费和检验 试验费组成。 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 ,检验试验费按 材料的定额消耗量乘材料单价之和(含 未计价材料)的0.2%计取,计入材料 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检验试验 费按清单项目的材料消耗量乘材料单价 之和的0.2%计取,计入综合单价的材料 费。 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 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各项费用项目,在 填写“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时,以直接 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人工费:材 料费:机械使用费可按20:70:10拆 分;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人工 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可按15:75: 10拆分填入相应栏目中。 20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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