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养护技术规范(参考Word)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DB37/T938-200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等级及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3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3.2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是指以保持城市道路功能为目的而进行的修复、加固等施工作业。
4养护维修等级根据各类道路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分三个等级:一等养护的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二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三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等级由各城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5养护维修要求5.1城市道路应当保持平整完好,无沉陷,无坑槽,无松散,无破损,无错台,不影响交通。
5.2道路养护单位应当按照道路类别、级别、养护等级分别制定巡查周期和定期检测制度,对路面状况进行评价,提出养护对策。
5.3城市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5.4道路养护维修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5.5沥青、砂土等结构的人行道维修应符合相同材质车行道的要求。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CJJ 36-2016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众智建筑资源1 总则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1 总则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一、道路养护概述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是指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工作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
二、道路养护原则1.安全原则:养护工作必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人员和设备的伤害。
2.经济原则:充分考虑养护投入和施工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环保原则: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资源利用原则: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
三、道路养护项目分类1.路面养护:包括路面修复、路面铺装、路面标线等。
2.路基养护:包括路基加固、路基排水等。
3.交通设施养护: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等设施的检修和维护。
四、道路养护技术规范1.路面养护技术规范①路面修复:根据不同程度的路面损坏,采取适当的修复方法,包括局部修补、部分重铺等。
②路面铺装:选择适当的路面材料和施工方法,保证路面的平整度、耐久性和安全性。
③路面标线:按照交通管理要求,使用高质量的涂料进行标线施工,保证标线的清晰度和持久性。
2.路基养护技术规范①路基加固:根据路基的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加固措施,包括加土加压、土壤改良等。
②路基排水: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路基排水的通畅和效果。
3.交通设施养护技术规范①交通信号灯:定期检查交通信号灯的工作状态,及时更换灯泡和维修故障。
②交通标识:保持交通标识的清晰度和可读性,定期检查标识的完好度,及时更换损坏的标识。
五、道路养护施工管理1.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设备,确定施工方案和工期计划。
2.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3.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4.环境保护:使用环保材料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区域的清理工作。
六、道路养护质量验收1.路面养护质量验收:包括路面平整度、坡度和标线的质量验收。
2.路基养护质量验收:包括路基均匀度、排水效果和加固效果的验收。
3.交通设施养护质量验收:包括交通信号灯的亮度和工作状态,交通标识的清晰度和完好度的验收。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2017-07-26 享受自由x...转自blueeyes_617修改微信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8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2 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3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邮政编码:100097)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主要起草人员:杨树丛任明星赵晓光商国平高金礽任辉王德信叶蓁罗时柳董宝柱陈进篪张新天张列学白晓瑾陈祖勋1 总则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
城市道路保养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保养技术规范1. 引言城市道路保养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持道路的良好状态,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本文档旨在制定城市道路保养的技术规范,以确保道路保养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性。
2. 技术要求2.1. 道路清洁- 道路应定期进行清扫,保持整洁无垃圾。
- 垃圾和积水应及时清理,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2. 路面修复- 对于有损坏的路面,应及时修补或重新铺设,以确保道路平整和安全。
- 路面修复过程中,应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以减少对交通的干扰。
2.3. 路标标线- 路标标线应清晰可见,不易褪色。
- 路标标线的位置、宽度和颜色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4. 绿化养护- 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应保持整洁有序,定期修剪和浇水。
- 绿化植物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环境的品种,以确保植物的生长和美观。
3. 监督与检查3.1. 监督机构- 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道路保养监督机构,负责对道路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 监督机构应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合作,共同提高道路保养的质量。
3.2. 检查内容- 检查工作应包括道路清洁、路面修复、路标标线和绿化养护等方面。
- 对于发现问题或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重新修复。
4. 维护记录和报告4.1. 维护记录- 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道路保养维护记录,记录每次维护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 维护记录应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并及时进行存档和备份。
4.2. 报告要求-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道路保养工作的维护报告,包括工作内容和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 报告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实际情况。
5. 总结本文档制定了城市道路保养的技术规范,涵盖了道路清洁、路面修复、路标标线和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范,我们可以确保城市道路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完整版)江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docx
江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加强对本省城市绿地绿化植物的养护,提高对绿化植物养护的技术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 1.0.2 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内的树木、花卉、地被和草坪等植物的养护技术工作。
第 1.0.3 条各类植物凡种植一年以上的,其保存率应达到98%,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等原因而死亡的除外。
第 1.0.4 条各类绿地管理单位应结合绿地的设计和实际情况,根据本规定,不断总结经验,开展科学试验、推广新技术、实现科学管理。
第 1.0.5 条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按规定指导对绿化植物的养护。
第 1.0.6 条各单位应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制订全年的养护计划。
第 1.0.7 条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作业,保证作业人员人生安全。
第二章树木养护第一节树体保护第 2.1.1 条树体保护应贯彻防重于治的精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人们认识到“保护树木,人人有责” ,做好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
第 2.1.2 条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做到早治,防止扩大。
第 2.1.3 条发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第二节灌溉与排水第 2.2.1 条各类绿地应有各自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
第 2.2.2 条应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的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份。
对水份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种,需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浇水,有条件的可进行叶面喷雾。
第 2.2.3 条浇水前应先松土,并围堰做好积水坑。
夏季浇水宜早、晚进行;冬季浇水宜在中午进行。
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节。
浇水水流不能过急,以防止地表泾流。
第 2.2.4 条对于名贵树木、引种树木及新种植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城市道路的范围及等级划分第二节城市道路养护的经济技术项目规定第三节城市道路养护工程分类第三章城市道路路面技术状况的鉴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城市道路路面技术状况鉴定内容第三节城市道路路面技术状况指标的规定值第四节技术鉴定与措施第四章路基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肩第三节边坡第四节护坡第五节截水沟第六节土基的修复第七节路基翻浆第八节特殊地区的路基第五章路面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水泥混凝土路面第三节第四节块料铺砌路面第五节过渡式路面第六章中小型桥梁涵洞的养护第八节涵洞第九节人行地道第七章附属设施及其他设施的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人行道第三节附属设施第四节其他设施第八章城市道路养护水平的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检查指标与方法第三节评定标准第四节登记和整理资料第九章道路设施技术资料附录一道路路面技术鉴定测定方法附录二水泥混凝土板接缝填缝料附录三水泥混凝土路面补修材料附录四各类块石参考尺寸附录五城市道路养护水平阶段评定方法附录六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为加强城市道路提高城市道路的第条自然地理第条应执行国家颁发的一般规定城市道路的范围及等级划分第条城市道路是指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市区道路设可参第条具有交通功能和市政服务设第条交通功能与对沿线建筑将道路分为以下四类类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与国类广泛连接城市各区与集散类是居民区及工业区或其他类地区的交通路线为连接次干路与街坊路的道路类养好等集会中心商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市或区领导机关重点地区或重街重点地区及重点企事业所在地的街坊第二节城市道路养护的经济技术项目规定第条确定合理的养护第条加强小修保养第条提高技第条第条做到道路补修的形状应规则美观第三节城市道路养护工程分类第条均以在检查单元内所进小修保养对路面零星挖补其工作量不超过路面加铺磨万和年度扩大养年度扩大养护单价由各城市自行确以恢复道路原有功能或以综合性修理为主的修理工程数量大于或等于或其他小型修理项目的工作量大于或等于大修工程以改善道路通行状况为主的局部工程或道路翻修加固工挖补路面数量大于或等于或路面的综合修理工程及桥梁的修理加固工程的工作量大于或等于具体应符合表养护工程分类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路面技术状况鉴定范围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与沥青路面的机动车道第条可每年第条每条道路应至少选择若第条道路长度在之间并依路面宽度确定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不超过历次鉴定的单元应相第二节城市道路路面技术状况鉴定内容第条路面技术状况鉴定的内容如下车行道路面的粗糙度第条表示柔性路面结构整体强度性能的指标为相对强度系数以直尺实测式中第条道路路面破损状况的定量以路面破损率为指路面破损率是指测定单元内各种破损的面积总和占测定单元第条城市道路路面的粗糙度是指在潮湿状态下路面第条综合评定路面的使用品质优劣采用路面使用状态指数前述第第第条和第条中的单项指标表明了路面在式中水泥混凝土路面按表沥青路面按图和图第条路面各种破损类60504030201000.010.020.11.010100破损密度 (%)单项加权 (扣分) 的影响值沉陷波浪或搓板碎裂拥包网裂图破损密度影响值曲线图1平整度s0(m m)图平整度影响值曲线图注图中系第三节城市道路路面技术状况指标的规定值第条路面技术状况指标必须符合本节以下各条规第条城市道路路面的破损率应符合表的规破损率规定值表粗糙度规定值表第条柔性路面整体强度系数均应大于刚性路面的强度应第条路面使用状态指数应符合表第四节技术鉴定与措施第条城市道路路面的养护应根据各项技术标准指标的测定在比应同时参考路面使用状态指数同规定第条路面养护工作的工程分类因路面技术状况指标实测值补修少量翻修第条水泥混凝土路面实测破损率同规定值的差距及养护对策应符合表水泥混凝土路面实测破损率同规定值的差距表第条路面实测平整度同规定值的差距及养护对策应符合表路面实测平整度同规定值的差距及养护对策表第条除应符合前述第第条和第还应参考表所列路面使用状态指数第条路面粗糙度实测值同规定值的差距及养护对策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实测值小于规定值且差距在范围内采取对策分类一当实测值小于规定值且差距在范围内采取对策分因粗糙度影响车辆通行时第条不宜通过养护方法解决时应分别按刚性路面与柔性路面的补强设计和加铺层设计加第四章路基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以保持路基密实及排水性能第条排第条横坡适度沉陷和堆积物挡土墙及护坡完好沟内无杂草且坡度适宜对翻浆路段应及时处理或抢修第二节路肩第条第条第条可采取以下稳定措施撒铺石屑或其他粒料进行养护其最可改建成为硬第三节边坡第条对路肩边缘与路堤坡脚高差大于并且易受雨水冲第条缺口及塌落时应进行整修如第条边坡防护与加固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前者用于填方边坡地段后者用于坡度陡于的挖方边坡上或坡长以上的填方在地面径流流速小于其厚度不宜小于地面径流流速大于或大于可采用岩石挖方受雨水浸蚀出现剥落或崩塌不稳定的地方可用锚喷法应挖水平泄水沟避免喷坡度达不到土壤稳定要第条作好观测记录分析可能出现滑塌范围内修建竖向排水沟汇集地表水并引出滑坡体外第四节护坡第条应定期检发现异常现象第条整齐和美第条应及时清除挡土墙及护坡上滋生的杂草和树丛以防止第条墙体及坡面出现裂缝或断缝再进行第条应修复第条并可第条应先消除侧压因第五节截水沟第条排水沟和截水沟是排除城郊道路地表水的主要第条土质边沟的纵坡坡度应不小于平原地区排水困难的地段也不宜小于若土质为细砂质土及粉砂土且纵坡在或者是粉沙质粘土及沙质粘土且纵坡为必排水沟和截水沟可参照本条保持为了应每隔一定距离或在变坡点及出口处用浆砌块料做第六节土基的修复第条第条并应当日当日夯实杂物等土壤硬土块碎石等材料的含量超过或其中最大颗粒超过阶梯长度应大于槽底至管道顶以上应从管宜用人工夯实控制分层填土应符合表第条按回填深度及图标明的部位以及路面等级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胸腔填土部位大于管顶以上范围内填土部位大于管顶以上至路床以下的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表路面等级表表管顶以上至路床以下填土压实度表图回填土部位第条在路床以下砂第条回填沟槽应采取下列措天然级配砂砾等材料回填沟槽内管顶上回填厚度小于设计规定时应对管道上半第七节路基翻浆第条路基含水量超过塑限使路面第条并受正负气温反复影响使第条应消除路以减少地表水渗冬季应清除翻浆路可采取挖掘土基晾土回填或换钻孔灌注生石灰桩颤软等病害应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持通车开挖宽约沟深随解冻以利水分的排除和蒸发路面坑洼严重的路段应设横纵向相连的盲沟并与边沟相若受边沟高程等条件所限可设置渗水井如条件许可以减轻进行下列工作以利行车可换填石灰土石第八节特殊地区的路基第条特殊地区的路基养护方法与一般地区不同应第条会出现坍路基发软强度降低等病害因此必须使路基的排水第条坍种草抹用四合土炉沉加固路面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对路面应有计划地进行恢复补强第条不降第二节水泥混凝土路面基本要求第条水泥混凝土路面系指素第条抗冻等特第条土基和基层应具有设计要求的承载强度和稳定第条回弹性能抗嵌入能力强且施工方便常用第条应遵照水泥混凝土水泥路面的保养第条砂砾等杂平交道口以及应及时排填充或更换填缝材料以保持伸缩缝的功水泥路面的补修第条破碎等破损第条补修路面裂缝应符合下列规定清粘结在裂缝的早期可用乳剂和嵌缝料填充晚期应凿成方形槽重新接缝处用若角隅部分的基础薄弱应先处理基础后补修面可用环氧粘合剂或乳剂等或者在交叉路口分块中存在锐角角隅部位的裂缝必须针对裂缝第条补修路面坑槽应符合下列规定深度等于及大于再补修面层深度小于可用环氧粘结剂粘接水泥砂板块高差超过时接顺的坡度不可用具有亲水性能的环氧粘结剂或采用顶升施工法及灌第条补修接缝破损应符合下列规定或缩缝失养被硬物堵塞应应做如下处理应迅速修理接缝将板块恢复原位应按本章第条第二款的接缝处因传力杆设置不当所引起的损坏应将原传力杆在接缝临近处产生破损或应将破损部分并浇筑钢筋混凝则应尽量保留原有钢筋并加固第条修复道路沟槽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按原结构恢复基层及面层可采用沥青材料或预制混凝土块临时修复待恢复基层第条同为了第条水泥路面补修质量标准应符合表的规水泥路面的加铺面层第条水泥路面大面积的表面剥落及水泥路面面层用也可用割槽机或人第条其厚度不得小于第条为减少水泥混凝土板缝的反射宜铺筑有沥青碎石联结层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如果条件允许水泥路面翻修第条第条必要时在统一规划的条件下逐步翻修第三节沥青路面基本要求及时进行补修项目应符合槽形规则的要求第条所用各种沥青质量应符合及第条应根据按路施工经验等决定沥青路面常见破损的处理第条处理路面裂缝应符合下列规定缝宽在以缝宽大于可用沥青砂或细粒式沥青应先处理基层和土后修复面层裂纹和轻微的碎裂喷油封面及局部防止渗水扩大破损必须一第条处理路面松散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取挖补的方法修因基层或土基松软变形而引起的面层松散应先处理基应在清骨料重叠而引起的脱皮应可采用沥青罩面油沥青用量为或铺厚的沥青砂封面处理撒砂压第条路面坑槽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基层完好采取挖补面层的方再补修面层保证路面平整第条路面拥包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可用加热器烘烤铲除法或铣刨机削平法处理再补修面第条路面泛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并碾压稳并用强加骨材第条路面翻浆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且路基稳定修理裂缝或挖补更换面应按本规范第由于通行车辆增多引起的啃边除修复路边破损外还第条加铺磨耗层应符合下列规定可通过洒油加铺沥如路面主层的大粒径石料外露则必须加铺沥青混合料禁止在拌合式磨耗层上再叠加同类的表层或者在沥青含量过大的油层上加铺磨耗层第条第条沥青混凝土路面低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日平均气温低于应按冬期施工各项规定办冬期施工应提高沥青混合料拌合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为煤沥青混合料为石油沥青混合料不低于煤沥青混合料不低于工地应备有加并应作到三快二及时铺料烙平以达到良石油沥宜的规沥青路面补修质量标准表第四节块料铺砌路面块石路面的基本要求第条整平层和填缝料的不同半整齐块石及不整齐块石路第条石块之间用填缝料第条整齐块石路面的石料应采用半整齐应符合第条块石路面补修质量标准应符合表第条不整齐块石和半整齐块石可以直接铺砌在厚碎石和级配砾石作基整齐块石根据需要可铺设在低等级强度的水泥混凝土或稳定第条要求有质量较高的基层和整平基层采用抗压强度大于的水泥混凝土整平层为块石路面的保养第条凝固前禁止行车易被轮胎吸附作用吸出要加强检查勤加填缝保第条块料路面的修理在整平压实路一并压实在路槽内撒铺相当于原厚加培第条因整平层不稳定或车辆和自然因素的作用路隆起等破损时应针对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若属于路面石质变弱形成的破损应更换破损的块石并修平路面若整平层受到污染应先重建整平第条应更换破损的块石并再第条当条石路面粗糙条纹的深度小于应条纹应顺路面的横向或带有间距深度块石路面的翻修第条翻修路面的施工要求与新铺块石路面相同但翻修时必须针对损坏原因第条块石参考尺寸及类别第条第五节过渡式路面第条应及时维修防止破损面第条从旧路面挖出的材料应及时消除路面车可加铺磨加铺材料应与原料相同磨耗层的压实系数应达到第条路面坑槽和车辙的补修应符合下列规定面积较小且深度小于可刨边补面积较大且深度大于应挖槽补挖槽深度应不小于原坑槽的最大深度最浅不得小于修理时所用最大石料的挖槽时尽量避免扰动下层旧石料土等宜筛分后重新利用可将邻近坑槽连再作面第条路面松散及搓板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路面出现厚度小于应利用筛分后的旧路面出现轻微的搓板应铲凸补凹如搓板严重可作局部翻修应予补涵洞的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人行桥发现有若在桥梁的主要结构上进行有损伤原结构的操作经第条必须系统地掌握桥以目测为变形等定期检查和量测发生自然灾害风灾超限载车过桥隧道内撞车或起火爆炸后应第条并附缺损工程量较大的项目要列入大第条应设立固定标志观测其沉第条批准限超重车辆过桥第条应及第条应按照文物保护原则和文物管防以保证车辆行人安应第二节桥面及栏杆第条若损坏面积较大可加铺一第条对缺损应第条若管第条形槽伸缩缝内的填料被挤出并梳形缝搭板伸缩缝覆板被震裂水板体脱落第条栏杆要经常保持完好水平杆件伸缩要自如遇有缺损钢筋混凝土栏杆发生裂缝或剥落较轻时可灌注环氧树脂或密封胶重新修钢质栏杆的油漆脱落平时要及时补涂每年应全面涂第条应及时第三节上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第条剪切面等裂缝宽度在允许范围以内对一般涂刷水玻璃或环氧树脂当裂缝宽度大当裂缝大于再用环氧砂浆或高标号如体积较大可用小粒径骨料水泥混凝土予以补第条应及时清除钢筋的锈迹若损坏应支使新老混凝土粘结牢第条再修圬工拱第条可喷洒一层厚喷浆应分每隔天喷一层第条应及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第条要压注水泥砂浆进予以修钢结构以及保接点完好和杆件完整等养第条节第条纵横向坡度应符合要求第条检查发现节点上的铆钉或螺栓松动或损坏脱落松动和歪斜的铆钉超过时应必要时并应特别注意受压杆件的要求杆件弯曲率不超过下列规定压杆为其长度的拉杆为其长度的对于超标弯曲杆件必须第条由于局部缺少油漆所发生的锈蚀应及时除锈每年在桥面应除锈并补刷防木结构第条木桥容易腐朽防火性能差各部分易松动损第条应经常保持全桥的清洁干燥以及泄如有松动扶手和有空隙要用垫木垫平钉牢应及时校正位置恢应用同样规格的材料进行第条应根据木结构的不同部位和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防腐方氟化钠水溶性防腐剂和油质防腐剂可用不宜使用对各部木构件断面腐朽程度未超过可削除表层腐朽部分经防腐处理后使用大于均应填防腐浆膏封闭可在横梁端部加设遮新建木结构桥的防腐木桥的中型及小型杆件防腐量较多桥梁支座第条其主要内容为冬保证梁体伸缩自如涂一层润滑支座其余各部分都应涂刷防锈漆保接合第条支座有缺应设法修理或更钢支座类轴承有裂纹和切口以及个别辊轴大小不合梁的支点承压不均匀应更换或补充焊缝开裂油毡支座老化失效应改换成其他类型支座第四节桥梁下部结构第条在桥梁上下游各范围内应按如下要求进行管理和养护使破不得任意修建对桥梁有害的水工构筑物应不得在以上规定范围内防止水流掏空桥基杂麻面等应予更色泽和质地与原砌体基本一第条有裂缝或未设流水若有扩展性第条设置菱形破冰体第条必须应保持齐第条当桥梁基础局部冲空护坡等构筑物冲要分别情况及时进行修补应针对具第条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浅桩冻拔第条应用刚性实体式基础扩大承压面积或加固地基土等方法控第条定期观测墩台基础的沉降和倾斜等情况做好记录第五节人行桥第条人行桥的检查与养护可按照本规范相同或相应采如阶梯构件松动或短缺踏直顺防止人为破坏第六节桥梁防震措施第条在地震烈度八度以上地区的桥梁应第条桥梁上部结构的防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设置纵横向钢筋混凝土挡块加长盖梁以防落梁第条联结排加大墩台断面及加强墩台同上部盖梁和下部基础的联结等方第条销钉第七节小型隧道第条隧道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洞内漏应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予以修复保持洞内排水系统完好和通畅应及时刷新或补并保持其外形的美观应用同样建筑第八节涵洞第条本节所列涵洞系指横穿道路底部的小型人工构第条应保证涵洞及其构筑物的完好涵洞周围填土应密实第条应由有经验的养护涵洞的位置与孔径大小应与水流方向及流量相适应下沉及冻第条涵洞的经常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及时清除洞口及洞内的积雪和其他淤积使洞口铺砌与上下游渠道坡涵洞及其排水构筑现开裂应立即用水泥砂浆填塞涵洞结构的局部开裂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类型进行补砌体风化厚的水泥砂浆保护若钢筋混凝并把松动的保护麻面及缺损应及时用环氧砖石拱涵或混凝土箱涵沉降缝应及时补填夯实如因填土的第条涵洞的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涵洞洞口冲刷严重提高其防冲刷的铺砌末对于流速特别大的涵洞应在出水口做缓和流速端翼墙鼓肚或倾斜且管节严重错裂应基础的加固墙身的加固处理可在墙外再作挡墙或用高可挖去部分填土第条旧涵洞荷载等级低于实际需要可根据设计计加固盖板可将原并加宽基除充分利用还必须在新旧以防砌第九节人行地道第条人行地道是专供行人和自行车横跨城市主干路以及第条人行地道应每季度定期检查主体结构的完好程应及时维修其方法可参照本章第条至第第条对无装饰的墙身应每年粉饰一遍以增强地道第条第条应参照有第条地道内的照明设备应经常巡检发现损坏应及第条对地道出入口的门扇或折叠门以及地道内的警附属设施及其他设施的养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包括侧石附属设施包括疏导车流和人流的设施如隔离带道路排水设施雨水井第条附属设施及其他设施经常处第条第条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规定道面及侧石顶面平整砌块间缝宽及相邻砌块间高差应符合要求道面纵横坡应符合原设计要求侧石外边线直顺第条附属设施的位置正确齐整各种立柱竖直并稳定完整雨水井井口标高比周围路面低结构物及其附件完好井内清洁第条场内各种设备及设施齐全完好场内道面坚固平整地面无积水第二节人行道基本要求第条又有第条人行道通车的出入口应按道路结构标准铺第条第条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侧石应保证车直线部位最少不应小于第条并应与侧石组合成偏第条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采用均不宜用于城市街位置其最小尺可采用或预制块人行道质量标准表第条预制侧石及平石的质量应符合表的规预制侧石及平石质量标准表人行道的保养第条第条侧石及平石的接缝第条第条因树根挤坏人行道及侧石而影响行人及排水第条侧石和平石的补修质量标准应符合表侧石和平石的补修质量标准表。
CJJ_36_2016_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CJJ 36-2016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zzguifan./webarbs/book/87/2883973.shtml 众智建筑资源1 总则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养护工作,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南京城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南京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南京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2、绿化养护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
3、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每万平方米绿地安排养护工人1~3名,养护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4、养护单位在南京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而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5、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二、养护技术要求(一)园林植物养护1、修剪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茬一致,不影响交通。
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cm,每条道路行道树未剥芽的不超过2%。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cm。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
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形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无徒长枝。
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cm,年修剪次数:冷季型为40次(冬季12〜2 月份,2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4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4次/月);暖季型马尼拉5次/年,百莫达40次/年。
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
所有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CJJ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4.4 Special Inspection9
4. 5Condition Assessment10
4.6 Maintenance Strategy17
5Asphalt Pavement19
5.1 l Requirements19
5.2Preventive Maintenance19
13.3MaintenanceCondition Assessment Approach63
13.4MaintenanceCondition Assessment Criteria64
13.5MaintenanceAssessment Process66
13.6MaintenanceRecord and Data Management68
2. 1 Terms2
2.2Symbols3
3Basic Requirements4
4Roadway Condition Inspection, Assessment
and Maintenance Strategy6
4.1General Requirements6
4.2 Regular Inspection6
6.4Rehabilitation and Pavement Improvement28
7Other Pavements30
7.1 Gravel Roadway30
7.2Prefabricated Portland Cement Concrete Roadway30
8Pedestrian Walkway32
12.1一般规定48
12.2沥青路面养护工程49
12.3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52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Code for Maintaining Technique of Greening Space in City and Town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8-2005(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10月12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实施)前言为了加强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的技术管理,提高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有7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以及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等。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授权负责起草单位具体解释。
本规范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起草,佛山市园林学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珠海市园林管理处、江门市园林局、中山市园林管理处等参加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周琳洁、周贱平、欧阳底梅、周大珠、钟汉谋、陈霞、杨敏辉、丁少江、卢俊鸿、吴芝元、洪强、张晓然、顾荣和、覃炜、黄金福。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绿地内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以及养护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各项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四类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全省建制镇以下的同类绿地养护管理,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408—87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GB 12941—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50212—91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5—2002 J1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城[2000]192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于适用于本标准3.1乔木树体高大且具有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
DBJ440100T 16-2008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目次
DBJ440100/T 16—2008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一般规定 ……………………………………………………………………………3 5 道路检测、评价和养护对策 ………………………………………………………4 6 沥青路面养护 ……………………………………………………………………………5 7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 ……………………………………………………………………7 8 铺砌式人行道养护 ………………………………………………………………………………10 9 附属设施养护 ………………………………………………………………………12 10 道路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13 11 检查验收与技术资料存档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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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40100/T 16—2008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 填缝料散失 dissipate 填缝料因老化后逐渐脱落。
3.17 拱起 blow ups 因基层活性膨胀或气温升高,使混凝土板块出现拱起。
3.18 脱空 pavement slab suspending 路基下沉,路基与路面板分离形成空隙或空间。
工程分类
保养小修
中修工程
工程量 零星修补 刨铺单位面积 局部挖铺
刨铺单位面积
(m2)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CJJ 36-2016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book/87/2883973.shtml 众智建筑资源1 总则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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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Code for Maintaining Technique of Greening Space in City and Town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8-2005(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10月12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实施)前言为了加强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的技术管理,提高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有7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以及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等。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授权负责起草单位具体解释。
本规范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起草,佛山市园林学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珠海市园林管理处、江门市园林局、中山市园林管理处等参加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周琳洁、周贱平、欧阳底梅、周大珠、钟汉谋、陈霞、杨敏辉、丁少江、卢俊鸿、吴芝元、洪强、张晓然、顾荣和、覃炜、黄金福。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绿地内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以及养护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各项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四类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全省建制镇以下的同类绿地养护管理,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408—87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GB 12941—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50212—91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5—2002 J1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城[2000]192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于适用于本标准3.1乔木树体高大且具有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
3.2灌木树体矮小且无明显主干或主干甚短的木本植物。
3.3竹类禾本科竹亚科植物。
3.4水生植物植物体全部或部分浸没于水中生长的植物。
3.5漂浮植物根系不生于泥土中而漂浮于水面生长的水生植物。
3.6沿生植物根系适宜在水深0.5~10cm范围内生长的水生植物。
3.7浮水植物根系适宜在水深50~300cm范围内生长的水生植物。
3.8挺水植物上部露出水面、根系适宜在水深100cm范围内生长的水生植物。
3.9沉水植物全部沉没于水中生长的水生植物。
3.10本地区稀有、珍贵的树种,包括广东省三级及三级以上保护树种。
3.11胸径乔木距地面1.3m高位置的树干平均直径。
3.12杂草所栽培目的园林植物以外的自生草本植物种群。
3.13花芽分化园林植物的芽由叶芽状态转化为花芽状态的过程。
3.14顶端优势植物顶芽生长抑制侧芽萌发和侧枝生长,以及影响侧枝生长角度的现象。
3.15下缘线乔木树冠底部边缘线形成的线条轮廓。
3.16种植土疏松且富含有机质的熟耕土。
3.17浇灌人工引水为植物生长发育补充所需水分的措施。
3.18施肥人工为植物生长发育补充所需营养物质的措施。
3.19中耕在园林植物生长发育期疏松其根部表层土壤的措施。
3.20清除杂草的措施。
3.21修剪对植物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的措施。
3.22表施土壤将由沙、种植土(粒径约0.6cm)和有机质单独或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材料,均匀撒入草坪表面的一种养护作业。
3.23打孔通过应用打孔机械在板结的草坪坪床上打孔,将芯土取出,行成垂直孔洞的松土措施。
3.24芜枝层草坪床上表面由目的草的凋落物、地表的活组织及与表土混合物构成的床土有机层。
3.25垂直刈割对草坪进行近地表垂直剪割或划破草皮,以清除草坪表面积累的芜枝层的措施。
3.26生物防治利用生物及其代谢物质来控制病虫为害的防治方法,包括以虫治虫、以菌治(病)虫、以病毒治虫和以激素治虫等。
4 园林植物养护4.1 一般规定4.1.1 浇灌4.1.1.1 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可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避免植物萎蔫。
通过适当的浇灌,应使植物根系层土壤(参照CJJ48—92栽植土层厚度范围)的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8%,砂壤土为6%~15%,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8%。
需水量大的园林植物,其栽植土壤根系层含水量应保持在:砂土为4.5%~8%,砂壤土为9%~15%,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8%。
4.1.1.2 浇灌的设施应科学、合理,宜采用喷灌或滴灌等节水方式。
对于花坛及道路分车带内植物,在干旱季节,可进行叶面喷水。
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浇灌量,以免园林植物徒长。
4.1.1.3 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成根系伤害。
夏秋高温季节,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
用机械进行浇水时,不宜在交通繁忙时段进行。
4.1.1.4 喷灌时应确保喷水的有效范围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相一致。
浇灌设施应经常检修,以保正常运转。
4.1.1.5 浇灌用水必须不低于GB 3838---2002要求的V类水质标准。
4.1.2 施肥4.1.2.1 提倡应用平衡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
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钾肥。
每次施肥量尚应考虑施肥方法。
4.1.2.2 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不应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4.1.2.3 木本植物宜每年施肥2~4次。
其中,观花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开花后各施磷肥一次;观果植物应在花前和果实膨大期各追钾肥一次,必要时,可在果实生长后期追肥一次。
4.1.2.4 施肥方法可采用沟施、撒施或穴施;也可结合浇灌进行。
干施肥料时,应用土层将肥料覆盖,并进行一次浇灌。
4.1.2.5 木本植物采用环沟施肥时,其环状沟内径宜与植物树冠外缘线保持一致,深度和宽度均可为25~30cm。
4.1.2.6 施肥应避免在雨天进行。
其中,根外追肥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浓度一般不宜大于1.5‰.除根外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目的植物的叶片。
4.1.3 中耕与除杂草4.1.3.1 园林植物的生长期,应经常进行中耕,使根部附近的表层土壤保持疏松和良好的透水、透气性。
中耕深度以8~12cm为宜,同时应避免裸露或伤害目的植物的根系;中耕应选择晴天,并应在土壤不过分潮湿时进行。
4.1.3.2 除杂草宜在杂草开花结实之前结合中耕进行,可采用物理或化学除草方法。
使用化学方法除杂草时,应根据所栽培的目的植物和杂草种类的不同,选择适当的药剂,并采取适宜的方法和浓度,避免药剂喷洒到草坪植物以外的目的植物叶片和嫩枝上。
4.1.4 修剪与整形4.1.4.1 修剪与整形应根据园林植物的生物学特性、生长发育阶段、树龄及景观等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当的方法和时期进行。
4.1.4.2 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促使园林植物枝序分布均匀、疏密得当,冠形完整、丰满,树形美观。
4.1.4.3 顶端优势强的植物,应保留其顶芽;轮状分枝的树木,不应短截其一级分枝;顶端优势不强而萌发力强的,宜让其形成自然树形,或根据景观需要修剪造型。
4.1.4.4 早春开花的观花木本植物,宜在花后轻剪;夏季开花的落叶植物,宜在冬季休眠期或生长相对停滞期修剪;一年多次开花的,宜在花后及时轻剪。
4.1.4.5 观果木本植物应根据其开花结果习性进行修剪,以培养健壮的结果母枝和结果枝为主。
花期疏去过多的花朵(序),果期疏去弱小与病虫果,可使植物结果量适中。
4.1.4.6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
有伤流的植物须避免雨期修剪,应在休眠期修剪。
4.1.4.7 树木的徒长枝、下垂枝、交叉枝、并生枝、病虫枝、枯枝、残枝、凋枯的叶片和花梗均应及时修剪,以促进生长,保持美观。
修剪下的枝叶,应在当天清运完毕。
4.1.4.8 剪(锯)口应靠近节位,并在剪口芽的反侧,呈约45°角。
剪(锯)口应平整,做到不劈不裂,不留残桩。
当一般种类植物枝条的剪口大于6cm或珍稀树种的剪口大于3cm 时,剪口应作防腐处理。
4.1.5 有害生物的防治4.1.5.1 应贯彻“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和制度,以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病原菌及害虫带入本地区。
4.1.5.2 应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定科学的病虫害防治预案,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做到准确、及时、有效。
4.1.5.3 应采用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或生物防治等方法,尽量少用化学防治,以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并避免杀死和影响天敌或有益生物的栖息、繁衍。
4.1.5.4 有必要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以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高效、低毒农药;同时,掌握适当的浓度,避免发生药害。
对于同一种害虫,应避免长时间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
4.1.5.5 在开放性的绿地中喷药,应选择人流较少的时段进行;同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危及人畜。
4.1.5.6 城市绿地的鼠害应采用综合治理的对策,通过及时清理鼠类隐蔽的场所和清除绿地中可供鼠类食用的食物,减少绿地上鼠类种群的容纳量,当鼠害种群密度较高时,宜采用化学杀鼠剂杀灭,应选用对人畜安全的剂型,并在夜间投放。
对零星的鼠害,宜采用物理方法进行捕杀;之后,应及时封堵鼠洞。
4.1.6 补植与改植4.1.6.1 死亡的园林植物应及时清除并补植;发现因病虫害致死的植物,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并可更换种植穴内的土壤;对生长环境不适应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园林植物,应及时改植。
4.1.6.2 补植的植物宜选用与原植物种类(品种)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植株。
4.1.7 清洁与保洁4.1.7.1 城市绿地内应保持清洁,做到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污物,无悬挂物,无蚊蝇滋生。
4.1.7.2 归堆后的垃圾和杂物应做到不过夜,不焚烧,并在当天清运完毕。
4.1.7.3 城市绿地内的各种园林建筑、小品、园路、铺装场地及其他设施应经常清洗和保洁。
4.1.7.4 与城市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悬挂物等应及时清除。
4.1.8 防护4.1.8.1 为防止人为破坏或过度践踏开放性城市绿地,必要时应分期、分区进行封闭式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