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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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的概念及分类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上(含____小时)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含____个工作日)的;(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规定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四篇)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四篇)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制度名称: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制度目的:1. 确保生产事故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减少事故对生产环境和生产效益的影响;2. 通过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建议,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 加强对生产事故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场所、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制度内容:1. 生产事故报告1.1. 生产事故的定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人员伤亡、设备故障、环境污染等;1.2. 事故报告的要求:- 发生生产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设备、物资,以及事故简要经过等信息;- 报告应及时、准确,不得故意隐瞒事实;- 报告应由报告人员签字确认。

2. 生产事故调查2.1. 生产事故调查的目的:确定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2.2. 事故调查的程序:-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成立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应对事故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包括收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 调查小组应及时完成调查报告,向上级主管提交。

3. 生产事故处理和改进3.1. 根据调查报告,确定事故处理和改进措施;3.2.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伤亡人员的救治和善后处理、设备的修复或更换、环境的清理等;3.3. 改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进操作流程、完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等。

4. 相关责任与奖惩4.1. 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故意隐瞒事实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4.2. 在事故调查中,经调查确认存在过失或违规行为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4.3.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可给予适当奖励或表彰。

5. 追加制度说明本制度如有需要,可酌情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修改、补充和完善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度细化和操作规定。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5篇)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5篇)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一、凡发生与生产工作有关的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法人代表,事故责任单位应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等。

生产部或法人代表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二、事故调查处理:⑴轻伤事故,由法人代表召集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⑵除轻伤事故外的其它事故,均由上级安监主管部门等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⑶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

⑷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等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⑸轻伤事故经公司董事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结案,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经上级安监主管等部门批准结案。

三、事故发生后,生产部应按规定进行统计,但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统计应列入表外。

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2)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一套完整的系统,用于记录、分析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并从中获取有关事故的各种信息。

以下是一些建议,用于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1.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所有员工都应被要求立即报告任何发生的事故,无论是人身伤害、物质损失还是环境污染。

报告程序应简单明确,并明确规定报告的时间限制和报告人的责任。

2. 设立事故调查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调查小组应及时调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并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整理,并编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等;(二)事故伤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四)事故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及责任情况;(五)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至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并制定调查方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由企业内具有资深经验的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调查方案,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依法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二)收集和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证言和意见;(四)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实地调查;(五)审核和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六)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时恢复和修复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二、定义和分类1. 安全生产事故:指因生产活动中不安全的工作条件、因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当使用工具、设备、材料,致使事故发生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的事件,包括意外事故和火灾等。

2.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三、报告机制1. 事故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单位或部门报告,并确认接收。

2. 接收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案,并进行初步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3. 所属单位或部门应将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单位或部门,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4. 上级单位或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提交给主管部门或领导,并报备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调查小组事故发生后,通过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2. 调查范围和内容事故调查小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等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查明相应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3. 调查方法事故调查小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查和分析,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访谈、查阅文件等方式获取事故发生的相关信息。

4. 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提交。

五、事故处理措施1. 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更多的人员和财产。

2. 确保伤员处理和患者救治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急救,并尽快转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并对当事人的家属进行必要的安抚和帮助。

3. 恢复生产和修复设施设备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恢复生产,并进行设施设备的修复和维护。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5篇)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5篇)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等)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全信息值班室。

调度室值班电话:3。

2.不论矿井还是地面只要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上报矿调度室,并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者,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涉险事故、伤亡等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然后逐级上报。

伤亡事故报告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汇报有关单位。

由安监处组织,分管领导参加,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事故单位必须设法保护好现场,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的准备工作,对故意破坏现场,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的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5.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由事故责任人汇报到本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做好记录,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到调度室,安监处组织分析处理。

6.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时间执行相关规定,超出时间固定的上、下班途中行径路线不符的,相关手续不全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工伤审批。

二、事故处置1.轻伤、重伤事故,由安监处组织,生产、调度、保卫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发生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调度室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地测、安监处等部门参加进行事故调查。

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煤业公司安监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及时发现、报告、登记、核实和评估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置,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报告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告:a.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情况;b.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c.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d. 填写事故报告表格,报告内容包括上述内容,必要时可以补充其他信息。

(2)报告流程事故报告流程包括:a.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b. 上级收到汇报后,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并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c. 上级对事故进行公示通报,并将事故报告上报企业内部相关部门;d. 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e. 按照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7)报告评估和学习总结对每起事故报告进行评估和学习总结,主要包括:a. 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评估;b.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c. 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深入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调查人员的指派和要求调查人员由企业内部选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b. 独立、公正、客观,不受其他人员或组织的干扰;c. 调查期间不允许参与与调查事故有关的其他工作。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最先发现人应当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方案及初步原因等,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调度和安全质量监察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志,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物等。

3、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作业队应积极协助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供事故的有关证据、证词证言,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2)、作业队应极时协助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报表。

(3)、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可同时参照《铁路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规程》(TB/T2320-92)办理。

4、事故处理结案(1)、轻伤事故由作业队____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复结案。

(2)、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2)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制定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处理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故并进行调查。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步骤:1. 事故报告:任何员工或目击事故的人都有责任及时向主管或安全负责人报告事故。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受伤程度以及目击者的证词。

2. 紧急处理: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疏散人员等。

3. 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工程师、监督员等人员组成。

4. 调查目的: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事故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

直接原因可能是人为失误、设备故障等,而潜在原因可能是工作流程、安全培训不足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七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七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以上事故率控制指标为0。

2.事故报告2.1发生事故后,负伤者、职业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企业安全环保部,必要时应按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事故现场扑救和抢救人员,把事故规模、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送医院处置。

2.2企业安全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会同企业安全环保部报告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会组织等。

3.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3.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

(1)轻伤事故;(2)重伤事故;(3)死亡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3.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3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3.4死亡事故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5重大伤亡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事故处理4.1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企业规定执行。

4.2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4.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5.事故伤亡人员处理5.1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工会对死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5.2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安全部门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安排。

____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族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

5.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发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格。

第三条公司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事故报告中应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于重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立即进行报告,并组织抢救、灭火、防控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七条事故调查小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召集,并明确调查员的身份和任务。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环境,采集相关材料、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第九条事故调查小组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调查结束后,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划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及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保留相关材料作为备案。

第四章复查与整改第十二条事故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查小组的处罚,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复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聘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接受事故教训,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及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3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及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4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安全信息中心汇报。

1、轻伤事故:负伤者必须在____小时内亲自向安全科汇报,并到矿医院就诊,严禁私自外出就诊,否则矿不予认可工伤,并严肃处理,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需住院治疗的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报告安全科、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

2、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直接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立即报告主管矿长和其他矿级领导、有关科室。

3、矿长在接到重伤以上和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济宁市、微山县主管部门及县有关领导报告。

(最迟不超过____小时)第5条矿长和有关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6条调度室建立报告记录薄,值班调度员必须在记录薄上记清所报告的人员、时间并签名存档。

1、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性质、事故类别、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有效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7条发生轻伤、重伤事故,按系统由其分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集体研究。

机电设备、提升运输方面的事故分析,由分管机电的领导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领导配合;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的事故分析,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领导配合;顶板、火药放炮等方面的事故分析,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全面负责。

事故统计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统计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统计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制度一、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街道办和安监、公安、工会等部门。

三、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四、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安监局、公安、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伤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书。

六、如一次事故牵涉到二个单位,并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时,由有关部门仲裁。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八、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总公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若违反本制度,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长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资料和调查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____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十一、对伤者或死亡家属做好慰问抚恤工作。

事故统计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制度(2)一、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是指组织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报告的一项工作制度。

2. 事故统计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事故原因分析等内容。

3. 事故统计报告应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汇报,以便于上级组织制定预防措施和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直接或间接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或环境污染,并引发安全生产责任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上报、全面调查和有效处理,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初步调查,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第七条在现场勘察和初步调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重要信息,并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作为证据。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接报后的24小时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详细说明事故的原因、后果和处理措施。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措施。

第三章调查处理制度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包括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和独立的调查人员,以确保调查的客观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依法采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责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听取专家的建议,并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和协助。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调查结果和责任认定,并提出治理建议和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应由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及时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事故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和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二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报告。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三)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四)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五)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六)事故现场的处理情况;(七)事故的教训和处理措施。

第三章调查处理制度第四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尽快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由专门的调查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员。

第六条调查小组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调查事故原因;(二)依法依规,严格处理责任;(三)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有效进行;(四)及时汇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查进展情况。

第七条调查小组应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事故的原因。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措施应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对依法追究责任的人员进行惩罚;(二)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进行善后处置和赔偿;(四)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建议和措施。

第九条对于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与调查处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应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情况;(二)调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措施的有效性评估;(五)监督与评估结果的汇报。

第十二条对于监督与评估结果不理想或者发现问题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需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范本(5篇)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范本(5篇)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提高事故的防范和预防能力,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

第三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追求真相,确保事故的处理结果合理和公正。

第二章事故调查第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调查组成员应由单位内的相关人员组成,包括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调查组应有一个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调查组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查:1. 收集证据:调查组应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录像、文件等。

2. 访谈证人:调查组应与事故相关的证人进行必要的访谈,记录他们的陈述和观点。

3. 数据分析:调查组应对所有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系统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七条调查组应完成调查工作后,应编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的起因、过程、责任人以及对类似事故的预防措施等内容。

报告应经过调查组成员共同签署,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事故处理第八条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对责任人的处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第九条处理结果应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根据需要课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处理结果应记录在事故处理台账中,以备日后查询和参考。

第四章事故统计和报告第十条统计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事故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数量、类型、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一条统计部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统计情况。

报告应包括详细的数据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第五章事故报告制度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原因等。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应由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并签署。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一条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____小时畅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

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设备损坏事故。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七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点的负责人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进行现场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给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紧急会议,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循事实、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到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可能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相关证人,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的汇报,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调查结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损坏的生产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八条对受伤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妥善处理其相关赔偿事宜。

第十九条整改措施应确定责任人,具体执行,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被处罚或受到处理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诉事项。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报告制度1. 各部门和岗位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具备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单位应根据报告情况,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和调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建议。

3. 各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四、调查处理制度1.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应由专门的调查组负责,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取证,了解现场情况和事故发生过程。

3. 调查组应按照事故发生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判断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4. 调查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事故处理和预防措施的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对调查组提出的建议进行评估和决策,确保事故的处理和预防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五、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间接责任人和事故管理责任人等。

1. 事故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直接负责事故的发生的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2. 事故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承担某种责任但不是直接负责事故的发生的人员,包括监管人员、管理人员等。

3. 事故管理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对于管理失职导致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主管领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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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的救援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起动应急预案,当班领导和现场部门经理要积极组织开展初期救援。

先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

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安监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2、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撤离人员,减少事故损失。

重大事故等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后,企业指挥部撤销,配合政府指挥部开展工作。

第三章事故的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章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2、事故调查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事故调查需根据事故伤亡程度(或经济损失大小),分别由不同层次的政府、部门及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3、事故调查按照事故等级按权限进行处理。

①轻伤事故:由企业基层负责人组织调查;②重伤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③死亡(1 至 2 人)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归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负责调查;④重大死亡事故:按死亡人数,分级由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公安、监察、检察院、工会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死亡3至9人的由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组织;死亡10至29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组织)。

⑤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按企业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或地方政府组织调查。

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4、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5、调查组的组成:①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工会的人员参加调查;②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会组成调查组;③重大伤亡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及同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

6、调查组的职责:①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确定事故责任者;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7、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生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6)受伤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8)施工、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

有无技术交底等。

第五章事故的责任追究1、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3)破坏性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2、在查清工伤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找到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对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定责任和领导责任。

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定后,向上级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1、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形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和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4)因施工、检修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针对性、可靠性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组织者负责;(5)因官僚主义错误决定、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的,由指挥者负责;(6)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7)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和生产组织者负责;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8)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9)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和设备管理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和决定拆除者负责;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10)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班组能够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班组长负责;班组无力解决但已呈报有关部门,仍未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延误部门负责。

3、凡是发生下述工伤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发生工伤事故的;(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造成工伤的。

(3)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不洁造成工伤事故的;(4)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工伤事故的;(5)在施工,检修项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就下令开工造成工伤事故的;(6)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7)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8)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工伤事故的;(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器设备造成的工伤事故的;(5)超越各种警示标志造成工伤事故的,不执行操作证、操作牌、操作票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1)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4)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违反已制定制度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6)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或改动现场物品位置的。

第六章事故经验教训及“四不放过”1、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2、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给于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3、要针对事故,在全公司开展广泛的安全教育,追究事故根源,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4、对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和管理上的缺陷,认真总结,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第七章事故的建档与统计1、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发生事故的部门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经过批准后事故可以结案。

2、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科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

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4)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6)物证、人证调查资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11)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12)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3、安全科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运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进行事故统计,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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