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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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和指导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的建设工作,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好宝贵的土地资源,促进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避免盲目、无序建设,编制《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依据。

第2条规划范围

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是总规确定“一城四片”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南部组团和北部组团。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12.4km2,其中南部组团约10.14km2,北部组团2.26km2。

第3条规划原则

1.用地布局合理性原则。

2.产业优先、集约发展的原则。

3.生态适宜性原则。

4.交通便捷的原则。

5.可操作性原则。

6.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第4条发展目标

1.环保集约的现代化、多功能、生态型综合性产业区。

2.有地域特色的魅力产业区。

第5条发展定位

从园区的发展条件和潜力出发,针对不同的层次和产业,未来的总体功能定位为“两个基地”:

(1)西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2)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绿洲地区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第二章规划结构及用地布局

第6条空间结构

1.规划形成“两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组团:南部组团与北部组团,南部组团为原武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北部组团为原武威金太阳新能源高新技术集中区。

2.南部组团形成“三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三轴:中央大道、经三路、经四路。

三区:配套服务区、装备制造区、仓储物流区。

3.北部组团形成“一轴、二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一号路。

二区:新型建材区、精细化工区。

第7条工业用地(M1)

本次规划区内工业用地面积905.4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2.21%。

第8条一类物流仓储用地(M1)

本次规划区内所有物流仓储用地均控制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29.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1%。

第9条行政办公用地(A1)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0.10%,本次规划在南部组团的纬四路北侧经四路西侧规划1处行政办公用地;在北部组团二号路南侧、一号路西侧规划1处行政办公用地。

第10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本次规划在南部组团的配套服务区内布置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6.4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31%。北部组团在规划中不单独布置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可在行政办公用地中适当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第11条道路与交通用地(S)

规划道路与交通用地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用地(S1)和交通场站用地(S4),总用地面积152.2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2.14%。

第12条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热用地、排水用地、环卫用地和消防用地,总用地面积21.0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8%。

第13条绿地与广场用地(G)

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83.6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6.67%。南部组团在配套服务区内规划2处公园绿地,在主、次干路单侧或两侧规划街头防护绿地,宽度8—30米不等,北部组团在一号路、二号路、三号路两侧规划街头防护绿地,宽度10—14米不等。

第三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14条对外交通规划

紧邻南部组团的金武高速连接连霍高速和北仙高速连接线,该组团东北角设1处匝道,并通过经五路与本组团连接。中央大道向东下穿金武高速公路可延伸至金武公路。

南部组团和北部组团由金色大道连接,南部组团经一路向北延伸与北部组团二号路向东延伸连接起来,形成南北组团之

间的两条便捷通道。

第15条内部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部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主干路——规划区内客货运疏散的主要通道。

次干路——主要解决各组团内部的交通组织,为内部组团主要交通构架,同时对接主干路和支路。

支路——是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部组团主干路红线宽度50米,次干路红线宽度28米、34米,支路红线宽度24米、20米。

北部组团主干路红线宽度50米,次干路红线宽度24米,支路红线宽度16米。

第16条路网结构

1.南部组团

南部组团形成“两纵三横”的骨干道路结构,以主干路为骨架,以经一路、金色大道、经十三路和纬一路为边界,形成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组成的道路系统。

两纵:经三路、经四路。

三横:中央大道、金色大道、纬一路。

2.北部组团

规划区形成“一纵两横”的骨干道路结构。规划区以主干路为骨架,以二号路、四号路、七号路、六号路为边界,形成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组成的道路系统。

一纵:一号路。

两横:二号路、三号路。

第17条交通设施

工业、仓储物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按照控制要求配建相应的停车位与停车设施,保证满足各自需求。工业、仓储物流用地停车位同时应考虑货物装卸的需求。南部组团配套服务区内商业、商务、居住用地未来根据发展需求,可配建公交首末站与停车场,但必须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执行。

第四章绿地景观规划

第18条外围绿化

沿着南部组团和北部组团的范围边界布置宽度为30米的外围绿化带。

第19条内部绿化

规划区内部绿化是防护绿地和配套服务区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是沿着主干路和次干路设置的街头防护绿地和高压线防护走廊绿地。

第20条景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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