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混凝土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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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31248
建筑混凝土机械安全操作
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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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混凝土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基本要求
1.1 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并不得有积水。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设施。
1.2 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1.3 当气温降到50C 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1.4 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 混凝土搅拌机
2.1 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
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2.2 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2.3 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2.4 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2.5 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垫不。
2.6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2 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电动机及金属构架应按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 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 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2.7 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2.8 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2.9 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2.10 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2.11 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
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保险
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2.12 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2.13 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2.14 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
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
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2.15 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清理、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2.16 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保险铁链或插销扣牢。
2.17 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2.18 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3 混凝土搅拌站
3.1 混凝土搅拌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3.2 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搅拌筒内和各配套机构的传动、运动部位及仓门、斗门、轨道等均无异物卡住;
2 各润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3 打开阀门排放气路系统中气水分离器的过多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 提升斗或拉铲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均正确,钢丝绳及滑轮符合规定,提升料斗及拉铲的制动器灵敏有效;
5 各部螺栓已紧固,各进、排料阀门无超限磨损,各输送带的张紧度适当,不跑偏;
6 称量装置的所有控制和显示部分工作正常,其精度符合规定;
7 各电气装置能有效控制机械动作,各接触点和动、静触头无明显损伤。
3.3 应按搅拌站的技术性能准备合格的砂、石骨料,粒径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3.4 机组各部分应逐步启动。启动后,各部件运转情况和各仪表指示情况应正常,油、气、水的压力应符合要求,方可开始作业。
3.5 作业过程中,在贮料区内和提升斗下,严禁人员进入。
3.6 搅拌筒启动前应盖好仓盖。机械运转中,严禁将手、脚伸入料斗或搅拌筒探摸。
3.7 当拉铲被障碍物卡死时,不得强行起拉,不得用拉铲起吊重物,在拉料过程中,不得进行回转操作。
3.8 搅拌机满载搅拌时不得停机,当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电源恢复。
3.9 搅拌站各机械不得超载作业;应检查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现运转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