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祈的音乐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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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王光祈(1892—1936)是中国现代音乐学奠基人之一,是
位多产的百科全书式的传奇人物,集社会活动家、记者、汉学
家、作家、诗人、学者、教师、旅行家、史学家、音乐学家等
于一身。由于目前学界对他在德国的生活和学术活动了解不够
全面和充分,所以对他的学术成就及其在中国音乐学史上的地
位做出评价并非易事[1]。王氏生活在现代中国文化领域的中心,
他对中国音乐学的意义类似傅雷在翻译界、冼星海在作曲界、
鲁迅在文学界和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界的意义。王氏的《中国音
乐史》和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的价值是相同的,这两部著
作产生的背景相似。冯友兰到美国学哲学,然后写出了《中国
哲学史》,王氏在德国学音乐,写出了《中国音乐史》。二人的
写作目的亦相似——为建立中国自身的哲学和音乐史体系。冯
友兰的《中国哲学史》生产了较大的影响,比较之下王氏的《中
国音乐史》及他的博士论文《论中国古典歌剧》的价值尚未被
国人充分认识。王氏或许是被研究的最多的一位中国音乐学家,
王光祈热一直在涌动,廖辅叔把他形容为当代屈原[2],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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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西洋音乐与诗歌》,即西洋艺术歌曲研究。1927年35岁时在柏林大学音乐学院开始学音乐学。1932年11月到波恩大学东方学院教中国文学,1934年获哲学博士。1936年在波恩去世,在德国生活16年。从31岁至44岁(1923—1936)十三年之间,他的主要兴趣之一是音乐学,陆续发表音乐专著17部、音乐论文21篇。这些著述是对民族音乐学、音乐史学、声音心理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评论、音乐与宗教、音乐与文化、音乐与诗歌等领域的研究,自然也涉及音乐美学。
王氏的博士论文(1934)《论中国古典歌剧》第十一章“中国音乐美学”是中文最早研究中国音乐美学的专论之一。除此之外,《音乐与时代精神》、《音乐与人生》也集中讨论了音乐社会学和音乐美学问题。另外,实质性地涉及音乐美学问题的著述还有《欧洲音乐进化论》、《西洋音乐史纲要》、《音学》、《音乐在教育上之价值》、《声音心理学》、《德国人之音乐生活》等。本文首先对上述著述中表达的音乐美学观点、思想和体系概括作以介绍,然后提出一些看法。
二
在《论中国古典歌剧》第十一章“中国音乐美学”中王氏明确提出审美特征是中国音乐的亚标题性,即“中国音乐能表达一定的形象内容”[5]。王氏讨论的中国音乐表达形象的问题用今天的话讲,就是音乐的意义问题,确切地说就是音乐的标题意义。王氏指出中国音乐的结构特征是运用节奏而非旋律和和声作为首要手段表达情绪。从作曲技术方面王氏指出中国音乐的进行与西方音乐相反,多用变格终止[6]。关于中国音乐落后的原因,王氏认为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被音乐伦理观念替代了,长期以来人们奉行孔子的“尽善”审美观,关心的是“善”而非“美”。王氏将孔子“中庸”的审美理想与老子“摒弃感官刺激”的主张(五音令人耳聋)作了比较[7],并指出孔子偏好‘善’的中庸伦理音乐美学审美观和老子的五音令人耳聋观点对后世中国音乐产生了极大影响,在音乐创作中排斥丰富多样的作曲技法[8],制约了中国音乐的发展,使得中国音乐误入歧途,导致了落后于西方的局面。这种卓见在七十多年后依然需要我们反省。
王氏认为中国音乐美学的主导思想是建立在孔子礼乐观之上的“音和——心和——政和”乐教学说,孔子与柏拉图同样看重音乐的教化作用,主张运用音乐的美育作用来平和人心,达到维系礼乐制度的目的。王氏论文《音乐与人生》中比较了孔子与柏拉图音乐伦理思想的相似之处,这是东西方比较音乐美学的开拓性文字。在《欧洲音乐进化论》的“自序”中,王氏较深入地阐发了“谐和主义”[9]。王氏“谐和论”的中心是孔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思想延伸。“自序”是一篇写宇宙精神和人类社会理想的诗篇式文章,在文中,王氏提出“谐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复兴之道,“和谐”是中华民族的特性,即民族性。和谐分为三个世界的和谐,即人类社会的和谐,人与
自然的和谐,人类个体内心的和谐。讲到“音乐谐和原理”,王氏指出,人类自身的谐和与音乐的谐和互相谐和起来,使人心旷神怡,音乐的魔力不仅可以感化人,而且可以感化动物,“不管你是人是兽,都要被他感动。”[10]音乐谐和原理来自两方面,“‘礼’便是外面行动的一种节制,‘乐’便是内心生活的一种谐和,不过‘礼’‘乐’这两样东西,并不是各不相涉的,因为节制我们外面行动的礼法,只算是我们内心和谐和生活之一种节奏。换一句话说,我们外面行动之所以必须如此,实由于我们内心谐和的要求必须如此,内心谐和生活,好比一种音调,外面如此行动,好比一种节奏,所有外面抑扬疾徐,都是依以内部谐和需要。”音乐具有谐和、节奏、美感的特性,节奏训练具有修身的功用[11],个人内心谐和是做一个优秀公民的基础。音乐之所以感人、具有魔力是由于音乐具有和谐作用,音乐通过其情感作用成为感化人类和发扬光大“谐和主义”的利器。王氏讲的这种天人合一的音乐谐和原理也是他的社会理想,音乐在其中的作用圣高无尚。王氏精致地区分了“谐和”与“调和”的根本不同,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音乐美育论。
在《欧洲音乐进化论》第九章“欧洲音乐进化概论与中国国乐创造问题”中,王氏提出了“国乐”的审美三原则。王氏使用的“国乐”一词,类似今天的术语“民族音乐”。优秀的民族音乐第一要代表民族特性,第二要发扬民族美德,第三要畅舒民族情感。按上述三项条件,小曲不符合第二条伦理要求;中国古乐不符合第三个条件,不能畅舒现代民族感情。而西洋音乐不符合第一个条件,不能表现中华民族特性。《德国人之音乐生活》第十篇《音乐中之民族主义》一文较多涉及了音乐美学问题。王氏在此归纳了西洋音乐与中国音乐的不同特点:第一,欧洲音乐生高贵之感,中国音乐生高山流水之思;第二,欧洲音乐弘扬战争文化,中国音乐代表和谐文化;第三,西方宗教音乐发达,中华民族生思于孔孟学说之下,孔孟不讲天国。在《西洋音乐史纲要》第二章第四节王氏讨论了“艺术游戏”说的来龙去脉[12]。《音乐之时代精神》中的第二节和第四节的内容用今天的表述即音乐社会学问题研究。第三节“伦理学说之影响于音乐者”[13],即音乐伦理学研究。王氏这一节或许是中国近代音乐伦理学研究的开山纲领。第五节“美术思潮之影响于音乐史”讲的是艺术史的分期,文艺复兴、巴洛克、古典主义和浪漫派的风格特点。
三
以上介绍了王氏代表性的音乐美学思想,包括论中国音乐的亚标题性、论孔子的音乐伦理学、音乐谐和说、论中国传统音乐和西洋音乐的三大特征、论节奏训练的素质教育作用等。下面对王光祈的音乐美学观点提出三点看法,这些看法涉及:1.音乐美学的定位,2.音乐的形式主义,3.东西方比较音乐美学等。
音乐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