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信息化管理制度

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一矿

二零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添置更换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第四章设备报废

第五章附则

建元一矿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高效、安全利用信息系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信息化对口管理部门,本制度适用于建元一矿各部门及施工单位。

第二章添置更换

第一条:信息化设备的配置,原则上根据煤矿各部门需求情况和信息化建设综合需要,由煤矿统筹安排。

第二条: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新)信息化设备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建元一矿信息化设备添置更换申请表》,明确提出目前遇到的困难和所需设备性能要求,由信息中心进行技术鉴定,然后报财务部、分管矿长审批,由信息管理中心形成设备调拨或采购方案。采购的设备要注重性价比实际功效,力求力行节约、合理配置。

第三条:新购入的信息化设备(含软件)属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必须按财务制度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所有资料统一归档,信息管理中心应妥善保管好随机资料和软件介质。

第四条:新购入信息化设备(含软件)时,信息管理中心应协助供货方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第七条:信息化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别负责。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煤矿系统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煤矿信息化设备的规划、技术论证、采购、调配、维护、维修和管理。各部门操作使用人负责所有设备的环境卫生和日常清洁维护,各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要充分挖掘现有信息化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信息化设备在使用中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物尽其用。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不得将信息化设备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上。

第九条:各部门操作使用人员需做好防尘、防水、防磁、防震、防盗等工作。计算机设备的键盘、鼠标、磁盘驱动器和显示器是易损件,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清洁。磁盘驱动器及移动介质在读写时,禁止移动、晃动。键盘、鼠标要定期除尘。

第十条:计算机等日常办公用途的信息化设备主要责任人是使用本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使用人。

第十一条:各种设备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对暂时闲置的设备应妥善保管,定期保养,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化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应掌握操作步骤,阅读有关手册,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得凭主观意识随意操作,避免人为损坏,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十三条:连接设备电源时,应明确供电电压的类型和范围是否符合设备的输入电压要求,不符合要求时,不准连接和开启电源、重要新信息化设备必须在配备UPS电源或稳压电源的电网环境下运行,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震动、搬运或碰撞。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带电拔插。长时间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路由器、交换机等重要网络设备和电缆的安装、配置以及因工作需要进行操作和管理。使用部门不能随意更改相关配置,更不能未经允许随意关闭网络设备。

第十五条:重要网络设备必须监理完整的技术文档和维护方案。网络设备的定期停机维护和升级必须有维护记录。

第十六条:网络设备配置完成后要注意保存设置,登录口令要保密,不得泄露。同事应安装配备相关安全防护工具,第七备份数据,检查安全漏洞等隐患,使之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信息化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报煤矿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擅自拆卸设备、更换零(部)件。

第十八条:要监理信息化设备借用制度,设立借用登记册,做到借用登记、遗失赔偿、归还销帐。高档贵重设备应建立专门使用管理办法,不得借做私用。

第四章设备报废

第十九条:计算机设备的报废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由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信息管理中心进行技术论证并签署意见,报请煤矿领导审批后,根据财务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并对信息化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第二十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

求,且无修复价值的,可申请报废。

2、经技术鉴定,确属质量问题或损坏过重,无法修

复及维修费用超过、接近新购设备价格的可申请

报废。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建元煤矿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给公司信息化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正式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